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马绍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馬紹愉(?—?),字成愚,號太和,明朝遂寧(今四川遂寧市)人。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舉人。授官寶應綏德知縣,[1]喜歡談論兵事,歷官兵部職方司主事、郎中。[2]

松錦之戰时,兵部尚書陳新甲派遣洪承畴处进行干扰战事。[3]致明军大敗,洪承疇被俘降清。四月九日,清军攻陷塔山。张若麒、马绍愉等在小凌河口得渔舟,逃回宁远。明廷在失掉锦州、松山、香山、塔山四城以后,败局已定。

崇禎十五年(崇德七年,1642年),為太僕寺少卿,三月、四月期間陳新甲兩次派遣馬紹愉協同兵部主事朱濟之、副將周維墉等人,暗中前往義州(今遼寧義縣)與清人議和,由李永芳等迎接入城,马绍愉与清方经过一番艰苦谈判,达成了初步的和议协议,兩國“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界,以塔山为我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于此互市。”但因事泄,舉國嘩然。[4]陈新甲被杀后,马绍愉因为督战招致失败,被左懋第弹劾罢职。

南明弘光時,进为太仆寺少卿的马绍愉想为陈新甲平反,[5]但遭朝臣皆以陈新甲误国为由而作罷。[6]

七月初五日,與南京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左懋第、兵部右侍郎与左都督陳洪範齎白金十餘萬兩、黃金千兩、幣萬匹,北上議和,欲与清人结为“叔侄之君,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順治元年(1644年)十月初,和議失敗,只得返回。這時陈洪範暗中聯絡多尔衮,请求将左懋第、马绍愉拘留。十一月四日,過沧州十里,又同左懋第被扣押北上,囚之於太醫院。顺治二年六月,左懋第聞知南京失守,南面痛哭。多爾袞知左懋第不降,閏六月十九日,命左右處死左懋第,隨員陳用極、王一斌、張良佐、王廷佐、劉統等人皆不屈而死。惟馬紹愉率所隨將士薙髮降清。入清後,紹愉官運亨通,累進要職;順治三年,巡按江南。[7]卒年不詳。

注釋

[编辑]
  1. ^ 《崇禎實錄》卷十四
  2. ^ 《崇禎實錄》卷十五
  3. ^ 《崇祯实录》載:“职方郎中张若麒躁率喜事,见前战松山、石门皆有斩级,谓围可立解,上密奏;命留关外料理……新甲荐前绥德知县马绍愉为兵部职方主事,出关赞画;若麒、绍愉并谓兵可战,遂不用承畴策。”
  4. ^ 《崇祯实录》卷十五:“十五年春正月……丁丑,绍愉偕参将李御兰、周维墉至宁远,闻于清,请敕为信。乃复请于朝,敕曰:‘朕闻沈阳有罢兵息民之意,向来沿边督抚未经奏闻。既承讲款,朕不难开诚怀远,如我祖宗朝旧约,恩义联络,永为和好。’清得之,以为边吏伪作,并怒敕中语。绍愉闻之。”
  5. ^ 《三垣笔记》:上召对北使,左少司马懋第以忧不入,独阁部九卿科道与陈都督洪范、马冏少绍愉俱对。上言及和北,绍愉言:「先帝时曾命臣使北,若和成,必无今日。」上问不成故,绍愉言:「使者更往,则和矣,主和者陈新甲,以言官劾弃市,故辍。」上曰:「如此,新甲应恤。」
  6. ^ 《南渡录》:工科都李清等言:“新甲受任中枢,楚、豫丧师者为襄阳、河南、汝宁、南阳、归德等六郡,即恭皇帝饮恨上宾,祸亦由此,近圣明御极,虽追崇尊号,然攀髯莫逮,徒想遗容于弓剑,想亦不独臣民所痛心也。且新甲又误听张若麒言出关催战,举五镇八万之精锐,尽丧海滨。今者皇畿沦陷,其病原此,不以为罪,将举而功之乎?若先帝以不世神武,屈呼韩而絷颉利,是其壮怀。迨虏寇交横,内帑如洗,欲缓饷而兵且脱巾,欲加饷而民已剜肉,故以闵念元元至意,不得已议款,此亦先皇所隐隐茹恨,而不欲明告中外臣民,以弛我战守者。新甲乃谬行传抄,可乎?当日刑部初拟,犹缓以秋刑,先帝竟改票另拟,加之立决,盖恶其以浪战误国,又恶其以泄款辱国,而非以主款死也。”
  7. ^ 李天根:《爝火录》載:“馬紹愉率所隨將士悉髡髮降;參謀主事陳用極、游擊王一斌等不屈,同日被害死。后忽風沙四起,卷市棚於雲際,屋瓦皆飛;一時罷市。注云:紹愉降后,累進要職;至順治三年巡按江南,恣行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