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局
宝德局,清代在直隶省热河道承德府设立的一所铸造制钱的铸钱局。咸丰四年(1854年)开铸,咸丰五年(1855年)停铸。该局铸有咸丰通宝铁钱,咸丰重宝铁钱、铜钱及咸丰元宝铜钱。
历史
[编辑]清代晚期,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银钱比价飞涨。清代初年,每两白银可抵制钱一千文左右,而咸丰帝登基前银价已经涨到了一两抵二千三百文。同时,为了应对太平天国叛乱,清政府军费激增;而政府以往倚重的滇铜(云南铜料)因道路阻隔而中断,造成铸钱原料不足。为了解决货币不足的问题,清政府决定发行虚值大钱[1]:前言[2]:X3。咸丰四年(1854年)五月,清政府命各省督抚、将军、都统、府尹等酌量开设官钱局[3]。
热河道道台裕恒、刑部主事尹西铭为宝德局筹办总负责人,乌尔通阿、穆翰、胡佳芬、童遇春等人负责具体鼓铸事宜,金龄、景兰、章庆保、薛廉、黄谦受等人负责捐输事宜,金龄、沈惇义、陆宣负责办理官钱局。乌尔通阿和穆翰在热河街御道租赁一处院落,装修改造后作为宝德局局址。宝德局开设之初有大铜炉两座,小铜炉一座,咸丰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开炉始铸钱币,铸钱配料为七成正铜、一成耗铜、二成白铅、一成黑钱,样式为户部颁发样式。九月初开始按卯试铸,铸造当百、当五十和当十大钱。九月二十九日,热河都统毓书请奏开设铁炉,铸造当五铁钱和小平铁钱。咸丰五年(1855年)正月,当百、当五十铜钱停铸,四月,当十铜钱缓铸,增设铁炉添铸当十铁钱[2]:343-344[3][4][5][6][7]。
宝德局铸钱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发行,一个是由都统银库、热河宫仓、热河道库直接发放为兵饷、官俸、公费等,另一个是由热河官钱局通过兑换间接投放。由于大钱虚值太多,热河商民不乐于使用,咸丰五年八月初二日停止鼓铸[3]。
所铸钱币
[编辑]面文 | 背文 | 钱质 | 始铸时间 | 停铸时间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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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通宝 | 满文“ᠪᠣᠣ ᡩᡝ”(宝德) |
铁钱 | 咸丰四年(1854年)九月 | 咸丰五年(1855年) | 部颁式 |
咸丰重宝 | 左右合为满文“ᠪᠣᠣ ᡩᡝ”,上下合为汉文“當五” |
铜钱 | |||
铁钱 | 咸丰四年(1854年)九月 | 咸丰五年(1855年)八月 | 部颁式 | ||
左右合为满文“ᠪᠣᠣ ᡩᡝ”,上下合为汉文“當十” |
铜钱 | 咸丰四年(1854年)八月 | 咸丰五年(1855年)四月 | 部颁式 | |
铁钱 | 咸丰五年(1855年)四月 | 咸丰五年(1855年)八月 | 非部颁式 | ||
左右合为满文“ᠪᠣᠣ ᡩᡝ”,上下合为汉文“當五十” |
铜钱 | 咸丰四年(1854年)八月 | 咸丰五年(1855年)正月 | 部颁式 | |
咸丰元宝 | 左右合为满文“ᠪᠣᠣ ᡩᡝ”,上下合为汉文“當百” |
铜钱 | 咸丰四年(1854年)八月 | 咸丰五年(1855年)正月 | 部颁式 |
相关
[编辑]《大钱图录》等书误称背满文“宝德”的清朝钱币为湖南省常德府所铸[2]:343。
参考
[编辑]- ^ 齐宗佑编著. 中国钱币丛书甲种本之五-咸丰钱的版式系列. 北京: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2. ISBN 7-101-02416-5.
- ^ 2.0 2.1 2.2 2.3 马定祥主编; 马传德、徐渊编. 咸丰泉汇.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 ISBN 7-208-01857-X.
- ^ 3.0 3.1 3.2 3.3 王宏昊. 热河宝德局铸钱考述.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 (2): 90–94.
- ^ 4.0 4.1 张德华. 浅析承德市区发现的京局铸咸丰当十铁钱——兼与宝德局铸钱对比研究. 中国钱币. 2012, (04): 67–73.
- ^ 尹安吉. 罕见的热河宝德局铸母钱. 中国钱币. 1992, (04): 47.
- ^ 黄玉东. 淮北发现宝德局咸丰重宝当五十样钱. 安徽钱币. 2008, (3).
- ^ 许廷宪; 徐蔚一. 说咸丰宝德钱. 中国钱币. 1987, (04): 54–55.
- ^ 丁进军. 清咸丰朝宝德局述要──兼对《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有关记载之补正. 中国钱币. 1998, (3):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