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定縣,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縣。
原名山明縣,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改名置山定縣,屬交州府威蠻州領,設稅課局,並在山定設河泊所。永樂六年十月己亥,革其地入威蠻州[3],治可能在今越南河西省應和縣南[4],永樂十三年八月丁亥,革山定河泊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