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忠平王祖殿
林公忠平王祖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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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玛坑乡杉洋村 |
坐标 | 26°58′52″N 119°27′14″E / 26.98111°N 119.45389°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至清 |
编号 | 7-1081-3-379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林公忠平王祖殿,又名林公宫,位于中国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玛坑乡杉洋村,始建于明朝正德八年(1513年),主祀林公忠平王林祖亘。林公忠平王祖殿于2005年5月入选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编辑]林公忠平王祖殿主祀神为林公,本名林祖亘。据《宁德县志》记载[註 1],林祖亘出生于宋时的福安溪潭,他通过发明火器、悬壶行医为当地解决了兽患与疫患,使得他在当地极具名望。林公去世后,当地传说他羽化成神,百姓常烧香祭祀他。明朝成化七年(1471年),宁德县出身的当朝刑部尚书林聰赴杉洋村考察,将林公事迹奏请朝廷,翌年2月,明宪宗下诏加封林公为“杉洋感应林公忠平侯王”。正德八年(1513年),杉洋当地民众开始筹资建设林公忠平王祖殿。[1][2]
清朝嘉庆十年(1805年),在殿旁新建了太子亭。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祖殿的东西配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后于2007年在福建省古建筑研究所的主持下重建[2]。1989年,林公忠平王祖殿入选第二批周宁县文物保护单位[3],2005年5月11日,林公忠平王祖殿被公布为第六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4];2013年3月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019年,闽东林公祈福习俗(周宁)入选为第六批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2023年,周宁县建立了林公文化研究会(筹委会),用以推广林公文化,促进海峡两岸交流。[1]
建筑
[编辑]林公忠平王祖殿坐北朝南,占地2719平方米,面宽47.7米,进深57米,由单孔石桥、门楼、钟楼、鼓楼、正殿和东西配殿组成。除太子亭为清代建筑外,所有建筑均为明代建筑。[2]
门楼面阔5间,进深1间,宽18.8米,深4.1米,明间上方是清代增建的太子亭,为重檐歇山顶多彩斗拱悬挑出檐式建筑。正门上浮雕八仙,上立“林公忠平王祖殿”竖向牌匾,两侧立有楹联。门楼内为石板铺砌的天井,向上七级台阶即为正殿。[2]
正殿为单檐歇山顶抬梁穿斗式混合土木结构,面阔5间,进深3间,宽18.8米,进深10.4米,基座高1.2米。殿内的供桌上刻有历代捐赠者的姓名与年号,以及龙凤花鸟等浮雕装饰,殿三面设有神龛,供奉林公和其他民间信仰神祇。正殿前的左右两侧分别为钟楼和鼓楼,东西墙外则为2007年照旧重建的两座配殿。[2]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林公文化牵两岸 扩大闽台“朋友圈”.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12-04 [2024-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6).
- ^ 2.0 2.1 2.2 2.3 2.4 周秋琦等. 宁德古建筑.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4: 94–96. ISBN 978-7-211-07042-8.
- ^ 周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周宁县志 1989-2005. 中华书局. 2016: 583. ISBN 978-7-101-11625-0.
- ^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5〕164号). 2005-05-11 [2012-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6).
- ^ 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政府网. 2013-05-03 [2023-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