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热血速删
本页简而言之:拿不准、不符合快速删除的精准定义的条目,请走存废讨论。 |
有的巡查者在巡查新条目时,看到一个显然不合格、就算交给存废讨论也肯定会删除的页面(尤其是有一定广告色彩的条目),义愤填膺之下就直接提交了快速删除(即“速删”)。然而,满腔热血的提删是否真的符合速删的标准呢?
许多被速删的条目都是因为新人不了解维基百科的规则而导致的。在提交快速删除之前,您是否确认此条目已经完全无可救药?除了“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之外,还有没有可能是创建者真的只是很想让世人了解此人、此事,但由于时间不够、用户体验糟糕的原因,只创建了一个半成品?对于老条目,它有没有可能有一个非宣传、破坏的历史版本可以回退?
除了G8、O4等行政性速删,很多速删条件都有一种“假定恶意”的意味,即,这个条目被创建的目的就是为了破坏维基百科的。然而,正如假定善意所指出的那样,人的动机很难被揣摩。除非证据明确,否则不应该判定其为恶意创建、走快速删除。对于明显有问题、但有改善空间的条目,建议走存废讨论。这样对新手更加友善,能够给创建者一定时间进行修改,并在此期间逐渐熟知维基百科的生态环境。
这是一个有一定宣传意味的条目。撇开关注度不谈,这个条目应该走的是页面存废讨论,而不是G11。仅仅是人物传记并不自动构成广告宣传。即便有宣传语气,非纯广告而建的页面应交予存废讨论,而不是脑子一热就交了速删。那么G11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这里出现了有关价值观的宣传,而非百科全书式的介绍,有损维基百科关于中立的方针,鼓动读者前往其给出网站了解详细情况。维基百科鼓励的做法应该是如实陈述条目主题收到的各项正面、负面评价,并给出可靠来源,将孰是孰非的问题交由读者判断。再比如这个:
符合A1标准吗?此条目中对传主“小王”给予了足够的定义,把名字盖住的话,读者由非名字的部分也能判断出来条目介绍的是哪个事物。因此,此条目应该交付小小作品的流程,给予足够的时间改善。但是如果这样:
读者无法像上文那样,通过条目中给出的定义去辨认出条目主题(全世界还有多少位“2011年12月31日出生、为人和善”的学生呢?),因此可以建议走A1的速删程序。
走存废讨论。
是的。如果遇到任何拿不准的事情,请走存废讨论,由社群决定。快速删除方针有言:“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可以考虑转交存废讨论。”游走于快速删除、普通删除的边缘地带,就不要犹豫了,交给社群讨论。说不定社群注意到了一些您所没有注意到的部分,帮助您进一步做决定。说不定通过此次存废讨论,社群又能接纳一名新人(而不是任其被快速删除吓走)。
或者把它改成符合标准的样子。
巡查条目不是只是单纯地挂挂模板。如果您能够将其从小小作品扩充为小作品,为关注度存疑的条目加入几个可靠来源,修饰语句使其中立……请动手去做吧!虽然维基百科是志愿活动,但这样有助于维基百科接纳新手,帮助他们明白维基百科的写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