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托馬斯·R·馬歇爾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托馬斯·R·馬歇爾
Thomas R. Marshall
第28任美國副總統
任期
1913年3月4日—1921年3月4日
總統伍德羅·威爾遜
前任詹姆斯·S·舍曼
繼任卡爾文·柯立芝
第27任印第安納州州長
任期
1909年1月11日—1913年1月13日
副州長弗蘭克·J·霍爾英語Frank J. Hall
前任弗蘭克·漢利英語Frank Hanly
繼任塞繆爾·羅爾斯頓英語Samuel M. Ralston
個人資料
出生托馬斯·賴利·馬歇爾(Thomas Riley Marshall)
1854年3月14日
 美國印第安納州沃巴什縣北曼徹斯特
逝世1925年6月1日(1925歲—06—01)(71歲)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墓地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波利斯克朗山公墓
政黨民主黨
配偶洛伊絲·艾琳·馬歇爾
兒女莫里森·「伊齊」·馬歇爾(收養)1
母校瓦伯西學院
專業律師
宗教信仰長老宗
簽名
1馬歇爾並沒有正式收養莫里森,所以從法律上來說孩子的名字叫克拉倫斯·伊格內修斯·莫里森

托馬斯·賴利·馬歇爾(英語:Thomas Riley Marshall,1854年3月14日—1925年6月1日)是一名美國民主黨政治家,曾於1913至1921年伍德羅·威爾遜執政期間擔任第28任美國副總統。馬歇爾曾是印第安納州名律師,通過在州內各地為其他候選人發表競選演說並組織黨派集會而在政壇嶄露頭角,之後還因此當選第27任印第安納州州長。擔任州長期間,他提出漸進性質但也充滿爭議的州憲法,推動其它進步主義改革。共和黨少數派則利用州法院阻止憲法修訂。

馬歇爾擔任州長期間積累的聲望和印第安納州當時作為總統大選關鍵搖擺州的特殊地位共同影響,確保他於1912年成為威爾遜的競選搭檔,兩人也在隨後的普選中取勝。但是,兩人的意識形態在第一個任期里就出現顯著分歧,威爾遜因此嚴格限制馬歇爾對行政部門的影響,還下令把副總統的辦公室搬離白宮。美國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馬歇爾應總統要求在全美各地發表鼓舞士氣的演說。戰爭即將結束時,威爾遜前往歐洲簽訂條約,馬歇爾又根據總統要求成為首位主持內閣會議的副總統。主持聯邦參議院議程期間,曾有少數反戰參議員通過冗長辯論阻撓議事,防止有利於美國參戰的法案通過。為確保至關重要的戰時法案通過,馬歇爾促使參議院透過程序性規則,允許在三分之二投票參議員支持的情況下中止冗長辯論,這項規則之後經過多次變更,至今仍在發揮作用。

1919年10月,威爾遜因中風而無法繼續行使總統職責,由此引發的繼任危機成為馬歇爾擔任副總統期間面臨的最大挑戰。威爾遜本人和第一夫人都不喜歡馬歇爾,總統的顧問也認為副總統不是繼任總統的恰當人選,他們因此和威爾遜夫人一起設法阻止馬歇爾通過正式渠道得知總統病情,以此避免他繼任。包括內閣成員及國會領導人在內的許多政要敦促馬歇爾代理行使總統職責,但由於具體程序有欠明晰,擔心確立影響惡劣的先例,馬歇爾拒絕從命。行政部門群龍無首的情況導致組建國際聯盟的條約無法通過,美國隨即回歸孤立主義外交政策。此外,馬歇爾擔任副總統期間還曾遭遇刺殺,他和夫人洛伊絲一直沒有子女,只在擔任副總統期間收養過一個病重的孩子。

馬歇爾有着眾所周知的機智和幽默感,一次主持參議院辯論時,參議員約瑟夫·布里斯托正細數美國需要哪些東西,馬歇爾這時插嘴打趣道:「這個國家真正需要的是一支上好的5美分雪茄。」引來一片笑聲,這也是他最經久不衰的幽默之一。從副總統位置卸任後,他在印第安納波利斯開辦律師事務所,並撰寫了回憶錄《往事》和多本法律著作。他繼續巡遊並公開演講,於1925年在旅途中因心臟病發辭世,享年71歲。

早年經歷

[編輯]

家族背景

[編輯]

1817年,托馬斯·馬歇爾的爺爺賴利·馬歇爾(Riley Marshall)移居印第安納州,在現今惠特利縣地界的一間農場定居[注 1]。賴利的農場之後探得中等儲量的石油和天然氣,他於1827年將農場轉手,賺得2萬5000美元(相當於2024年的67.3萬美元),成為富裕階層[2]:2。賴利用這筆錢買下一片中等規模的莊園,而且餘生一直是印第安納州民主黨的活躍分子,擔任過州參議員、黨派主席,也是黨派的贊助人,他還把獨子丹尼爾送進醫學院深造[2]:2

托馬斯的母親叫瑪莎·帕特森(Martha Patterson),原本在俄亥俄州生活,13歲淪為孤兒後前往印第安納州住進姐妹的農場,這裡距托馬斯家族的農場很近。在他人眼裡,帕特森機智而幽默,托馬斯之後也是如此。[注 2]瑪莎和丹尼爾於1848年相識並成婚[2]:3

托馬斯·馬歇爾於1854年3月14日在印第安納州沃巴什縣的北曼徹斯特(North Manchester)出生。兩年後,托馬斯多了個妹妹,但她在嬰兒期夭折。瑪莎患有肺結核,丹尼爾覺得這正是女兒先天體質不過關的原因。[2]:3托馬斯童年時隨家人多次搬家,因為丹尼爾希望能找到氣候適宜的地方定居,通過「戶外療法」治好瑪莎的病[3]:281。一家於首先於1857年搬到伊利諾伊州亞當斯縣昆西。丹尼爾·馬歇爾是堅定的民主黨人,但又支持北方聯邦。1858年,他帶着兒子到斯蒂芬森縣弗里波特旁聽伊利諾伊州民主、共和兩黨聯邦參議員候選人亞伯拉罕·林肯史蒂芬·A·道格拉斯辯論。初次見到林肯和道格拉斯時,托馬斯還只有4歲,只要哪位候選人沒有演講,托馬斯就會坐到他的膝蓋上。回首往事,托馬斯稱這是他最早且最珍貴的回憶之一。[2]:5[4]:232

1859年,馬歇爾一家搬到堪薩斯州邁阿密縣奧薩沃托米Osawatomie),但又因邊境地區的暴力活動被迫於1860年搬到密蘇里州[2]:4,最終丹尼爾成功治好了瑪莎的病[2]:4。隨着南北戰爭臨近,暴力在堪薩斯內戰期間蔓延到密蘇里州。10月,以達夫·格林Duff Green)為首的多人要求丹尼爾為支持奴隸制的一方提供醫療救助。[2]:5丹尼爾回絕後,格林等人離開,但鄰居們警告稱格林計劃返回謀殺他們一家。在鄰居們的幫助下,馬歇爾一家迅速收拾行裝,搭汽船逃到伊利諾伊州。經過短暫的停留,一家人繼續動身前往印第安納州,希望能離動盪的邊境地區越遠越好。[4]:232[2]:6

教育

[編輯]
馬歇爾位於哥倫比亞城的房子

落戶印第安納州吉布森縣普林斯頓Princeton)後,馬歇爾開始進入公立學校就讀[3]:281。1862年選舉期間,他爸爸和爺爺不願投票支持共和黨人,為此同循道宗牧師發生糾紛[2]:7。牧師威脅要把他們驅逐出教會,馬歇爾的爺爺對此回答,他寧可「冒下地獄的風險也不會(支持)共和黨」[2]:7。這次糾紛導致馬歇爾一家遷居至韋恩堡並皈依長老宗教會。馬歇爾在韋恩堡念高中,於1869年畢業[2]:9。父母把15歲的馬歇爾送到克勞福茲維爾瓦伯西學院接受古典教育。父親希望兒子研習醫術或成為牧師,但馬歇爾對這兩個方向都不感興趣,進入瓦伯西學院時,他還沒想好畢業後要從事什麼職業。[4]:233[2]:12

馬歇爾在瓦伯西學院加入菲·伽瑪·德爾塔Phi Gamma Delta)兄弟會,參加文學和辯論社團並創立民主黨俱樂部[3]:281。他在校報工作,撰寫政治專欄文章為民主黨政策辯護。1872年,馬歇爾在文章中批評學校一位女講師向住在宿舍中的男生宣揚自由派理念。這名講師為此聘請《賓虛》(Ben-Hur)一書的作者,律師盧·華萊士Lew Wallace)起訴馬歇爾誹謗,要求賠償2萬美元。[2]:13馬歇爾前往印第安納波利斯尋找辯護律師,最終聘請當地知名律師,之後的美國總統本傑明·哈里森為自己辯護。哈里森證實馬歇爾的說法有可能屬實,法官因此駁回起訴。根據馬歇爾的回憶錄記載,事後他主動找哈里森支付律師費用,但哈里森表示不會對此收費,反而對他進行了一場道德演說。[2]:13[4]:234

馬歇爾在瓦伯西學院就讀的最後一年入選美國大學優等生榮譽學會[3]:281,再於1873年6月畢業,全班21名學生中,他在36門課程里有14門排名第一[2]:15。受之間誹謗案的影響,他對法律產生越來越濃厚的興趣並開始尋找導師,因為當時在印第安納州當律師的唯一途徑就是成為州律師協會成員的弟子。馬歇爾起初得到叔公伍德森·馬歇爾(Woodson Marshall)的幫助,但後者不久就搬走了。[2]:19接下來馬歇爾前往哥倫比亞城Columbia City)同父母團聚,並跟隨之後成為印第安納州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沃爾特·奧爾茲(Walter Olds)學習法律。經過1年的攻讀,馬歇爾於1875年4月26日取得律師從業資格[4]:234[2]:20[3]:282

執業律師

[編輯]
托馬斯·馬歇爾,攝於1912年左右。

1876年,馬歇爾在哥倫比亞城開辦律師事務所,並接過很多小案件。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他於1879年同威廉·麥納格尼(William F. McNagny)合夥並開始接手刑事辯護案。兩人專長互補,合作融洽。麥納格尼接受過更好的法律教育,主要確定切入案件的法律論據;馬歇爾則更加擅長演講,所以主要是在法官和陪審員面前爭論案情。接手多個高關注度的案件後,兩人的事務所在當地打響名氣。[2]:221880年,馬歇爾首次競選公職,作為民主黨候選人爭奪選區檢察官職位[3]:283,但最終因共和黨在選區占絕對優勢而落敗。在此期間,馬歇爾結識凱特·胡珀(Kate Hooper)並展開追求,兩人一度訂婚,但凱特因病於1882年逝世,兩人原訂的婚期就在她去世次日。凱特的死在情感上對馬歇爾造成重大打擊,他因此開始酗酒。[2]:23[3]:284

年過而立的馬歇爾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他的父親於19世紀80年代末去世,母親於1894年逝世,把家中的房產和生意都留給他。1895年,馬歇爾在辦案期間結識洛伊絲·金塞Lois Kimsey),她當時正在父親的律師事務所擔任書記員[3]:284。馬歇爾比金塞大了19歲,但兩人還是很快相愛並於10月2日成婚[2]:46。婚後兩人非常親密,幾乎形影不離,近30年間僅有兩晚不在一起[2]:47

早在結婚前,馬歇爾的酗酒惡習就已經開始對他忙碌的生活構成影響。他多次在宿醉後趕到法庭,這樣的酒癮也逐漸為鄉親們所知。為了幫丈夫克服酒癮,金塞把馬歇爾鎖在家裡兩個星期進行治療。[2]:46此後,他積極參與禁酒組織,多次發表演說強調酒的危害。雖然已不再飲酒,但之後競選州長期間,對手還是把他過去的酗酒問題作為突破口。[4]:235[2]:74

1880年競選檢察官失敗後,馬歇爾依然積極參與民主黨政治事務,開始在州內各地代表其他候選人演講或是幫助組織黨派集會。他的演說起初帶有明顯的黨派立場,但到了19世紀90年代,他開始傾向認同當時逐漸壯大的進步主義思想,演說也因此漸漸遠離保守主義觀點。[5]:2851904年,馬歇爾進入路易斯安那州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在黨內的聲望和影響與日俱增[4]:234[2]:46[5]:286

馬歇爾夫婦都參與了多個私人組織。馬歇爾積極參加長老教會事務,並在主日學校任教,還在縣展覽委員會任職。隨着律師事務所的業務蒸蒸日上,家境逐漸寬裕的馬歇爾又投身當地慈善事業。作為共濟會印第安納州共濟總會成員,他到1898年時已升至共濟會蘇格蘭禮中最高的第33級,並成為最高理事會的一員。馬歇爾積極參與共濟會事務直至去世,還在多個共濟會慈善委員會任職。[3]:283[4]:235

印第安納州州長

[編輯]

競選

[編輯]

1906年,馬歇爾謝絕黨派競選國會議員的邀請,但也向州內民主黨領導人暗示自己有意在1908年競選州長[2]:64。他很快就取得多個重要工會的支持,《印第安納波利斯星報》的一名記者也公開表態贊成馬歇爾出任州長。但是,在州民主黨大會上,他仍然是黑馬候選人[5]:287馬歇爾支持禁酒,這招致黨魁托馬斯·塔格特Thomas Taggart)的反感[2]:66。塔格特希望黨派提名反對禁酒的塞繆爾·羅爾斯頓Samuel Ralston),但禁酒派和反對塔格特的派系同馬歇爾的支持者聯合起來,確保他贏得黨派提名[4]:235[2]:69–71[5]:288

位於印第安納波利斯印第安納州議會大廈

馬歇爾在普選中的對手是共和黨聯邦眾議員詹姆斯·E·沃森James E. Watson),禁酒成為競選的主要議題[5]:288[2]:80。就在競選開始前,共和黨控制的州政府通過法律,授權縣級地方政府禁止酒類商品銷售。這項法律成為不同黨派及其州長候選人的爭議焦點。民主黨人提議修改法案,允許各市、鎮政府自行決定是否禁止酒類經營。[4]:236共和黨則主張全面禁酒,相比之下,反禁酒派自然支持民主黨的方案,期望以此為突破口,在部分地區放開銷售限制。民主黨的倡議還可以確保那些大部分人支持禁酒的社區可以自行立法禁酒,所以原本禁酒派的支持也得以保留。[2]:80共和黨這時正處於變革時期,黨派立場在進步主義和保守主義路線上分裂[2]:80。事實證明,共和黨的內部局勢不穩在選舉結果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馬歇爾最終得到48.1%的普選票支持,比沃森的48%只多0.1%[6]:406,成為印第安納州20年來的首任民主黨州長[4]:236。民主黨還以小幅優勢贏得州眾議院多數席位,但州參議院的控制權仍由共和黨把控[5]:288[4]:236

進步主義議程

[編輯]
印第安納州某玻璃廠的童工(圖)。馬歇爾執政期間,該州通過童工法,禁止企業僱傭童工。

馬歇爾於1909年1月11日正式就任印第安納州州長。由於民主黨已連續數十年在野,因此新政府的首要目標就是盡可能多地把民主黨人安排到重要權利崗位。[4]:237馬歇爾力圖避免直接參與此事,默許黨派內的不同派系取得相應官職,自行決斷的人選非常少。他允許塔格特安排及挑選官員人選,自己再在正式任命文件上簽名。這種做法雖然得以避免黨派內部出現重大分歧,但也導致馬歇爾無法建立強有力的政治根基。[2]:90

擔任州長期間,馬歇爾的關注重點是推進進步主義議程。在他的倡導下,印第安納州通過童工和反腐敗法律。他支持以普選推舉聯邦參議員,相應的聯邦憲法修正案就是在他擔任州長期間由州議會批准。[2]:114他還大力整頓州審計部門,聲稱為政府省下數百萬美元[4]:237。但是,他任內還是有其它許多漸進改革項目未獲通過,也未能促使州議會召開修憲大會,修改州憲法來擴張政府的監管權力[5]:290

馬歇爾極力反對印第安納州之前不久通過的優生法絕育法,並下令州政府機構不得遵循這些法律[7]。他是美國最早同優生法公開對抗的政治家之一,這種反對立場之後也一直伴隨他的副總統任期[5]:289。馬歇爾還反對死刑,對州內所有即將執行死刑的犯人給予減刑或赦免,印第安納州為此首次出現整個州長任期內沒有執行死刑的情況[8]。他經常拿企業開刀,並多次試圖通過新的反托拉斯法拆分大型企業[4]:238。擔任州長期間,馬歇爾參加過多次禮儀活動,1909年印第安納波利斯賽車場竣工時,正是他親自鋪下最後一塊金塊[3]:14

馬歇爾的憲法

[編輯]
雅各布·皮亞特·鄧恩(圖)同馬歇爾一起擬定印第安納州新憲法草案

改寫州憲法成為馬歇爾州長任期的關注重點,州議會拒絕召開制憲大會後,他開始尋求其它手段來通過新憲法。公民領袖雅各布·皮亞特·鄧恩Jacob Piatt Dunn)與馬歇爾私交甚佳,兩人一起草擬出新憲法草案,在其中大幅增強州政府的監管權,同時定下最低薪資標準,還對工會提供憲法保護。[5]:290–291這些改革項目有許多同社會黨的黨綱不謀而合,特雷霍特政治家尤金·V·德布斯是該黨的領導人。德布斯的支持者在印第安納州占相當比例,共和黨人因此認為馬歇爾提出新憲法是要拉攏這些選民[2]:114[4]:238。新憲法還允許直接民主倡議及舉行公民投票。民主黨控制的州議會同意州長請求對新憲法進行公決,但反對派人士聲稱,這些直接民主條款有違聯邦憲法中各州應推行共和制代議民主政府的規定[4]:238[2]:116。經過1910年的中期選舉,民主黨又控制了州參議院,新憲法通過的幾率進一步提高。馬歇爾於1911年正式將草案遞交州議會,建議在1912年選舉時交由選民表決。[2]:115

印第安納州此前兩稿州憲法都是通過制憲會議制定,共和黨人因此反對通過全民公決來批准新憲法,並對民主黨人試圖在不召開制憲會議的情況下重寫整個憲法感到出離憤怒[2]:116。馬歇爾堅稱,現行憲法並未規定修憲只有制憲會議一途[5]:291。共和黨向法院提出訴狀,馬里昂縣巡迴法院頒布禁制令,取消1912年公決中的憲法草案。馬歇爾提出上訴,但州最高法院維持原判,理由是根據之前兩版憲法的先例,州憲法不能在沒有召開制憲會議的情況下全盤改寫。[2]:117馬歇爾對這一結果感到憤怒,並發表演說指責法院越權。他最終向聯邦最高法院發出最後一次上訴,但到他於1913年1月離任時,法院仍然沒有做出裁決。幾個月後,聯邦最高法院認定此案完全屬州法院管轄範圍,因此沒有接受馬歇爾的上訴,他對此深感失望。[5]:292之後,包括琳達·古金(Linda Gugin)教授在內的多位歷史學家認為,無論是馬歇爾倡導的憲法本身,還是他寄希望通過新憲法的方式都存在「不可救藥的硬傷」,法學專家詹姆斯·聖克萊爾(James St. Claire)指出,即使馬歇爾的憲法得以通過,很可能之後也會被聯邦法院裁定違憲[4]:239

美國副總統

[編輯]

選舉

[編輯]
1912年8月10日,大批民眾聚集在印第安納波利斯,塞繆爾·羅爾斯頓正在台上演說,托馬斯·馬歇爾準備發表演講,接受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提名。

根據印第安納州憲法的規定,州長不得連任。馬歇爾原計劃在卸任後競選聯邦參議員,但就在擔任州長的最後1個月裡,另一個機會送上門來。雖然馬歇爾沒有出席1912年在巴爾的摩召開的民主黨全國大會,但印第安納州代表團還是推舉他作為總統候選人。[2]:138馬歇爾本是用於調和各派系的折中候選人,但在威廉·詹寧斯·布萊恩及其支持者的推動下,伍德羅·威爾遜戰勝查普·克拉克Champ Clark)獲提名。印第安納州代表團於是轉為要求提名馬歇爾競選副總統,承諾會在選舉中支持威爾遜。印第安納州是當時美國大選中的關鍵搖擺州,威爾遜也希望馬歇爾擔任州長期間積累的聲望能夠幫助他贏得普選,因此指示支持者把票投給馬歇爾,後者於是成為威爾遜的競選搭檔。[5]:293[2]:139[9]馬歇爾覺得副總統的作用非常有限,這份工作可能會很無趣,所以私下裡曾謝絕這次提名,但在威爾遜親自保證副總統會有充分職責後改變了主意[4]:240。競選期間,馬歇爾在全美各地演說,最終受共和黨分裂和進步黨崛起的共同影響,威爾遜和馬歇爾輕鬆贏得1912年大選勝利[4]:240

馬歇爾同威爾遜在多個議題上存在分歧,所以無法得到總統賞識[5]:294。威爾遜曾邀請副總統出席內閣會議,但馬歇爾的看法大多淪為空谷足音,之後他也不再定期與會[5]:294。1913年,威爾遜親自同參議員會談討論政策事宜,這在當時是前所未有的。在此以前,歷任總統都是以身任參議院議長的副總統作為中間人,威爾遜通過以舉表明,在重要事務上他根本不信任馬歇爾[4]:240[2]:262。馬歇爾的回憶錄中對威爾遜的負面評價只有一句:「我有時覺得,偉人都會禍害文明,他們正是這個世界上所有苦果和爭鬥的真正原因」[10][2]:242。《時代》周刊2008年發表的一篇評論認為,馬歇爾同威爾遜之間的關係仿佛天敵般緊張[11]

主持參議院運作

[編輯]
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

馬歇爾並不介意威爾遜毫不重視他的觀念,認為自己主要的憲法職責是主持參議院運作,把副總統職位視為立法分支而非行政分支的組成部分[2]:171。主持參議院議事時,馬歇爾偶爾會有情緒激動的時刻[2]:172。1916年參議院討論墨西哥邊境危機期間,馬歇爾曾威脅要把某些在現場喧譁的參議員趕出去,只是最後並沒有兌現。另外,他還曾多次下令參議院旁聽席清場。[2]:172擔任參議員期間,他共有8次在投票出現僵局時投出決定性的一票[2]:173

就美國是否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展開辯論期間,多名信奉孤立主義的參議員通過冗長辯論來阻止對威爾遜而言非常重要的法案通過。這樣的冗長辯論持續時間長達數周,其中還有兩次超過3個月。威爾遜及法案的部分支持者要求馬歇爾發出禁言令來減短這類辯論,但副總統出於道德角度考量拒絕執行,多項法案因此未能通過,只能希望這部分議員會自願停止阻撓。[2]:186未通過的法案中有一項允許商船自行武裝,還有一項允許聯邦政府直接向盟國銷售軍火[5]:295。但是,勝利並未令這一部分參議員放鬆警惕,他們繼續阻撓任何傾向支持戰爭的法案通過。面對這種情況,參議院在馬歇爾的引領下於1917年3月8日通過新議事規則,規定如到場投票的參議員中有三分之二支持,就不得繼續冗長辯論。而在以往的規則下,任何參議員都可以把辯論按意願無限期延長。此後,這項規則又經過多次調整,現行規則是「所有」參議員的五分之三投票支持,而不僅僅是投票參議員的多數支持。[2]:187[5]:296

由於馬歇爾的第一個任期波瀾不驚,還因其幽默感而被視為首都的喜劇人物,因此有部分民主黨領袖打算另覓人選取代他參加1916年大選[5]:298。威爾遜經過考慮後決定讓馬歇爾競選連任,以證明黨派團結。兩人在大選中再度戰勝分裂的共和黨,馬歇爾成為1828年的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後首位取得連任的副總統,並同威爾遜一起成為1820年的門羅湯普金斯後首位連任總統和副總統。[4]:240[2]:215

遭遇暗殺

[編輯]

1915年7月2日晚,曾在哈佛大學康乃爾大學擔任德語教授的無政府主義者埃里克·蒙特Eric Muenter)因反對美國在一戰中支持同盟國而潛入聯邦參議院樓層,在馬歇爾的辦公室大門周圍埋下定時炸彈。炸彈最終在午夜前不久提前爆炸,當時辦公室里沒有人。7月5日,蒙特又來到紐約州長島北岸的格倫科夫,衝到約翰·皮爾龐特·摩根的兒子傑克·摩根Jack Morgan)家裡,要求他停止向盟國銷售武器。摩根告訴對方,自己在此事上根本做不了主,結果蒙特向他連開兩槍後逃跑。[12][2]:202蒙特被捕後承認自己曾試圖暗殺副總統[2]:203,馬歇爾事後本可獲私人安保隊保護,但他謝絕了[2]:204

第一次世界大戰

[編輯]

美國在馬歇爾的第二個副總統任期里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他對參戰的支持非常勉強,擔心政府會不得不實行徵兵制,美國也的確在宣戰後不久就開始徵兵[5]:296。他對威爾遜在宣戰前構建軍備的策略非常滿意,並且在宣戰後全力支持國家贏得戰爭。首支部隊集結完畢準備趕赴歐洲後不久,總統和副總統一起接待從英國來訪的代表團,馬歇爾還密切參與主要戰爭策略的制訂。[2]:229但是,他很大程度上還是無法參與作戰計劃的審訂,也很少通過官方途徑獲悉戰事進展,大部分情況下只能從報紙上查閱有關戰爭的新聞[2]:231–233

托馬斯·馬歇爾在他位於聯邦參議院的辦公室

威爾遜派馬歇爾到全美各地發表鼓舞士氣的講話,鼓勵美國民眾購買自由債卷支援戰爭[2]:225。馬歇爾非常擅長這份工作,擔任副總統期間,他多次通過公開演說賺取外快,所以很樂於接受總統的委派。他在演講中將這場戰爭比作旨在維護個人權利和國家尊嚴的道德十字軍東征。[2]:225馬歇爾在回憶中稱,一戰令整個國家舉步維艱,他直到戰爭結束時才緩過這口氣[2]:225。隨着戰爭接近尾聲,馬歇爾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主持內閣會議的副總統[4]:240,威爾遜當時正前往歐洲簽署凡爾賽條約,並為組建國際聯盟尋求支持,所以內閣會議方面職責就由副總統暫且代勞。威爾遜成為首位親自將同他國締結的條約送交參議院批准的美國總統,他在當天早上抵達國會參議院樓層,向主持會議的馬歇爾遞交文書。[2]:251[5]:299

莫里森

[編輯]

馬歇爾的夫人積極參與哥倫比亞特區的慈善活動,用相當多的時間在飲食廚房福利中心工作,為貧困兒童提供免費膳食。她於1917年結識一位剛剛生下雙胞胎的女性,其中一個孩子長期患有疾病,父母無法為他取得適當的醫療救助。洛伊絲對這個名叫克拉倫斯·伊格內修斯·莫里森(Clarence Ignatius Morrison)的孩子發展出深切情感,表示願意收養他,並幫他取得所需的治療。[2]:226馬歇爾夫婦一直沒有子女,所以她把孩子帶回家時,馬歇爾告訴太太,可以「把他留下來撫養,讓他無需再不斷啼哭……」[2]:227副總統之後逐漸喜歡上這個孩子,他在回憶錄中稱克拉倫斯的到來仿佛一劑定心丸,從此他走在首都的街道上都感到無比心安。隨着孩子漸漸長大,馬歇爾又稱讚他「就像天使般美麗,擁有超過他年齡的天份,從任何角度看都那麼可愛」。[2]:227[5]:300

馬歇爾夫婦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合影

馬歇爾夫婦覺得,莫里森的雙親仍然在世,如果通過法律渠道收養這個孩子可能會令公眾感到奇怪,所以兩人始終沒有正式收養莫里森。為了避免情況公開,兩對夫婦做了特別安排[注 3]。總統威爾遜覺得有義務認可莫里森是副總統夫婦的子嗣,所以他給馬歇爾夫婦寄去便條,上面只有一句話:「祝賀添丁,威爾遜[2]:298。」莫里森此後一直同副總統夫婦生活在一起,馬歇爾在書信中稱孩子「莫里森·馬歇爾」(Morrison Marshall),但在生活中則叫他「伊齊」(Izzy[2]:298。洛伊絲帶着他看過很多大夫,把幾乎所有時間都投入到對孩子的護理上,希望能讓莫里森恢復健康,但他的病情還是逐漸惡化,於1920年2月去世,距他4歲生日只差幾天。莫里森的死令馬歇爾受到重大打擊,他在回憶錄中稱,伊齊在他的心目中永遠都是如此神聖。[5]:300[2]:298

繼任危機

[編輯]

1919年9月,威爾遜總統經歷了一次中度中風[2]:275。10月2日,他又出現一次中風,並且程度要比上次嚴重得多,導致他部分癱瘓,幾乎肯定無法再行使總統職責[4]:240[2]:279[5]:302約瑟夫·圖穆提Joseph Tumulty)是威爾遜最親近的顧問,他認為馬歇爾不適合擔任總統,所以通過多種措施防止副總統繼任。威爾遜的妻子伊迪絲Edith)認為馬歇爾性情「粗野」並對之非常反感,所以也反對他繼任。[13]:13[2]:235圖穆提和第一夫人認為,如果威爾遜的幕僚在正式渠道提及總統病情,馬歇爾就可以啟動憲法機制繼任總統,因此在白宮下達禁言令[2]:277[6]:212。馬歇爾得知總統中風後要求知曉病情,以便做繼任總統的相關準備,白宮於是安排《巴爾的摩太陽報》的一名記者轉告副總統,威爾遜已命在旦夕[2]:285。馬歇爾之後表示,「這是我一生中聽到的最令我震驚的消息」,但由於沒有正式的消息來源,他覺得自己不能根據憲法繼任總統職位[5]:302[2]:243[6]:213

10月5日,國務卿羅伯特·藍辛成為第一個提出由馬歇爾強制就任總統職務的政府官員。其他內閣部長和國會領導人都支持藍辛的提議,民主、共和兩黨的多位要員還給馬歇爾發於私人密電錶示支持。面對他們的示好,副總統的態度非常謹慎,[2]:282同夫人和長期私人顧問馬克·塞斯爾維特(Mark Thistlethwaite)商議後,他私下表示拒絕接手總統職權,也不願擔任美國代總統[2]:244[5]:303。宣布總統喪失行使職權能力的具體程序當時還不明確,馬歇爾擔心強行罷免威爾遜之舉會定下影響非常惡劣的先例[13]:13。他希望總統自願將權力移交副總統,但考慮到威爾遜的病情以及對馬歇爾的態度,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馬歇爾告知內閣,除非國會兩院通過聯合決議,亦或威爾遜及其幕僚經正式渠道宣布總統無法履行職責,否則副總統不會繼任。[2]:279[5]:302

經第一夫人和總統私人醫生的安排,威爾遜一直在靜養,只有他的親密助手可以前去面見,這些人都不會透露他的病情[2]:279。馬歇爾曾試圖面見威爾遜,希望能藉此親自確認總統病情,但這顯然也無法做到,以致他只能通過總統醫生發布的少量公告獲取一些用語模糊的最新進展[13]:14。部分國會領導人認為總統及其助理不會自願將權力移交副總統,因此開始起草馬歇爾之前所說的聯合決議案。但是,反對組建國際聯盟的部分聯邦參議員認為,如果馬歇爾成為總統,他有可能會在部分關鍵位置做出妥協,促使建立國際聯盟的條約通過。而當時的威爾遜既不願意也沒有可能來做妥協,這樣針對條約的辯論也就陷入僵局。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防止條約通過,反對組建國際聯盟的參議員封殺了聯合決議案。[2]:280

12月4日,藍辛在一次參議院委員會聽證上宣布,包括他在內的所有內閣成員已經超過60天沒有看到過威爾遜,更沒有同總統交談過。希望馬歇爾繼任總統的部分參議員於是要求組建委員會前去了解威爾遜的病情,希望能獲得足夠的證據。被多家報紙稱為「嗅探委員會」的調查組發現,總統的身體狀況很差,但看起來已經有相當程度好轉。委員會的報告促使國會決定不通過聯合決議案。[2]:281–282

12月中旬的某個周日,馬歇爾正在教堂做禮拜,一名信使帶來消息,稱威爾遜已經去世。震驚之下,馬歇爾起身向在場教眾宣布這一消息,牧師主持祈禱,眾人開始唱頌讚美詩,很多人都哭了。和夫人離開教堂後,馬歇爾致電白宮詢問下一步行程,但卻發現總統還在世,這完全是一場騙局。事後,馬歇爾認為這是其他某些官員的計策,想要迫使他繼任總統。[2]:297

馬歇爾在餘下的任期內只主持過一些禮儀性事務,如接待外國政要,首位到訪美國的歐洲君主、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一世便是其中之一。威爾士親王愛德華來訪時和馬歇爾共度了兩天,馬歇爾充當私人導遊,帶他遊覽哥倫比亞特區。[2]:292白宮的大部分日常事務都由第一夫人伊迪絲代勞,她會審查威爾遜的所有通信,對哪些事項可以呈交總統,哪些要委託他人代勞做決定。這種群龍無首的局面導致授權組建國際聯盟的條約無法通過[13]:14[5]:304,反對派批評其中的第10條會令美國同歐洲國家捆綁在一起,導致美國在未獲國會授權的情況下被迫捲入戰爭[2]:256–258。馬歇爾本人支持條約通過,但也建議做出多項調整,如要求所有締結國認可門羅主義和美國的影響範圍,並將第十條改為不具備約束效力的條款[2]:264[5]:305

1919年末,威爾遜開始恢復,但餘下的任期里仍然與世隔絕,堅持不對條約做任何修改。馬歇爾一直無法見到總統,也無法確定其病情,直到任期結束。威爾遜病倒後白宮究竟是誰在做決策這一問題至今仍無定論,估計很可能是第一夫人在總統助手的幫助下代勞。[2]:247[4]:241

晚年

[編輯]
1920年,某位不知名的畫家正在為美國副總統托馬斯·馬歇爾繪製肖像。

馬歇爾是1920年民主黨全國大會的總統候選人之一,同托馬斯·塔格特商議後,他得到印第安納州代表團的支持,但沒能爭取到其他州的首肯。最終,他表態支持民主黨候選人詹姆斯·米德爾頓·考克斯競選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出任副總統,但兩人在普選中不敵共和黨對手沃倫·蓋瑪利爾·哈定卡爾文·柯立芝[2]:301競選期間,馬歇爾還給柯立芝寫了張便條,對後者被選作副總統候選人表示「誠摯的慰問」[4]:241[2]:301[5]:306

托馬斯·馬歇爾及其家人位於印第安納波利斯克朗山公墓的墓地

從副總統位置卸任後,馬歇爾一度考慮返回哥倫比亞城,但最終決定在印第安納波利斯買房並開設律師事務所,覺得這裡的業務前景更好[2]:305。1921年,新任總統哈定提名馬歇爾進入林肯紀念委員會任職,又在1922年提名他進入更有前途的聯邦煤炭委員會,但馬歇爾於1923年從兩個委員會辭職[2]:305。他花了一年多時間撰寫法律著作和風格幽默的回憶錄《往事》(Recollections)。《往事》於1925年5月完成,之後有多位歷史學家指出這部回憶錄中沒有披露任何機密,也沒有攻擊馬歇爾的任何敵人,在即便是在那個時代來說也很不尋常[2]:306。馬歇爾的公開演說依然能夠贏得群眾青睞,他繼續在全美各地巡遊和演講,最後一次公開演講則是在他出生的鎮上高中面向該校學子[2]:308

1925年6月1日晚,正在床上看《聖經》的馬歇爾心臟病發,洛伊絲找來醫生,但已回天乏術。馬歇爾夫婦此時正在前去哥倫比亞特區的路上,追悼會於兩天後在首都舉行,有許多政要出席。馬歇爾的遺體被送回印第安納波利斯,並放置兩天以供他人前來致敬,有成千上萬的人到來。經過6月9日的葬禮,他被葬在克朗山公墓Crown Hill Cemetery),長眠在養子莫里森旁邊。[4]:241[5]:306[2]:308洛伊絲搬到亞利桑那州,之後沒有再嫁,依靠亡夫的退休金和出售回憶錄《往事》獲得的5萬美元度日,於1958年去世並葬在丈夫身邊[2]:309

幽默

[編輯]

馬歇爾有着眾所周知的機智和幽默感。得知自己成為副總統候選人時他自稱毫不吃驚,因為「印第安納州是副總統的搖籃,走出的二流男士比其他任何州都多」[14]。他最喜歡的其中一個笑話是說某婦人有兩個孩子,一人去做水手,另一人當選合眾國副總統,兩人從此都沓無音訊。當選副總統後,他送給總統威爾遜一本書,上面寫着「來自你唯一憎恨的人」[注 4][14]

不過,擔任副總統期間,這種幽默感有時會對他產生負面影響。他曾在迎接參觀白宮併到達他辦公室門前的市民時說:「如果你覺得我像是某種野獸,那就請行行好,朝我扔點花生吧。」[2]:204這導致威爾遜下令把馬歇爾的辦公室遷至參議院辦公大樓,因為這裡通常不會有遊客前來[14]。當有人向史密森尼學會董事會提議派遣工作組前往危地馬拉挖掘古蹟遺址時,馬歇爾又提議工作組直接就在首都周邊開挖。他人並不明白副總統的意思,於是他又解釋稱,從走在首都街頭的市民相貌判斷,工作組只需朝地下挖上不到6英尺(「Six Feet Under」,在英語中是葬於墳墓的委婉說法)就能發現原始人。這個幽默的反響很差,他在之後近一年裡都不得參加董事會會議[10]

他的部分嚴肅言論同樣帶來麻煩,1913年,他在部分公開演說中就財產繼承問題宣傳了一些當時較為激進的理念,招來大量批評[15]

1917年一次主持參議院辯論時,參議員約瑟夫·布里斯托列出一長串名單,細數他認為美國需要的東西,馬歇爾於是俯下身對手下一名書記員說:「這個國家最需要的是這些,這個國家最需要的還有那些。」接下來他又以在場所有人都足以聽清的音量插嘴打趣道:「這個國家真正需要的是一支上好的5美分雪茄。」引來一片笑聲。這句話之後經久不衰,成為頗受歡迎的美國俚語。[2]:186[5]:196[16]

影響

[編輯]

威爾遜總統無法行使職責引發的繼任危機是馬歇爾副總統任期最為後世熟知的事件,全美對總統繼任程序的討論再度興起[5]:296。之前威爾遜在一戰接近尾聲時前去歐洲,由馬歇爾代勞主持內閣會議的決定就已引發這一話題的討論。但直到馬歇爾在總統中風後一直無所作為時,總統繼任才成為舉國關注的重大議題。早在1841年威廉·亨利·哈里森總統去世時,憲法對總統繼任程序語焉不詳的問題就已出現,但此後多年卻未能通過憲法修正案來解決問題[13]:1–3。又過了近半個世紀後,國會才通過聯邦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明確規定,副總統可以在總統不能履行職責的任何時候繼任[13]:15

歷史學家對馬歇爾的副總統任期看法不一。克萊爾·蘇達斯(Claire Suddath)於2008年在《時代》周刊發文,稱馬歇爾是美國歷史上最差勁的副總統之一[11]塞繆爾·艾略特·莫里森認為,如果馬歇爾當年儘自己的憲法義務繼任總統職位,然後作出必要的讓步確保有關國際聯盟的條約在1920年下半年通過,那麼美國就很可能會更多地參與歐洲事務,防止阿道夫·希特勒在僅僅一年後開始崛起。莫里森和另外多位歷史學家據此聲稱,馬歇爾當年的決定間接造成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2]:289查爾斯·托馬斯(Charles Thomas)是馬歇爾的傳記作者之一,他認為馬歇爾繼任總統的確會大幅降低二戰爆發的可能性,但從現代角度來對這個問題作出推斷對於馬歇爾來說有欠公平,他決定不強行罷免威爾遜,哪怕只是暫時罷免,這樣的決定本身仍然是正確的[2]:308

選舉歷史

[編輯]
1880年印第安納州東北部州檢察官選舉[2]:28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共和黨 (美國) 以利亞·傑克遜(Elijah Jackson 5,594 52.7
民主黨 (美國) 托馬斯·R·馬歇爾 5,023 47.3


1908年印第安納州州長選舉[6]:406
黨派 候選人 得票數 百分比
民主黨 (美國) 托馬斯·R·馬歇爾 348,439 48.1
共和黨 (美國) 詹姆斯·E·沃森 338,262 48
禁酒黨 塞繆爾·W·海恩斯 15,926 2.3
人民黨 (美國) F·J·S·羅賓遜 986 0.1

1912年美國總統選舉

總統候選人 政黨 出身 普選票[6]:284 選舉人票
競選夥伴
數目 比例 副總統候選人 出身 選舉人票
托馬斯·伍德羅·威爾遜 民主黨 新澤西州 6,296,284 41.8% 435 托馬斯·賴利·馬歇爾 印第安納州 435
西奧多·羅斯福 進步黨 紐約州 4,122,721 27.4% 88 海勒姆·沃倫·約翰遜 加利福尼亞州 88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共和黨 俄亥俄州 3,486,242 23.2% 8 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 紐約州 8
尤金·維克多·德布斯 社會黨 印第安納州 901,551 6.0% 0 埃米爾·賽德爾 威斯康辛州 0
尤金·懷爾德·查芬 禁酒黨 伊利諾伊州 208,156 1.4% 0 亞倫·謝爾曼·沃特金斯 俄亥俄州 0
阿瑟·埃爾默·雷默 社會主義勞動黨 馬薩諸塞州 29,324 0.2% 0 奧古斯特·吉爾豪斯 紐約州 0
其他 4,556 0.0% 其他
總計 15,048,834 100% 531 531
獲勝需要 266 266

1916年美國總統選舉

總統候選人 政黨 出身 普選票[6]:285 選舉人票
競選夥伴
數目 比例 副總統候選人 出身 選舉人票
伍德羅·威爾遜 民主黨 新澤西州 9,126,868 49.2% 277 托馬斯·賴利·馬歇爾 印第安納州 277
查爾斯·埃文斯·休斯 共和黨 紐約州 8,548,728 46.1% 254 查爾斯·沃倫·費爾班克斯 印第安納州 254
艾倫·路易斯·本森 社會黨 紐約州 590,524 3.2% 0 喬治·羅斯·柯克帕特里克 新澤西州 0
詹姆斯·富蘭克林·漢利 禁酒黨 印第安納州 221,302 1.2% 0 艾拉·蘭德里斯 田納西州 0
其他 49,163 0.3% 其他
總計 18,536,585 100% 531 531
獲勝需要 266 266

注釋

[編輯]
  1. ^ 根據1930年出版的一部著作,賴利·馬歇爾是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的侄兒。不過托馬斯·馬歇爾的其他傳記中都沒有提及這點[1]
  2. ^ 對於瑪莎·帕特森的幽默,戴維·貝內特(David J. Bennett)的著作中記載有這樣一個故事:當他人問起她和家人為什麼會遷居俄亥俄州時帕特森回答,她在賓夕法尼亞州的故鄉只有四戶人家,經過連續幾代人相互通婚後,她的父母決定離開此地,免得孩子們嫁給黨、表兄弟,生下一堆「低能兒」[2]:19
  3. ^ 經馬歇爾安排,孩子的雙親在距副總統家不遠的一間酒店工作,這樣他們就能經常來探視孩子,如果父母希望留宿,還可以住在莫里森的特別公寓[2]:298
  4. ^ 原文為:「From your only Vice」,其中「Vice」是「副總統」(Vice President)的第一個詞,放在各種官職之前有「副」之意,但這個詞本身也有厭惡、憎恨、討厭的意思[14]

參考資料

[編輯]
  1. ^ Federal Writers' Project. Indiana. The Board of Public Printing. 1930: 130.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Bennett, David J. He Almost Changed the World: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omas Riley Marshall. Freeman & Costello. 2007 [2015-11-29]. ISBN 978-1-4259-65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Gray, Ralph D. Indiana History: A Book of Reading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4 [2015-11-30]. ISBN 0-253-32629-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Gugin, Linda C.; St. Clair, James E (編). The Governors of Indiana. Indianapolis, Indiana: Indiana Historical Society Press. 2006 [2015-11-30]. ISBN 0-87195-196-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5.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30 Gray, Ralph D. Gentlemen from Indiana: National Party Candidates,1836–1940. Indianapolis: Indiana Historical Bureau. 1977 [2015-11-30]. ISBN 1-885323-29-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6. ^ 6.0 6.1 6.2 6.3 6.4 6.5 Congressional Quarterly's Guide to U.S. Elections.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Inc. 1976. ISBN 0-87187-072-X. 
  7. ^ Paul, Julius. "Three Generations of Imbeciles Are Enough": State Eugenic Sterilization Laws in American Thought and Practice (unpublished manuscript) (PDF). Washington, DC: Walter Reed Army Institute of Research. 1965: 343 [2015-12-0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5-06-29). 
  8. ^ Quayle Museum staff. Indiana's Five. Dan Quayle Museum. 2010-01-28 [2012-09-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9-09). 
  9. ^ NYT staff. Indiana Governor Is Named Vice Presidential Candidate (PDF). The New York Times. 1912-07-03 [2015-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2). 
  10. ^ 10.0 10.1 Hatfield, Mark O.; with the Senate Historical Office. Vice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1789-1993. Washington: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97: 337–343 [2015-12-02]. Reprint on U.S. Senate website.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14).  — Introduction by Mark O. Hatfield (for full citation from the Senate website, see printer option at the bottom of the webpage).
  11. ^ 11.0 11.1 Suddath, Claire. Thomas Marshall. Time. 2008-08-21 [2015-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27). 
  12. ^ J. P. Morgan Jr.. [2015-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5).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Feerick, John D. The Twenty-fifth Amendment: Its Complete History and Applications.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1992 [2015-11-30]. ISBN 0-8232-13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14. ^ 14.0 14.1 14.2 14.3 Boller, Paul F. Jr. Presidential Campaigns From George Washington to George W. Bush.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198 [2015-11-30]. ISBN 0-19-516716-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15. ^ Rines, George Edwin, ed. (1920). The Encyclopedia Americana. "Marshall, Thomas Riley"
  16. ^ Keyes, Ralph. The quote verifier: who said what, where, and when. Macmillan. 2006: 30 [2015-11-30]. ISBN 0-312-34004-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擴展閱讀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
官銜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詹姆斯·S·舍曼
美國副總統
1913年3月4日至1921年3月4日
繼任者:
卡爾文·柯立芝
前任:
弗蘭克·漢利
印第安納州州長
1909年1月11日至1913年1月13日
繼任:
塞繆爾·羅爾斯頓
政黨職務
前任:
約翰·W·克恩
美國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
19121916
繼任: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