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委員會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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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長 | 程 潛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
機構類型 | 省級人民委員會 |
行政級別 | 正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 |
[[湖南省政府|機構沿革]] | |
1949.8-1949.8 | 湖南省臨時政府 |
1949.8-1950.4 | 湖南省軍政委員會 |
1950.4-1955.2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55.2-1968.4 | 湖南省人民委員會 |
1968.4-1979.12 | 湖南省革命委員會 |
接替者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湖南省人民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1955年2月至1968年4月的最高地方行政機構,前身為湖南省人民政府。1968年夏,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後,省人民委員會及所屬機關部門受到衝擊,處於癱瘓或半癱瘓狀態,後被湖南省革命委員會所取代。
主要領導
[編輯]第一屆
[編輯]- 時間:1955年2月-1958年7月
- 任命:湖南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
- 省長:程潛
- 副省長:周小舟(-1958年2月)、唐生智、譚余保、程星齡、徐啟文、夏如愛(-1957年2月)、張孟旭、胡繼宗(1957年12月-1958年2月)、周禮(1958年2月-)、華國鋒(1958年2月-)、章伯森(1958年2月-)、徐明(1958年2月-)、尚子錦(1958年2月-)、周世釗(1958年6月-)
第二屆
[編輯]- 時間:1958年7月-1964年9月
- 任命:湖南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
- 省長:程潛
- 副省長:周禮、唐生智、譚余保(-1963年12月)、張孟旭、華國鋒、章伯森、徐明、尚子錦、周世釗、袁福清(1961年10月-)、王含馥(1964年5月-)
第三屆
[編輯]- 時間:1964年9月-1968年4月
- 任命:湖南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
- 省長:程潛
- 副省長:唐生智、章伯森、徐明、尚子錦、周世釗、王含馥、楊英傑(1965年8月-)、趙冰岩(1965年10月-)、孫國治(1965年10月-)
工作機構
[編輯]1955年
[編輯]人民委員會下設29個工作部門,由7個辦公機構管理。
- 政法辦公室管理: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監察廳
- 文教辦公事管理:省文化局、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宗教事務處、新華通訊社湖南分社
- 工業辦公室管理:省工業廳、省手工業管理局、省勞動局、省建築工程局
- 財糧貿辦公室管理:省財政廳、省糧食廳、省商業廳、省對外貿易局、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 農林水辦公室管理: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
- 交通辦公室管理:省交通廳、省郵電管理局及鐵路的有關工作
- 國家資本主義辦公室(1955年11月改名為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辦公室,於1958年撤銷)負責掌管國家資本主義的工作
- 原人民政府所屬政治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文化教育委員會撤銷;原監察委員會改為監察廳,人事廳改為人事局,文化事業管理局改為文化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法院和檢察院,從當年開始均不列入政府機構序列。
1956年
[編輯]1957年
[編輯]1958年
[編輯]- 撤銷政法辦公室、工業辦公室、交通辦公室、農林水辦公室、財糧貿辦公室。
- 撤銷省物價局、省工業廳、省手工業管理局、省氣象局。
- 省公路廳與省航運廳合併為省交通廳。
- 省水利廳併入省農業廳。
- 省對外貿易局、省服務廳、省供銷合作社併入省商業廳。
- 省高教局併入省教育廳。
- 文教辦公室當年撤銷後又重新恢復。
- 新設省外事辦公室、省科學工作委員會、省物資儲備供應局、省冶金工業局、省機械工業局、省煤炭工業局、省化學工業局、省輕工業廳、省重工業廳(當年撤銷)、省水利水電局。
1959年
[編輯]1960年
[編輯]- 文教辦公室併入省委宣傳部。
- 省人事局併入省辦公廳。
- 省輕工業廳與省化學工業局合併為省輕工化工廳。
- 省基本建設委員會與省基本建設局合併,但仍保留兩機構名義。
1961年
[編輯]- 撤銷省水產局;省農業機械局併入省機械工業局。
1962年
[編輯]- 恢復文教、政法、工業(省經濟委員會)、財貿辦公室和人事局。氣象局亦由原屬農業廳改為直屬人民委員會領導。
1963年
[編輯]- 成立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計劃生育委員會。
-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撤銷。
1965年
[編輯]截止至1965年底,湖南省人民委員會下設工作部門和辦公機構共43個: 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政法辦公室、工業辦公室(經委)、農林水辦公室、財貿辦公室、文教辦公室、外事辦公室、計劃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廳、民政廳、人事局、勞動局、統計局、物資管理局、冶金工業廳、機械工業局、煤炭工業管理局、輕工化工廳、手工業管理局、交通廳、基本建設委員會、建築工程局、農業廳、林業廳、水利電力廳、農林墾殖局、氣象局、財政廳、商業廳、糧食廳、對外貿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銷合作社、教育廳、文化局、衛生廳、廣播管理局、體育運動委員會、計劃生育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參事室。
事業單位
[編輯]湖南省人民委員會文史研究館、湖南省森林工業局、湖南省歷史考古研究所、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湖南省農業科學院 湖南省郵電管理局、湖南省地質局、湖南省儲備物資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南省分行、新華通訊社湖南分社
非常設機構
[編輯]公債推銷委員會、保密委員會、洞庭湖堤垸整修工段指揮部、沅水航道整治工程委員會、血吸蟲防治委員會、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華僑事務工作委員會、生產救災委員會、軍隊幹部轉業處理委員會、運輸委員會、節制生育委員會、選舉委員會、水土保持委員會、農具改革工作委員會、重點工程建設支援委員會、省志編纂委員會、防汛防旱指揮部、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韶山灌區工程指揮部、瀏陽磷礦生產建設指揮部、工讀教育委員會、文物保管委員會、經濟作物領導小組、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參考文獻
[編輯]- 《湖南省志》第四卷
參見
[編輯]前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 |
湖南省最高行政機關 1955年2月-1968年4月 |
繼任: 湖南省革命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