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長發(16世紀—17世紀),號龍湖,福建泉州府惠安縣普光舖墌兜人[1],明朝政治人物。
郭長發個性恬澹,為諸生時在葛山宮讀書,每天在山上採薪種田,不時煮食分給僧廚,刻苦為志,到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中舉人,授龍溪教諭,勤於教育士子,後徵用入朝為戶部司務,曾在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押送銀兩往邊境[2],陞主事、員外郎管鑰匙,謹慎出納,為官亦淡泊自守,死後入祀鄉賢祠[1]。
- ^ 1.0 1.1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郭長發,號龍湖,普光舖墌兜人,萬歷甲午舉人,授龍溪教諭,恬澹立志、勤於課藝,徵為戶部主事,陞員外郎,慎司管鑰、謹稽出納。長發為諸生時讀書葛山宮,日採薪于山、種蔬于圃,時或分食僧廚,刻苦披吟故居,官亦以淡泊自守,卒祀鄉賢。
- ^ 《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二》:(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庚子)戶部尚書李汝華疏言……又題司務郭長發,郎中嚴九岳、田一井,員外郎田鳳儀,主事向胤賢解銀九邊……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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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憲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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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龍溪縣教諭 萬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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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林冕 清朝教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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