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
莫乃光 Charles Peter Mok Nai Kwong J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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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议员 | |
任期 2012年10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 |
前任 | 谭伟豪 |
继任 | (悬空) (科技创新界) |
选区 | 资讯科技界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英属香港 | 1964年10月25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政党 | PC 公共专业联盟 |
母校 | 北角卫理小学 香港华仁书院 普度大学 |
职业 | 立法会议员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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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JP(英语:Charles Peter Mok Nai Kwong,1964年10月25日—),香港立法会前议员(资讯科技界),也是香港互联网协会创会主席,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主席,公共专业联盟副主席[1]。1999年时曾被选为香港十大杰出数码青年。2014年7月1日获特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他从事资讯科技及电讯业,同时曾在多份香港报章撰写专栏,主要评述资讯科技发展。现居美国加州。
生平
[编辑]莫乃光出生于香港,已婚,1970年毕业于铜锣湾东院道圣公会幼稚园[2],1976年毕业于北角卫理小学[3],1982年毕业于香港华仁书院,[4]其后曾于1985年及1987年于美国普度大学先后获得电脑电机工程学士及电机工程硕士。
1994年底,莫乃光从美国矽谷回流,经朋友介绍,加入《明报》旗下属于品海的智才企业工作。后来于品海把智才卖盘,智才独立,他负责协助发展互联网业务,在智才旗下创办了香港资讯联网有限公司(HKNet),并出任其总经理,后升为副董事总经理。该公司为香港早期互联网供应商之一,其后,HKNet引入麦绍棠作大股东,至1999年,HKNet被日本NTT Communications并购,麦绍棠于卖盘后,分了一笔巨额奖金给他,莫乃光亦因此为人所识。未几,莫乃光离开,由莫兆华接任HKNet董事总经理。[5]
此段期间,他曾创办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更曾担任主席、执委等要职。莫乃光离开互联网供应商业务后,主席亦同样由莫兆华接任。
莫乃光曾为腾思创智有限公司的董事之一[6],提供给予商业应用之资讯科技及新媒体服务。于2008年起,莫乃光亦出任香港共享创意之筹备委员会成员,致力协助设立及推广适用于香港的共享创意授权条款[7]。
社会服务及公职
[编辑]在社会服务方面,莫乃光身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多个法定机构和谘询组织的委员,所担任之公职范围涵盖资讯科技相关业界及学界、创意产业、媒体、交通及医疗服务,亦曾任政府中央政策组辖下委员会之委员[8]。
莫乃光于近年亦活跃于社会事务及政坛,在1998年、2000年及2006年三次选举委员会的竞选中,莫乃光均在资讯科技界别当选成为委员之一。在2006年的选举中莫乃光以支持2012年双普选为口号与李泽楷等人组成IT20,在其界别中获得1228票的最高票数,故成为800人的选举委员会成员之一,并在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中参与选出2007年度的行政长官。[9][10][11]后来,莫乃光曾伙同114名跨界别选委于3月7日举办行政长官选举论坛,但遭当时候选人之一的曾荫权以筹办者未符广泛代表性及独立人士身份两条件拒绝,事后他促进组成“跨界别专业联盟”,称将会以此继续监察政府。[12][13][14]
在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中,莫乃光参选功能组别资讯科技界,但以35票之差败给谭伟豪。11月,莫乃光入禀高等法院,指控谭伟豪选举宣传超支、未有详细申报选举经费,要求颁布谭伟豪当选无效。高等法院原讼庭判谭伟豪胜诉[15]。莫乃光其后向终审法院入禀挑战《立法会条例》规定有关立法会选举的选举呈请以高等法院原讼庭的判决为最终裁决的合宪性,2010年12月13日终审法院裁定《立法会条例》有关条文违宪[16],故此该案发回高等法院上诉庭处理后再次败诉[17][18],他考虑上诉至终审法院。
于2011年的选举委员会竞选当中,莫乃光与泛民主派的资讯科技界参选人组成 IT呼声2012,提出落实双普选、发展创意产业等共同政纲参选[19]。团队20人皆全数于是次选举内当选,而莫乃光本人亦以1466票再次成为界别内得票最高之选委。[20]
在2012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中,他以2828票击败现任资讯科技界议员谭伟豪,当选成立法会资讯科技界功能组别议员。[21]
莫于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于原界别角逐连任,但竞选期间,头条日报连续指控同属泛民的教协于资讯科技界种票,人数达1500人。其后在明报跟进,及选举事务处在其他传媒查询下,曾指仅56名教育界选民转投IT界,头条于8月31日仍然坚称推算属“严谨抽样核对”,又指为报道已展开大规模核对工作。至9月2日,头条日报宣布收回报导,但拒绝向莫乃光及教协道歉。IT界另一名候选人杨全盛曾根据头条日报到廉署投诉,莫乃光指责杨以失实报道“屈我种票,为左乜嘢?大家心照!”。[22]
9月25日,宣布联同郭荣铿、梁继昌、姚松炎、叶建源及邵家臻组成专业议政,加强各专业界别在议会中的合作,捍卫专业自主,但联盟不会捆绑政治立场,会就不同议题商讨[23]。
专栏及个人作品
[编辑]莫乃光同时为一专栏作家,经常就财经、电脑资讯及互联网等范畴撰文,间中亦有一些关于政治方面的观感,近年亦有为《信报》[24]撰写专栏。莫乃光亦积极于出席大小论坛、讲座及讨论会等,并向传媒解释一些资讯科技及互联网有关的议题。对于一些社会议题亦时有关注[25],如他曾就于保留爱丁堡广场码头等社会事件表达意见。
个人资历
[编辑]商业机构
[编辑]- 香港资讯联网有限公司(HKNet Company Limited)——创办人、副董事总经理(1994年—2000年)
- 高富系统有限公司(Halo Systems Limited)——行政总裁(2000年—2004年)
- 驣思创智有限公司(Computancy Limited)——董事(2005年—2012年)
公职及专业服务
[编辑]- 香港互联网协会——创会主席(2006年—)[26]
-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当然委员及前会长(2001年—2005年),现任名誉会长[27]
- 香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协会——前会长(1996年—2000年)
- 第一届、第二届[28]及第三届[29]选举委员会 资讯科技界别——委员(1998年—)
- 香港电脑学会——医疗信息科技分部前主席(2007年—2011年)
- 医院管理局——委员(2005年—2011年)[30][31]
- 数码21策略谘询委员会——委员(2004年—2010年)[32]
- 交通谘询委员会——委员(2004年—2010年)[33]
- 消费者委员会——委员(2000年—2006年)[34]
- 中央政策组——经济发展及与内地经济合作委员会 委员(2005年—2007年)[35]
社会服务
[编辑]政治立场及关注议题
[编辑]莫乃光为香港泛民主派一员,同时关注不同香港资讯科技界发展议题。
关注警察钓鱼执法拘捕Uber司机
[编辑]于2017年,香港警察曾经多次钓鱼执法,进行打击Uber司机行动,并以“非法载客取酬”名义拘捕29名男女司机。[38]其后Uber发言人直指对警方行动感到失望,Uber已备有符合本港法例要求的汽车共乘保险,保障所有车程,最高赔偿金额为一亿元。汽车共乘并不应是罪行,但现行的交通条例却未能赶上这个创新科技。[39]莫乃光质疑,若知道服务可能违法,为何投资推广署仍引入Uber到香港,形容事件讽刺。莫又建议香港政府效法新加坡,批准私家车预约接载收取报酬,与一般的的士区分开,以免令香港的科技发展落后。[40]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学习无招胜有招 互联网先锋莫乃光,《明报》,2006年2月6日
- 互联网协会香港分会主席莫乃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电台节目《香港家书》,2006年2月25日
- ^ 政情:黎广德政途一铺清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东方日报》,2011年11月11日
- ^ 十六間學校昨日畢業禮. 华侨日报. 1970-07-16: 13 [2024-04-07].
- ^ 政Whats噏:重返母校 莫乃光做「小學雞」. 东网. 2018-06-17 [2019-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 ^ 立法會秘書處《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檔號:CB4/PL/ED》第17頁,2015年5月11日 (PDF). [2018年7月7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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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泽楷支持真民主感动选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06年12月10日
- ^ 资讯科技界当选名单[永久失效链接],《明报》,2006年12月11日
- ^ 长和系兵团逾半堕马 郭炳江取代李嘉诚膺票王[永久失效链接],《明报》,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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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頭條》撤回千五人過檔IT界報道但拒道歉 莫乃光:係乜嘢傳媒操守?. [2016-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7).
- ^ 【立会选战】功能组别泛民新力量 六新当选议员组联盟
- ^ 信報網站 - 信博. [2012-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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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沛琳; 邓柏良. 【嚴打Uber】警放蛇拉人扣車 拘22名Uber司機涉收$50至150車資. [2020-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 ^ 投資推廣署引入Uber 警重手打擊 莫乃光批政府各自為政. [2020-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
- 2006年参与选举委员会资讯科技界别选举
- 2008年参与香港立法会资讯科技界选举
- 2011年参与选举委员会资讯科技界别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