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外观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总面积23平方公里,岸线总长度约为59.8公里。[1]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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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所属行政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建置时间 | 1985年1月 |
政府 | |
• 类型 | 管委会 |
• 行政机构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
面积 | |
• 总计 | 23 平方公里(9 平方英里) |
人口 | |
• 總計 | 13.4万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郵政編碼 | 350003 |
網站 | http://www.fzftz.gov.cn/jjjskfq/index.aspx |
历史
[编辑]- 1985年1月,国务院批准在马尾设立开发区,福州开发区成为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
- 1992年,福州开发区与马尾行政区实行“两区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之后,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福州保税区,2005年6月批准设立福州出口加工区。
- 2011年,省委、市委作出建设马尾新城的部署,将马尾全境纳入“两组团一廊道”的规划布局,马尾新城是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先行区、核心区、示范区。
- 2013年5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在规划审批、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引进、户籍管理、建设用地、财税支持和投融资等方面赋予开发区一系列政策支持。[1]
主要产业园区
[编辑]出口加工区、快安片区、马江园区、长安投资区、琅岐经济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等。[1]
參見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福州自贸区门户网站-简介. www.fzftz.gov.cn. [2017-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