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中華民國—芬蘭關係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國際關係专题 (获评乙級中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國際關係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国际关系(含外交)相关主题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欧洲专题 (获评乙級中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欧洲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欧洲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12:37 (UTC)[回复]

1950年10月28日,兩國再次斷交

[编辑]

@Tp0910此說恐怕有誤。1950年芬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一事因之前與中華民國沒有邦交關係而特別順利。而且1月13日芬蘭業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國政府不至於延宕至10月28日建交方宣佈斷交。--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3:33 (UTC)[回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檔案:1949-1955》一書介紹與芬蘭建交過程中,完全沒有提及之前是否與民國政府有外交關係。相應地,其他與中華民國有外交關係的國家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無一例外都有如何處理與中華民國外交關係的內容。《世界各國與臺海兩岸政府之使領或實質關係演變時程 1949-2017》一書也稱1949年兩岸分治時,芬蘭與中華民國沒有外交關係。--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3:37 (UTC)[回复]
感謝告知。中華民國外交年鑑有提到民國39年與芬蘭斷交一事,但中華民國外交史是提到1932年已斷交,容我詢問外交部,過幾天回覆後再做處理。(我在前言寫道:兩國於1926-193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即是參考中華民國外交史的內容,確實是互相矛盾。)--Tp0910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3:56 (UTC)[回复]
@逐风天地外交部尚無回覆,查詢進度「承辦單位處理中」,《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也沒有與芬蘭斷交日期,我先移除該段文字。--Tp0910留言2018年8月29日 (三) 10:00 (UTC)[回复]
@Tp0910我查到了新資料。
  1. 1937年5月1日,有芬蘭駐華公使(駐日公使兼任)華爾槐納到中國遞交到任國書,1939年仍有駐華公使館秘書代辦使事。
  2. 1933年、1938年外交部出版的《駐外使領各館職員錄》都還列有駐芬蘭國公使館,只是標註“暫停”、“暫行停辦,由駐瑞典使館兼理”。而1946年的《駐外使領各館職員錄》中已經不再列駐芬蘭國公使館。
照此推測,斷交應該發生在抗戰全面爆發以後,甚至是歐洲戰場開戰、芬蘭倒向德國之後。而二戰結束後,國府尚未及與芬蘭復交,大陸便已易手,芬蘭轉而承認新政權。現在條目里所說因1932年芬蘭承認偽滿洲國而斷交,欠缺可靠來源佐證,並不可信。--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2:43 (UTC)[回复]
芬蘭國駐華公使館於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在上海發行《芬蘭一瞥》,其中<外交>一章說:
“至於芬蘭與中國之關係,已於一九二六年雙方本公正立場所訂立之友好互惠條約中安定之矣,各國在華,不以利用環境上之壓力,而放棄其治外法權之觀念,芬蘭實開其端,在同一意義上,芬蘭首先破例任用中國公民徐君振東為其駐京名譽領事,而最近商務以及合作之建設工作,尤為導引兩國互相諒解增進友好關係之基礎。
“芬蘭政府應事實上之需要,派遣公使上海,及東京,並於南京,上海廣州漢口天津烟台青島設領事館,而中國在芬蘭境內,直至今日,未駐使節,殊屬憾事也。”
“目前芬蘭在下列各國設有使館:阿根廷、巴西、英帝國、捷克斯拉夫、丹麥、愛沙尼亞、法國、德國、匈牙利、義國、日本、拉脫維亞、荷蘭、挪威、波蘭、西班牙、瑞典、瑞士、蘇維埃聯邦共和國、美國。”
“世界各國置有芬蘭領事官或名譽領事者,有下列各處:澳洲、奧國、比利時、英帝國、坎拿大、智利、中國、但澤、埃及、法國、德國、希臘、立陶宛、荷蘭、蘇維埃聯邦共和國、瑞典、土耳其、美國、南斯拉夫。”
由此可知,1932年中国裁撤驻芬兰公使馆,并非断交。考虑到当时中国政府外交经费一直紧张,时常拖欠驻外工作人员的工资。裁撤驻芬兰公使馆,或许是节约外交经费。此前1927年北洋政府为了节约经费,就曾下令裁撤驻奧地利、芬兰、瑞士、葡萄牙、丹麦、秘鲁、古巴、智利8国使馆。--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4:02 (UTC)[回复]
@逐风天地非常感謝您,由於我剛才編輯其他條目,因此耽擱回應,也容我稍晚將相關內容寫進條目。--Tp0910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6:19 (UTC)[回复]
已完成,請不吝指教。此外,中華民國外交史與芬蘭斷交日期是否應更改?《芬蘭一瞥》中提到,中國在芬蘭未駐使節,但中国驻芬兰大使列表卻有三任公使,何為真?--Tp0910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22:43 (UTC)[回复]
断交时间应该改,但改成哪一天或者哪一年呢?1941年法西斯各国承认汪精卫政权时,国府似乎只对罗马尼亚、丹麦、德国、意大利宣布断交,没有看到对芬兰宣布断交的资料。《芬兰一瞥》里说的应该是现况,我国驻芬兰公使馆已经于1932年裁撤;而该书出版时(1937年12月),我国在芬兰确实未驻使节,二者并不矛盾。--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1:28 (UTC)[回复]
改成:1932年4月28日起裁撤駐芬蘭公使館,如何?--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1:53 (UTC)[回复]
表格里都是建/断交时间,单纯的裁撤使馆时间不是表格应列之项。PS:贵方的外交部还没有作出回复吗?要不然等回复后再改吧。--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3:14 (UTC)[回复]
快一個月了,看來芬蘭斷交時間還真「模糊」。--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3:18 (UTC)[回复]
我的推論是:我方外交部可能以貴方與芬蘭建交日,作為我方與芬蘭的「正式」斷交日。與抗日的起始日期(4年8年14年)有異曲同工。--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3:28 (UTC)[回复]
我猜測可能是,貴方外交部有人整理資料時,發現與芬蘭有過邦交,但查不清楚什麼時候結束了邦交。又因為芬蘭、瑞典、挪威等國都是1950年代初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故誤以為芬蘭與瑞典、挪威等國一樣,都是因轉換承認對象而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便把这个日期作為斷交日期填了上去。--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8:26 (UTC)[回复]
@逐风天地今天收到我方外交部回覆,表示「已於9月5日函復在案」(可能是先告知有待處理),但我沒有收到,或是歸類在垃圾郵件被我統刪了,所以我以為沒下文又再去信一次。另表示「由於年代久遠且當時兵荒馬亂,本部正透過相關單位協助查考,若有結果立刻告知。」我也先告知您一聲。--Tp0910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0:31 (UTC)[回复]
感谢告知!辛苦您了。--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3:11 (UTC)[回复]
抱歉,我前面把10月28日错写成了1月28日。我刚刚重看一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档案:1949-1955》一书的芬兰篇,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1950年9月份芬兰提议暂时让驻印度公使瓦尔万(即瓦尔万尼、华尔槐纳)兼任驻华公使,并附上了公使履历,其中提到“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九年任驻日特命全权公使”,没有提及兼任驻华公使一事。瓦尔万尼到北京后,会见周恩来外长,周外长询问他,芬兰是不是在南京派过一专任公使。瓦回答说有长驻代办,一直住在上海,兼任总领事。也没有提及自己就是那个“专使”。后面周恩来又问他是否在中国待过,瓦回答说在上海待过两年,从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五。这个跟芬兰外交部提供的履历又有点冲突。--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8:10 (UTC)[回复]
瓦爾萬也許想讓建交一事進展順利,因此隱晦不說,但周恩來卻很清楚。--Tp0910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8:36 (UTC)[回复]

来源

[编辑]

@Tp0910:我昨天检查您提供的来源,里面还未有新代表的名字,而存档链接里还是旧内容,所有我才加入请求来源的模板,并后来自己找到来源并加上。现在您的来源里有新代表的名字。不过也没有必要把我提供的来源删掉。可以互相佐证嘛。祝编安!--万水千山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3:08 (UTC)[回复]

該網頁當時是有新代表的姓名,但我剛才再點進時卻只有「代表Representative」,之後反覆出現又消失,至於您提供的來源已補進去,抱歉。--Tp0910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3: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