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05,WP:DP#REASON于今年10月修订后,此3个页面不再符合第九项删除标准,因此上诉此三项删除。
在User talk:AT/结构式讨论 存档 1的话题
重複的模板也不能刪?
没有影响其他模版命名啊
(而且实际上各个模版有微小的区别,并非重复)
功能完全相同,這樣混用也能接受?
如果有人混用后造成了问题,那么可以按照混用造成问题删除,clause 9 允许造成问题的模版被删除,但是需要说明在那里造成了什么问题。
顯然地功能完全相同的模板,造成混用的機會極高,看不到保留的價值。
看不到保留的价值不构成删除理由。也许您看不到,但是对作者而言就有价值;也许对您而言这些模版容易混用,但是对所有可能会使用这些模版的编者而言,这些模版具有足够有意义的区别使得它们有用。我认为这样的删除理由是不够的。
那請您提存廢覆核請求。個人認為您這種做法已經是矯枉過正了,按照您的理由,幾乎所有模板都要保留,不能刪除,恕本人無法認同。
好吧。這個個案倒是沒什麼,但是我想不通:就算所有模板都要保留,只要“沒有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沒有對維基百科運維構成影響”,又有何不可接受的呢?
廢棄模板有被人誤用的可能,而且功能一樣的模板,混用後缺乏統一性和導航功能,情況就如空分類。
首先我说过这个几个模版有着微小但确实的区别。然后,模版误用的解决方法非常的多,解决方法比如重命名、模版内打框标记,以及这些方法的组合使用等,删除应该在这些办法都不奏效的时候使用。
又及,当然这个个案我确实不在乎,但是我希望通过这个讨论了解大家对新的删除守则9的看法和理解。如果你觉得你不想考虑或参与这个讨论也没关系。
我正在旅行,請容許我稍後再回覆您。謝謝。
并不要紧。
久候了。個人認為如果差別輕微的話,顯然地沒有建立另一個模板的理由,而且這些模板混用的話,對讀者或編者都沒有好處,需要更新時亦非常不便。另外,您說的誤用解決方法是一直以來均沒有的嘗試,我認為需要得到社群共識。總之,我想論述的是一個廢棄模板的存在意義到底是什麼?
听您说完,我觉得自己确实有点过于较真了,也许就按照多余无用,且易造成混淆这一理由删除也未尝不可。:/
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相信通過交流溝通會有更好的結論。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