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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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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二等伯

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中文也用“伯爵”來翻译相應的爵位等級封号(例如法國之Comte、英國之Earl、德國之Graf、北歐之Jarl等)。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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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伯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國君的爵位是伯爵的有燕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等。

中国历代伯爵

欧洲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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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罗马帝国的头衔“随从官(拉丁文:Comes)”,本意为侍从。例如,法語“伯爵”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宾格

而在北歐國家,則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稱Jarl,原意是“部落首領”,與此同源的是英國的“伯爵”:Earl

德國的伯爵則稱爲Graf,使用這一名稱的還有奧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經受神聖羅馬帝國奧匈帝國直接統治的國家。

法國的伯爵代表國王,擁有國王的權力。公爵是領地更大的伯爵,侯爵則是統治邊疆的伯爵,侯爵通常是優秀的戰士[1]

此外,英語裏的行政區劃county(一般譯作“郡”或“縣”)則來自法語Comte的英譯,即Count,原意是“伯爵的領地”。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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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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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吳圳義 <法國史> P6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