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直选
八八直选,是指香港的民主派人士要求香港政府在1988年于香港立法局选举中,开始引入直接选举议席的建议。但这个建议最终并没有接纳,最后延至1991年香港立法局才有第一次直接选举。
历史
[编辑]1984年香港政府发表《代议政制绿皮书》,研究在香港发展代议政制,其中提及到香港立法局最终会引入直接选举议席。而于1985年,香港立法局亦首次引入间接选举议席。到了1987年5月27日,香港政府发表《一九八七年代议政制发展检讨绿皮书》[1]:3,就香港代议政制的发展作出检讨,并向市民咨询对1988年于香港立法局引入直接选举议席的意见。根据当时的多个民意调查,支持直选的市民约为六成至七成。同年9月底,由超过100个香港民主派人士组成的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于维多利亚公园举行“争取八八直选集会”,逾万名市民参加。11月,香港政府公布由自行成立的民意汇集处,并委托调查机构AGB McNair Hong Kong Ltd就八八直选进行的两次民意调查。
当时,民意汇集处把民意分成团体及个人意见、民意调查、和签名运动三类。政府认为“团体及个人意见”及“民意调查”中反对占多数,而“签名运动”虽然赞成意见占绝大多数,但“没有参考价值”,因而得出显示“有七成市民反对八八直选”的结论。由于这个结果与其他同类型调查的结果差异很大,引起了当时舆论的哗然,亦遭到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谴责玩弄民意。事实上,在现在的研究考证,证实当时的结果确实是被殖民地政府刻意歪曲,将大部分的支持意见忽略不理。当时的94,270份反对意见中,有73,767份是预先印制而内容相同的标准信件,却被政府判定为73,767个反对意见。
1988年2月10日,香港政府发表《代议政制今后的发展白皮书》,当中提及“虽然市民对在立法局于三年后加入若干直选议席此项原则,表示支持,但是在实行时间上则有歧见”。而于1988年9月22日,香港举行第二次立法局间接选举,但并没有任何直接选举议席。
其后香港政府最终决定于1991年引入直接选举议席。1991年9月15日,香港举行首次立法局直接选举,而立法局56名议员中有18名议员由地方选区选出,又被称为“九一直选”。
在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离任后的回忆录中,彭证实了港英政府当年是刻意扭曲民意,玩弄数字,原因是中英双方已达成共识,若咨询结果能显示市民并不要求八八直选,则中方会把最终引入直选的承诺写入《基本法》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