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維釗
外观
宋維釗(?—?),號鑑秋,中國清朝官員,廣東花縣人[1]。於光緒十六年三月十三日(1890年5月1日)任恆春縣知縣,後調署臺東直隸州知州[1][2]。
1895年,臺灣民主國成立,宋維釗成為該國的南雅通判,鎮守臺東地區。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屠繼善 纂修;王志楣 點校.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 編輯 , 编. 《恆春縣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遠流. 2007-12-20: 110頁. ISBN 978-986-01-1705-9.
- ^ 蔡說麗、林秀娟. 《臺灣歷史辭典【附錄】·表11 清代臺灣知縣》 四版一刷. 遠流. 2006-09-25: A136頁. ISBN 957-01-7431-5.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連橫,《台灣通史》
前任: 呂兆璜 |
恆春縣知縣 1890年上任 |
繼任: 高晉翰 |
前任: 溫培華 |
臺東直隸州知州 1890年上任 |
繼任: 呂兆璜 |
前任: — |
臺北府南雅理番捕盜同知 1891年上任 |
繼任: — |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