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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User talk:Patrickov的话题

红渡厨 (留言贡献)

我说来源像广告是说明这个来源不能拿来证明关注度。

( π )题外话阁下到目前为止还算态度好,所以我也还算愿意回你的话,如果阁下也像有些人一样,那我也懒得回复你了。

Patrickov (留言贡献)

倒過來說,一件東西會讓人想打廣告不就證明了它有一定的關注度?其實您所引的第二點有解釋其職能(企業註冊登記、人社、不動產、公積金、出入境、稅務等事項),這是能正面證明其重要性的。

红渡厨 (留言贡献)

NT:GNG明确记载: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并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而关于“独立于主题实体”,他是这样写的:要排除下列与主题实体有关联之人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宣传、广告、自身发表的个人出版物、自传、新闻稿等。

所以像这种广告、新闻稿,是绝对不足以拿来证明关注度的。

Patrickov (留言贡献)

以中國的訊息自由程度,要找到獨立於主題實體的報導並不容易,多個媒體報導已算屬實,甚至您所引的新聞也有介紹其職能(反而好奇怎麼原編不寫進去)。政府實際面向的人數遠比商業機構多,而且像這種跟民生有關的事往往帶有強迫性,不能因為來源本身出自官方新聞稿或者語氣帶宣傳成份就一概抹殺。

红渡厨 (留言贡献)
Patrickov (留言贡献)
红渡厨 (留言贡献)

“此页是论述,不是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或指引。”我想我需要再重申一遍,阁下的个人观点不能逾越方针指引的要求。

Patrickov (留言贡献)

抱歉剛才編輯留言了。重申一次:

  1. 原編並未全盤使用政府來源。
  2. 如果要談個人觀點,我個人是會避寫這類條目。我只是作為一個跟誰都無關的第三者去嘗試以一個中立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Patrickov (留言贡献)
红渡厨 (留言贡献)

我已清楚地在本案中依照相关方针指引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如果阁下仍然有不理解的地方,请您参阅相关方针指引,后续不再继续回复这边。

Patrickov (留言贡献)

所有規條成為方針都有一個過程,在「完全遵循方針」和「完全違反方針」有很多灰色地帶。我對您連類似維基百科:政府來源一般屬於可靠來源的論述也加以否定的做法不表認同,也不認為您機械執著方針的做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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