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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第ES-10/23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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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
第ES-10/23号决议
日期2024年5月10日
会议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复会)
编号A/RES/ES-10/23(文件
主题聯合國接納新會員國
  • 对于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申请,要求安理會重新审查并積極考慮其加入
投票
143票赞成
9票反对
25票弃权
结果通过

聯合國大會第ES-10/23號決議》是在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即關於被占領的東耶路撒冷和其他巴勒斯坦地區的緊急特別會議)期間联合国大会於2024年5月10日作出的決議。該決議提升了巴勒斯坦作為聯合國觀察員的權利,但不給予正式會員國資格,巴勒斯坦代表團有權按照字母順序與其他正式會員國一起在聯合國大會上就座,而不是坐在目前位於會議廳後部的觀察員席位上。儘管該決議也明確指出,「巴勒斯坦國作為觀察員國,無權在大會投票或向聯合國機構提出候選資格」,但决议還敦促安理會「積極考慮」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請求。[1][2][3]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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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美國在安理會動用否決權,使安理會推薦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第S/2024/312号决议草案未能通過,[4]根據《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会员国,将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以决议行之,[5]由于无法获得安理會推荐,巴勒斯坦仍无法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这是安理會时隔48年再次拒绝推薦新成员加入联合国。作为对安理會的回应,巴林等国在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提出本决议,以彰显联合国大会及多数聯合國會員國对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态度。[1][3]

安理會第S/2024/312号草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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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国(12) 弃权国(2) 反对国(1)

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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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全文如下:[6]

  1. 认定巴勒斯坦国符合《联合国宪章》第四条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因此应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
  2. 据此建议安全理事会根据这一认定以及1948年5月28日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并严格按照《宪章》第四条,重新从有利角度审议这一事项;
  3. 决定,作为例外情况且不构成先例,通过本决议附件所列巴勒斯坦国参与大会届会和工作、大会或联合国其他机构主持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联合国大型会议的方式;
  4.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非理事会成员可行使有关权利的情况下)以及联合国系统内其他有关机构、专门机构、组织和实体适用上述方式;
  5. 重申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利,包括建立独立巴勒斯坦国的权利;
  6. 强调指出,遵守和尊重《宪章》和国际法是该区域和平与安全的基石;
  7. 吁请国际社会继续协调一致地作出努力,根据国际法、包括安全理事会第2334(2016)号决议在内的联合国相关决议、包括土地换和平原则在内的马德里框架以及阿拉伯和平倡议,毫不拖延地终止以色列从1967年开始的占领,实现巴勒斯坦问题和以巴冲突的公正、持久、和平解决,在这方面重申坚定不移地支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1967年前边界的基础上并在公认边界内和平、安全、毗邻共处的两国解决方案;
  8. 请秘书长采取必要措施执行本决议;
  9. 决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暂时休会,并授权大会最近一届会议的主席应会员国的要求复会。

根据决议附件,給予巴勒斯坦的額外權利和特权如下,且不影响其现有权利和特权:

(a) 按字母顺序在会员国中就座的权利;
(b) 在巴勒斯坦和中东问题以外的议程项目下,在发言者名单上按其表示希望发言的先后顺序登记的权利;
(c) 代表集团发言,包括在主要集团代表中发言的权利;
(d) 代表集团提出提案和修正案并进行介绍,包括进行口头介绍的权利;
(e) 共同提出提案和修正案,包括代表集团共同提出提案和修正案的权利;
(f) 代表集团成员国解释投票的权利;
(g) 就集团立场进行答辩的权利;
(h) 提出程序性动议,包括提出程序问题和提出将提案付诸表决的请求的权利,包括对会议主持者的决定提出异议的权利,包括代表集团这样做的权利;
(i) 提出供列入常会或特别会议临时议程的项目的权利,以及请求在常会或特别会议议程内列入补充项目或增列项目的权利;
(j) 巴勒斯坦国代表团成员在大会全体会议和各主要委员会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权利;
(k) 充分和有效参与联合国大型会议和大会主持召开的各种国际会议,或依循其参与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情况,酌情参与联合国其他机构主持召开的各种国际会议的权利;
(l) 巴勒斯坦国作为观察员国,没有在大会的表决权,也没有作为候选国参选联合国机构席位的权利。

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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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關於ES-10/23號決議的投票结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缺席   巴勒斯坦   非会员

該決議以143個國家贊成、25個國家棄權、9個國家反對獲得通過。反對決議的9個國家是阿根廷捷克匈牙利以色列密克羅尼西亞諾魯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和美國。

  • 〇不承認巴勒斯坦國家但贊同決議的國家
  • 承認巴勒斯坦但反對該決議的國家
  • ⁂決議共同起草國
赞成国(143)
70个共同起草國
弃权国(25) 反对国(9) 缺席 (16)
 阿尔及利亚
 安道尔
 安哥拉
 安地卡及巴布達
 亞美尼亞
 澳大利亞
 阿塞拜疆
 巴哈马
 巴林
 孟加拉国
 巴巴多斯
 白俄羅斯
 比利时
 伯利兹
 贝宁
 不丹
 玻利维亚
 波黑
 博茨瓦纳
 巴西
 汶萊
 布吉納法索
 布隆迪
 佛得角
 柬埔寨
 中非
 乍得
 智利
 中國
 哥伦比亚
 科摩罗
 哥斯达黎加
 象牙海岸
 古巴
 賽普勒斯
 北韓
 丹麦
 吉布提
 多米尼克
 多米尼加
 埃及
 薩爾瓦多
 赤道几内亚
 厄立特里亚
 爱沙尼亚
 衣索比亞
 法國
 加彭
 冈比亚
 加纳
 希腊
 格瑞那達
 危地马拉
 几内亚
 几内亚比绍
 圭亚那
 海地
 洪都拉斯
 冰島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
 伊拉克
 愛爾蘭
 牙买加
 日本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科威特
 吉尔吉斯斯坦
 老挝
 黎巴嫩
 賴索托
 利比亞
 列支敦斯登
 盧森堡
 马达加斯加
 马来西亚
 馬爾地夫
 马里
 馬爾他
 毛里塔尼亚
 模里西斯
 墨西哥
 蒙古国
 蒙特內哥羅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緬甸
 纳米比亚
 尼泊尔
 新西兰
 尼加拉瓜
 尼日尔
 奈及利亞
 挪威
 阿曼
 巴基斯坦
 巴拿马
 秘魯
 菲律賓
 波蘭
 葡萄牙
 卡塔尔
 韩国
 俄羅斯
 卢旺达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圣马力诺
 沙烏地阿拉伯
 塞内加尔
 塞爾維亞
 塞舌尔
 塞拉利昂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索马里
 南非
 西班牙
 斯里蘭卡
 苏丹
 苏里南
 叙利亚
 塔吉克斯坦
 泰國
 东帝汶
 千里達及托巴哥
 突尼西亞
 土库曼斯坦
 土耳其
 乌干达
 阿联酋
 坦桑尼亚
 乌拉圭
 乌兹别克斯坦
 越南
 葉門
 尚比亞
 辛巴威
 阿尔巴尼亚
 奥地利
 保加利亚
 加拿大
 克罗地亚
 斐济
 芬兰
 格鲁吉亚
 德国
 義大利
 拉脫維亞
 立陶宛
 马拉维
 马绍尔群岛
 摩納哥
 荷蘭
 北馬其頓
 巴拉圭
 摩尔多瓦
 羅馬尼亞
 瑞典
 瑞士
 烏克蘭
 英国
 瓦努阿图
 阿根廷 ◆
 捷克
 匈牙利
 以色列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瑙鲁
 帛琉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国
 阿富汗
 喀麦隆
 刚果共和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
 厄瓜多尔
 斯威士兰
 基里巴斯
 利比里亚
 萨摩亚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所罗门群岛
 南蘇丹
 多哥
 汤加
 图瓦卢
 委內瑞拉[註 1][7]
联合国观察会员国: 聖座 巴勒斯坦國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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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聯大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它顯示了國際社會對巴勒斯坦正式加入聯合國的支持,也顯示美国作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阻礙,國際社會对巴勒斯坦入联议题多数共識的落实。[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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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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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委內瑞拉因過去兩年未能繳納會費,且未獲得大會特別豁免,被暫停自第76屆會議开始的投票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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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UN General Assembly presses Security Council to give ‘favourable consideration’ to full Palestinian membership. news.un.org. 2024-05-10 [2024-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7) (英语). 
  2. ^ Borger, Julian; Tondo, Lorenzo. UN general assembly votes to back Palestinian bid for membership. The Guardian. 2024-05-10 [2024-05-10]. ISSN 0261-307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3) (英语). 
  3. ^ 3.0 3.1 Oladipo, Gloria; Ambrose, Tom; Clinton, Jane. Israel-Gaza war live: UN passed resolution for security council to reconsider and support Palestine membership. The Guardian. 2024-05-10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0) (英语). 
  4. ^ Nichols, Michelle. パレスチナ国連加盟、安保理で否決 米が拒否権行使. Reuters. 2024-04-18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7) (日语). 
  5. ^ 联合国宪章(全文).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4). 
  6.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to the United Nations ": resolution /: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UN General Assembly (10th emergency special resumed : 2023). 2024-05-10 (2024-05-14)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0). 
  7. ^ Guterres, António. Letter dated 27 February 2022 from the Secretary-General addressed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2022-02-27 [2022-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6) (英语). 
  8. ^ パレスチナ加盟「再検討」要求 総会決議採択で米苦境. 時事ドットコム. 2024-05-12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5)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