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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台灣妖怪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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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列舉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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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耳相傳」,講難聽的話,就是來源不可查。而且也會被質疑為「原創研究」。煩請至少列出相關的書籍或雜誌,作為佐證。其他的妖怪列表的條目,或多或少都能夠有書籍甚至是漫畫當出處。這應該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吧?-P1ayer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7:17 (UTC)[回复]
还有为何巨兽会连上比蒙的页面,要不要这样巨兽 (台湾)何邦维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7:35 (UTC)[回复]
這個條目到底是在說妖怪,還是鬼故事、都市傳說啊,連標題跟內文都無法相符。—Iokseng留言2010年8月11日 (三) 01:26 (UTC)[回复]
這裡所謂的妖怪應該不是一般人的認知,所以掛上{{POV}}模板。—Iokseng留言2010年11月14日 (日) 11:01 (UTC)[回复]
你自己可以先说一下你自己认知所谓的妖怪是怎样?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11:53 (UTC)[回复]
还有什么样才叫一般人?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11:57 (UTC)[回复]
只能說,已經討論多次,你還是在這個問題打轉。—Iokseng留言2010年11月14日 (日) 16:19 (UTC)[回复]
讨论很多次是讨论什么?有讨论出所谓妖怪的定义吗?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08:22 (UTC)[回复]
就说你自己先在这里说一下你所认为的妖怪是什么?先说你自己的定义。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08:33 (UTC)[回复]

還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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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聽過金魅、椅仔姑的傳說。這些資料可以從日領時代的書籍得知。--Outlookxp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6:0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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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灣妖怪列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10日 (四) 00:09 (UTC)[回复]

請不要過度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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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神八百萬請不要過度分類,維基條目不是在分界門綱目科屬種,只要單純就妖怪本身把類似的種類放在一起就好了,原本你在條目內分那些我還可以接受,但把明顯是一類的龍分出天象什麼的就有點太誇張了,我會把神明或化妖物做那樣的分類是因為祂們本身差別太大只能用性質來進行分類,其他方面有更簡單的分類法就那樣分就好,你這樣反而只會讓看的人搞混。--sya eki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7:05 (UTC)[回复]

分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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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Sya eki:

關於臺灣妖怪列表,並非是要過度分類,而是尚無一個統合規定。

例如木龍,本質是誕生於龍骨的船精靈,屬於化妖物一類,形象卻又是(《裨海紀遊》凡海舶中必有一蛇,名曰木龍),屬於蛇類生物,但在近代文學上卻又將其歸為;又如鴟尾,根據傳說記載為魚頭怪鳥,應屬鳥形生物,但卻又被視為是引起龍柱(水龍捲)的龍,而被另歸成水龍;再如雲龍,根據《臺灣采訪冊》記載:『先一日巳刻,傀儡山黑雲四布,望之如墨雲,中有物,頭角鱗爪畢具,蜿蜒隱現,如世所畫雲龍狀』,當屬龍形生物,但在《臺灣文獻叢刊》當中卻是將雲龍視為似龍之祥異。

另外傳說生物此分目次又該如何定義?傳說生物此一詞若依神秘生物學的正式學名,即未確認動物(UMA),黑狗妖、人面牛……等所有臺灣妖怪也屬於此性質。

因此在種種考慮下,才決定以天象(天氣現象的擬態妖怪)來另成一分目次。若因此對他人造成困擾,本人會以此為戒並進行改善。--貓神八百萬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8:23 (UTC)[回复]

過度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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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Sya eki君和@Hierro君,不要持續將未建立條目的內容通通收集進來,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收集處,造成條目內一堆紅連。另外也請不要引用無法考證,可能為個人創作虛構的內容和低關注度的來源的內容濫建條目,謝謝。--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15:28 (UTC)[回复]

理由已陳述過,請勿刪除有來源的內容,也請勿刪除非紅連,謝謝。-2023年9月21日 (四) 05:14 (UTC)--Hierro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05:14 (UTC)[回复]
增加的內容裡,參雜著無來源內容和考證有難度的可能為虛構內容,更不用說很多都是不符合關注度的內容,您們不解決維護模板問題,反而持續往裡面塞,請不要把維基百科當娛樂百科寫,若是這樣持續原創研究,將提請將此內容移動至維基學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12:29 (UTC)[回复]

恢復正式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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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後來被封禁的維基壞者"Mafalda4144(https://wiki.gdrain.workers.dev/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Mafalda4144)"而改成草稿,現在是否應該恢復為維基正式條目?114.47.96.43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21 (UTC)[回复]

我不清楚有沒有相關的規定,但我個人一方面是很想恢復、另一方面又很擔心之前的事情重演。當時雖然條目沒有被刪,但還是被迫變成草稿,表示管理者有一部分還是認同那個破壞者的想法,而且在他被封禁之後,還有不少人在他的討論頁上「感謝」他的貢獻,難保之後又會發生一樣的事情。(單純我個人碎碎唸,沒有對任何人表達不滿的意思,之前一起為這個條目努力的兩個朋友:Hierro和貓神八百萬也都已經被氣走了)--sya eki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4:21 (UTC)[回复]
我想這個議題還是讓多一點人知道, 一起參與討論會比較好, 因此加上了上述的rfc模版--Wolfch (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4:40 (UTC)[回复]
(+)支持恢復。--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7:59 (UTC)[回复]
之前是因為存廢討論而移到草稿空間的。看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4/06#台灣妖怪列表中的討論,以及此草稿的編輯歷史,在草稿空間時的編輯次數不多,只有三筆。為了避免後續移動到正式空間後又被提報存廢討論。最保險的方式是提交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讓大家來確認。
另外,之前是因為有問題而移到草稿。目前若要移回正式條目,可能是之前提出的問題不合理,或是之前的問題已修正。是否可以請Sya eki說明一下,您認為之前存廢討論的哪些問題不合理,哪些問題已經修正?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3:41 (UTC)[回复]
你誤會一件事,重點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存廢討論。那個破壞者在那之前就一直莫名其妙刪掉我們在列表裡的內容,說什麼沒有參考來源或關注度,但他刪的那些明明有一大部分都有標註出處,甚至我們之後還重新去翻,把剩下沒有標上出處的一併加上、有些還加上了頁數,但他又說什麼那些根據不可靠,要知道,花蓮縣民間文學集、台灣風俗誌、臺陽筆記這些可都是台灣重要的文化研究紀錄,而他說那些文獻「不可靠」。
更不用說他刪的那些條目裡還有像是蛇郎君貓鬼這些在台灣風俗文化中佔有很重要的條目,關注度完全是夠的,我們試著跟他說明,結果他死不承認,看我們不接受,就直接提刪除,在那邊顛倒黑白、亂說一通、雙標,只是想要證明自己才是對的,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抱歉,加入了一點情緒)--sya eki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1:58 (UTC)[回复]
補充說明,他會說那些蛇郎君、貓鬼之類的不是妖怪是因為「文獻裡沒有說他們是妖怪」,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懂他的邏輯,他們不是妖怪那個是什麼?難道一個人殺人後,只要報紙裡都寫他是「殺人犯」,那他就不是「罪犯」嗎?還有上面那個回復的貓鬼我沒有寫清楚,會導到錯誤的頁面,這裡補上貓鬼。--sya eki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11 (UTC)[回复]
那還是到存廢覆核請求,再作進一步討論好了--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2:24 (UTC)[回复]
已轉送DRV[錨點失效]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23 (UTC)[回复]
從存廢覆核回來了是什麼情況?現在要討論什麼?要怎麼改?要恢復正是條目還要改,以草稿保存雖然很可惜,但是比較沒有限制。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6:05 (UTC)[回复]
我覺得是改在此處討論
  1. 是否要移動回條目空間?
  2. 其首段是否需要修改?
也有可能這二個問題的答案會有相關,例如草稿修改到某一程度再移動回條目空間的意見。
不過此一草稿也有提報條目創建審核,我不太確定條目創建審核是否還需要繼續進行,這可能要再問提報條目創建審核的人了--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01:05 (UTC)[回复]
條目創建審核已經取消了--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8日 (一) 14:48 (UTC)[回复]
(+)支持恢復。--Hierro 2024年6月14日 (五) 12:59 (UTC)[回复]

注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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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準優良列表曾經被Mafalda4144惡意破壞過,他過往行徑,一定會找機會再來,見到他的傀儡 Tofugamay在自己的討論頁上提出申訴同樣表現出欺騙社群的意圖,此等劣行劣跡,除了為社群帶來很大的麻煩之外,希望社群完全不要理會這種滿口謊言的爛人。請@Sya eki、@貓神八百萬以及@Zinja31小心,他不要臉的把您們描述為傀儡,如此行徑真是前所未聞。我注意到他使用傀儡期間,幾乎是同樣手段欺負了一位優秀的使用者@雪雨73,您委屈了,請您要小心,您現在是最了解他的編輯行為的人,若他再出現,您一定可以發現。以上,希望所有關心此列表的編者們一同注意。--210.243.194.164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0:53 (UTC)[回复]

能請問您為何用ip發表嗎?我無意冒犯,但這樣可能會使事情變得更複雜(之前我有看到類似的狀況出現,如User:149.102.98.86,當然,他的言語過於直接了,所以就被提報不當行為了)。我現在的立場不便多加評論,只能說:根據路西法人和sotiale的對話來看,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24-05#Mafalda4144@zh.wikipedia_3,管理員們正是認為兩者編輯行為類似,故判定為傀儡,加上sanmosa本人的說法,客觀地說,即使維基協會證明其並非傀儡,管理員也不會因為此證據而輕易撤銷封鎖處份。--雪雨73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3:43 (UTC)[回复]
(*)提醒:還是請將討論回歸到條目內容協作改善的相關議題,因為依照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似乎已經悖離「如何使用條目的討論頁」以及構成同一個章節內的「不能接受的行為」描述的條件,請嘗試理解條目討論區:其用來與用戶溝通發表提問其條目內容協作改善的互動媒介,而非拿來評價評判攻擊特定用戶或者是個人情緒的抒發工具。注意,不適當的使用方式反而無助於其條目協作改善,且可能會破壞協作的和諧與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尚請留意。--薏仁將🍀 2024年5月17日 (五) 22:17 (UTC)[回复]

有關首段的內容,是否可以請兩位在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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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nja31没吃完兩位有在草稿首段刪除內容以及回退,要不要在此討論一下首段的內容及寫法?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5日 (六) 00:49 (UTC)[回复]

何不請他去存廢討論一起討論,人比較多。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2:25 (UTC)[回复]
您可以留言給user:沒吃完,看他是否要在存廢覆核討論的頁面討論此問題,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5日 (六) 06:38 (UTC)[回复]

草稿中引用書籍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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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中有不少引用書籍的參考資料, 比較不建議留網路書店的網址, 若是google book中有對應書籍, 也許留google book的網址即可,--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3:53 (UTC)[回复]

谷歌搜索书籍可以,不过建议编辑者自己也最好自己看过那些书。没吃完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23:07 (UTC)[回复]

如果书籍资料引用发现有误还是书籍资料不全的,记得帮忙补下。没吃完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23: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