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的四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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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伊利诺大学教授弗雷德·西伯特(Fred S. Siebert)、西奥多·彼得森(Theodore Peterson)和韦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1956年出版《报刊的四种理论》(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其中有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及蘇聯共產主義理論。
主要观点
[编辑]集权主义理论(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
[编辑]人类传播史上第一种也是最古老的一种传播制度理论。来自英国王朝1586年发布的《星法庭法令》。
代表:馬基維利《君主论》,《大清报律》和“法西斯宣传”等。
“国家安全高于一切,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严格制约自由讨论和信息的传播。”“对当权者或当局制度的批判属于犯罪行为,法律严惩。
政府有权对所有出版物进行事先检查。”
自由主义理论(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
[编辑]这一报刊理论兴起于17-19世紀。
代表:約翰·密爾頓《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
观点的自由市场:不管观点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应该让他在报刊上出现,自由讨论,有可能在讨论中在一定时代中错误有可能压倒真理,但真理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吸取力量,最终修正谬误而重现真理的光彩。
约翰·密尔《论自由》,反对多数人的暴力:多数人有可能压制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压制少数人不同观点也是一种暴力。
自由论的基本主张可以概括为三点:
- 个人权益高于一切,所为国家归根到底应用来保护个人权益。
- 之所以允许人们有言论自由,是因为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
- 真理只有在各种意见展开“自由而公正”的竞争中才能产生,才能发展。
自由论自然坚决反对对新闻活动实施的任何形式的限制,倡导让新闻媒介随意报道任何事实,不受任何干预,畅所欲言,自由行事,为社会新闻受众提供尽可能广阔的选择空间和判断余地,从而使他们能够得出尽可能真切的结论。
社会责任理论
[编辑]1947年报告《自由与负责的报刊》(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T.B.佩特森,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社会责任理论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理论的改良。自由主义的“观点的公开市场”往往和社会现状的尖锐矛盾。只强调传播者的权利,未涉及到受传者的权利。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媒介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媒介的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
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
[编辑]苏共理论为對古老的集权主义加以延伸。
参考书目
[编辑]- Fred Seaton Siebert; Theodore Peterson; Wilbur Schramm. 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 The Authoritarian, Libertarian,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oviet Communist Concepts of what the Press Should be and D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56 [2017-10-08]. ISBN 978-0-252-724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8).(英文)
- Robert D. Leigh (编). 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 A General Report on Mass Communication: Newspapers, Radio, Motion Pictures, Magazines, and Book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7. ISBN 978-0226471358.(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