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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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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款庞蒂克GTO,是肌肉车中的典型代表
澳洲肌肉车福特Falcon XC Cobra

肌肉车(英语:muscle car)是汽车的一个类别,特指一类高性能的轿跑车[1]英文韦伯斯特大字典对肌肉车的定义为“any of a group of American-made 2-door sports coupes with powerful engines designed for high-performance driving.”即由美国制造的,装备高性能引擎的双门运动型轿车。[2]肌肉车一般特征为双门中型轿车全尺寸轿车后轮驱动,装备有大马力V8发动机,能容纳四人以上。此外,价格还应当适中亲民。肌肉车一般用于日常使用,偶尔参与直线竞速赛[3][4][5][6]其外观、设计目的和思想同双座跑车以及为公路赛设计的昂贵的超级跑车有著显著的差别。肌肉车最早源自北美,现在英国、澳大利亚、南非等汽车公司亦有开发生产。

虽然今日所称的肌肉车追溯到五十年代,但实际上当时美国最流行的轿车,仅不过是双门的轿车,不采用四门设计只不过为较简单便宜,速度也不一定较快,所以绝不能说当时的美国车就是肌肉车。但省去了战前轿车的无谓饰物,把灯放在沙板内和沙板与车身融合,开始稍现代汽车流线型的低风阻构型。而按资料显示当时美国流行不同的车体风格,包括了现在的旅行车开篷车货卡车中型车[7],故肌肉车不足完全代表当时的美国轿车,却因为其不怕耗油的形象给后来的人回味的消费主义上层中产阶级生活方式。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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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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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车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才有的俗语,可指早前到五十至七十年代初的部分美国中大型轿车,或者海外仿其风格的轿车。当时本是指大功率的中型美国轿跑车,而追溯对当时来说很旧的车,是因为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到八十年代中的美国车功率不足,但又要迁就熟客需要长时间开车的舒适而不敢把车做得很小,不只是跑得不如同期的欧洲或日本汽车快,甚至比在五十至七十年代中的美国车慢。到了八九十年代的美国车的速度才回升,所以肌肉既可以指现在的美国中型轿跑车,也可以指在五十至七十年代中期的美国大排气量中或大型轿跑车,但不包括所有在七十年代中至八十年代中的美国汽车。

肌肉车的定义种类较多。Peter Henshaw曾在著作《肌肉车》中下定义:“正如其名所指,肌肉车是美国汽车工厂根据改装赛车概念而生产的一类汽车,其共同特点本意是将一台大排量的引擎放置在经轻量化的车体中。和普通车98马力等级的动力相比,肌肉车就好像是Charles Atlas(美国著名健美运动员和教练)面对老弱病残一样。”[8]该文说明了肌肉车和欧洲出产跑车的不同点:肌肉车追求直线竞速的指标,而对跑车的其他性能如操控性,过弯能力,轻量化引擎,流线型外形等不予追求。[8]就具体细分上,装备高性能发动机的标准车紧凑型轿车小马车是否属于肌肉车还有诸多不同的意见。[9]但按专书 500 photo muscle cars 中肌肉车包括了福特野马,但不包括很多被认为是小马车的款式。[10]

肌肉车在现在看来有其不合理的尺码和市场定位,因如果以尺寸和重量论旧的肌肉车属于大型车,在非跑车类的轿车比较最接近的早期肌肉车的都是些大型的豪华轿车,如积架XJ劳斯莱斯宾利林肯汽车卡特力的出品而绝不是跑车。如第一代佳士拿300英语Chrysler 300 letter series尺寸重量和排气量都超过了劳斯莱斯Silver Cloud英语Rolls-Royce Silver Cloud但单价平得近十倍。

但肌肉车平的只是单价,耗油量受到高排气量的先天限制,肌肉车之所以流行一时主要依赖美国对国内石油产品价格补贴,使到当时美国国内有相当大的中价的大型车的市场,而当时美国的车厂只是研究如何以较低成本推像传统豪华轿车般的大车,把精力集中在减少生产的工序和部件的总数上,及至引入像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新的生产设备,而不是设计出较高效能的轿车。

另一使肌肉车持续流行的原因是当时美国开始禁止加油站卖含四乙基铅的高辛烷值汽油,而在早期小马车使用无汽油功率有限,便只好继续用早期肌肉车的大排气量自然进气发动机,所以后来都归入肌肉车的范围。

结果在石油危机后油价高企兼美国政府取消油价补贴后使到肌肉车没落;除了部分直接停产外,有些则推出较低排气量并高价的继承车系,如新版本佳士拿300英语Chrysler 300,实际属于单纯豪车而非轿跑车,按平均物价论售价较旧版贵得多,并授权领先生产欧洲版本。

肌肉车与小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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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举来历史上经典的肌肉车和相应的小马车。

制造商 小马车 肌肉车
AMC Javelin SST 机器
别克 T-TYPE Gran Sport
雪佛兰 雪佛兰科迈罗 Chevelle SS
道奇 挑战者 战马RT
福特 野马 Torino GT
水星 美洲狮 Cyclone CJ
奥兹摩比 442
普利茅斯 梭鱼 Road Runner
庞蒂克 火鸟 GTO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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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款火箭88的引擎
哈德逊大黄蜂:火箭88的竞争者

关于谁是世界上第一辆肌肉车的问题,现在还存在争论。一般认为1949年款奥兹摩比火箭88是第一辆肌肉车。火箭88装备了美国第一种高压缩比顶置气门V8发动机,车身则沿用较为小型奥兹摩比76和雪佛兰轿车的设计(上述两车均装备较小的V6发动机)。[11]火箭88上市后获得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肌肉车》杂志曾经评论道:“将全尺寸大马力的V8引擎和中型车体结合在一起,使得奥兹摩比88的动力有如柏林奥运会上的杰西·欧文斯一样充沛...全新的顶置气门V8“火箭型”发动机和轻量型奥兹摩比76系列的车体有机的结合在一体,使一个全新的88系列在1949年横空出世。”[12]

该文继续写道:“《汽车趋势》的作者Walt Woron曾经这样称肌肉车具有'猛烈的爆发力,加速时将把你狠狠的按在椅背上,直到你松开油门'。奥兹摩比凭借著88车系迅速主宰了1950年的汽车赛,无论是NASCAR全国大奖赛还是代通纳赛车周,抑或是泛美越野大赛,奥兹摩比独领风骚。在比利时,奥兹摩比88亦赢得了斯帕-弗朗科尔尚赛道的生产型汽车赛...一台嘈杂而猛烈的V8引擎,轻量化双座车体,奥兹摩比88称之为轻量化肌肉车的始祖名至实归。”[12]

Jack Nerrad在《今日驾驶》中写道:“火箭88的V8引擎为未来30年美国的汽车V8发动机的发展竖立了标竿...其排气量为303立方英吋(5.0L),并俱备双管状化油器,在3,600转每分时能输出135马力(101千瓦)的动力,在1800转每分时输出263磅-英尺(357 N·m)的最大扭矩,在同等级汽车中无人能敌,除了哈德逊大黄蜂,该车是唯一能和火箭88抗衡的车。”

Nerrad也同样提及了火箭88在1950赛季横扫NASCAR,赢得了10项奖项中8项的事迹。他说到:“火箭88的成功像是一道闪电般耀眼,其135马力(101千瓦)的V-8成就了第一型肌肉车的威名”。[13]

Steve Dulcich亦在《大众竞速》上写道,奥兹摩比,和凯迪拉克同时的一个品牌,在1949年用“火箭88”开创了“高性能顶置气门V8引擎汽车”的新纪元。[14]

1955 克莱斯勒 C-300一度为美国马力最大的肌肉车,装备有300马力(220千瓦)的引擎
1957年美国最快的四门轿车:漫步者叛逆者,拥有轻型单片式车身和V8引擎

除上文提及的奥兹摩比和哈德逊外,其他汽车生产厂商在50年代初亦纷纷将其生产线上的轿车开发成肌肉车以瓜分这个新兴的市场。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于1955年推出C-300,配备了豪华轿车的车体和300马力(224千瓦)的Hemi引擎,很快成为了NASCAR上的新星,并被赞为当时“美国马力最大的轿车”。[11]其0至60英里/小时(97公里/小时)加速仅需9.8秒,极速130英里/小时(209公里/小时),操纵性能在当时亦首屈一指。[15]两年后推出的“漫步者叛逆者”被《汽车趋势》杂志评为当时“美国最快的四门轿车”。[16]

1960年早期,莫帕(克莱斯勒集团赛车分部)和福特在直线竞速赛上的激烈竞争促使了肌肉车市场进一步繁荣。1962年道奇推出了装备413立方英吋(6.8L)引擎的汽车,能以13秒成绩跑完1/4英里直线竞速赛,终点速度达100英里/小时(161公里/小时)。1964年,通用汽车公司在旗下品牌奥兹摩比,雪佛兰和庞蒂克同时推出了肌肉车产品,次年,别克品牌肌肉车亦上市。1964年至1965年,福特汽车公司在其“雷电”肌肉车中装备了427立方英吋(7.0L)引擎,“莫帕”亦当仁不让的投产同样排量的新型Hemi引擎。通用庞蒂克分布主任约翰·德罗宁打破了通用集团内部的小型轿车引擎排气量330立方英吋(5.4L)的限制,将389立方英吋(6.4L)V8引擎,手动变速器,沙丘公司生产的变速杆和特制的轮缘装入庞蒂克GTO。1966年起,GTO成为了一个新的车系,并在市场上大获成功,随之通用和其竞争者更是快马加鞭投产一系列肌肉车。GTO主要竞争对手为道奇Polara 500和普利茅斯运动暴怒。后者于1975年起从大型车变更为中型车。

美国汽车公司虽然较晚加入肌肉车市场(前文所述漫步者叛逆者为四门轿车,不属于肌肉车),但亦“能在较短时间内生产出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高性能跑车”(《汽车趋势》评语)。《汽车趋势》还评论道:“1965年美国汽车公司气势磅礡的(或者说稍显笨拙的)加入了肌肉车争夺战,其'漫步者枪鱼'快背车和福特野马及'普利茅斯梭鱼'进行竞争。”[17] 虽然“枪鱼”在操纵性和实际市场销售上不如后两者,但AMC的肌肉车逐渐在1967年夺回声望。1967年“枪鱼”和前文所述的“叛逆者”开始装备343立方英吋(5.6L)280马力(209千瓦)的“台风型”V8引擎。1968年,AMC推出了小马车“标枪”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双座高级跑车“AMX”。[17][18]

纵观整个汽车市场,虽然肌肉车的产量和销量和底特律汽车总产销量相比并不显著,但是却拥有较高的公众知名度。各大汽车厂家争相开展竞争,市售肌肉车的马力也不断攀升。1970年起,肌肉车马力大战进入白热化,已有450马力(336千瓦)级别的车辆推出。肌肉车吸引了大量年轻一代的购买者进入汽车展展厅,他们之中大部份人还是购买了标准配置的同型号车辆。为了增加一些中型轿车的爆发力,不少汽车厂亦将其作出修改以能够进行直线起步街头塞车。

1963年,福特汽车公司专门制造了200台福特银河轻量型赛车用于直线加速赛,该车一系列不需要的设备被简化。主要改进有玻璃纤维制仪表板,铝制保险杠,牵引杆,以及一台专为赛车设计的发动机:排量为427立方英吋(7.0L),功率保守估计为425马力(317千瓦)。车体为标准车体,其跑完四分之一英里直线起步赛道仅需12秒。[19] 该车可合法上路的普通版本亦对外发售,生产数量为5,000台,福特声称该批汽车的百公里(60英里)加速只需要不到6秒的时间(按照装备同样发动机的1966年型银河500XL 427推算)。[8]

可以合法上路的街车:1964年型福特“雷电”,该车可以被认作装备427型V8引擎的中尺寸轻量级福特“费尔赖恩”轿车

福特的另一款轻量车身肌肉车为1964年型福特“雷电”,其使用福特“费尔赖恩”中型轿车的车体。标准型“雷电”跑完四分之一英里直线加速赛道仅需11.76秒,终点速度为122.7英里/小时(197.5公里/小时)。[20]福特公司车手Gaspar Ronda凭借“雷电”一举夺得美国直线竞速赛车协会(National Hot Rod Association,NHRA)冠军,其四分之一英里竞速赛成绩为11.6秒,终点速度为124英里/小时(200公里/小时)。[8]“雷电”同样装备了427立方英吋的发动机,但其排气系统得到改进。虽然理论上雷电可以合法上路,但其在常见公路上“过于猛烈”。《竞速赛杂志》曾这样评论道:“该车为赛道而生,日常驾驶简直是大材小用”。[20]该车配置了大型牵引杆,非对称后部弹簧,以及用于卡车或公共汽车的95磅(43公斤)大型蓄电池,使之产生500马力(373千瓦)的输出功率。该车的一切不必要的附件,如遮阳板,外反光镜,消音器,扶手,以及备胎更换设备都被移除以减轻重量。车窗为轻便的树脂玻璃,早期生产型甚至连车辆面板和前保险杠都由玻璃纤维制造(后期生产型改为铝制,以符合NHRA的标准)。[21] 该车售价为3,780美元,共生产了111台,由福特签约企业“迪尔波恩铁管厂”负责总装。[22]

1963年,通用雪佛兰分部生产了57辆“英帕拉”型双门大型轿车并加装了RPOZ-11改装套件,使得该车的售价比基本款增加了1237.4美元。该车也是通用雪佛兰分部制造的唯一一型专用于赛道的车辆。改造套件包含了一台W系列409型引擎,排气量427立方英吋,标称功率为430马力,实测值为480–520马力之间。其压缩比为13.5:1,因此需要高辛烷值燃料。该套件还包括了大量的减重措施,如全铝制保险杠,引擎盖,进气口栅栏和风扇架。消音器,电台和空调设备也被拆除。其他的改造特征还有额外进气口和排气管,特制的引擎机头和活塞,大容量机油槽,伞形吸入式空气滤清器。1964年后,通用就停止了RPOZ-11型套件的改进工作,并不再生产直线加速赛专用赛车。

1964年克莱斯勒亦推出了轻量型Hemi引擎达到500马力(370千瓦)的大关,该发动机装载于道奇426之上,并被评为“最佳直线赛车”。该车具有铝制引擎盖,轻量型保险杠,进气口栅栏,车门,镁铝合金前轮圈,轻量型帆布座椅,聚碳酸酯车窗,单个雨刷,并同样取消的消音器和遮阳板。和那个时代特色相一致,这辆车在出售时也附带厂家的免责声明:“本车为封闭赛道加速设计,因其附件设计简化,不推荐用作日常交通之用”。

另一款小批量生产的克莱斯勒制赛道肌肉车为1965年型普利茅斯卫星426,搭载了功率为550马力的改进型Hemi引擎。其1966年型由于发现马力过大,刹车系统过于无力而稍微调小了功率(厂家标称功率为425马力,小于实测值)。虽然其刹车和转弯性能仍保守诟病,但《汽车和驾驶员》仍杂志如此评述“该车为野兽般凶残的爆发力和街车操控性绝佳组合”。该车外形简朴,四分之一英里加速赛成绩为13.8秒,终点速度为104英里/小时(167公里/小时)。售价为3,850美元。


肌肉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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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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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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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肌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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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996雪佛兰英帕拉SS

肌肉车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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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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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车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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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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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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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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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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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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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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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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