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坪革命旧址
29°53′42″N 110°20′33″E / 29.89500°N 110.34250°E
五里坪革命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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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时代 | 1929~1933年 | ||||||||
编号 | 1000 |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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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坪革命旧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五里坪地处一个小盆地中,自明清以来,一直是湘鄂西地区的边贸重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贺龙率领红四军、红二军团开辟了以五里坪为中心的湘鄂边苏区。五里坪的一条老街仍保持清末民初的民居风格,旧址建筑群保护较好。[3]
文物保护情况
[编辑]1992年12月16日,以“五里坪革命旧址”的名义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三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4];2006年5月25日,以“五里坪革命旧址”的名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各个子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1]:
五里坪老街革命旧址:
包括五里坪湘鄂边独立团团部旧址、五里坪九区妇女协会旧址、五里坪红军被服厂旧址、五里坪湘鄂边苏维埃商会、合作社旧址、五里坪鹤峰县五里区(九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五里坪紫荆乡苏维埃政府旧址、五里坪中华苏维埃湘鄂边联县政府旧址、五里坪湘鄂边联县政府大会堂旧址、五里坪收编川军谈判旧址、五里坪赤色监所旧址、五里坪五鹤游击梯队队部旧址、五里坪戴家屋场红军驻地旧址、五里坪王家屋场红军驻地旧址、五里坪吴家屋场红军驻军旧址、五里坪涂家屋场红军驻地旧址、五里坪骆家屋场红军驻地旧址、五里坪李家屋场红军驻军旧址、五里坪向家屋场红军驻地旧址、五里坪苏维埃小学遗址、五里坪战斗遗址(东经110°21′17.1″北纬29°53′20.4″)等20处,实施联体保护。
保护范围:五里坪老街革命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东面至苏区小学校门,西面至新街公路,南面至苏区小学通道,北面至徐朝应屋前。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向外延伸。东面至苏区巷51号,西面至刘卫线001号电杆,南面至五里邮政支局,北面至苏区小学围墙。
中共湘鄂边特委机关旧址:
保护范围:中共湘鄂边特委机关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3米,南面向外延伸18米,北面向外延伸1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向外延伸30米。
湘鄂边军政训练班旧址:
保护范围:湘鄂边军政训练班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3米,西面向外延伸7米,南面向外延伸3米,北面向外延伸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向外延伸30米。
红三军团革命旧址:
保护范围:红三军团革命旧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向外延伸100米。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9号). 维基文库. 2015年5月5日.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Ⅵ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70. ISBN 978-7-5010-2446-9.
- ^ 五里坪革命旧址群.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1).
- ^ 湖北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鄂政发〔1992〕166号). 维基文库. 1992年12月16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维基文库.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