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委员会 (汪精卫国民政府)
外观
(重定向自国民政府委员会 (汪精卫政权))
汪精卫国民政府政府機構 | |
---|---|
国民政府委员会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40年3月30日 |
前身機構 | 國民政府委員會 |
解散時間 | 1945年8月16日 |
後繼機構 | 國民政府委員會 |
机构驻地 | 中華民國 南京市 |
机构首长 | 主席:汪兆銘(1940年-1944年) 主席:陳公博(1944年-1945年) |
上级机构 | 中央政治委员会 |
国民政府委员会是汪精卫国民政府掌管政务的机关。据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国民政府委员会由国民政府主席与国民政府委员组成,人选则由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1]
主席
[编辑]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出任国民政府代主席(当时仍奉在重庆的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同年11月28日召开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修订《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删去了“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和“主席不兼其他官职”的条款,并推选汪精卫为国民政府主席。
1944年汪精卫因病情恶化赴日本治疗,同年3月22日中央政治委员会举行临时会议,根据汪精卫行前的提议,会议决定立法院长陈公博代理国民政府主席一职。汪精卫去世后,陈公博于11月20日举行就任国民政府代主席就职典礼。虽然汪精卫已死,但陈公博仍坚持使用“代主席”称呼。[2]
姓名 | 就任日期 | 离任日期 | 备注 |
---|---|---|---|
林森 | 1940年3月30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表声明,严厉斥责汪逆的伪组织[3]。 | ||
汪兆銘 | 1940年3月30日 | 1940年11月28日 | 代理 |
1940年11月28日 | 1944年11月10日 | 1944年11月10日逝世 | |
陳公博 | 1944年3月22日 | 1945年8月16日 | 代理,1945年8月16日国民政府解散 |
委员
[编辑]姓名 | 就任日期 |
---|---|
王克敏 | 1940年 |
张永福 | 1940年 |
溥侗 | 1940年 |
张英华 | 1940年 |
董康 | 1940年 |
褚民谊 | 1940年12月12日 |
陈中孚 | 1941年5月1日 |
赵正平 | 1941年8月16日 |
杨寿楣 | 1941年8月16日 |
张国元 | 1941年9月11日 |
倪道烺 | 1942年 |
廖恩涛 | 1942年 |
恩克巴图 | 1943年 |
王揖唐 | 1943年 |
陈济成 | 1943年 |
岑德广 | 1943年 |
周作人 | 1943年 |
徐良 | 1943年 |
陈群 | 1943年6月17日 |
赵毓松 | 1943年8月26日 |
李泰棻 | 1944年2月3日 |
王道元 | 1944年 |
江亢虎 | 1944年11月2日 |
罗君强 | 1944年12月27日 |
喻熙杰 | 1945年1月18日 |
陈继祖 | 1945年1月18日 |
克兴额 | 1945年2月1日 |
高冠吾 | 1945年3月3日 |
陈春圃 | 1945年5月3日 |
项致庄 | 1945年5月3日 |
蔡培 | 1945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