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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府 (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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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北京大定府

大定府辽朝时设置的一个。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境。

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建城,号曰中京,府曰大定。下辖九县、十州:大定县、长兴县、富庶县、劝农县、文定县、升平县、归化县、神水县、金源县、恩州、惠州、高州、武安州、利州、榆州、泽州、北安州、松山州、成州[1]

历任大定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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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
金代

辽中京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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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京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分类古遗址
时代辽朝
编号2-160-25
认定时间1961年

城市建造仿北宋汴京开封城布局,分外城内城宫城。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撤销卫所后,成为废墟。1961年3月,中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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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辽史·第三十九卷 志第九 地理志三》
  2. ^ 吴廷燮《辽方镇年表》
  3. ^ 吴廷燮《金方镇年表》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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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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