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甫
外观
(重定向自陈公发)
陈明甫(?—1274年6月或7月),南宋末期海盗首领,与陈公发割据崖州临川镇(今海南省三亚市),两人自称“三巴大王”(或“三巴陈大王”)。
南宋咸淳三年(1267年),陈明甫和陈公发领导的一支由几十艘海船组成的武装船队,割据崖州临川镇,控制50余个村的税户,获取钱粮。一边从事海外贸易,一边反抗官府。陈明甫和陈公发在鹿回头建房子,自己驾驶双龙头大船,所用衣服、器具都逾越朝廷的礼制,还大肆张贴文榜,自称“三巴大王”(或“三巴陈大王”)。这支海盗武装还与陆地起义军结盟。临川镇距离军城百里。五、六年间,官府不敢过问,官兵也害怕不敢前往。陈明甫和陈公发以临川港为基地,招募广南、福建沿海诸郡居民,到外国从事贸易。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民间海外贸易。陈明甫和陈公发领导的海盗武装在广南西路海上抢劫官商货船,严重打击官府的是市舶贸易[1][2]。
咸淳十年三月十八(1274年4月26日),官兵进攻临川镇,陈明甫、陈公发部作战失利,损失惨重。陈公发在撤退时被官兵擒获。陈明甫率残部逃往占城,继而转往交趾,官兵尾追攻击,终于在南宁军南村远峒俘虏陈明甫。五月(6月6日—7月5日),宋度宗命广南西路帅臣严刑处决俘虏,陈明甫的儿孙和被俘部众都被杀,陈明甫和陈公发则被官府用炮烙、凌迟等残暴酷刑处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