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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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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十四史
次序 書名 作者
姓名 時代
1 史記 司馬遷 西漢
2 漢書 班固 東漢
3 後漢書 范曄 劉宋
4 三國志 陳壽 西晉
5 晉書 房玄齡
6 宋書 沈約 蕭梁
7 南齊書 蕭子顯
8 梁書 姚思廉
9 陳書
10 魏書 魏收 北齊
11 北齊書 李百藥
12 周書 令狐德棻
13 南史 李延壽
14 北史
15 隋書 魏徵
16 舊唐書 劉昫 後晉
17 新唐書 歐陽修 北宋
18 舊五代史 薛居正
19 新五代史 歐陽修
20 宋史 脫脫
21 遼史
22 金史
23 元史 宋濂
24 明史 張廷玉
相關 東觀漢記 劉珍 東漢
相關 新元史 柯劭忞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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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二十四史之一,由南朝梁沈約等人所著。沈約在齊武帝永明五年(487)奉詔撰《宋書》,寫成本紀10篇、列傳60篇、志30篇,共一百篇。記事始於宋武帝永初元年(420),下迄宋順帝升明三年(479),記載了南朝劉宋政權60年的史事。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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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約根據宋的何承天山謙之蘇寶生徐爰的《宋書》,進行增刪、訂補工作,將宋末十幾年的史跡加以補充,撰寫中大量抄錄了徐爰的宋書,因此七十篇的人物傳記以一年的飛快速度完成。《宋書》保存了很多的史料,包括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參考價值很高。

沈約在《宋書》各志中的敘述,經常溯及到魏晉時期,這可以彌補《三國志》等書的缺陷,同時因為志才是沈約親自創作的部分(人物傳記多抄前人徐爰之宋書),所以志的價值最高。《宋書》的志有八類,包括《律曆志》、《禮志》、《樂志》、《天文志》、《符瑞志》、《五行志》、《州郡志》、《百官志》,號稱《宋書》八書,份量占全書的一半。《宋書》志的部分上溯先秦,魏、晉尤為詳盡,記載了不少詔誥、奏疏和古代樂曲、歌詞等珍貴資料。余嘉錫稱贊《宋書》志是「史家之良規」。[1]

後人據相關史料補作《宋書》的志表,清人萬斯同歷代史表》中有〈宋諸王世表〉、〈宋方鎮年表〉、〈宋將相大臣年表〉各1卷,羅振玉補宋書《宗室世系表》1卷,盛大力《宋書補表》4卷,郝懿行補宋書《刑法志》《食貨志》各1卷。近人聶崇岐有《補宋書藝文志》1卷。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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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增湘傅熹年所訂補的《郘亭書目》,宋書的宋刻本眉山七史本(後稱三朝本)為高宗紹興十四年官員井憲孟命令四川學官上交的政和年間官修版本。後因付印過多,雕版逐漸模糊,元、明兩朝遞有修補,於是便成了遞修本。該本現存於中國國家圖書館。宋書此外尚有明代南北國子監各行刊印的二十一史本(南北監本,南監本今藏於中華書局圖書館,南監槧本在前故為母本)、崇禎七年汲古閣十七史本、乾隆四年武英殿二十四史本(殿本)、同治金陵書局本以及張元濟影印三朝本(百衲本)。而當代市面通行的則為1974年中華書局點校本以及2018年中華書局修訂本,此二本皆以張元濟百衲本為底本。[2][3]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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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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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一 志序 律曆上
  • 志第二 律曆中
  • 志第三 律曆下
  • 志第四 禮一
  • 志第五 禮二
  • 志第六 禮三
  • 志第七 禮四
  • 志第八 禮五
  • 志第九 樂一
  • 志第十 樂二
  • 志第十一 樂三
  • 志第十二 樂四
  • 志第十三 天文一
  • 志第十四 天文二
  • 志第十五 天文三
  • 志第十六 天文四
  • 志第十七 符瑞上
  • 志第十八 符瑞中
  • 志第十九 符瑞下
  • 志第二十 五行一
  • 志第二十一 五行二
  • 志第二十二 五行三
  • 志第二十三 五行四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
  •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 志第二十六 州郡二
  • 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
  • 志第二十八 州郡四
  • 志第二十九 百官上
  • 志第三十 百官下

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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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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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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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庫提要辨證》卷3
  2. ^ 楊曉斌. 修订本《宋书》的学术传承. 中華書局. 2018-08-08 [2019-1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6). 
  3. ^ 莫, 友芝. 傅, 增湘 , 編. 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 北京: 中華書局. 2019: 216–217. ISBN 9787101060706. 
  4. ^ 《梁書·止足傳》謂傳名為「止足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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