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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炎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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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炎(1624年—1663年),字赤溟,號赤民江蘇吳江人,清代学者、诗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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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諸生,同潘檉章等結“驚隱詩社”于奚上,與顧炎武交誼頗篤。明亡後,改號赤民,隱居授業。清順治時,莊廷鑨私修《明史輯略》,吳炎、潘檉章等人參與其中,吳炎曾表示“尤可恨者,東南鯫生輩,以傳奇小說之伎倆,自詡董狐,或竊得故人枕秘,從而敷衍。成其立言之旨,不過為目前一二有力之人雪謗地,不憚醜詆故君,移易日月以遷就之,縱能昧心,獨不畏鬼曮乎?”(吳炎,《今樂府序》)。

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這時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梟首碎骨。案發後,吳炎、潘檉章等被關入杭州虎林軍營內,受盡酷刑。審訊時吳炎破口大罵官員,“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子以有母故,不罵亦不辯。[1]”吳、潘兩人在獄中談笑風生,吟詩酬唱。此事牽連甚廣,康熙二年(1663年)吳炎、潘檉章等被凌遲處死[2]

顾炎武在山西汾阳聞知慘事,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詩句有「一代文章亡左馬,千秋仁義在吳潘」。紐琇有《弼教坊》詩悼吳、潘。著有《今樂府》、《松陵文獻》、《國史考異》、《韭溪集》等。陈去病辑有《吴赤溟先生遗集》一卷。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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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顧炎武《書吳潘二子事》
  2. ^ 陳去病《吳節士赤民傳》記:「以康熙二年癸卯五月二十六日,與桱章同磔於杭州之弼教坊。先夕,先生知不免,謂其弟曰:『吾輩罹極刑,血肉狼籍,豈能辨識?汝第視兩股有火字者,即吾屍也。』聞者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