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陳永明 (語文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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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評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主任陳永明教授談殷海光人生的意義的意義一文 湘西 黃碩雄 2008年1月25日
筆者因為寫了《伯夷叔齊餓死於首陽山》及《評一九一五年周恩來之伯夷叔齐饿于首阳山论》二文,在網頁上看到了殷海光(以下簡稱殷某)《人生的意義》一文,被選為預科中國語文及文化科的參考篇章;並發現香港 浸會大學前中文系主任陳永明教授(以下簡稱陳某)講了一篇《談殷海光人生的意義的意義》講稿,由陳智德、黃念欣整理,梁建輝審訂。其荒謬則使我不能不作出評述,以正學術界。
陳某引殷某說「就我觀察所及,我們正處在一個轉型的社會,我們的文化正在蛻變中,…失落在街頭,失落在彈子房…種種的失落。他們的心靈是不凝煉,不堅強的……」
筆者看不到這段的真實意義,究竟一個轉型、文化蛻變的社會,…心靈是不凝煉,不堅強。是不是社會的秩序、人際的關係無需「舊道德」來維繫,而要殷某的新思維作參考…?筆者相信生活在封建社會同樣有各種娛樂:踢毽子、騎馬、打獵、聽書、說唱、舞獅、習武…。基於當時沒有洗衣機、電飯煲…,通常會寓工作於娛樂,到山上取柴薪回來起火燒飯,唱唱山歌…。與今天的煤汽爐一撻即著,所費的時間不可同日而語。陳某深一層解釋「…他們的生活,他們的心靈失落,就是由於他們的人生沒有意義,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意義是甚麼。然而甚麼是心靈的失落呢?為甚麼說他們的心靈失落在街頭,失落在波樓(彈子房),失落在會客室,失落在電影院呢?…我認為:心靈的失落就是沒有意義…。」照陳某的見解,幾千年來古人的生活不但完全沒有意義而且全都失落了?止有殷某、陳某一類才沒有失落,才活得有意義。
陳某解說「心靈的失落就是在人生中找不到意義。…就是你進行以上種種活動的時候卻沒有目的。說目的是尋求快樂吧﹗…尋求到的快樂之後,目的是甚麼呢?是否整個人生就在打桌球、…街頭談天,…看電影?…這些活動可能帶來很多喜樂,但是我們卻不知道參加這些活動背後的理由。我不是要提供答案,只想指出殷海光先生所說的,見到很多年青人有很多活動,在活動中很高興,或尋求到很多刺激,但是完了之後,不知道生命的方向…。所以殷海光先生說,要和大家討論一下人生的意義是甚麼。當人生有意義的時候,或者我們的心靈便不會失落,這是他所說的第一點。」
這一段看來相當動人,其實完全不理解現代社會人生百態。一位土生土長的女滑浪手,「尋求到快樂之後,目的是其麼呢?人生沒有意義。」一位男士已過不惑之年迷上了保齡球,心靈失落了…;但是通過滑浪、保齡…的活動,結果取得世界冠軍,名揚天下。孔子說「富貴…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夫婦二人因戰亂逃港,育有二子,均屬優材,猶精漫畫;夫任機場工程師,生活尚可。及後夫患疔疾而亡,婦獨力持家,繡花為活,未幾以糖尿病入院;長子剛入初中,以血癌而喪;隨後幼子亦以癌亡,婦痛不欲生,拒藥療而去。逃過了「赤禍」魔掌,卻難避天神寵幸,人生有意義嗎?一位老師退休後失落在股票市場,在二、三年間獲利千萬,屢屢昂首得意地說,好過教書。聖人云,各從其志。
陳某說「人生的意義在於思考…。」而不是失落在各種活動中的高興。「…因此殷海光先生說︰我現在告訴大家,我是怎樣思想的,得出來結果是甚麼,我把它們放在大家面前,然後大家可以討論,刺激大家去想,去尋求人生的意義到底是甚麼。」「…不是意見提出來以後,就必須接受或跟從。」筆者見殷某雖然「…沒有說各位一定要採取我的人生觀和人生的意義。人生的意義是各人自己的。我只是把我的提供各位參考而已。」但是筆者認為殷某在道德層次上提出三點主導的見解,被選為參考篇章,就引導人們從這方面去「接受或跟從。」
陳某指「為甚麼我說生物文化層很難說明呢?因為生物文化層本身已暗示了在生物層後面,其實還有更深層的意義:甚麼是美呢?…甚麼是道德呢?…因此美醜之外,還有對錯價值,這就是第四個層面。第四個層面很抽象,但在生物文化層裡面已暗示了出來,也就是對抽象的對錯、道德、真善美的判斷標準。…人和物質、生物之間最重要的分別是最後的兩個層面︰『生物文化層』,和最上層的『真、善、美、理想、道德。』…進食不單要求飽肚,還要求更美味;衣服不單要求保暖,還要求更美觀──這些都接觸到美的層面。而分辨對錯,就接觸到道德的層面。…因此討論人生的意義的時候,我們不能不著墨於第四個層面。…談第四層面不是要唱高調,而是要將人和其他生物分開。換言之,除非不討論人生的意義,否則第四層面必然是集中討論之處。這是殷海光先生在文章後段要向我們表達的訊息。」
筆者認為真假,善惡,美醜,好壞,對錯,冷暖,飽餓,香臭,…是一件事的二個對立面;人類普遍接受真、善、美、好…正面的事物;並正確分辨香臭、冷暖、飽餓…的感受。在社會生活中共同形成這種認識,並對社會成員起約束和團結作用的準則,這種「是非」價值判斷就是「道德」。
陳某認為殷某的「三個原則」極具勇氣。而且是「文中最精彩部份,也是引起最多疑問的部份。…當道德的選擇與我們生命有衝突的時候,要捨義取生還是捨生取義?我覺得殷海光先生對這個問題回答得很大膽。…」
筆者認為荒謬。照此考量,疫症流行及警匪鎗戰…,醫務人員和警務人員…道德的選擇與我們生命有衝突的時候,要捨義取生還是捨生取義?日寇侵凌,應該當漢奸而不應捨生取義?做臨時漢奸等待時機收復道德的失地…。勿唱高調!如果說一個女子被強姦,生命受威脅;以現在社會的道德價值觀,無疑應該犧牲道德原則。但筆者認為這是個別情況,以至一個人的品行,私生活…,都應該估量,這就有個別對待。相反,疫症、動亂、飢荒…牽涉到整個社會問題而懷疑「生命在受到威脅時可以犧牲道德原則。」究竟這是甚麼道德《邏輯》!「二次大戰時或文化大革命…我們會如何處理?」聖人說:「天下有道以道徇身,天下無道以身徇道…。」猶太人乞求希魔能夠避免毒氣的殺害嗎?「文革」放棄道德原則,可以構陷別人,作家巴金不是深深有悔嗎?作為一個教授對得起壯烈成仁的陣亡將士和公務員嗎?能夠教子教孫嗎?何況,不能夠「殺身成仁,捨生取義」,止能夠算是植物人…,沒有「是非」判斷,談不到道德。「知而不行,止是未知。」有「是非」判斷卻「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是禽獸,不具備「人」的層次。
陳某推崇殷某極具勇氣的三點見解,變相作出不同意這個見解就不具備勇氣,生命就不夠精彩,以至引起不必要的疑問。試分析其謬:
1.我們萬不可在自己的生命並未受到威脅時為了換取現實利益而犧牲道德原則。
相反地說「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為了換取現實利益可以犧牲道德原則。」也就是說一個醫生因為欠債,生命可能受到威脅;由於廉政公署查找不足,於是為了換取現實利益可以犧牲道德原則,想辦法對病人進行敲詐勒索。一個吸毒者毒癮上身,貧困交加,生命受到威脅,為了換取現實利益,可以犧牲道德原則,為所欲為。以至「貧下中農…無產階級」可以鬥狠殺富…,分田分地真忙。
2.在我們的生活勉強可過時萬不可因要得到較佳報酬而犧牲他人。
筆者認為過去的舊社會不可能,今天功利社會更不可能;亦不是「物競天擇」的自然法則。在競爭劇烈的社會,對手各種條件都沒有自己的強,就不能說是因要得到較佳報酬而犧牲他人。道德不是教條,每一個環境、情況…都有不同的變數;殷某正是巧言誤導…。
3.當我們因生活困難而被迫不得不放棄若干作人的原則時,我們必須盡可能作道德的抗戰,把道德的領土放棄的愈少愈好;而且要存心待機收復道德的失地。
筆者認為這是一段廢話。道德乃「是非」判斷,甚麼事應該做,甚麼事不應該做,任何人都有自己做人處事的原則。妓女有妓女的原則,騙徒有騙徒的原則,黑道有黑道的原則…,各從其志。但無論如何一個學生生活如何困難,都不可能說被迫不得不放棄若干作人的原則,幹上違反判別『是非』的勾當。做了虧心事,歉恨不安,直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都沒有可能收復。
據說殷海光是受國民黨政權迫害的,筆者表示同情。但在共產革命鬥爭的年代,數以百萬計的人民亡命香港,台灣…,都寄望中華民國 台灣 國民黨政權。殷某在不適當的時候觸動國民黨「反共」的統治,對推動「民主開放思想」並未有作深一層考慮以包容全中國人民,止求脫離全中國人民獨立自救,眼光狹隘,這種犧牲道德的原則並不適當。以殷某這篇《人生的意義》作為道德思考的反面教材無可厚非;說成「比自己所訂立三個原則標準還要高。」「希望為年青人提供參考的價值觀」,舉為學術界的圭臬,筆者表示遺憾!並對殷某的《邏輯》專長表示懷疑。
最後,筆者希望陳永明教授能夠向歷史上「捨生取義」的志士仁人和子孫後世致以深切歉意。
--203.218.6.170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2:51 (UTC)--203.218.6.170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2:51 (UTC)
從陳永明教授的道德理念說基督徒
湘西 黃碩雄 2008年2月13日
香港 浸會大學前中文系主任陳永明教授(以下簡稱陳某)指殷海光(以下簡稱殷某)《人生的意義》一文「極具勇氣的三個原則」有如下說,「我覺得殷海光先生文中最精彩部份,也是引起最多疑問的部份,就是文章末提及的「三個原則」。殷海光先生指出,我們其實很易淪為唱高調。假如最高層面與較低層面有衝突的話,我們該如何取捨?用他的說法,當道德的選擇與我們生命有衝突的時候,要捨義取生還是捨生取義?我覺得殷海光先生對這個問題回答得很大膽。對大學生演說,很多人會避免提及捨生取義或捨義取生的問題,問了也不會答,因為問題確實很複雜。殷海光先生勇於面對這問題,因為他知道站在台上演講是很容易的,但在實際生命中面臨抉擇時卻極不簡單。例如我們聽聞二次大戰時或文化大革命時的恐怖故事,人們互相批鬥,我們會如何處理?電影「舒特拉的名單」中隸屬納粹德國的舒特拉拯救猶太人,我們觀看時自然很感動,但要實行,卻很困難,因為生死攸關。如果我生於當時,我也不知自己如何處理。問題的確複雜,不是簡單地說捨生取義就可解決。道德和生命的衝突有時的確存在,我們不能輕易地說自己一定會很高尚,也不能輕易說自己不過是禽獸一類。兩種答覆都是不負責任、不肯思考的答覆。」
孟子說「…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照陳某的見解「道德和生命的衝突有時的確存在,我們不能輕易地說自己一定會很高尚,也不能輕易說自己不過是禽獸一類。兩種答覆都是不負責任、不肯思考的答覆。」也就是說聖人的「答覆都是不負責任、不肯思考的答覆。」其實「捨生取義」是作為「人」的基本條件,並不表示能夠「捨生取義」才算是高尚的道德;能夠稱為「人」就應該豪不猶豫「捨生取義」,止有禽獸才不具備這個要求。聽說陳某是基督徒,在耶教(指基督教和天主教)中,真神是獨一無二的,若謂「撒旦」才是真神,信撒旦無需痛苦地背負十字架替世人贖罪,在天國裏可以擁有數十個妻妾,金銀財富享之不盡…。「道德和生命的(欲望)衝突有時的確存在」,陳某的答覆既負責任,又肯思考又「極具勇氣」!能不「捨生取義」?如果說,「道德和生命的衝突有時的確存在」,在面對抉擇上,止是提供一個思考或者參考…。那麼,這一類人,就止能是殷某所說的介乎「生物文化層」和「道德層」之間的人,就不具備更高層次的「人」,亦可以說是衣冠禽獸,以至禽獸不如。同理,不能背負十字架為世人贖罪,肯定亦不具備是真正的基督徒,或者是次一層次的基督徒,亦有可能懷有其他「目的」的基督徒,亦不足以作為「教授」以教授生徒。存心欺騙你的主—上帝,這就比較非基督徒更惡劣。
陳某說『殷海光先生則勇敢地把答案放在我們面前,他提出三個原則,我唸給大家聽: 我們現在進一步提出一個問題:如果我們面臨一個兩難式,即是:如果我們要滿足衣食等生物邏輯,那麼勢必犧牲道德或理想;如果我們要維持道德和理想,那末誓必因難以滿足衣食等生物邏輯的要求而難以生存。處此困境之下,我們怎樣作決定?照現在的趨勢,一般人在有意無意之間,碰到求生與顧及道德不能兩全的情形,就為了求生而犧牲道德原則。有些人更因滿足自己的利益而犧牲道德,陷害別人。所以,道德就「江河日下」了。人吃粗一點尚可活下去。人群沒有道德來維繫,勢必難免成為「率獸食人」的世界。如何得了!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們怎樣處理?我以為孟夫子所倡導的「義」是救藥。他要人捨生而取義。這當然是一個極限原則。我們並不是說人必須動不動就犧牲生命來保全道德原則和崇高理想。…』
殷某這一段解說全是謬論。一面肯定「…孟夫子所倡導的『義』是救藥。他要人捨生而取義。」另一面又指「我們並不是說人必須動不動就犧牲生命來保全道德原則和崇高理想。」表面看多麼完美,其實是自我矛盾。「義」既然是救樂,沒有「時窮」又豈能顯出「節乃現」?殷某正是凭空說「義」。在耶教有這樣的故事,『…他們拿住耶穌,把他押進大司祭的住所。伯多祿遠遠跟著。有人在庭院中升著火,四周坐著人,伯多祿也坐在他們中間。有個女僕瞧見他對著火光坐著,就定睛注視他,說:「這人也是和他在一起的。」但他連忙否認說:「女人!我不認識他。」不久,另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中的一個嗎?」伯多祿又說:「朋友,我不是。」大約一個時辰後,又有個人肯定地說:「這人是加里利人,肯定和他是一塊的!」伯多祿又否認說:「朋友!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他話還沒完,雞就叫了。主回過頭來,看著伯多祿,伯多祿想起主曾對他說過的話:「今天雞叫之前,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走出去,悲傷地痛哭起來。』「道德和生命的衝突有時的確存在。」耶穌被拘禁的時候,伯多祿的生命受到威脅,陳某亦一如伯多祿三次不認主,這是真正的基督徒?
道德不是唱高調問題,乃是一個人對「是非」價值判斷,能不能實踐,應不應實踐問題。一個達不到「人」的層次的人情有可原,感情豐吝時時不同,各有不同,人固非「聖賢」…豈能個個「義不食周粟」。然而,一個博士、碩士、教授…楚楚衣冠,雄文萬卷,侃侃論其道德價值取捨,鼓動人而禽化,毫無羞恥,流於少正卯之徒,令人不勝唏噓!
--203.218.6.170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2:51 (UTC)--203.218.6.170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02:51 (UTC)
說香港浸會大學前中文系主任陳永明教授的對錯一詞 湘西 黃碩雄 2008年6月11日
「對錯1」這個詞在英文或其他國家的語文中,有沒有一如在中國語文上另有「是非(right or wrong)」一詞的相同意義,又各有其獨特處,筆者並不知曉。讀書時很少用「對錯」這樣的詞;在廣府話的方言中「對錯」說成「啱,唔啱」,即書面語的「對,不對」。山珍「海錯」是指海味;「錯綜複雜」亦沒有「對錯」的涵意;「不錯」另一意義則作「還好」解。「對錯」通常會整句表達,如我計「錯」這題數,做「對」了這題數;沒有計「是」這題數,做「非」了這題數。再如「今是昨非」;不會「今對昨錯」。有「大是大非」沒有「大對大錯」…。由於浸會大學前中文系主任陳永明教授(以下稱陳教授)在《談殷海光人生的意義的意義》的講稿中,討論殷海光的道德哲學層次上,著重「對錯」一詞而忽略「是非」一詞。在《辭源》和各辭書中的「是非」解釋指「正確和錯誤」與陳教授的「對錯」意義似有相同。但筆者認為在中國語文的「是非」和「對錯」各有其內在的哲理因素,故有解釋的必要。
「對錯」一詞出自陳教授的原文如下,『為甚麼我說「生物文化層」很難說明呢?因為生物文化層本身已暗示了在生物層後面,其實還有更深層的意義:甚麼是美呢?為甚麼那原始人在木頭刻顆星星覺得美?為甚麼不隨便找兩塊爛泥塗上去,卻要找些他認為美的圖案?至於另一層面,甚麼是道德呢?人當然需要道德,連黑社會也有道德。黑社會人士的「對錯」觀念其實很強,違反規律者要受重罰。「對錯」觀念是一定需要的,至於「對錯」如何釐定,可以慢慢討論。因此美醜之外,還有「對錯」價值,這就是第四個層面。第四個層面很抽象,但在生物文化層裡面已暗示了出來,也就是對抽象的「對錯」、道德、真善美的判斷標準。…而分辨「對錯」,就接觸到道德的層面…。』於此可見陳教授認為「對錯」一詞是道德層面,並沒有論及「是非」一詞。
哲學博士的陳教授學貫中西,應該讀過孟子的「義利之爭,是非之辯…;」沒有理由連司馬遷「孔子述春秋,寓褒貶,明是非…,」完全忽略,卻代之「對錯」為道德層面。筆者認為陳教授如果並非不了解「是非」一詞,就可能以「對錯」等同前人的「是非」,以標榜在詞彙演變中,更能貼近現代人的生活氣息,認為「對錯」更符合中國古聖先賢的「是非」…。這就說明了陳教授在道德哲學層次上的演繹仍有不足!不加指正,遺害學術界。
人類生命源自生物體而有別於各種生物體,這是無需爭議的。即使是《神的創世說》,亦止能說明人類有別於其他的動物,並不能說明人類絕非生物的演化…。倘若宇宙萬物既為「天神」所創造,則人類同樣是由其他動物所進化並無不可2。亦因為有《神的創世說》使人類赤條條屬於「神」的本質,由於不適當地放弃道德3原則,掩飾錯誤行為,是為「罪」。中國古聖先賢卻有別於這種見解,他們並未強調《神的創世說》,同時亦未認識到人類是由其他生物進化而成;但卻體驗到人類個體生命在本質上有相類於「禽獸」的一面,所以在外表上要以衣蔽體,在行為上應施之禮教,在「理性4」的認知上與禽獸有別,故而在道德上就有「是非之心人皆有之5」的論說;指出一個能夠判別「是非」的人就是「性善」的基楚;明白「是非」而不實踐,以至不能實踐,止是還有所未知,並不表示人的天性是「惡」。亦就是說「神」賜給人的本質不是「惡」。
聽說歐洲在中古時代,貴族對少女「佔有初夜權」的法律,在現代人來說這是不可思議的事!但當時在法律上貴族「佔有初夜權」卻是「對」而正確的;相反,貴族失去或沒有「佔有初夜權」卻是「錯」的,甚而是可恥的。現在香港亦有相當多這種「對錯」見識的故事,地產商投資發展新市鎮,政府與地產商共同簽訂協議,其中把大廈十年或更長的管理權交給地產發展商;根據我的經驗,有一次泳池的地台上損耗了一塊約二平方吋的磁磚,申報的修理費竟然是五千多元,大約是當時普通工人一個多月的薪金。在所謂維持合理的利潤下,完全符合「合約」精神是「對」的。而每月收取的管理費除了日常開支應該有盈餘,卻年年都是虧損數以百萬元計。實在說,發展商不進行這種不合理的謀取,就是「錯」的。因此,我認為這種「佔有」和「謀取」的「對錯」觀念,並不是人類「是非」判斷的道德精神。
別人丟失了錢包,自己可以據為己有嗎?相當多的人表面上不同意「據為己有」,但面對事實考驗時往往是急不及待地「據為己有」。從前學生第一個答案肯定「不應該據為己有」;及後毛共提出馬克思的「鬥爭」思想,鼓動搶奪有錢人的財產…;而「拾到錢包」不是搶錢包…理所當然據為己有。別人丟失了錢包,即使自己不據為己有,都會讓別人檢去;以其讓別人據有,不如自己據有,這是「欺心」的「對錯」認識…。金行的黃金鑽戒可以隨意予取予携嗎?在亂世的毛共教人平均分配,主張「共產」…;今天我們都認識到不可以,因為會受法律制裁。如果能夠以己心比人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理解到「自己的財產又可以給別人據有嗎?」就不是受法律制裁的問題…,乃「是非」判斷的道德問題。
政府大力宣傳「吸煙危害健康」,反觀年青人吸煙相對地增加。而煙草公司的員工賴此為生…;吸煙則是個人自由,都無所謂「對錯」。但我們卻可以肯定的說,這不是「是非」的道德判斷。
八十二歲的科學家愛上二十八歲的少婦學生,「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何來是「對」是「錯」,難道卻有道德上的「是非」判斷!
青春期天天想著心儀少女,晚上夢遺,繼而手淫。據醫生說這是個體生命正值新陳代謝旺盛時期的一種正常現象,「手淫」是「對」的;反過來說「不手淫」是「錯」的。年紀輕輕不可能找個異性結婚,那怎辦呢?所謂「性行業」者發明了一些塑膠男女生殖器官用品,以滿足此等男女的需要。由是鼓勵「嫖妓」是「對」的,不嫖妓就是「錯」的,人不風流枉少年…!於是「有需要就有供應6」,當妓女就很正常,是一種「性工作」行業嘛!同理,「男妓」何嘗不是性工作者7!反對這種見解的人就成為了食古不化的衛道者。這種似「是」而實「非」的「對錯」觀念完全扭曲了「道德」。
每一個發育時期的年青男女生理上都會起變化;健康教育科的老師可以把「手淫」問題給學生解釋,卻不能教學生使用道具,以至「有需要就有供應」鼓勵嫖妓,任遂其意…。今天不是亂世社會,即使每個人並未有基本上的社會福利保障,但各行各業十分暢旺,未必需要作「娼妓」以維持生計;何況「逼良為娼」今天絕對禁止。現在男士們不都是想包二奶嗎?無恥的豪門不都是擁有三、四位妾侍嗎?據筆者所知富貴人家的「多妾者」確有戴「綠帽」!「有需要就有供應」正是教人包二奶,偷漢子…?這種「對錯」論說就等於放弃「是非」判斷的道德觀,不能寫入教科書!
人類在「性」的功能上,普遍都是「異性相吸」的;但有極少數是異性相斥而「同性相吸」的;甚而還有「性饑渴的饑渴者。8」筆者曾教過一個女學生後來從事「妓女」的工作;她既沒有吸毒嗜好,家庭背景尚可,以香港的經濟發展,沒有必要當「妓女」。筆者從另一個角度去估量,一隻雌獅、雌虎我們不易了解牠發情期的「性」需要;「貓兒叫春」亦未必可以一睹。過去狗兒當街「行大禮」毫不避嫌則時時目睹。非洲的公羚羊和公羚牛…,則擁有更多的雌性以繁衍後代。筆者認為「男女大欲存焉!」少部份人在「性」的功能上「香的臭的」都能夠適應,以至那個排大糞的「肛部」都有興趣,胃口既大,性欲奇佳,「性工作者」既能滿足「性」的需要,復有可觀的金錢作為酬勞;這正是「對」而「不錯」。一位女子說要和數百名男子發生「性行為」以破世界紀錄,招來了好此道者蠢蠢欲試…。有報載某男兒漢,勾搭一名男性「的士」司機造成了非禮罪,可見「性」的需要因人而異…。現在有所謂「一夜情」以至「援交」,或多或少都有獸類「縱情縱欲」的成份,對於當事人來說都是各有各的「需要」,何曾是「錯」而「不對」呢?孔子說:「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戒」就是知所節制,能夠節制表示能夠判別「是非」而具有道德,這就是「人」和「獸」的分別。其實任何年齡9,對任何事物又豈能不戒!就是說任何年齢的人豈能沒有「是非」判斷,喪失道德。
殷海光的所謂「我們萬不可在自己的生命並未受到威脅時,為了換取現實利益而犧牲道德原則。」是教人們「生命在受到威脅時,為了換取現實利益,可以犧牲道德原則。」正如「肚子餓」實行去搶奪是「為了換取現實利益而犧牲道德原則」乃合理的「對」;而「肚子餓」寧願餓死不去搶奪卻是「錯」的,但搶去別人的食物,別人因而餓死,這又是「對」嗎?這就是所謂「階級鬥爭」嘛!「對錯」有著「肚子餓」的外在誘因;這無異是相類於「野狼」群為生存而搶奪食物的「對錯」認識;但人類社會不是野獸社會,除了想方設法排除各種不良誘因外,還存在道德深層的「是非」判斷。不是自己的東西不可以據為己有,寧願餓死不能搶奪,朋友妻不可虧,性欲亢奮要「戒」…。這種「自我犧牲」的精神乃絕對「唯心」的見解,未必人人都可以做得到,但這正是人類獨具的「是非」價值觀,非其他物類可比擬,中國古聖先賢認為這才是真道德,人類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亦在此。
「是非」判斷應不應實踐,能不能實踐,存在乎每一個人的生命不同機理…,不可能默守成規。聖人交給人們自己去取捨,沒有立下「教條」,強迫人們必需實踐,聖人說「汝安則為之」;《聖經》亦有「神給人自由選擇」的相同見解…。千百年來周、孔以「禮樂揖讓」陶養每一個人的「理性」以判別「是非」,充分發揚人性向「善」的行為…。筆者認為「是非」判斷才是人類高層次的道德觀;陳教授的「對錯」觀念是屬於低層次的生命個體機械性要求。
常言道「宗教是導人向善的」。在耶教10、佛教、回教…拜天后、拜關公11,以至百家爭鳴…,我們不難看到各種宗派思想說來說去都是屬於「正面文化」;唯有馬克思的共產黨公然提出「階級鬥爭」搶奪合理化,這就完全是屬於「反面文化」。一個政治家、學者、博士、教授…如果不明白「善與人同」存在人類社會一種道德上的「共通」性;而提出種種「嘩眾取寵」的謬論,意為突破了前人的觀點,以滿足人類僅為生物繁衍,依然存有「獸類」機能上的「反祖」現象。造就自己的思想絕不穩妥地建築在流沙上;或者今日鼓動「人而獸化」獲得認同,並成功謀得權勢、地位、財富…,甚而擁有相當多的支持者,被尊稱為「偉人」,但卻不能換回「後世罵名」。對於「千秋功罪任評說」的一類不負責任者,就連禽獸12都不如。
註: 1.事物合宜者曰「對」,否則曰「不對」。「錯」謂牴牾不合也。見《辭海》。 2.人類以其微小聰穎探索「神」的大能。 3.人類普遍接受真、善、美、好…正面的事物;並正確分辨香臭、冷暖、飽餓…的感受。在社會生活中共同形成這種認識,並對社會成員起約束和團結作用的準則,這種「是非」價值判斷就是「道德」。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放弃道德原則」。對人講假話都是「放弃道德原則」;但放弃道德原則有善、惡二面性。例如:自己根本不吸煙,勸年青人「戒煙」,可以說自己以前都是吸煙,後來「怕死」才戒了。有志氣,說不吸就不再吸,一點困難都沒有;這種辯說是「善」的一面放弃道德原則。教頑劣學生經常會說成自己小時候更頑劣,編出一套「周處除三害」一類改過的說法,讓學生都能以自己改過為榜樣,都是在講真話上放弃道德原則。 4.參考:桂林大師《中國文化要義》(胡應漢老師修訂本)。《中國文化要義研究》胡應漢老師講述。梁老之後,胡師是第二位「大儒」。 5.以孔子時代向上推算至原始社會,估計「是非」的哲理認識,超過一萬年。 6.海豐縣城莊姓者以地主身份來港,育有一子三女,夫婦恩愛難喻。莊某擁戴毛共祖國,參加左派公會…;停止共產世界革命,改革開放,莊某回鄉,以越甲子之齡包上了二奶…。再如在戰爭之後,使大量女性多於男性,造成「男人多老婆」。這都是「充份的供應造成有需要」而不是「有需要才有供應」。 7.我們對從事「娼妓」的男女極表同情和關注,卻無意禁止;但少數「娼妓」和「性學家」的性意志作為社會普遍對「性」的「對錯」認識,我們卻不能不表示擔憂…。淋病、麻瘋…、愛滋病,莫不是隨著人類的性道德進化而進化…。 8.一醫生說夫人極好色,「佢頂唔順」,一個都「嫌多」。 9.二十來歲時認識一位著名老西醫,年近七十,有四任續弦;某日謂一生清白未嘗「召妓」,久欲見識見識;豈知臨門乏力,當場出醜…。偉哉聖人「及其老矣!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10.指天主教、基督教和東正教…,並無不敬之意。 11.見很多廠戶都拜關公,取其「忠義」。 12.鶴禽是一夫一妻制的。狗常有「義犬」之稱。 寫於屯門,時年六十三。--218.102.225.39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16:48 (UTC)--218.102.225.39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16: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