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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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立法會 | |
種類 | |
種類 | |
歷史 | |
成立 | 1999年10月12日[1] |
前身 | 澳門立法會(1976–1999) |
領導 | |
主席 | |
副主席 | |
第一秘書 | |
第二秘書 | |
結構 | |
議員 | 33 |
政黨 | 建制派(30):
民主派(2):
中間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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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 |
上屆選舉 | 2021年9月12日 |
下屆選舉 | 預計2025年 |
會議地點 | |
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 | |
網址 |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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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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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葡萄牙語:Assembleia Legislativa),是澳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共有33名議員,當中14名經由直接選舉產生、12名由間接選舉產生、7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立法會每屆任期四年,現任立法會為第七屆,於2021年10月開始。
澳門政府奉行「行政主導」體制,在實行以行政為主導和核心的前提下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及配合。行政長官在澳門具有超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地位,是特區的權力和領導核心,在政治體制中處於中心地位,故澳門的立法權與行政權之間並非對等[2]。
澳門立法會的直選議席不過半數,其組成傾向親政府,而在2021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大部分民主派人士被取消參選資格。與香港立法會相比,澳門官員不用向立法會負責,只是列席立法會會議,造成「有問無責」的情況,故澳門立法會被民主派人士稱為「橡皮圖章」[3][4][5][6]。而支持行政主導體制的聲音則認為,若立法權與行政權相比下處於一種更加主動和優勢地位並不符合《澳門基本法》,認為「立法主導」是不符合實際環境且沒有用處的純議會制度[2]。
另外,澳門立法會在澳門回歸後擁有自己的辦公大樓;葡屬時期的立法會會議原於澳督府內召開。
歷史
[編輯]立法會職權
[編輯]根據《基本法》第71條,立法會職權如下:
- 依照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
- 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 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稅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的債務;
-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 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 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3分之1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決議,可委託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而根據第75條,議員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議案。凡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而且有關財政監察的法律尚未制訂,相關權力只是一紙空文。
另外,根據第76條,議員亦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惟在2004年經修訂的《議事規則》中在放寬口頭質詢的同時,限制了書面質詢的數目。這兩條,外加上支援工作不足,都是立法會工作的重大障礙。
立法議員
[編輯]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每一屆任期為4年。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並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理。主席或副主席出缺時,另行選舉。
現屆議員
[編輯]現屆為第七屆,任期由2021年至2025年,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
- 由直接選舉產生14名,
- 由間接選舉產生12名,
- 由行政長官委任7名。
目前立法會有30名建制派議員,2名公務員背景議員和1名中間派議員。14名議員是直選產生,佔總比例42%(七分之三)。
名單
[編輯]直接選舉 (14) | 間接選舉 (12) | 行政長官委任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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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主席及秘書
[編輯]委員會 | 年度主席 | 年度秘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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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會期 | 第二會期 | 第三會期 | 第一會期 | 第二會期 | 第三會期 | |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 何潤生 | 黃顯輝 | ||||
第一常設委員會 | 李靜儀 | 宋碧琪 | ||||
第二常設委員會 | 陳澤武 | 林倫偉 | ||||
第三常設委員會 | 黃顯輝 | 梁孫旭 | ||||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 | 崔世平 | 馬志成 | ||||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 黃潔貞 | 葉兆佳 | ||||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 鄭安庭 | 李振宇 | ||||
行政委員會 | 梁安琪 | 不適用 |
立法會議席變遷
[編輯]根據《澳門基本法》附件二規定,2009年(第四屆起)及以後立法會的產生方式如需修改,須有3分之2議員贊成,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總數 |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行政長官委任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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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1996-2001) | 23 | 8 | 8 | 7 | 所有直選及間選議員(除容永恩外)皆由澳葡時期的立法會過渡而來。 |
第二屆(2001-2005) | 27 | 10 | 10 | 7 | |
第三屆(2005-2009) | 29 | 12 | 10 | 7 | |
第四屆 (2009-2013) | 29 | 12 | 10 | 7 | |
第五屆(2013-2017) | 33 | 14 | 12 | 7 | |
第六屆(2017-2021) | 33 | 14 | 12 | 7 | |
第七屆(2021-2025) | 33 | 14 | 12 | 7 |
間接選舉議席變遷
[編輯]間接選舉分類改名(例如「僱主利益」改為「工商、金融界」)之後即以新名稱為準。
類別 | 第一屆 1996年-2001年[註 1] |
第二屆 2001年-2005年 |
第三屆 2005年-2019年 |
第四屆 2009年-2013年 |
第五屆 2013年-2017年 |
第六屆 2017年-2021年 |
第七屆 2021年-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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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選舉 | 僱主利益 | 4 | 4 | 4 | 工商、金融界 | 4 | 4 | 4 | 4 | |
勞工利益 | 2 | 2 | 2 | 勞工界 | 2 | 2 | 2 | 2 | ||
專業利益 | 1 | 1 | 1 | 專業界 | 2 | 3 | 3 | 3 | ||
慈善、文化、 教育及體育利益[註 2] |
1 | 1 | 1 | 社會服務、文化、 教育及體育界 |
2 | 社會服務及教育界 | 1 | 1 | 1 | |
文化及體育界 | 2 | 2 | 2 |
運作
[編輯]設主席(Presidente)、副主席(Vice-Presidente)各1名,秘書兩名,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四人組成執行委員會,與行政委員會為行政機構。
另有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三個常設委員會(第一、第二、第三)、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及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根據《議事規則》第九十三條,委員會會議閉門進行,但有相反議決者除外。
議員豁免權、權利及特權
[編輯]根據基本法規定,議員擁有以下豁免權、權利及特權。
- 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 議員非經立法會許可不受逮捕,但現行犯不在此限。
歷屆正副主席
[編輯]任 | 肖像 | 主席 | 任期 | 政黨或團體名 | 選區 | 屆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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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 | 離任 | 時長 | |||||||
1 | 曹其真 | 1999年10月12日 | 2009年10月15日 | 10年3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僱主利益 | 第一至三屆 | ||
2 | 劉焯華 | 2009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5日 | 4年0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勞工界 | 第四屆 | ||
3 | 賀一誠 | 2013年10月16日 | 2019年7月5日 | 5年262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工商、金融界 | 第五屆 | ||
第六屆 | |||||||||
代 | 崔世昌 | 2019年7月5日 | 2019年7月17日 | 12天 | 澳門專業利益聯會 | 專業界 | |||
4 | 高開賢 | 2019年7月17日 | 現任 | 5年147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工商、金融界 | |||
第六、七屆 |
任 | 肖像 | 副主席 | 任期 | 政黨或團體名 | 選區 | 屆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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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 | 離任 | 時長 | |||||||
1 | 劉焯華 | 1999年10月12日 | 2009年10月15日 | 10年3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勞工界 | 第一至三屆 | ||
2 | 賀一誠 | 2009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5日 | 4年0天 | 澳門僱主利益聯會 | 工商、金融界 | 第四屆 | ||
3 | 林香生 | 2013年10月16日 | 2017年10月15日 | 4年0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勞工界 | 第五屆 | ||
4 | 崔世昌 | 2017年10月16日 | 現任 | 7年56天 | 澳門專業利益聯會 | 專業界 | 第六、七屆 |
誓詞
[編輯]立法會主席誓詞
[編輯]“ |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必當擁護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竭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 宣誓人:(姓名)
|
” |
“ | Eu, juro por minha honra, ao tomar posse do cargo de Presidente da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que defenderei e farei cumprir a Lei Básic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dedicarei toda a minha lealdade à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e à su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esempenharei fielmente as funções em que sou investido/a, cumprirei as leis, serei honesto/a e dedicado/a para com o público e servirei 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com todo o meu empenho. O/A Jurador/a: (nome completo)
|
” |
立法會議員誓詞
[編輯]“ |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必當擁護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竭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 宣誓人:(姓名)
|
” |
“ | Eu, juro por minha honra, ao tomar posse do cargo de Deputado à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que defenderei e farei cumprir a Lei Básic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dedicarei toda a minha lealdade à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desempenharei fielmente as funções em que sou investido/a, cumprirei as leis, serei honesto/a e dedicado/a para com o público e servirei 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com todo o meu empenho. O/A Jurador/a: (nome completo)
|
” |
爭議
[編輯]澳門立法會一直被部分傳媒和部分人士批評是「垃圾會」[註 3]、「花瓶」和「橡皮圖章」,立法會內33個議席當中,親政府的間選和官委議員佔了大半,而直選議員則佔有14席,不足總數的一半,且當中的民主派只佔當中2席,其餘的議員大多屬於建制派且與親中社團、地產界或博彩企業等關係密切,他們的選前承諾有些沒有實現[7][8][9][10][11][12][13]。澳門立法會屢被批評體制和運作差劣,引申出「垃圾會事件」。
相關法律法規
[編輯]-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中葡聯合聲明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立法會組織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聽證規章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議員證格式及使用規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由葡治澳門第六屆立法會過渡到澳門特區第一屆立法會。
- ^ 俗稱「慈文教體」。
- ^ 源於粵語裏「垃圾」與「立法」諧音。
參考文獻
[編輯]- ^ 活動報告 第一立法屆 第一立法會期(一九九九/二零零零) (PDF). 澳門立法會. [2019-07-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7-07).
- ^ 2.0 2.1 冷鐵勛. 論繼續保持澳門立法會現行組成結構的必要性 (PDF). 《「一國兩制」研究》. 2012, (1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3-01).
- ^ 余振. 《澳門回歸前後的問題與對策》. 名流政策 (澳門) 硏究所. 1999: 76. ISBN 9789629280864.
- ^ 官員問責失效 蔡梓瑜:政府思維不改 難改問責制. 論盡媒體. 2018-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立法會選舉後的一些迷思. ZA誌. 2017-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立法會只有問 沒有責 余永逸:最重要是組成問題. 論盡媒體. 2017-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澳門年輕勢力戰立會 蘇嘉豪歎公民未覺醒. 眾新聞. 2017-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垃圾會. 論盡媒體. 2013-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我們不要垃圾會. 論盡媒體. 2017-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澳門「蘇嘉豪案」的潛在影響. 明報. 2017-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鄭議員四萬蚊筍工是背棄基層. 星報. 2017-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劉談民主 勿學菲律賓. 正報. 2013-08-22 [2018-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 ^ 【觀點】為防澳獨多此一舉 跟車太貼引火上身. 香港觀察報. 2016-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外部連結
[編輯]-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澳門基本法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