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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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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逌(1720年—1806年),叙臣叔达灵溪广西武缘(今武鸣)人,壮族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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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二十年(1734)时于县试中案首,进入学宫乾隆六年(1741)考取贡生乾隆九年(1744年)参加广西乡试,中举人第一名(解元)。乾隆十三年(1748年)登戊辰科進士,授翰林院编修。但因故触怒了和珅,被诬以“大考论事不如式”被劾而归。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载书五车”归乡,写下“千年成此恨,耿耿不能磨”的诗句。

此后先在隆安县驮厚村教私塾,后在家乡葛阳社学授徒,不久被思恩府聘为阳明书院长。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主讲浔州府(今桂平)浔阳书院,任浔州府山长乾隆四十年(1775年)掌教桂林秀峰书院,任秀峰书院山长。期间,制定了《秀峰书院学规》,写《“三难”通解训言》悬于书院讲堂,作为学生行动准则长达百年之久。嘉庆六年(1801年)主讲宾州(今宾阳县)书院,任书院山长。著有《论语讲义》、《四书讲义》、《读书六字诀》、《刘氏族谱》、《刘灵溪诗稿》、《灵溪文集》等。

嘉庆九年(1804年)于八十四岁高龄受邀以乾隆甲子科乡试解元身份重赴鹿鸣宴广西巡抚张百龄手书“玉清尊宿”表其门,尊他为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死后,武缘县壮族乡亲于县城孔庙乡贤祠中设立牌位祀奉他。纪念他为当地的教育事业和壮族文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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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秀峰书院撰联:

于三纲五常内力尽一分,就算一分真事业;
向六经四子中尚论千古,才识千古大文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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