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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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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身法,又稱歡喜佛法(簡稱歡喜法)、演揲兒法本尊雙運法(簡稱雙運法)、男女雙修法(簡稱雙修法)、男女和合大定陰陽和合禪定秘密大喜樂禪定藏傳佛教術語,是無上瑜伽部特有的修行方法,屬於圓滿次第的一部份。通過學習歡喜佛,以男女間的性行為來達到解脫涅槃修行法門。主要傳播於西藏,可能源自於印度性力派的修行方式,與中國道教房中術也有許多類似的地方。

在藏傳佛教中,包括噶舉派格魯派所傳承的那洛六法薩迦派傳承的道果薩迦派格魯派傳承的時輪密法以及寧瑪派傳承的阿努瑜伽中,都有雙身法的傳統。無上瑜伽部認為這是極秘密且危險的教法,只能傳授給極少數具備高度智慧與證果的人,因為只要生起了一點點欲心,就相當於犯了邪淫。受具足戒的出家僧侶不許修習,否則可能要墮入金剛地獄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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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身法是一種透過直接的性行為事業手印)或是想像中的性行為(智慧手印)來進行瑜伽修行,以達到禪定解脫的方法。無上瑜伽部不認為雙身法是單純為了欲望而進行的性行為,而是一種特殊的禪修[1]。無上瑜伽部認為,這種修行方法,與人類身體中的明點有關,是即身成佛最快的捷徑。在無上瑜伽部中,如那洛六法時輪金剛續,有各自的雙身法傳承,但是都被視為是一種秘密傳授的修行技巧,主要以口傳方法進行,即使在少數文獻上有所記載,也都以隱諱的專有名詞來作出說明。根據西方人類學家與宗教學者的採訪指出,在藏傳佛教寺院中,仍然有少數人保持這個傳承,但被認為是一種「只作不說」的修行方式,很少對外傳授。

那洛六法中,將雙身法視為是拙火瑜伽的進階與延伸。此派認為,修行拙火與寶瓶氣,雖然能駕馭大部份的,但是無法控制遍行氣,因此需要依靠雙身法來讓拙火增進,最終達至於解脫[2]

《時輪金剛續》認為,在性行為高潮時,原本繫結的脈輪會暫時鬆開,細微風會進入中脈,在中脈停駐。身體中的赤白明點,也會在中脈中融合為一。此時,修行者會得到一種特殊的境界,稱為大樂(mahasukha)。在這種狀態下,進行觀想禪修,極易進入三摩地,證悟空性,這稱為樂空不二[3]。此派認為,心不清淨、貪欲很盛的鈍根修行者,無法依靠自己的禪定力來控制明點。因為南贍部州的眾生,擁有的肉體具備這個特性,可以借助與女性間的性行為,把明點導引到自己的龜頭,由此引發大樂,以進行大手印的修行[4][5]

但这种性行為,卻不是指一般的性行為,而是藉以融化頂輪的四大,並且回轉其過程。這種修行的先決條件是必須能夠擁有能夠控制明點不洩出的能力(也就是不能射精)。根據《時輪金剛續》的說明,漏精對修行的傷害非常大。因此,即使在夢中也不可以漏精。密續描述了各種克服漏精的方法。融入覺悟心的經驗,由一般的貪欲產生,因此行者必須要能生起貪欲。由於貪欲的力量,能夠化體內的四大。如此一來,當經驗到無念的境界時,就可以把注意力導向觀空。因此,當藉由融化體內的四大而經驗到無念境界時,就可以把煩惱貪欲轉化成證入空性的智慧。當能夠運用這種無念的喜樂心證悟空性時,就可以產生強大的智慧,用來克制和去除煩惱。因此,這是由煩惱產生智慧,再以智慧克制和去除煩惱。[6]

無上瑜伽部認為只要認清欲望本質,在欲望中也能得到解脫。他們並不認為雙身法是單純為了欲望而進行的性行為,而是一種特殊的禪修,不違反離欲修行的戒律。是想更快断绝淫欲,由欲欲至欲不欲的破除染、净两种执着,契入真正万法平等不二的空(即事如真)。

无上瑜伽續的男女双身修法,主張在欲望當中能脫離欲樂,才是真了脫生死。雙身法是表法,並不是在欲念或實際的男女行為中修持。因為這種修法具有高難度和危險性,有不正的慾念及邪念會入金剛地獄,密續裡說,要能夠修行雙身法的前提,是擁有堅固的三摩地,最低限度是能夠以眼睛注視樹上的果子時,可以用意志力等果子落下來;而且可以用意志力,等掉落在地面的果子又重新長回到樹上,具備這樣的定力時才可以雙修。根據阿底峽尊者的傳承,依戒律,出家眾不可以接受灌頂,修行雙身法。宗喀巴認為修行事業手印,必須有一定條件,不是人人都可以修行。他主張以智慧手印,來取代事業手印[7]

在家人很少能真正接受到並且修雙運,在台灣或世界特定地區有多宗教騙子假借密宗之名騙財騙色的事件。[8]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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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教就有所謂的「大樂修法」[9]。傳統的部派佛教,多數主張釋迦牟尼佛本人反對雙身法,表示這是邪定聚。但也有不反對的部派,如說大空部就認為,在家居士男女只要同一意趣,志於修行佛法,在這種前提下進行性行為,並不妨害修行。至大乘佛教興起時,有些人開始認為在家居士本就可以有配偶性交也不犯邪淫,是合乎戒律的,性欲不妨礙解脫。《維摩詰經》又出現「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的說法,認為以男女性愛來吸引凡夫俗子修行佛教,因為凡夫俗子沒有出家,本來就准許性交,這並不違反守戒的精神。以「允許在家眾夫妻性交」來吸引信徒的寬容教義,很早就出現在佛教之中[10],但是主流佛教多半不認同這種做法。

最早將男女性交當成修行方法的,是藏傳佛教中的無上瑜伽部。他們認為,釋迦佛祖佛滅前在印度哲蚌地方传授《時輪金剛》法时,以歡喜佛的本尊示現,並與明妃交合。[6]無上瑜伽部以雙身法來修持禪定,認定它是佛陀的教法之一。

無上瑜伽興起的時間,可能略早於如來藏學派。在無著阿毗達磨集論》中,引用契經,解釋以欲止欲、二二數會的修行法[11]印順法師認為這個紀錄,代表在無著的時代,無上瑜伽雙身法已經開始流行,但仍不被佛法接受,因此無著認為要以秘密抉擇的方式來解釋契經,才不於誤會[12]。有學者認為這是大乘佛教晚期,吸收印度教性力派大樂思想影響而產生的。[13]它與中國的房中術思想,也有部份共通之處,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在《中國古代房內考》一書主張,雙身法是源起於道教房中術,在七世紀時傳入印度,成為金剛乘的一部份。

古印度貴霜王朝後期,北印度佛教因為外族入侵,以及僧團戒律不彰,遭受了嚴重打擊,幾乎使佛教滅絕。其中著名的事件「罽賓滅法」,被認為與出家僧侶利用宗教信仰引誘婦女進行雙修法,使得僧團聲譽受損,有著緊密的關連[14]

在隋唐之際,雖然仍然有少數出家僧眾以此號召信徒,但因為僧人應遵守清規,這類行為是被官府排斥的,被發覺一定會判刑。主要的佛教流派也反對這種作法,因此它只能在私下傳播。在元朝曾經由西藏再度傳入中國,並受到元惠宗的喜愛[15]

修行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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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論師對於修行資格有不同的見解,並沒有達成共識。有人認為未證果的修行者,只要對上師有足夠的虔信心,也可以進行雙身法[16]。但是其他論師普遍認為,必須要通過四加行或證阿羅漢果(或八地菩薩以上)的聖人才有資格進行雙修[17]

阿底峽尊者到達西藏之前,西藏密宗對於修行雙身法的規範並不嚴謹,多半都是出家僧侶進行雙身法,但是阿底峽對此非常反對。他認為,出家眾應該遵行戒律、嚴守梵行,若修行雙身法,將會破壞戒律,使佛教没落,釋迦文佛的教法斷絕,因此開示,出家僧侶不應該接受無上瑜伽第二灌頂以及第三灌頂,不得修行雙身法[18]。可知阿底峽認為,出家眾不可修行雙身法,但是阿底峽的主張尚未普及全藏,但許多寺廟在借鑒阿底峽的說教之後,開始對雙身法進行許多規範。

到了尊奉阿底峽尊者的宗喀巴大師,就直接發布禁令,禁止此般作為。宗喀巴補充了阿底峽的想法,宗喀巴列出了修習雙身法的條件,認為一定要修完下三部密法事續(雜密)、行續(胎藏密)、瑜伽續(金剛密),完成生起次第,得到無上瑜伽上師的傳承與灌頂,進入圓滿次第修行,之後才可進行雙身法(事業手印),但是比丘清規的限制,最好只修行智慧手印,不要進行事業手印,就是連滿足這些條件的大修行者,為了清淨梵行,也不適合進行事業手印。宗喀巴嚴禁格魯派僧徒修習此祕法,成為西藏密宗指導方針,格魯派統治全藏後,藏傳佛教各派都禁止此種作為。

明妃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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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所需要的女性伴侶,在無上瑜伽部中稱為明妃。明妃分成,實體明妃(即人類女性),觀想明妃(通過觀想而幻現的女性),咒生明妃(利用咒術產生的女性),以及空行母等。事業手印所指的即是跟人類女性一同修行雙身法,而觀想明妃,稱為智慧手印,或智印。

在實體明妃中,具備特定宗教修行能力的女性,稱為俱生明妃。但是事業手印中採用的明妃,通常是指一般的女性,以二十歲以下相貌出眾的處女為最佳,不一定需要具備特別的宗教修行程度。

進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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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上瑜伽中,修行雙身法屬於圓滿次第,在接受無上瑜伽部第二灌頂(秘密灌頂)與第三灌頂(智慧灌頂)時,在真正具有資格的上師指導下,才能以性行為或观想來進行這種修行。

寶瓶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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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瑜伽部中,接受過第一灌頂(寶瓶灌頂)之後,修行者開始進行生起次第的修行。在生起次第階段,修行者只作觀想雙修,修行智慧手印,但是不與異性實際進行性行為,事業手印必須在第二灌頂之後才能進行。

修行者首先觀想自己的本尊,想像自己與本尊合一。接著,修行者(勇父)觀想自己與佛母(或稱為空行母明妃)開始進行雙運,也就是想像中的性行為。但是在觀想的過程中,修行者不能升起性慾,或是有漏精的狀況。

秘密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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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修行者必須選擇一名符合標準的年輕女性(稱為明妃,或空行母,通常是十二歲到十六歲的處女,最多不能超過二十歲;不得已時二十歲以上的非處女也可以),獻給上師[19]。上師與明妃在曼荼罗進行性行為後,將他的精液與女性經血取出(稱為甘露,或赤白菩提心;有所謂“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讓弟子吞下,這稱為秘密灌頂。[20]

智慧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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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灌頂後,上師會教導男性修行者進入大樂禪定的方式。之後,男性修行者與女性,在不射精的狀態下,進行男女交合,以進入禪定狀態,這稱為智慧灌頂。在這個階段,明妃至多可以到達九位[21]

勝義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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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輪金剛續》認為,在性行為高潮時,原本繫結的脈輪會暫時鬆開,細微風會進入中脈,在中脈停駐。身體中的赤白明點,也會在中脈中融合為一。此時,修行者會得到一種特殊的境界,稱為大樂(mahāsukha)。在這種狀態下,進行觀想禪修,極易進入三摩地,證悟空性,這稱為樂空不二。這即是第四灌頂,勝義灌頂。达到即身成佛[22]

各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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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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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喀巴格魯派黃教創始人)反對此法,凡出家比丘不許操作此法,現在西藏各派都禁止此法。但他表示在不違戒律的前提下,同意比丘以「觀想」本尊雙運方式接受圓滿次第修行。在家居士因為允許性行為,可以與自己的配偶修習,但如果在家居士在實修過程中有淫慾与漏失明点,男女雙方都要下金剛地獄,亂修也會令自己與上師夭壽而死,所以也不願意讓俗家弟子修習此法,如夫婦為了促進情感或生育子嗣,發生性行為並無不可,沒必要用佛法當藉口來包裝。故今日格魯派傳承中,自宗喀巴起,格魯派僧、俗二界皆不許以實際性行為來修行雙身法,而是以觀想方式進行第二灌頂與第三灌頂,稱為智印[來源請求]
  • 红教现在也不再传双身法,而是以大圆满为主。红教與白教也認為雙身法是方便法,只適合少数大成就者,一般人最好修解脱道[來源請求]

漢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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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傳佛教,嚴格守戒,強烈反對以性愛修行,認為這將會使佛教毀滅。漢傳佛教最忌諱僧侶欲邪行,如印順法師聖嚴法師,主張這與原始佛教離慾修行的信念相違背,反對佛教信徒進行雙身法。
  • 密宗的下三部密法(雜密胎藏密金剛密)皆反對雙身法,認為它會障礙修行,破壞神通禪定
  • 淨土宗之廬山東林禪寺蓮宗善法祖堂主-普度法師在《廬山蓮宗寶鑑,卷10》中如此評論雙身法:「更有一等眾生。以祕精是無漏者。混吾教中遞相傳習。潛饕貪欲壞亂正法。此是妖精鬼怪夜聚曉散。喫菜事魔之徒。非是蓮宗之弟子。」[23]
  • 禪宗大慧宗杲於《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20》說:「更教人撥無因果,便言:飲酒食肉,不礙菩提,行盜行婬,無妨般若,如此之流,邪魔惡毒,入其心腑。都不覺知,欲出塵勞。如潑油救火。可不悲哉?」[24]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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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肖藏傳佛教人士與神棍,引用雙身法為名來吸引信眾進行性犯罪,造成許多社會事件。不丹國王吉格梅·多吉·旺楚克曾宣布法令,禁止在不丹境內教授或進行雙身法。

著名的噶舉派上師丘揚創巴仁波切,在死後,被曝出他以修行雙身法為由,與多名女信徒有著持續的性關係[25]。他在美國的弟子,歐澤天津,是雙性戀,將愛滋病傳染給許多男、女信徒,造成嚴重的醜聞與一連串的訴訟[26]

另一位著名的上師卡盧仁波切,遭到他的女弟子提出訴訟,指控他以雙身法為名,誘使女信徒與他發生性行為,但卡盧仁波切給了一筆和解金之後,她撤回告訴。但她後續仍然出版書籍,對卡盧仁波切與藏傳佛教指出許多指控[27]

著名的《西藏生死書》作者,索甲仁波切於1994年在舊金山遭女學員控告性侵,最後庭外和解[28][29]

這些醜聞,影響了藏傳佛教在歐美的聲譽。達賴喇嘛曾經公開宣稱,弟子應該以佛陀教法來觀察上師的命令[30]。他並且向弟子聲明,上師不應該背叛弟子對他的信賴,以雙身法為名,誘使弟子與他進行性行為,如果經過證實,他將會公布此人的姓名,並將他破門逐出僧團,或剝奪他的上師地位[26]十四世達賴喇嘛說,出家比丘不允許操作此法。除非他不受比丘戒也不受沙彌戒,唯有受在家居士戒,他們穿白色的法衣,受菩薩戒、受金剛乘戒,他們是依佛母而修,這是有的,那是另外一事,例如像薩迦法王之類的。假使自己已經出家了,自己已經是一個和尚了,卻還依佛母的話,那你後面就要寫個大字:「我不是和尚!」[31]

台灣聖輪法師(俗名楊贊儒)於2011年被指控以雙修法來誘騙性侵弟子,遭判刑10年[3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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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2:「然初趣入金剛乘之上首機宜,須欲界身。必須信解,由明妃欲塵貪為道門中,求菩提者,無上部中俱緣真實及自所修明妃,以笑等貪而為正道。」
  2. ^ 《三信念莊嚴》:「由修行拙火並於此法能得最下自在,行者即近於成辦譬喻光明,並現證究竟心遠離之階位。然而,僅由內瑜伽不能到達此位。故當依止業印明妃為外緣,以此增益拙火瑜伽。」「如是具量之能依行者,與堪作依止之具量手印,於二根和合之境中,共同趣入修習事業,引導明點達至寶珠輪而不令漏失。由此所失之溶樂,即能用於策發行者,臻至究竟心遠離之階位。」
  3.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西藏佛教的修行道--樂與空》:「在實際的密續禪修中,利根行者使用各種法門,如引燃拙火、本尊相應、運氣打通身上的穴輪。透過他已經生起的欲望,他就能夠融化覺悟心或體內的精液,經驗到大樂。不管行者是男性或女性,這方面的經驗完全相同。他憶起空性的證悟,將它與大樂的經驗結合在一起。大樂的經驗過程如下:當覺悟心或體內的精液被融化時,就會經驗到中脈的身體覺受,產生非常強烈的大樂經驗,進而產生微細的心樂。行者一旦憶起空性的認識,心樂的經驗就可以與之結合。那就是樂與空的結合。依據密續的解釋,樂的經驗得自三種狀況:一是射精,二是精液在脈中移動,三是永恆不變的樂。密續修行利用後二種樂來證悟空性。因為利用樂來證悟空性的方法非常重要,所以我們發現無上瑜伽續觀想的佛都是與明妃交合。正如我在前面所說的,這種樂的經驗,與尋常的性交迥然不同。」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網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第一世達賴喇嘛《吉祥時輪二次第修法筆記》:「若瑜伽士唯依修習力,故未能遷移身中之父母明點,即應教授彼修學事業手印之法。以業印,能賜與修行者導引諸界達至寶珠頭之力,故彼名為能賜降喜之童女。」「第三類為一等未得堪能,心不清淨之鈍根行者。彼等乃至未得大樂覺受前,必需依止事業手印,唯有如此才能進而趣修大手印。」
  5. ^ 智稱《善逝教語略釋》:「對於具大貪欲,於實相慧未廣了知,又未能以餘法而住心者,乃傳以業印(未具量之真實明妃),然其必須隨順事業而受用。」
  6. ^ 6.0 6.1 Artemas.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國際華文網站. www.dalailamaworld.com. [2018-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0). 
  7. ^ 《具三信念》:「未具修持業印之量者,可緣無我母,或金剛瑜伽母等空行,為智印,作長時修習。於修持得堅固,及所緣能明顯生起時,行者即能與此觀想明妃等,入雙運,引生四喜。待俱生大樂現起時,行者即以彼與空性和合,令正見與大樂合大,此一證德即名樂空雙運。」
  8. ^ 關於密宗雙修的問題~宗薩欽哲仁波切開示,存档副本. [2010-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20). 
  9. ^ 印顺法师《印度之佛教》:“综观密教发展之势,即鬼神崇拜而达于究竟。密教多特色,承固有之倾向而流于极端者有之,融摄外道者有之。若以一言而罄无不尽者,则以「世间心为解脱」是已。信师长达于极端,即自身妻女亦奉献而不疑。师命之杀,不敢不杀;命之淫不敢不淫,此婆罗门所固有(读『央掘魔罗经』可知),后期佛教所取用者也。”
  10. ^ 《魏書》卷99:「始罽賓沙門曰曇無讖,東入鄯善,自云「能使鬼治病,令婦人多子」,與鄯善王妹曼頭陀林私通。發覺,亡奔涼州蒙遜寵之,號曰「聖人」。曇無讖以男女交接之術教授婦人,蒙遜諸女、子婦皆往受法。」
  11. ^ 唐朝玄奘譯《阿毘達磨發智論》:「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誅國及隨行。無礙過梵志。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除虎第五怨。是人說清淨。」「不信不知恩。斷密無容處。恒希望變吐。是最上丈夫。」
    符秦僧伽提婆譯《阿毘曇八犍度論》:「捐捨於父母。亦王及二學。捨邦土翼從。無礙過梵志。捐捨於父母。亦王及二學。已害於五虎。彼謂之清淨。」「不信不往知。若那羅斷際。害婬捨離婬。彼是無上士。」
    《阿毘達磨集論》卷7:「又契經言: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淨梵行。何等為五?一者、常求以欲離欲;二者、捨斷欲法;三者、欲貪生已,即便堅持 ;四者、怖治欲法;五者、二二數會。」
  12. ^ 印順〈淫欲為道〉:「經上所說的『五法』,如依文解說,那是一、求從淫欲中離欲的法門;二、不取一般的斷欲法門;三、如欲貪生起了,要一直堅持下去;四、厭惡對治貪欲的法門;五、男女一再的交合。『佛法』本是修『離欲梵行』的,而所引經說恰好相反,不用斷欲,反而稱為『第一清淨梵行』。這類不合佛法正道的語言,如「逆害於父母 ,王及二多聞,誅國及隨行,是人說清淨」等(『集論』卷七),應怎樣去解說?無著在『集論』(卷六)中,又稱之為轉變秘密。意思說:語句隱密,不能依通常的文義去解說,要轉變為反面的別解,才不致於誤會。……無著、世親的時代,『以欲離欲』的法門已開始流行,這就是無上瑜伽男女和合的密法。這一秘密法門,早期的偶然流露,在正常的佛法中,還不能被容忍, 所以無著作了這樣的抉擇——秘密的不了義說。」收入《華雨集》第4冊。
  13. ^ 印順法師在《妙雲集》中評論“密教具有印度教性力派教義。”
  14. ^ 《大威德陀羅尼經》卷17-18:「彼等比丘所至家(此即婦女)處,相前言語,後以方便令作己事(指男女和合,即私事﹞。於彼舍中共語言己,即便停住示現『身瘡』(即男女生殖器,佛教術語)。於俗人所,種種誑惑,種種教示:彼應與我,如來付囑汝。……彼即報言:汝明日來,如己家無異。……我住於此十年勤求,猶尚不能得是諸法,如汝今者,於一夜中已得是法。……此是因緣,滅正法教。」參見印順導師的論文〈北印度之教難〉,收入《佛教史地考論》。
  15. ^ 《庚申外史》卷上:「至正十三年。脫脫奏用哈麻為宣政院使。哈麻既得幸于上,陰薦西天僧行運氣之術者,號「演揲兒法」,能使人身之氣,或消或脹,或伸或縮,以蠱惑上心。哈麻自是日親近左右,號「倚納」。是時,資政院使隴卜亦進西番僧善此術者,號「秘密佛法」,謂上曰:「陛下雖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亦不過保有見世而已,人生能幾何?當受我『秘密大喜樂禪定』,又名『多修法』,其樂無窮。」上喜,命哈麻傳旨,封為司徒,以四女為供養;西番僧為大元國師,以三女為供養。……在帝前男女裸居,或君臣共被,且為約相讓以室,名曰「些郎兀該」,華言「事事無礙」。」
  16. ^ 阿底峽《難處釋》:「關於上師福德比丘對於無過的看法,……他的觀點是,即使是初學者也沒錯。」
  17. ^ 阿底峽《難處釋》:「有位賢善的上師說,……這是指證得小品忍位的菩薩,就沒有過錯。」「某位聖哲說,……證得小品世第一法的菩薩沒有過失。」「依照《聖迦葉所問經》、《授記變婦女經》、《吉祥最勝第一續》、《有義調伏續》以及其他密續和聖龍樹、阿闍黎提婆等所造論典的理趣做,就不會有過錯。意謂,知真者無過,是在證得小品頂位的時候。」「還有其他聖哲說,在心中引發,並已生起一切法無生的勝義菩提心的人,也沒有過錯。因為明了諸法真實性者沒有過錯。意謂,見真諦者不會有過錯。」
  18. ^ 菩提道燈論》:「初佛大續中,極力遮止故,梵行者勿受,密與慧灌頂。若受彼灌頂,復住淨梵行,違犯所遮故,壞彼難行律。禁行者若受,當生他勝罪,且定墮惡趣,故亦無成就。」《難處釋》引用《真實灌頂》說:「哪些是依止梵行類的灌頂呢?即從依止居士類中,除去密灌與智慧灌。……教法住世,惟梵行者是賴,而這兩種灌頂,恰好與梵行背道而馳。因此,這兩種灌頂將使梵行滅絕。如果梵行滅絕了,佛教就會没落。」
  19. ^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13:「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餘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論說:「彼若無者,餘者亦可。」」
  20. ^ 印顺:《以佛法研究佛法》, 146~147页
  21. ^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13:「如是第一瓶灌頂者,如〈略續〉云:「初觸祥慧乳,即是瓶灌頂」〈歡喜金剛經〉於「智慧滿十六」等,釋為瓶灌頂及以阿闍黎灌頂,是依真實明妃而說。第二瓶灌頂者,謂由抱持觸九明妃所生妙樂。唯多寡異,餘與前同。」
  22. ^ 十四世達賴喇嘛〈「時輪金剛」要意〉:「時輪金剛包含了11層灌頂:7個「如赤子般進入」灌頂、3個「殊勝」灌頂、以及一個「最殊勝」灌頂。……三個殊勝灌頂為:寶瓶灌頂是弟子觸碰伴侶的胸部,所獲得空性和極樂的智慧;秘密灌頂是弟子經驗了菩提心,所生起的空性和極樂的智慧;智慧灌頂是弟子和伴侶合而為一,所生起的俱生快樂經驗。最殊勝灌頂也稱為「第四灌頂」或「語灌頂」。前述偉大的智慧灌頂,能使弟子得到十一地菩薩的果位。接著上師象徵性的指出靈性身(Gnosis Body),是至高不變的大樂和空性的全面絕佳整合。「就是如此!」上師於是將第四灌頂傳予弟子。這個灌頂給予弟子力量,使其得以時輪金剛的身相而證得圓滿的佛陀果位。」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首頁-佛學開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3. ^ CBETA, T47, no. 1973, p. 349, b29-c3
  24. ^ CBETA, T47, no. 1998A, p. 894, c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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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Lattin, Don. "Best-selling Buddhist author accused of sexual abuse"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5-04-15., The San Francisco Free Press, 10 November 1994.
  29. ^ Brown, Mick. "The Precious One", Telegraph Magazine, 2 February 1995, pp. 20-29.
  30.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上師的行為一切都是圓滿的嗎?〉:「『把上師的一切行為都看成完美』的這個教法,如果不透過正確的抉擇,很容易變成上師與弟子的毒藥。所以當我在教授此法時,對於傳統的這句話,總是叫人不要太過分的強調。如果上師所做的行為不如法,或所講的言論與佛之正法相違,這時我們必須謹慎的以理智和聖教量去加以辨別。 ……上師如果利用密宗上師三昧耶戒來愚弄虔誠而無知的弟子,卻于弟子處獲得他所要的好處(不管他要的是名聞利養或是淫欲),這種行為就像是把地獄中的滾熱銅汁硬灌進弟子的肚子裏一樣。所以做為一個佛弟子,依止上師一定要依理智和佛之正見來作主要的引導。如果弟子不具備這樣的善巧方便,是絕對無法在佛法上獲得證悟的。」
  31. ^ 達賴喇嘛為中國佛教訪問團開示 - 達香寺、利生中心
  32. ^ 淫法師性侵5女 判10年 女弟子幫忙物色 口水加持玩3P. 台灣蘋果日報. 2013-06-18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