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
外观
曹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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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都轉運使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 |
出生 | 十二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顾氏(顾烨孫女) |
親屬 | (子)曹如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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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光(1522年—?),字原實,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浙江鄉試第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七十一名,三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初授中书舍人,三十二年四月选授福建道試監察御史,十一月實授,三十五年二月升福建按察司佥事,次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被降职为徽州府推官,历升袁州府同知、礼部郎中、汀州府知府、福建都轉運盐使司運使。
家族
[编辑]曾祖松南公曹琦;祖父豫菴公曹深,壽官;父曹校(1493年-1562年),字世儒,别號鹉川[3],監生。母沈氏(1490年-1563年)。具庆下。弟曹炜[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馮汝弼《明故光禄寺署丞鵡川曹公同配沈孺人行状》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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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廷龍 |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57年-1559年 |
繼任: 方萬有 |
前任: 周西 |
明朝袁州府同知 1559年-嘉靖年間 |
繼任: 楊自治 |
前任: 陸一鵬 |
明朝汀州府知府 隆慶元年任 |
繼任: 潘民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