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客觀與中立的觀點
本頁簡而言之:此文意欲闡釋「客觀」與「中立的觀點」的關係,以及明確客觀的觀點不可能基於任何價值觀之上建立。 |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定義,「客觀」一詞指「觀察事物的本來面目而不摻入個人的好惡成見」;《中立的觀點》方針則是(中文)維基百科的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在中文日常用語上,「中立」與「客觀」經常被一起提及。然而,《中立的觀點》方針文本中僅在「常見的異議與解釋」章節中及將「客觀」作為其中一個被提及的異議的一部分提及,在其正文中則從來未提及過「客觀」一詞。因此,下文將嘗試闡釋「客觀」與「中立(的觀點)」的關係,以進一步釋除對該兩者的關係的疑惑。
如何區分事實與觀點
[編輯]由於中文維基百科有相當數量的用戶似乎無法或拒絕正確區分事實與觀點,因此有必要先説明區分事實與觀點的方法,以免下方的論述遭誤解或故意曲解。《描述性斷言、批判性斷言與迴異斷言》論述中分別為描述性斷言、批判性斷言與迴異斷言各給出一個例子,並特別説明一手來源只能用於給出描述性斷言。非原創研究方針中説明一、二、三手來源的章節有特別説明一手來源「非常接近於事件本身」,而二手來源則對一手來源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如果把這兩點綜合理解,可以得出:
- 一手來源「非常接近於事件本身」,並通常可以從中直接得出描述性斷言;
- 批判性斷言與迴異斷言是對一手來源進行的「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的其中兩種形態,因此通常會由二手來源(或總結二手來源的三手來源)中得出。
由此可見,觀點通常來自於二手來源,而事物或事件的「本來面目」或「本身」通常不會嚴重背離一手來源的描述。這裏以在2023年的補選中當選英國國會議員的工黨籍代表凱爾·馬瑟為例:
- 「凱爾·馬瑟成為塞爾比和安斯蒂選區補選中的候選人」一點是描述性斷言,而這個描述性斷言可以由北約郡議會發佈的官方文件([1])中直接得出;
- 「麥忠義聲稱凱爾·馬瑟『沒有足夠的「生活經驗」』」一點屬於批判性斷言,因為這個批判性斷言並不可以由麥忠義本人的原話中得出,而這個批判性斷言是《National World》([2])等媒體對麥忠義本人的原話的分析與總結。
- 在條目中引述麥忠義本人的原話(如「(凱爾·馬瑟)只會重複工黨的臺詞」),並註明這是麥忠義説過的話屬於描述性斷言,因為麥忠義本人確實有説過那些話,然而試圖將麥忠義本人的原話在條目中當成事實來寫則屬於批判性斷言,因為這是麥忠義對凱爾·馬瑟的評價,但沒有任何其他更直接的一手來源可以證明凱爾·馬瑟事實上或從定義上就是麥忠義所説的那樣。
「讓事實自己說話」章節有特別説明「讀者可能並不會接受你告訴他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一點。「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在此處對應「觀點」,而「觀點」本身又對應「批判性斷言」與「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至於「事實」則對應「描述性斷言」。因此,區分事實與觀點的方式非常簡單:只要含有任何分析、總結、解釋、說明或評價的內容,就屬於「觀點」,僅描述具體發生過的事情本身(即進行「描述性斷言」)而不給予任何分析、總結、解釋、說明或評價的內容,一般可以推定為「事實」。
如何理解中立與客觀的關係
[編輯]「中立的觀點」的根本定義之一是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而「讓事實自己說話」章節也特別提到過「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一點。此句應該理解為「呈現已知的事實,讓讀者自行判斷已知的事實其中潛在包含的觀點的對錯」,具體的例子可參見上方就麥忠義本人的原話的引述方式的設例,而如此理解也呼應了中立的觀點「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的根本定義。上方提到過「客觀」的定義是「觀察事物的本來面目而不摻入個人的好惡成見」,因此:
- 中立的觀點「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的做法是客觀精神「不摻入個人的好惡成見」的體現;
- 根據中立的觀點呈現已知的事實可使讀者有辦法「觀察事物的本來面目」,並自行判斷已知的事實其中潛在包含的觀點的對錯,
因此從定義上而言,「中立的觀點」是「(相對)客觀的觀點」,而「中立」的態度與「客觀」的態度兩者本為一體。將「中立」當成「折衷」的同義詞是非常錯誤的做法,因為「折衷」的態度本身亦是一種「(個人)成見」。
中立與中性的關係
[編輯]上文提到將「中立」當成「折衷」的同義詞是非常錯誤的做法,而實務上「中性」才是「折衷」真正的同義詞。在某個客棧討論中,Sanmosa曾提及「中立程度」的說法不正確,且應稱為「中性程度」,並由此發展出「中性程度」的理論:
「 | 假設一個詞語的極端值的範圍是-1至1,極端值的絕對值越接近1,該詞語越偏向於某個立場或越對對立立場存有敵意。現在有兩個對立立場的詞語A與B,他們分別有a與b的極端值,設a為正、b為負,「中性」就在極端值量表的正中間,它的極端值就是0。 | 」 |
然而,在相當多的情況下,「中性」並不一定「中立」,且在部分情況下會構成虛假平衡或訴諸中庸。Ericliu1912在該客棧討論中的評論精準地指出了出現如此情況的原因:
「 | 雖然兩者理論上應該要是同等的,多數情況卻不一定。 | 」 |
上文亦提到「折衷」的態度本身亦是一種「(個人)成見」,因此僅以「中性程度」評斷觀點「中立」與否是不當的。
但「中性程度」真的完全沒用嗎?
[編輯]僅以「中性程度」評斷觀點「中立」與否不當的原因是「讓事實自己說話」才是最重要的。就一般條目內容而言,「中性程度」的用處確然不大。然而,就條目命名而言,如果存在一個「中性程度」足夠高(即極端值足夠接近零)且有可靠來源使用的名稱,由於該名稱存在可靠來源使用,這並不違背「讓事實自己說話」,此外「中性程度」雖然不能直接作為標的,但具備一定的參考作用。
為何客觀的觀點不可能基於任何價值觀之上建立
[編輯]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價值觀」一詞指「對人生、事物的看法或評價」,故而「價值觀」從定義上而言屬於「評價」,繼而屬於帶有「(個人)成見」的「批判性斷言」與「觀點」。由於「中立」的態度與「客觀」的態度兩者本為一體,而客觀精神並不摻雜任何「(個人)成見」,因此客觀的觀點不可能基於任何價值觀之上建立,而一切基於任何價值觀之上建立的觀點都不是客觀的觀點。《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給出的例句甚至也寫道「僅以個人價值觀來評論人事的是非,是不夠理性客觀的」,相信這至少已經足夠證明「一切基於任何價值觀之上建立的觀點都不是客觀的觀點」的看法正確與否。
如果這仍然不足夠的話,那請問自己這個問題:「關於現代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請見『中華民國』」與「關於現代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種基於不同價值觀之上建立的觀點「客觀」嗎?要是你無法得到正確答案,你可以考慮看看「避免主觀用詞」論述。
參考資料
[編輯]- ^ Statement of Persons Nominated ...for election as a Member of Parliament for Selby and Ainsty (PDF). North Yorkshire Council. 2023-06-23 [2023-07-2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06-24).
- ^ Mcneil, Daniel. What insult did Johnny Mercer throw at Keir Mather? Here’s what he said about new Selby MP after by-election victory. National World. 2023-07-21 [2023-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