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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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侍读 |
籍贯 | 河南南阳府泌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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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字蕴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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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九年癸巳八月初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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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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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王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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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父)焦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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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二甲第一名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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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黄中(1473年—?年),字蕴德,河南泌阳人。明朝翰林,权臣焦芳之子。
大学士焦芳之子。正德三年(1508年),因其父关系,登戊辰科会试第一百五十四名,进士二甲第一名[1]。次年,授翰林院编修[2]。刘瑾被诛后,焦黄中被罢官除名[3]。
曾祖焦显,教授赠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祖焦宣,封编修赠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父焦芳,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前母吕氏,赠一品夫人;母郭氏,封一品夫人。具庆下,兄琦(寿官)、瑞(监生)、瑾、玮、弟琇。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十):正德三年秋七月……庚申礼部奏刊正德三年殿试录 上命一甲吕楠等三名二甲第一名焦黄中三甲第一名胡缵宗并录所对策旧制殿试策止录一甲所对三道时大学士焦芳私其子黄中故特命录之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二):正德四年秋七月……庚申升翰林院检讨焦黄中、授庶吉士邵锐、黄芳、刘仁俱为编修,孙绍先为检讨,仍令吏部会内阁改定翰林院官额以闻。旧例,庶吉士读书及三年始授职,黄中与仁席父势,亟欲进取。故仁及锐芳一年遂有是命。黄中先已授检讨,至是复附批改升编修。绍先弘治十八年庶吉士,服阕,仍准读书,故预焉。
- ^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当刘瑾时,廷臣党附者甚众。瑾诛,言官交劾。内阁则焦芳、刘宇、曹元。尚书则吏部张彩、户部刘玑、兵部王敞、刑部刘璟、工部毕亨、南京户部张澯、礼部朱恩、刑部刘缨、工部李善。侍郎则吏部柴升、李瀚,前户部韩福,礼部李逊学,兵部陆完、陈震,刑部张子麟,工部崔岩、夏昂、胡谅,南京礼部常麟、工部张志淳。都察院则副都御史杨纶、佥都御史萧选。巡抚则顺天刘聪、应天魏讷、宣府杨武、保定徐以贞、大同张禴、淮扬屈直、两广林廷选,操江王彦奇。前总督文贵、马炳然。大理寺则卿张纶,少卿董恬,丞蔡中孚、张桧。通政司则通政吴𬬩、王云凤,参议张龙。太常则少卿杨廷仪、刘介。尚宝卿则吴世忠,丞屈铨。府尹则陈良器,府丞则石禄。翰林则侍读焦黄中,修撰康海,编修刘仁,检讨段炅。吏部郎则王九思、王纳诲。给事中则李宪、段豸。御史则薛凤鸣、朱衮、秦昂、宇文钟、崔哲、李纪、周琳。其他郎署监司又十余人。于是彩论死,福谪戍,元、恩、震、聪、讷、武、恬、介、黄中、海、仁、宪、凤鸣、钟除名,亨、昂闲住,善、岩、谅、志淳、纶、直、彦奇、良器、哲致仕,选、以贞、礻龠、中孚、龙、禄、铨、炅、豸、衮、纪、琳、九思,纳诲谪外,朝署为清。
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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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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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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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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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狱论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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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黜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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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不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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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调外任 | 都御史 徐以贞(降凤翔府同知) · 佥都御史 萧选(降郿县知县) · 吏部郎中 王九思(降寿州同知) · 吏部郎中 王纳诲(降易州同知) · 员外郎改御史 朱衮(降新昌县丞) · 检讨胡缵宗(调嘉定州判官) · 编修 邵锐(以丁忧令俟服阕调用) · 编修 黄芳(调宁国府推官) · 主事 李志学(调真定府通判) · 主事 韩守愚(调济南府通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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