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藍黨獄
外观
(重定向自胡蓝党狱)
胡藍黨獄是指发生在明朝初期洪武年间的一系列政治案件,主要包括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背景
[编辑]明太祖朱元璋的統治初步鞏固後,他對王朝內部權勢烜赫的王侯將相愈來愈猜疑,加上有些功臣的驕縱違法,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顯得更突出了。
经过
[编辑]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朱元璋以「擅權植黨」的罪名殺了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右丞相汪广洋也遭赐死。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興大獄,李善長等开国功臣都被以與胡惟庸交通謀反罪名被殺,「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朱标病逝。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发:藍玉被人告发謀反,於是又牽連一大批武將及朝廷官員,「族誅者萬五千餘」。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又在南北榜案中指责一些官員是胡藍黨人并将他们凌遲。
顧誠在《沈萬三及其家族事跡考》中說朱元璋是在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去世的,二月間病體纏身之時仍力疾作出“凌遲”在押成丁“胡藍黨人”和斷沒田口家財的決定,可謂至死方休。胡惟庸與藍玉兩案,合稱「胡藍黨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