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纘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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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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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字號 | 字紹夫,號鍾梅,又號梓山 |
出生 |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二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崇禎七年(1634年) |
配偶 | 娶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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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纘(1549年—1634年),字紹夫,號鍾梅,又號梓山,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庚辰進士。
生平
[编辑]萬曆四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八十名。萬曆八年(1580年),登進士第二甲第九名[1][2][3]。刑部觀政,本年出知寿州,十三年擢刑部员外郎,恤刑山西。十六年晉郎中,十七年出为赣州府知府。二十一年十一月升为四川提学副使,二十三年五月升湖广左参政,二十六年升山东按察使,二十七年累官山东右布政使,同年闰四月转左布政,二十九年九月移右副都御史、山東巡撫。六年秩满,三十五年加升兵部右侍郎。三十八年以九年考满,加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四十年升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萬曆四十七年,改北京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時年七十一,条陈京营五议,尋署掌工部印务。四十八年加太子少保。改刑部尚书。因李选侍移宫案,與其他御史不和,被彈劾。红丸案中,支持李可灼进事,被给事中薛文周、沈惟炳彈劾,仍然加太子太傅。天啟四年十二月,起用工部尚书,視事數月,因與魏忠賢不合,辭官。
崇祯元年(1628年),起為南京吏部尚书,不赴任。崇祯七年卒於家中,年八十六,谥襄惠。
著作
[编辑]著有《杞忧疏稿》、《百代绳愆》、《性理集解》[4]。
家族
[编辑]曾祖父黃員,曾任壽官;祖父黃傳;父親黃澄。母蔡氏。永感下[5]。從兄黄德洋,布政司參議。黄德渊,贡士。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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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黄克缵,字绍夫。万历庚辰进士,除寿州知府。爱民澧士,不避权要。尝曰:“受职自有定分,名节千古不磨。”累官山东左布政使,移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奏罢磺税增饷,与民休息,惠政甚著。以平盗功,加兵部尚书,参赞南畿几务。四十四年冬,隆德殿灾,上疏极言时政之失,不报。四十七年,召理京营戎政,改刑部尚书,受神宗顾命,有安邦固本大臣之褒。复受光宗顾命。李选侍移宫一案,克缵疏言,当为先帝优容,与诸台谏抵牾。屡乞休,不许。天启元年冬,加太子太保。明年,复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廷臣追议李可灼进红丸事,斥方从哲弑逆。克缵力为奏辩。给事中薛文周、沉维炳交章攻击。因屡疏辞疾,诏加太子太傅,乘传归,四年十二月,起工部尚书。视事数月,因兴工建殿与魏珰不合,遂引疾归。三殿成,加太子太师,不受。崇祯元年,起南京吏部尚书,不就。复遣官存问。卒于家,年八十六,谥襄惠。克缵十余岁时,遇倭寇,慷慨对贼,请代兄死,贼奇而释之。所著《杞忧疏稿》、《百代绳愆》、《性理集解》诸书行于世。子道敬、道爵。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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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顧鈐 |
明朝贛州府知府 1589年-1593年 |
繼任: 王明時 |
前任: 馮從吾 |
明朝工部尚書 天啓四年(1624年)上任 |
繼任: 董可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