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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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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光武中兴
东汉光武帝刘秀

王莽篡漢,西漢結束,改國號為。后王莽改制失败,导致绿林赤眉起义爆发最终肢解新莽政权,汉景帝后裔劉秀趁机恢復漢朝,國號仍為,史稱為東漢,刘秀即光武帝。在位期间,农业、手工业都得以从新莽天凤四年(17年)起到东汉建武前期的战争而受到严重破坏背景下的恢復和发展,政局稳定,史称“光武中兴”。

劉秀的六世祖為長沙定王,但是到劉秀這一代已經是一般平民。王莽登基的時代,劉秀曾在長安唸書,因生活貧困,他和同學買一頭,替人載物賺錢貼補家用。劉秀的族兄劉玄被綠林「新市兵」的擁戴,公元23年被立為帝,是為更始帝,“概平遣囚徒,除王莽苛政”,“昆阳之战,威震天下”。公元36年公孫述戰死成都,劉秀終於統一中原。[1]至綠林起兵以來,中原鼎沸,內戰頻仍,全國人口減少,东汉初年,户籍大大减少。公元30年刘秀下令裁并郡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2]。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下令“度田”,清丈全国的土地,分配土地给贫苦农民。此舉遭到强烈反对,州郡官吏畏惧豪强地主,不敢“度田”[3],結果導致“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4]河南尹张汲以及“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大司徒欧阳歙也是死於度田。[5]董宣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了光武帝的嘉奖。刘秀本人是豪强出身,在東漢出來即有所謂的南阳豪强,所謂“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劉秀一方面力求恢復經濟,通过“度田”,以限制豪强地主,開國功臣刘隆也在此事件中被免官,决不宽容。[6],劉秀曾對马援說:“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7]。另一方面又因民變[8],“青、徐、幽、冀四州尤甚”,最後不得不與豪強妥協,暫止度田[9]。公元26年,刘秀仍在掃除群雄之際,“诸功臣皆增户邑”[10],之後又下令释放奴婢,光武即位後,多次釋放奴婢,“内外匪懈,百姓宽息”[11],並減輕田租,興修水利。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全國有“户四百二十七万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12],户与口增加一倍。在光武帝的苦心经营之下,东汉社会終於出現繁荣,王夫之认为“三代而下,取天下者,唯光武独焉”,史称为“光武中兴”。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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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后汉书·光武帝纪》说:“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出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
  2. ^ 《后汉书·光武帝纪》
  3. ^ 《后汉书·刘隆传》记载“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
  4. ^ 《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六年条
  5. ^ <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十五年………六月…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欧阳歙下狱死。……建武十六年…秋九月, 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李贤注引<东观记>曰:”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谛呼。”《资治通鉴》卷四三《汉纪》建武十五年条亦云:“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为汝南太守,度田不实,赃罪千馀万,下狱。歙世授《尚书》,八世为博士,诸生守阙为歙求哀者千馀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礼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狱中”。
  6. ^ 《后汉书》卷二二《刘隆传》:“建武十一年,(隆)守南郡太守,岁余,上将军印绶。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明年,隆坐征下狱,其畴辈十余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物免为庶人。”
  7. ^ 《资治通鉴》卷四三《汉纪》建武十六年九月条
  8. ^ 赵翼在《廿二史劄记》卷四“《后汉书》间有疏漏处”条中说:“十六年之民变,必因十五年之检核户口田亩不均而起衅也。其解散,亦必非令盗贼自相捕斩遂能净尽,盖因守令皆以检核不实坐死,遣谒者为更正,然后解散耳。而范《书》略不见起灭之由。”
  9. ^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2编,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l39—140页:“从此以后,东汉朝廷向豪强势力完全屈服,不再检查垦田与户口的实数。”
  10. ^ 《后汉书·邓禹传》卷十八:“十三年,天下平定,諸功臣皆增戶邑,定封禹為高密侯,食高密、昌安、夷安、淳於四縣。帝以功高,封弟寬為明親侯。”
  11. ^ 《后汉书·循吏传》
  12. ^ 《后汉书》志第二十《郡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