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 (佛教)
外观
佛教 |
---|
佛教大綱 佛教主題 佛教专题 |
自相(梵語:svalakṣaṇa、svabhāva-lakṣaṇa,巴利語:salakkhaṇa、sabhāva-lakkhaṇa),舊譯自然[1],佛教術語,指個別的法,與其他法不同的形相。這個術語源自古印度哲學。自相是各個法,外顯、能被觀察到的特徵,而其內在性質,為自性。
概論
[编辑]在佛教哲學中,相(梵語:lakṣaṇa)指的是外顯的形像,或是屬性[2]。世間一切的事物,皆可以被概稱為法。舉例而言,鹽是一種色法,其外形(晶體),顏色(白色),味道(鹹)等,能被人認識了解的外在特徵,稱為鹽的相。加上sav(自己的),代表這是只屬於某個特定法的相,稱為自相。相對於自相,所有的法的共通形相,稱共相。
自相的概念與用法,類似於古希臘哲學中的殊相。
註釋
[编辑]- ^ 黃國清. 竺法護譯《正法華經》「自然」譯詞析論. [2024-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09).
許多不同的梵文詞語如“svabhāva”(自性)、“prakṛti”(本性)、“nirvāṇa”(涅槃)、“svalakṣaṇa”(自相)、“asaṁbhūta”(無生)等,竺法護都譯為「自然」,僅透過漢譯本的文句必然無法對其意義作正確的解讀……第7句的「法自然」對應於梵本的“dharmāṇāṁ svalakṣaṇaṁ”(諸法的自相),接下來的「諸法本無」就是在說明其意義。
- ^ 實叉難陀譯《大乘入楞伽經》卷5:「大慧!此中相者,謂:眼識所見名之為色;耳、鼻、舌、身、意識得者,名之為聲、香、味、觸、法,如是等我說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