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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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logue
[编辑]地球发动机为什么要把两个外部链接删除?--farm (talk) 03:39 2006年5月18日 (UTC)
这里有一个反面的文章。虽然我是支持陈光诚的,但是维基必须保证公正,对吧? [1] --[BLT]FQX 12:21 2006年8月26日 (UTC)
暂时添加中立性模版
[编辑]消息来源不够多样,且来源媒体的中立性有待商榷。在引入更全面的多方信息或事情有定论前,希望保留NPOV模版。狭叶柴胡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7:24 (UTC)
- 媒体的中立性不是维基百科审查的内容,不然《新闻联播》就不能进维基百科了。另外现在加了官媒《环球时报》的“回应”,发现现有内容基本上是跟《环球时报》的回应(不要意识形态化)是不冲突的。故暂时取消中立性模板。如果需要请再加上。Genhuan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2:19 (UTC)
- 如果BBC等中立性有待商榷,那著名的《环球时报》的署名文章也写得很含蓄。于是《羊城晚报》网站也发表了评论员文章《陈光诚干了什么 让临沂如临大敌?》,但不知真理部有没有令,除了转载的,反正是被删了。曾对计划生育高呼暴政的第一视频网《孔和尚有话说》的节目《山东盲人陈光诚维权 没人澄清民众能相信谁?》不如过去的“反动”,不知为何却被删了。引入更全面的多方信息,那恐怕就得乘《环球时报》的社论被各个网站删完前赶快用了。Genhuan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2:09 (UTC)
准确性
[编辑]“而陈光诚本人则在接受外媒採訪时抱怨,他是被美使馆所误导而离开的,并表示希望美国总统能够尽一切可能帮助他全家前往美国[40][42],但駱家輝称陈光诚的指控不属实”这可能是媒体报道错误。而且又不是审案子,哪里有什么“指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4日 (五) 14:57 (UTC)
參考文獻第74、75、76、78條來源可信度存在疑問。
[编辑]陈光诚的wiki頁面:http://wiki.gdrain.workers.dev/zh/%E9%99%88%E5%85%89%E8%AF%9A 參考文獻中,第74、75、76、78條來源可信度存在疑問。 這4條來源全部指向兩個網站: http://bbs.wenxuecity.com/memory/466329.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292953&boardid=1&page=1&1=1#8292953 均為在BBS上由個人發佈的文章,而非以往來自各報紙、電臺、媒體的可信參考文獻。
這兩篇文章,其中 http://bbs.wenxuecity.com/memory/466329.html 這篇從文章內容原樣複製的“發信站: BBS 未名空間站”相信是來源於未名空間BBS,地址: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ChinaNews/32543417.html , 在未名空間BBS的原post發信人: Saob,站內搜索此人發表的文章: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ChinaNews/32544565.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402785.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3769675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3771024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40693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ChinaNews/32545881.html
可以看出此人言論的中立性存在很大問題,而且身份存疑。
另一篇來自凱迪BBS的文章: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292953&boardid=1&page=1&1=1#8292953 發帖人fqiofhqieohf個人資訊頁面 http://user.kdnet.net/index.asp?userid=13023683#post 可以看到: 此ID註冊於2012/5/4 7:34,此文發佈於2012/5/4 7:44:47,且僅發表此文一篇,2012/5/4 7:53後再未登錄。 身份和動機也存在很大疑問。
對於這4條來源所指向的這兩個連結,懇請各位尊重wiki中立公正的原則,認真分析來源,並儘快移除來源不可靠以及缺乏中立性的內容,謝謝。
PS:作為一個初到wiki的新手,我在提交此議題的頁面注意到下面這行字,再次複製粘貼一遍,與大家共勉: 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
2012年5月4日 (五) 17:58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ssususu(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4日 (五) 17:58加入。
- 论坛BBS不应该作为可靠来源。根据Wikipedia:生者传记方针,无可靠来源的内容应该被立即移除。——Shippo7(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9:46 (UTC)
与邻里关系
[编辑]“来自当地的消息说,陈光诚与邻里关系紧张”。这个条目来自环球时报,而且一杯多家海内外网站转载,为什么删除? 如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5-04/071524366108.shtml 新浪网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ingwangsd(對話|貢獻)加入。
- 因為這只是評論,不是新聞報導。--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6日 (日) 05:12 (UTC)
- (:)回應 对于提出上诉问题的阁下,只要符合WP:可供查證、WP:非原创研究等相关编撰规则的要求,维基本身根本不对引自可靠来源信息做过分的(某些编辑自己个人认知的)“评论”或“报道”或其他的类别方面的限定或归类。维基本身就提供多样的引用模板,如:网页的{{subst:cite web}}、新闻的{{subst:cite news}},书籍的{{subst:cite book}},期刊的{{subst:cite journal}}、其他百科全书的{{subst:cite encyclopedia}}等等,以方便各位编辑使用(其余的引用模板,参见Category:引用模板)。如被删除,那只属普通编辑观点方面的纠纷而已。最后,提醒这位编辑,请您在各类讨论页留言后,不要忘记签名,请使用--~~~~ 或 ~~~~符号,谢谢 --SH9002(留言) 2012年5月6日 (日) 13:27 (UTC)
- 已照中立语气改写,但是这条内容是否应该存在在这一章节则有疑问,邻里关系紧张对这个主题的重要性只有这个评论员主张而已,绝大多数关于他的文章都未见提到,应该属于极少数的观点。正常人生活里通常都把这种事归于鸡毛蒜皮类,我们的生者传记方针里也说这种八卦闲言是应该避免的。--Skyfiler(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08:36 (UTC)
- (!)意見,环球时报的报道当然可以写入维基百科页面,只要可以提供可查证来源的报道即可。我同样认为环球时报的报道有偏见,但是这不能成为不纳入维基百科的理由。 陈少举(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5:26 (UTC)
- 中立语气问题,另外单纯从原文中复制粘贴的一段内容,与上下文没有联系。经其它用户改写后好多了。——Shippo7(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9:54 (UTC)
“负面争议” 被删除
[编辑]负面争议被删除,我认为有失wiki的公正性。我认为wiki应该提供全面的信息。任何人都有其缺点。陈光诚的案件宣判可能有失公允,但是大家有权知道案件宣判的原因。如果对于反体制的人士只允许有正面评价,不允许任何负面评价,这和政府新闻联播的手法没什么两样。--Jingwangsd(留言) 2012年5月9日 (三) 06:56 (UTC)
- 非原创研究:引用的来源都是第一手来源单方的说法,连争议都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大部分来源并没有给出一个负面性的评估。强加一个负面争议的标题是原创研究。
- 中立的观点:这些争议在本文内的比重合理吗?我们为什么要上维基百科来查某匿名网友的观点?或者对于陈光诚的邻里关系的评估?可靠媒体在和本文一样写他的个人传记的时候是否经常引用匿名网友的观点或者描述他的邻里关系?
- 维基百科:传记专题:这个争议是否只有少数来源(比如仅仅只有新华社通稿或者一家报社而已)?
- 维基百科:琐碎章节:列表项是否相对于列表的主题有代表性?就算不是在维基百科上,像这样例子举的太多的流水帐也是该避免的。--Skyfiler(留言) 2012年5月13日 (日) 02:39 (UTC)
像新聞報導
[编辑]「逃離軟禁」一段簡直像新聞報導,因此掛了cleanup-rewrite模板,希望有人能改成連貫文字,去除不具百科性的「新聞」。Silvermetals(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22:38 (UTC)
水井
[编辑]水井事件的引述來源是《環球日報》,其立場大家都知道,這篇文章似乎"意欲"抹黑陳光誠, 建議: 標示此段立場可能不中立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0.125.11.202(對話)於2012年12月10日 (一) 02:56加入。
2006年陈光诚入狱原因
[编辑]2006年陈光诚入狱指控为什么没有加进去?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6)临刑--终字第311号 (2006)临刑--终字第311号
原公诉机关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原公诉机关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汉族,大专文化,盲人,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沂南县县委党校,住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 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06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沂南县看守所。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06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沂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李劲松,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李劲松,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光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于2006年11月29日作出(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光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于2006年11月29日作出(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陈光诚不服,提出上诉。原审被告人陈光诚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审判决认定,
一、被告人陈光诚因故对驻本村的工作组人员不满,产生抵触情绪。一、被告人陈光诚因故对驻本村的工作组人员不满,产生抵触情绪。 2006年2月5日晚,被告人陈光诚在其妻袁伟静等人的领引下冲到东师古村委办公室,打砸门窗玻璃。 2006年2月5日晚,被告人陈光诚在其妻袁伟静等人的领引下冲到东师古村委办公室,打砸门窗玻璃。 在陈光诚的煽动、唆使下,陈光和、陈光东、陈更江(均另案处理)等人即在村中喊叫砸车,追打镇政府去该村工作的人员,后闯至村东,持木棍、空心砖、石块等物,将双堠镇政府的鲁Q86458昌铃王面包车的车玻璃砸坏,并将上述车辆推翻至路沟中。在陈光诚的煽动、唆使下,陈光和、陈光东、陈更江(均另案处理)等人即在村中喊叫砸车,追打镇政府去该村工作的人员,后闯至村东,持木棍、空心砖、石块等物,将双堠镇政府的鲁Q86458昌铃王面包车的车玻璃砸坏,并将上述车辆推翻至路沟中。 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5440元。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5440元。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2.40.139.165(對話)於2013年6月2日 (日) 07:50加入。
關於負面爭議一段
[编辑]關於負面爭議一段,引用的主要是「環球時報」,那是公認極左派的中共官方媒體。
- 在此事件中,中共執政當局 是當事一方,引用「環球時報」不符合 維基百科「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要求,如果實在要用,至少至少至少應該要標示出「左派、中共官方媒體」為宜。
- 何況,此為個人條目,需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15:16 (UTC)
依據維基方針,blog 與評論不能作為事實來源,特別是負面的。刪除環球時報的 blog 與評論。 Happyseeu(留言) 2013年10月21日 (一) 07:05 (UTC)
need to be reorganized
[编辑]There is too much repetition and the ordering needs to be made chronological. – Kaihsu(留言) 2015年1月5日 (一) 19:21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陈光诚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C%2C6269483%2C00.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121061102/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C%2C6269483%2C00.html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26日 (三) 04: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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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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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写的跟小说一样,wiki能这么写吗?
[编辑]引用来源;引用来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ndorx(討論|貢獻)於2021年12月30日 (四) 07:52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