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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勒得沙革命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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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勒得沙革命党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一个嘉绒人政党。1935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金川省委员会的扶持下,该党于西康省绥靖成立,作为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执政党。该党设有中央党部、组织部、宣传部、青年部、妇女部等机构,并相继建立丹巴懋功、抚边、绥靖、崇化、绰斯甲、党坝卓克基金汤阿坝9个县级组织以及县以下的区支党部、乡分支部和村党小组,共发展党员300余名。该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马尔康窝底人净多·孟特尔任临时中央党部长,中共金川省委宣传部长董少瑜任该党顾问。同时,还建立了由格勒得沙革命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格勒得沙革命青年团、喇嘛教改进会、番民联合会、童子团、少先队和格勒得沙姊妹团。该党发布党章、党纲和十二大政治主张,提出没收军阀地主的财产并分给广大贫民,取消苛捐杂税,施行统一累进税,保障宗教自由,推动男女平等,承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唯一的领导者,表示完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36年7月,格勒得沙革命党中央党部及大部分党员随右路纵队北上,格勒得沙革命党遂不复存在[1][2][3][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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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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