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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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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祚(?—1638年),字亘符,号类阳直隶顺德府邢台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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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祚貌魁梧,美须髯,性端厚孝友。十八岁入博士弟子员,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丁外艰,哀毁几至灭性,让产于两兄,独食贫,励志攻苦。服阕,试辄冠军,廪于庠。万历四十年(1612年)参加乡试,心动不试归,母华氏卒,读礼庐墓。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授山西太原府推官,郡有疑狱,谳而释之,无株系凭。城蠹倚豪右为不法,廉其实不,以三尺徇。盗以山为薮,出入剽掠,设堠置兵,盗发辄捕。遇饥荒,捐俸具粥药,多所全活。

孟国祚理刑六载,以举卓异,崇祯元年(1628年),召为给事中,历吏、户、刑三科左右及都给事中[1],敢言直谏,疏凡五十余上,循职掌封驳弹劾,从国是起见存大体。升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太仆寺卿、大理寺卿,公通籍十七年,大半皆刑官,执法平允。都城警,守御有功,纪叙褒赏。甲子、丁卯充山西、陕西同考官,得士十二人。癸酉典试山左,取八十二人,文章遵正始,无轧茁,入彀者多名下士。辛未入武闱状元王来聘、探花贺秉钺,皆门下,后来聘死忠,天子嘉悯,愈重公有知人之鉴。册代藩,祭鲁藩,两侍经筵,引耕藉,遣阅十二陵,敬翼小心。时国步多艰,数次召对,鞠躬尽瘁成病,乞休告,圣眷弗许,卒于官。讣闻,上震悼,予祭葬,赠工部右侍郎,荫一子。居尝语人曰:“我做秀才,学识不如人,才调不如人,勤苦笃志则如人。居官明敏不如人,力量不如人,洁己奉公则如人。”其自任有如此者,人以为真诚不欺实录也[2][3]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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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名宦于太原,邢台祀乡贤。墓在城西南十五里由留村,礼部尚书王铎撰墓志,赐祭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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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长编卷之二十六》:崇祯二年九月,补孟国祚吏科给事中。
  2. ^ 《邢台县志》
  3.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孟国祚,阳治,书二房,戊子九月二十七日生。邢台人,戊午八十九名,会三百口口名,三甲三十一名。本年授山西太原府推官,甲子陕西同考,戊辰考选,己巳授吏科给事中,辛未升户科右,壬申升刑科左,癸酉山东主考,升刑科都,丙子升太常寺少卿,丁丑升大理寺右少卿,转左少卿,升太仆寺卿,戊寅升大理寺卿,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