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輔導委員會
外观
少年輔導委員會(簡稱少輔會),係中華民國政府針對少年曝險行為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設立的機構,負責整合社會福利、教育、心理資源並提供適當時間的輔導,避免少年過早進入司法程序以保障其最佳利益。少輔會最初依據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依修正前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於1972年9月27日會銜訂定、發布之《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預防辦法》,以及行政院於1977年10月12日會銜函頒《少輔會設置要點》設置。[1][2]
《少年事件處理法》於2019年修正公布後,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訂立《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規範少年輔導委員會的設置、輔導方式、辦理事務、評估及請求少年法院處理等事務。[2]
參考資料
[编辑]- ^ 王炳煌. 少年輔導委員會法制化政策之評估研究 (报告).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報 20: 29. 2014-12 [2024-05-12] (中文(繁體)).
- ^ 2.0 2.1 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 (PDF). 行政院公報第28卷第12期. 中華民國內政部. 台內警字第11008788131號. 2022-01-18 [2024-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2) (中文(繁體)).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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