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弘景律師(634年—713年),一作宏景,俗姓文,湖北當陽人,唐代著名僧人,為天台宗門下,兼通律宗,以持戒聞名。因住持玉泉寺,故人稱玉泉弘景,或稱南泉景。宋朝時,因為避諱的緣故,《高僧傳》稱他為恒景。
弘景受法于章安灌頂的弟子玉泉道素,學習天台宗止觀。在玉泉寺之南,建立精舍,名叫龍興寺,所以他又被稱為龍興弘景。弘景又受戒于道宣,跟隨道宣學習南山律宗,為道宣律師親授弟子。
證聖元年,與實叉難陀等共譯《華嚴經》。在武則天及唐中宗時,曾三次受邀入宫中成为受戒師。景龍三年(709年),奏請歸山,回到荊州南泉寺。
弘景禪師的弟子有南嶽懷讓、玉泉惠真、鑑真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