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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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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官学院
National Academy of Civil Service(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授权法源考试院组织法国家文官学院组织法
主要官员
院长蔡秀涓
副院长梁元本
主任秘书赵璟瑄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6日
联络信息

国家文官学院院本部
地址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七段576号
网站www.nacs.gov.tw

国家文官学院中华民国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训会)所属机关,院本部设于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七段576号,中区培训中心设于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光明路1号(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力发展学院南投院区共用),高雄园区(小港)设于高雄市小港区大业北路436号(与高雄市立空中大学共用)。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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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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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官学院中区培训中心中正堂

1998年11月11日,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公布《国家文官培训所组织条例》,全文12条。1999年7月26日,考试院保训会成立“国家文官培训所”,办理公务人员各项法定任用训练及相关训练。院本部现址建筑物自国有财产署承接,曾为台湾省物资局、高峰百货南港店。

中部园区落成与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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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3日,国家文官培训所成立中部园区。2010年3月26日,国家文官培训所改制成立国家文官学院;中部园区随同法制化,为考试院四级机关,更名为“国家文官学院中区培训中心”。

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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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日,考试院第11届第29次会议决议通过《国家文官培训所组织条例》修正草案,10月23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将《国家文官培训所组织条例》修正为《国家文官学院组织法》,全文8条,11月18日总统公布《国家文官学院组织法》。2010年3月26日,国家文官培训所改为国家文官学院

组织及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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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官学院隶属于保训会,置有院长(由保训会主任委员兼任)、副院长及主任秘书各1人,下设研究发展组、训练发展组、交流合作组、评鉴发展中心、数位学习中心、秘书室、人事室、主计室、政风室等9个单位,预算员额66人。2018年11月19日及2020年2月24日分别在高雄市成立“国家文官学院高雄园区(小港)”及“国家文官学院高雄园区(澄清湖)”。自2024年1月起,高雄地区培训事项统筹由“国家文官学院高雄园区(小港)”办理。

国家文官学院负责全国公务人员之法定训练,核心业务系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训练进修法》等规定,办理高阶公务人员晋升官等训练、考试录取人员训练等,每年训练人数约10,000人。

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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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别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国家文官培训所 所长
1 蔡荣桐 1999年7月26日-2000年6月
2 郑吉男 2000年6月-2002年1月
3 李嵩贤 2002年1月-2008年9月
4 廖世立 2008年10月-2010年3月25日
国家文官学院 院长
1 张明珠 2010年3月26日-2010年10月12日 由保训会主委兼任
2 蔡璧煌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5月19日
3 李逸洋 2016年5月20日-2017年2月28日
4 郭芳煜 2017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5 郝培芝 2020年9月1日-2024年8月30日
6 蔡秀涓 2024年9月1日-现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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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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