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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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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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12任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48年6月22日—1949年2月21日 | |
前任 | 沈鸿烈 |
继任 | 周喦 |
台湾省第1任行政长官 | |
任期 1945年8月29日—1947年4月22日 | |
前任 | 首任 |
继任 | 魏道明(省主席) |
福建省第3任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34年1月12日—1941年8月28日 | |
前任 | 蒋光鼐 |
继任 | 刘建绪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光绪九年四月廿五) 大清浙江省绍兴县 | 1883年5月3日(
逝世 | 1950年6月18日 台湾台北县新店镇(今新北市新店区)安坑刑场 | (67岁)
籍贯 | 浙江省绍兴县 |
国籍 | 大清(1883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华民国(1928年-1950年) |
政党 | 光复会 中国国民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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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条目 |
二二八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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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仪(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幼名毅,改名仪,字公侠,后改字公洽,自号退素,浙江绍兴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政治人物。日本陆军大学毕业,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中国国民党政学系成员。战后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其任内于1947年上半年发生二二八事件,事后被解除行政长官等职务,是该起事件当中最具争议的政治人物之一。[1]
国共内战末期,战争形势急转直下,陈仪曾劝告蒋中正,对国民党丧失大陆政权要看开。1948年6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1月释放浙江省警保处处长毛森(军统特工)所逮捕的100多名中国共产党嫌疑犯。1949年1月,陈仪在解放军占领浙江前夕拟投奔共产党,并教唆京沪杭警备军总司令汤恩伯投共,汤恩伯认为若毛森得知,深怕自己被牵连,故将此事呈报蒋中正。陈仪在1949年2月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职务,后来被软禁。1950年4月,陈仪被押解到台湾,后被囚禁于基隆。1950年5月,蒋中正以匪谍案命令台湾军事法庭判处陈仪死刑。同年6月18日清晨5时准许枪决,地点一说于台北县新店镇(今新北市新店区)碧潭军人公墓[2][3][4],一说于台北市马场町[5][6]。
生平
[编辑]早年生涯
[编辑]陈仪早年娶同乡沈蕙为妻。父亲陈静斋经营钱庄,母亲王氏,育有2子2女。陈仪兄陈威曾于1912年至1925年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
陈仪早年接受私塾四书五经教育,曾入读浙江求是书院。1902年到日本留学,期间曾参加光复会,据说与作家鲁迅、许寿裳成为好友,三人时常同行。1907年日本士官学校第五期炮兵科毕业,1909年回中国。1911年辛亥革命时参
与浙江独立运动。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陆军部长,兼陆军小学校长。1914年应召到北京任政事堂统率办事处参议。
1916年陈仪到日本陆军大学深造,第一期毕业。在日期间,受到日本教官赏识,许以女儿古月好子。后来好子随陈仪回中国,并改名为陈月芳。
1919年回国,任总统府中将顾问。
1920年前后,任浙江地方实业银行董事长。
1924年10月,浙江地方人士迎直系孙传芳入浙,委任夏超为浙江省长,任命陈仪为浙军第一师师长,葛敬恩任第一师参谋长。
1925年被任命为徐州总司令。
1926年10月,夏超倒戈北伐的国民革命军,孙传芳以陈仪取而代之。陈仪在葛敬恩建议下继续联系国民党,倒戈国民党,接受国民革命军十九路军军长之职。12月22日,被孙传芳突袭,被捕押送南京。经蒋方震搭救,免于一死。孙败后任江北宣抚使,收拾孙残部。
1927年7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1928年3月到欧洲考察半年,重点考察德国兵工。返国后,1929年4月被蒋中正委以军政部兵工署署长,颇获赏识。是年5月,升任军政部常务次长[7]:34。
1934年闽变结束后,调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兼绥靖主任,整理福建军政。1937年抗战后,身兼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负责福建防务。1938年,陈仪因故枪杀军统闽北站站长、福建省保安处谍报股股长张超,引发戴笠当面向蒋中正控诉,一时与军统系关系紧张。CC派的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主委陈肇英攻击陈仪亲日不遗馀力,掣肘陈仪人事安排,也对沈仲九延聘左派人士任职感到不满,也与CC派关系紧张。1941年8月,遭南洋华商陈嘉庚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指控其于闽省统制经济施政不当,又因福州被日军攻陷,驻军不战而逃,遭撤职返回重庆,后由CC派刘建绪继任福建省主席。1941年任行政院秘书长。1942年改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8]。
与台湾的关系
[编辑]1935年,日本在台湾举行“始政四十周年纪念台湾博览会”。陈仪曾经留日多年,对日本颇富了解,同时又是与台湾最邻近省分的长官,所以奉命赴台参观,对台湾的高速发展感到惊讶,特别是相对中国大陆多年战乱下的停滞不前,令陈仪深省与反思。之后陈仪再派人到台湾考察。1937年出版《台湾考察报告》,建议福建省学习台湾经济。
1944年4月,国民政府行政院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任陈仪为主任委员(委员有沈仲九、钱宗起、夏涛声、周一鹗、王芃生、胡福相、何孝怡等和台籍的丘念台、谢南光、黄朝琴、游弥坚、李友邦等)。调查委员会对台湾日治时期的政治、经济、民生、军事等各方面作出颇为详细的调查,报告书长达四十馀万字。之后提出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亦获政府的接纳。
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二次世界大战结束。8月,蒋介石设置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以陈仪为长官[9]:47。8月29日,蒋委任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之后又委派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总司令。10月24日,陈仪在美军将领陪同下从上海飞抵台北。10月25日,依照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的《一般命令第一号》规定,陈仪代表接受在台日军第10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的投降,并作为盟军中国战区蒋中正的代表,接收台湾。
此后多数高层日本籍官员遣返回日本,无论是使用闽南语的台湾闽南人,或客家话的台湾客家人,甚至是汉人以外的台湾原住民,在多年日语教育下多不晓中文书写,亦不能使用官话沟通;原有的日本人高层职位多改由中国大陆能通国语的外省人担任,良莠不齐,不通闽南语、日语,贪污诈欺情事频传,涉足不良场所、不守纪律,时与民众冲突,更是常为新闻媒体报导。而驻台湾的国军多乘车用餐不付款、低价强购、赊借不认帐,乃至有偷窃、抢劫、诈欺、奸污妇女、开枪伤人等劣行[10]。此外,政府随意印刷通货钞票[11]以应付财政支出(以至后来国府运黄金来台,做为币制改革的储备金,一元新台币换四万旧台币)[12],并将米、布、盐、糖等民生物资运往中国大陆以资助国共内战,导致台湾物质缺乏,民生困苦,工业、农业大幅倒退,经济情况恶化,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物价一日三涨,民不聊生,路有饿殍,加上台湾人民饱受歧视、各方面备受打压,台湾人反感中国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与陈仪主掌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反抗之声频传[13]。
1947年2月27日晚间,台北烟酒专卖局叶得根、傅学通等六名查缉员出门办案。一名寡妇林江迈在台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真君庙对面之天马茶房贩卖香烟,兼及一些未税的私烟,走避不及被没收私烟,连已缴税之烟品与身上财物亦不放过。林妇下跪哭求叶得根,紧抱叶得根腿部,叶竟以枪柄痛击林妇头部,顿时林妇血流如注、昏迷倒地。围观民众义愤包围查缉员,要求赔偿林妇医药费,查缉员四散分逃,查缉员傅学通逃至永乐町(今西宁北路一带),对空鸣枪示警,击中在自宅门口观看的市民陈文溪(20岁,胸部中弹,送医次日死亡),史称缉烟血案,更加引发民众不满。
2月28日,台湾爆发“二二八事件”;因对当局处理昨日“缉烟血案”方式不满,台北市民早起结队游行,并到市专卖局请愿,因无人接见,更引起民众不满[14]:8297。下午1时,民众齐至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惩办凶手,撤销专卖局,遭军警开枪射击,数人死伤;市内停工、停课,民众自发开会,并占领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呼吁全省民众支援台北民众反贪官污吏之斗争[14]:8297。过程中公署卫兵无预警对民众开枪扫射,当场造成许多民众死伤,使得民众的情绪更为愤慨,局势急遽恶化,请愿演变为起义。下午3时,陈仪宣布戒严,出动军警镇压[14]:8297。消息传出后,台湾全省各地均发生民众反抗,响应台北之行动[14]:8297。至此爆发一年多来因国民政府贪腐失政所累积的庞大民怨,由台北市而起,全台响应反抗政府。政府与民众冲突对抗之下,各地发生军民冲突。陈仪接受台湾知名人士蒋渭川等提议,成立有台湾人参加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15]:51。
3月1日下午5时,陈仪向全台广播,宣布处理办法:一、惩凶;二、抚恤伤亡;三、今晚12时起解除戒严,禁止罢工、罢课、罢市、集会游行;陈仪广播后,又秘密召集手下集议对付办法,电请南京派兵到台湾并调台南凤山部队北上增援[14]:8300。
3月2日,蒋介石电令驻京沪线之第二十一军开赴台湾“平乱”,军部及直属营、连和第一四六师即日在吴淞上船直开基隆,第一四五师在连云港集结候轮开高雄,限3月8日前到达,该军到台后归陈仪指挥[14]:8300。全台血腥镇压与清乡,许多台湾菁英及平民百姓因此罹难。解严后,行政院官方调查的罹难人数约1.8万至2.8万人[16][17]。
3月6日,陈仪发表广播讲话,表示准备改革省、县行政机构,同时又秘密与部下策划援军到后之行动方案[14]:8305。3月10日,陈仪下令解散台湾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台湾警备司令部通告取消台湾所有“非法”团体,禁止集会游行,并限令民众上缴枪枝[14]:8308。杨亮功致电于右任,报告抵台情形,称与陈仪商议,对事变“将采镇压与安抚兼施办法。”[14]:8308
3月14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乘专机飞南京,代表陈仪向蒋报告事变经过;葛谈话称,2月28日暴动原因系日据时代遗留之鹰犬与近由海外遣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14]:8312。
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向蒋介石提出备忘录,批评陈仪的镇压行为,且要求陈仪撤职[18],由于担心美援落空,蒋介石勉强接受撤换的意见。当各界挞伐陈仪的声音风起云涌,陈仪一手导演国大代表、参政员、省县市参议会、各保甲长联名电呈中央挽留自身职位的戏码[19]。3月17日,陈仪电请蒋介石表示辞职。3月18日,蒋介石批准请辞,并慰勉陈仪“收复台湾,劳苦功高,不幸变故突起,致告倦勤,殊为遗憾,现拟勉从尊意”[20]。3月17日、18日两晚,陈仪征求蒋经国同意让自己接任台湾省主席,蒋经国坚决拒绝[21]。3月22日,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第八次大会,会议通过将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撤职查办[14]:8318[22]。
4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向省民作告别广播,强调炎黄子孙应以中国人为荣[14]:8329。4月22日,行政院会议议决: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为台湾省政府,任命魏道明为主席,各厅增设副厅长,由台湾本省人担任[14]:8338[23]。4月29日,行政院核定台湾省政府委员、厅长和处长人选,全部22个职位中,有12名台籍人士[24]。5月11日,受二二八事件被政府撤职之原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陈仪返回南京[14]:8352[25],改任国民政府顾问[26]。5月12日,陈仪受到蒋介石召见并共进午餐[14]:8352。
5月15日,魏道明抵达台湾,与行政长官公署进行交接[27]。5月16日,首任台湾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在台北宣誓就职,宣布解除戒严令,结束清乡工作,废除新闻、图书及邮电检查,撤销交通及通讯机构之军事管制,台币与法币之比率改为1比44[14]:8355。
1948年6月30日,蒋正式任命前台湾行政长官陈仪出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4]:8629。
陈仪晚年赋诗一首:“事业平生悲剧多,循环历史究如何,痴心爱国浑忘老,爱到痴心即是魔”[28]。
教唆汤恩伯率部投共被捕
[编辑]1949年1月23日,傅作义投降中国共产党,扬言“北平局部和平”,中国人民解放军遂入据故都北平[9]:58。浙江省政府主席陈仪在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等人帮助下,决心以傅作义为榜样[14]:8795。1月上旬,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向陈提出要和中共地下党联系人作商谈[14]:8795。1月28日,陈派外甥丁名楠持亲笔信赴上海见汤,函谓:“兹有xxx先生应邀去见你,请你和他畅谈。我们以前的计划他都同意,希迅速实行,以免夜长梦多。”[14]:8795此函被上海警察局长毛森发觉,汤为个人安危,于次日将陈密函送溪口蒋介石处告密,并向蒋誓输忠诚,自请诱捕陈仪归案[14]:8795。蒋得报,即命国防部保密局局长毛人凤派特务对陈严密监视,并安排其心腹周碞准备接备陈仪职务[14]:8796。
1949年2月,陈仪移交浙江省政府主席;因涉通中共有据,“到沪后即被看管”[29]:157。蒋经国函电宋美龄:“陈仪曾联络共匪谋和幸早得发现未成事实时局不安人心大变前途殊堪忧也儿”[30]:86。
枪决
[编辑]1950年4月,陈仪被押到台湾后,“即对任何人不再发一言一语,终日如老僧入定。”[31][32]先囚禁于基隆港旁的旭丘招待所,又转移到万华的宪兵第四团看守所。5月19日,蒋介石亲下手谕纸条“枪决可也”,指示台湾军事法庭判决陈仪死刑。陈仪死前由福建共同推行过“新生活运动”的“五虎上将”蒋鼎文打理一切。蒋介石命保密局局长毛人凤办理此事,毛人凤随即下令委由技术总队少将队长杜长城办理,杜又指派部下中校大队长刘学仁处理此事。
6月18日凌晨2时,据李国辉回忆道,刘学仁选派干员朱国瀛、魏俊慧、伍祖荫、李国辉等人负责,令朱国瀛(曾于1949年底在香港启德机场爆破投共民航机八架)行刑,刘学仁害怕陈仪情绪波动不利枪决,欺骗陈仪说蒋介石要召见他,陈仪起身盥洗沐浴,并用早餐,还盛装打扮,穿戴淡黄色礼帽,配上黄色西装外套、白衬衫,并配上派克对笔,手戴劳力士白色手表,衣冠楚楚地上车,车行至新店空军公墓,保密局派遣摄影师范德福守候拍照,陈仪一见相机,方知原来是押往枪决,陈仪腿软不前,李国辉与魏俊慧一左一右,扶陈仪至一名上校军法官面前,军法官验明正身之后,即宣读判决书,并说:“奉 总统手批,执行枪决,你有甚么话说没有?”陈仪强作镇定,答曰:“我人死,精神不死,我流的血,是替京沪杭一千八百万同胞流的血。”亦即坦承自己通共,说完即俯首不语,军法官又问:“那对你的亲人子女,还有甚么话要说?”陈仪沈思片刻,回答:“没有。”随即向行刑者说:“向我的头开枪。”然而保密局已经决定向他的背部开枪,以保存其面貌完整,朱国瀛向他背后连开两枪,陈仪摔了个四脚朝天,仍不死,呼吸甚为急促,刘学仁冲上前去,又补了一枪,方使陈仪毙命 [33]。
中央社记者龚选舞在其回忆录提到陈仪之死时指出,国防部军法局通知他与摄影师两个人,请他们现在到极乐殡仪馆(当时台北唯一的殡仪馆),龚和摄影师“王介生”去了,他看见一张木板床上,一个人穿著军装,留著胡子,已经化妆过,面貌很慈祥的样子,这个人就是陈仪,“为什么叫我们去看、去照相呢?这和枪毙共谍吴石原因一样,找中央社拍照,呈给蒋中正看。”[34]
有一说陈仪伏法于专门枪杀政治犯的马场町。郭冠英则表示,保密局本欲在马场町执法,后听闻蒋渭川等人打算组团围观陈仪死状,为了保障陈仪尊严,于是改在新店执法,使蒋渭川等人因此扑空[35]。
死后
[编辑]陈仪伏诛后,蒋介石对其罪状,在日记里以严厉告诫的口吻写道:“昨抵高雄知陈仪已于昨晨伏法枪决,据报其态度崛强,可谓至死不悟,乃知共匪宣传之深入,甚至此种万恶官僚之脑筋,亦为其所迷妄而改变,不知其有国家民族,而反以迎合青年为其变节来由矣。宣传之重要有如此也”[36]。其义子汤恩伯“在其台北三峡寓所中,如丧考妣,终宵绕室徬徨,复在私宅堂屋设灵堂,一连自书挽幛多幅”[31]。陈仪死后,汤恩伯出资约两千元新台币,为其购置一褐色棺材,由五弟陈铮收尸火葬,骨灰埋于今新北市五股区,立碑曰:“陈公退素之墓”,不写本名,以避免受到报复、盗墓。其墓园的位置曝光后,时常遭人喷漆破坏,2013年更被发现墓碑与骨灰已失踪,是遭破坏或已迁葬尚众说纷纭,不过从现场迹象研判,迁葬的可能性较大[37]。陈仪在遗言中强调,他是替京沪杭1,800万人民流血,又因他本有意投共,中共对陈仪家属与后人亦多所照顾。2011年,陈仪的外孙项斯文将陈仪的骨灰用一个背包偷偷背回上海,最终在2014年6月安放在杭州安贤园[38]。
家庭
[编辑]- 父亲陈炳镛,号静斋,日本正金银行买办、杭州正祥盛绸庄老板。
- 原配妻子沈蕙,绍兴东浦人,两人并无子嗣。
- 第二任妻子为日本人古月好子,后改名陈月芳,两人并无子嗣。
- 陈仪虽无亲生子嗣,但陈仪兄长女儿陈文英自幼过继给陈仪,两人亲同父女。陈文英后嫁予德国柏林大学毕业医学博士项经方为妻,项经方成为陈仪女婿。两人育有陈仪外孙项斯文。
- 兄长陈威曾于1912年至1925年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五弟陈铮为陈仪收尸殓葬。
- 妹夫袁守谦为陆军二级上将,于1954至1960年担任交通部部长。
- 外甥丁名楠,历史学家。
对陈仪的评价
[编辑]蒋中正在日记中批评陈仪“态度倔强”、“至死不悟”、“万恶官僚之脑筋”、“迷妄”[36]。
台湾方面对陈仪的评价大多是批判的,并不分泛蓝或泛绿。不论是其政治上的失策,引发省籍不平等的疑虑;经济上的无能更是使本省人民不聊生。相较于战前日本官、军之纪律严明,陈仪部下之官僚风气却是贪腐无比,显示陈仪治台完全失败[31][39]。台北市二二八和平纪念公园内的纪念碑,碑文称陈仪“颟顸刚愎,壹面协调,壹面以士绅为奸匪叛徒,迳向南京请兵”。
作家李敖认为蒋中正负二二八事件主要责任,不应该由被处死的陈仪背黑锅,而他在国共内战时都“打得焦头烂额”[40]。
1980年6月9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调查部追认陈仪为“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贡献出生命的爱国人士”[41]。陈仪故居现在成为杭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大楼。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金老ㄕ. 如果不是陳儀,二二八事件會有不同的結局嗎?. gushi.tw. 故事. 2017-02-26 [2017-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7) (中文(台湾)).
- ^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 中时电子报. 中时集团.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7).
中国时报2008-07-21【黄清龙报导】陈仪改任国民政府顾问,五月十一日离台,隔年六月担任浙江省主席,后因被控“勾结中共,阴谋叛乱”被捕,经军法审讯终结判处死刑,蒋介石于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批准执行,而于十八日在新店碧潭枪决。
- ^ 陈仪被枪决前后,以及评说(图). 博讯新闻网. [2016-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0).
台北近郊有个碧潭,一九五零年六月十八日清晨五时许,陈仪被解到此地枪决。
- ^ 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 中时电子报. 中时集团. [2015-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3).
被哄上车 抵新店空军公墓。
- ^ 《“介入境遇”到“自我解放”--郭松棻再探: 郭松棻再探》
- ^ 莫忘来时路/6月18日-陈仪结束悲剧一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蒋中正一纸手谕“枪决可也”,1950年6月18日曾任台湾省行政长官的陈仪在台北马场町被枪决了(见图,本报资料照片)。
- ^ 7.0 7.1 邓孔昭. 〈陳儀一生及其是非功過〉. 《明报月刊》1995年4月号 (香港).
- ^ 中时电子报.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 中时电子报. [2016-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24) (中文(台湾)).
- ^ 9.0 9.1 陈布雷等编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8-06-01.
- ^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摘要.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21-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3).
- ^ This Is the Shame. Time Magazine. 1946-06-10 [2009-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英语).
- ^ Howard, Joshua H. Workers at War: Labor in Chinas Arsenals, 1937-1953. [2004] (200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8047-4896-4. pg 363.
- ^ 柯乔治. 《被出賣的台灣》. 陈荣成/译. 台北市: 前卫. 2003-09-05: 11. ISBN 9579512191 (中文).
“以我们的在台经验,极清楚前行政长官陈仪的施政已使人民对中央政府离心,许多人不能不感到,日治下的台湾情况反而比较良善。……”——陆军中将魏德迈致国务卿.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七日
- ^ 14.00 14.01 14.02 14.03 14.04 14.05 14.06 14.07 14.08 14.09 14.10 14.11 14.12 14.13 14.14 14.15 14.16 14.17 14.18 14.19 14.20 14.21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 ^ 金尧如:〈“二·二八事件”目击记——潜伏台湾的中共地方党领导人与当年台共领导人谢雪红揭开历史真相〉,《明报月刊》,香港:明报杂志有限公司,1998年4月
- ^ 《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行政院研究228事件专案小组,1992年
- ^ 第三十一集:二二八事件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4-11-01.,中央广播电台,2011/4/18
- ^ 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150-152
- ^ 责任归属研究报告,214-216
- ^ 责任归属研究报告,218
- ^ 责任归属研究报告,133
- ^ 责任归属研究报告,132-136、161-169、 214-220;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595-602
- ^ 责任归属研究报告,74-76;解读二二八,204-208;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150-152;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2-608
- ^ 责任归属研究报告,74-76;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2-608
- ^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8-614
- ^ 解读二二八,176-186;责任归属研究报告,214-220
- ^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14-618
- ^ 过来人. 細訴風流. 《快报》. 1995-07-08: 副刊①.
- ^ 蒋经国.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书局. 1988.
- ^ 周美华、萧李居编 (编). 《蔣經國書信集——與宋美齡往來函電》(上). 台北: 国史馆. 2009.
- ^ 31.0 31.1 31.2 郑文蔚著:《陈仪之死》
- ^ 蒋侍从室主任林蔚劝陈仪向蒋中正认错,写悔过书。蒋允许恢复其自由,但遭到陈仪拒绝,说:“我有何错?我无错,他不高兴,可杀我,我已年过半百,死得了。悔过书我不写。”
- ^ 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 《时报周刊》. 中时电子报. 2014-03-01 [2015-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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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 (帮助) - ^ 两岸史话-被历史误判的陈仪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6-27.
- ^ 郭冠英.〈蒋介石日记的真相〉执行陈死刑的是保密局的枪兵,选的六月十八是张超的死日,地点在碧潭,不是马场町,以保陈尊严。蒋渭川等228人纠众去马场町等看,扑了场空。
- ^ 36.0 36.1 蒋介石日记1950.06.18:“据报,其态度倔强,可谓至死不悟。乃知共匪宣传之深入,甚至此种万恶官僚之脑筋,亦为其所迷妄而改变,不知其有国家民族,而反以迎合青年为其变节来由矣。宣传之重要有如此也。”
- ^ “228主角”陈仪 墓碑骨灰不翼而飞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6-08-25.,《联合报》,2013-03-01
- ^ 中时新闻网. 兩岸史話-陳儀遷葬杭州安賢園 - 兩岸藝文. 中时新闻网. 2015-03-24 [2021-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3) (中文(台湾)).
- ^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历史的二二八《关键人物评析》
- ^ 李敖稱二二八事件 官民都應負責任. [2018-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0).
- ^ 林文彪. 建議恢復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貢獻出生命的愛國人士”陳儀先生故居並建紀念堂(市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提案). [2011-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1).
与陈仪相关的史料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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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芳明,1988,〈陈仪与谢雪红:二二八人物的再评价〉。《台湾文化》:13-19。
- 陈景峰,2001,〈战后陈仪与CC派在台湾电影产业上的争夺〉。《台湾风物》51:95-125。
- 古怡青,1994,〈陈仪治台与二二八事变〉。《史苑》:78-93。
- 黄英哲,1998,〈台湾省编译馆研究(1946.8 - 1947.5):陈仪政府台湾文化重编机构研究之一〉,见张炎宪、陈美蓉、杨雅慧编,《二二八事件研究论文集》,页93-118。台北:财团法人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
- 黄英哲,2001,〈台湾省行政长官署宣传委员会研究(1945.11-1947.3):陈仪政府台湾文化重编机构研究之二〉。《台湾历史学会会讯》:24-40。
- 郑士镕,《郑士镕细说二二八与陈仪〉,《传记文学》2006年3月号,美国《侨报》2007年3月1日至9日连载。
- 郑衣德,〈郑士镕还原真相初衷〉,2007年3月22日,美国《侨报》。
- 赖泽涵,1991,〈陈仪与闽、台、浙三省省政(一九二六 - 一九四九)〉。台北:[中华民国建国八十年学术讨论会]。
- 李筱峰,1992,〈“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陈仪的对策〉,见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二二八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1)》,页167-94。台北: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台美文化交流基金会、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
-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福建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87,《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 石弘毅,2000,〈陈仪的“悲剧性格”〉。《历史月刊》:28-34。
- 苏嘉宏、王呈祥,2003,〈陈仪在台主政期间(1945-1947)的经济政策:孙中山先生“民生主义”的实践与背离〉。《国立国父纪念馆馆刊》:55-70。
- 王之相,2014,《陈仪:为理想一生悬命的悲歌》。台北:黎明文化。
- 王晓波编,2004,《陈仪与二二八事件》。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
- 翁嘉禧,1997,〈陈仪时期台湾经济政策之研究〉。国立中山大学中山学术研究所博士论文。
- 伍国,2010,〈陈仪与鲁迅的交往初探〉。鲁迅研究月刊。
- 薛月顺,1998,〈陈仪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兴废〉。《国史馆馆刊》24:27-50。
- 严如平,2011,《陈仪全传》,人民出版社。
- 张富美,1992,〈陈仪与福建省政(1934-1941)〉,见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二二八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1)》,页9-26。台北: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台美文化交流基金会、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
- 招麦汉,1947,《陈仪大闹台湾》。香港:风雨书屋。
外部链接
[编辑]前任: 安藤利吉 (台湾总督) |
台湾首长 | 继任: 魏道明 (台湾省主席) |
新头衔 | 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官 1945年10月25日-1947年4月22日 |
后一同性质职务:台湾省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