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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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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齡
大明凤阳府通判
籍貫河南開封府祥符縣
出生弘治十七年甲子闰四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周氏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

谷宇龄(1504年—?),道延,號龍岩,河南开封府祥符縣(今屬開封市)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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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河南乡试第一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乙未科会试二百六十名,廷试三甲五十九名進士,曾接替倪光荐华亭县知县一职,嘉靖四十年(1561年)由陈邦颜接任[1]。仕至凤阳府通判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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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谷清。祖父谷高,壽官。父谷廷臣,仪宾。母新平县主;继母李氏。慈侍下[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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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録》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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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倪光荐
华亭县知县
-1561年
繼任:
陈邦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