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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积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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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积极主义(英語:Shareholder activism),也被称为股东行动主义[1],是一种通过股權行使股东权利而向公司管理层施压的一种投资策略,行使股东积极主义的股东就被称为积极股东(Activist shareholder)。积极股东的诉求有财务方面的,也有非财务方面的。积极股东希望能够通过行使股东积极主义影响公司的决策,从而实现自己的诉求。

股东积极主义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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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积极主义最早出现在197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美国的养老基金最早采用了这样一种投资策略,最为著名的就是CALpers.

股东积极主义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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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公司法以及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赋予了股东各种各样的权利,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权利来向公司管理层表达自己的意见。最为常用的几种法律手段有股东提案,委托投票权争夺战,致管理层公开信等。

机构股东积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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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公司法对提起股东提案的股东的持股数有要求,机构股东在行驶股东积极主义方面较之个人股东更有优势,而且机构股东行使股东积极主义的收益也更大。

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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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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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駱秉寬. 股東行動主義的崛起與挑戰. view.ctee.com.tw. 名家評論 - 工商時報. 2019-08-29 [2021-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