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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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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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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叶挂毯描绘了1066年诺曼征服的场景。

在九世纪的维京人劫掠和定居后,盎格鲁-撒克逊威塞克斯王国成为了英格兰地区的首要国家。阿尔弗雷德大帝巩固了威塞克斯的政权,统治了西部的麦西亚,并宣称为“英格兰人的国王”(King of the English)[1]。其孙埃塞尔斯坦是第一个统治今英格兰全境的国王,虽然其所统治的地区仍旧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尽管同丹麦的数场战争最终导致了一代的丹麦统治,11世纪的英格兰总体上还是更加稳定了[2]。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了英格兰,在政治和社会上都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他延续了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中央集权制度,而与此同时封建制度也继续发展[3]

威廉一世的领地由其二子威廉二世亨利一世先后继承。亨利宣布其独女玛蒂尔达为继承人,引发争议。1135年亨利过世,威廉一世的外孙斯蒂芬对王位继承权提出了宣称,并在多数男爵的支持下夺取了权力。玛蒂尔达对他的统治进行了挑战,由此英格兰陷入了一段政局不稳定的时期,称无政府时代英语The Anarchy(The Anarchy)。斯蒂芬苟且掌控着权力,但最终妥协并同意由玛蒂尔达之子亨利继承王位。由此亨利于1154年加冕为亨利二世,成为英格兰首位安茹国王及金雀花王朝首位君主[4]

金雀花王朝的统治多数时期为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斗争与内乱所困扰。亨利二世本人面临其子,日后国王理查约翰的叛乱。即便如此,亨利仍旧成功扩张了其王国,其领土日后被称为安茹帝国。亨利过世后其长子理查即位。理查离境参加十字军东征,多数时候不在国内。他在一次围城战中阵亡,约翰继承王位。

约翰在其统治时期同男爵为王权进行了一系列的斗争。1215年,男爵们迫使其颁布《大宪章》,以保障贵族的权利和自由。此后的持续斗争使英格兰陷入内战,称第一次男爵战争。1216年约翰过世,战争戛然而止,王位由其九岁的儿子亨利继承[5]。在亨利统治的后期,西蒙·德孟福尔领导男爵们进行叛变,第二次男爵战争开始。王权派最终胜利,大量反叛者死亡,但国王仍被迫于1265年宣召议会[6]

下一任国君爱德华一世在维护王权方面要更加成功,并在其统治内征服了威尔士英语Conquest of Wales by Edward I。他还试图统治苏格兰,但其在苏格兰的所得都为其继承人爱德华二世丧失殆尽。爱德华同时还要面对同贵族的斗争[7]。1311年,爱德华二世被迫将其部分权力转让予一个贵族委员会英语Ordinances of 1311;但1322年他通过军事胜利夺回了权力[8]。即便如此,1327年爱德华仍最终为其妻伊莎贝拉废黜并杀死。其14岁的儿子登基为爱德华三世。爱德华对法国王位继承权提出了宣称,由此挑起了英格兰和法国间的百年战争

爱德华征服了大量的法国领土,但至1374年他的全部所得都已丧失。在其治内议会制度亦进一步发展,分为上下两院。1377年爱德华三世过世,其10岁的孙子理查二世即位。与其先辈一样,理查亦因试图集中权力而同贵族们发生了冲突。1399年在其出征爱尔兰时,其堂弟亨利·博林布鲁克夺取权力。理查被废黜、监禁并最终杀死(可能死于饥饿),亨利即位为亨利四世[9]

亨利四世为爱德华三世之孙和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之子,由此其王朝被称为兰开斯特王朝。他在位的多数时间都被迫同各阴谋与反叛进行斗争,其成功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其子和日后的亨利五世的军事才能。亨利五世1413年开始统治,国内状况较为平和,由此他得以全心投入在法国的战事。亨利虽获得诸多胜利,但在1422年突然过世,使其幼子亨利六世嗣位,法国也借此机会倾覆了英国对其的统治[10]

亨利的摄政和其配偶安茹的玛格丽特不得人心,加上其本人治国无方,兰开斯特王朝的统治逐渐衰落。约克王朝对其统治进行了挑战,其领袖为爱德华三世的后裔约克公爵理查。约克公爵于1460年战死,但其子爱德华四世带领约克王朝于1461年获得胜利。玫瑰战争在爱德华四世及其子爱德华五世和其弟理查三世统治内断断续续进行。爱德华五世失踪,据传为理查所杀。1485年博斯沃思原野战役中理查三世阵亡,兰开斯特王朝在亨利·都铎带领下取得最终胜利[11]

亨利即位成为亨利七世,并通过与约克王朝继承人伊丽莎白通婚而平定了内乱。他重新在国境内树立了其绝对的权力,先前与贵族的频繁斗争也告一段落[12]。都铎王朝第二任君主亨利八世治下政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宗教动乱及与教宗的争执使其宣布脱离罗马天主教会并自立英国国教会[13]

威尔士在数个世纪前即已被征服,但仍旧为一独立领地,直至其在《1535年-1542年威尔士法案英语Laws in Wales Acts 1535–1542》中为英格兰并吞[14]。亨利八世之子和继承人爱德华六世延续了其宗教改革,但于1553年早逝,王位陷入继承危机。爱德华不希望其信仰天主教的姐姐玛丽获取王位,便在遗嘱中指定简·格雷为继承人。简的统治最终只持续了九日;在民众支持下玛丽将之废黜并宣告自己为合法君主。她同西班牙的费利佩通婚,宣布后者为国王与共治,在法国继续进行战事但遭受失败,试图使英格兰重归罗马天主教会,并火刑处死诸多新教徒。玛丽于1558年过世,王位由其同父异母的妹妹,信仰新教的伊丽莎白一世继承。英格兰重归新教治下,并通过建立海军和探索新大陆逐渐发展为世界强国[15]

苏格兰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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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英格兰的状况相似,在公元五世纪初罗马帝国撤离不列颠后,一系列的君主制国家也在苏格兰发展起来。是时定居于苏格兰的三个主要族群为东北部的皮克特人、南部的布立吞人(包括斯特拉斯克莱德王国)和西部属爱尔兰达尔里阿达王国盖尔人。传统上,肯尼思·麦克亚尔宾被认为是首位统一苏格兰王国的君主[16]。此后的两个世纪苏格兰的领地逐渐发展,其他领土诸如斯特拉斯克莱德亦被纳入其中。

早期的苏格兰君主并不采用直接继承制,而是使用传统的选长制,君主头衔在亚尔宾王朝的不同分支间轮转。这一体制导致不同氏族时常产生暴力冲突:自942年至1005年,连续七名君主被杀或是战死[17]。1005年,马尔科姆二世在杀死多名竞争者后获取王位,并继续镇压反对势力。1034年他过世,其孙(而非根据传统,其兄弟)邓肯一世即位。邓肯于1040年同麦克白的战争中战死,但后者亦于1057年为邓肯之子马尔科姆杀死。次年马尔科姆杀死麦克白继子卢拉赫,登基为马尔科姆三世[18]

在一系列的战争和废君之后,马尔科姆的五个儿子和一个弟兄先后成为国王,最终王位归属于其最小的儿子马尔科姆四世。其继承者狮子威廉是《联合法令》前统治时间最长的苏格兰国王[19]。威廉参与了一场反对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的叛乱,但叛乱最终失败,威廉被俘,为脱身向亨利宣誓效忠。英格兰国王理查一世于1189年宣布这一从属关系终结,换取一笔赎金以资助十字军[20]。1214年威廉过世,其子亚历山大二世即位。亚历山大二世及其继承人亚历山大三世均试图夺取挪威治下的西部群岛。在亚历山大三世治内挪威对苏格兰发动入侵但未能成功,此后的《珀斯条约》承认了苏格兰对西部群岛和其他争议地区的控制权[21]

1286年亚历山大三世在一次骑行中意外身亡,导致王国陷入继承危机。苏格兰贵族向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求助,希望其帮助指定合法继承人。爱德华选定了亚历山大三岁的挪威孙女玛格丽特。但玛格丽特于1290年在前往苏格兰途中葬身于海上,由此爱德华需再次由13名候选人英语Competitors for the Crown of Scotland中选定继承人。一个法庭建立起来,在两年的商议后选定约翰·巴里奥为王。但此后爱德华试图通过巴里奥控制苏格兰,而1295年在后者宣布拒绝向英格兰效忠后,爱德华举兵入侵。在此后苏格兰独立战争的前十年内苏格兰没有君主,直至1306年罗伯特·布鲁斯自立为王[22]

罗伯特试图掌控苏格兰并最终成功,苏格兰的独立地位也在1328年获得认可。然而罗伯特在次年即过世,其五岁的儿子大卫二世即位。英格兰以约翰·巴里奥之子爱德华·巴里奥有权继承王位之名,于1332年再次入侵。在此后的四年时间内,巴里奥登基、被废黜、再次登基、再次被废黜、再次登基而后再次被废黜,直至其最终定居于英格兰,大卫在此后的35年内保有了王位[23]

1371年大卫二十过世而无子嗣,其侄斯图亚特王朝罗伯特二世即位。在罗伯特二世和其继承人罗伯特三世的统治之下苏格兰的王权逐渐丧失。1406年罗伯特三世过世,由于其子詹姆斯一世为英格兰所扣押,苏格兰进入摄政时期。1424年詹姆斯被赎回,试图恢复其权力,残酷镇压其反对者,最终导致其被贵族刺杀。詹姆斯二世延续了其父打压贵族的政策,但于三十岁时意外死亡,苏格兰再次进入摄政。1488年詹姆斯三世在一场贵族反叛中战败,年幼的詹姆斯四世登基[24]

1513年詹姆斯四世借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离境之机起兵入侵,但在弗洛登遭受惨败,其本人、诸多贵族和数千士兵战死。其子詹姆斯五世尚年幼,由此苏格兰又一次进入摄政。詹姆斯五世于1542年再次入侵英格兰,但在同年过世,王位传予其六日大的女儿玛丽。苏格兰再次摄政。

身为天主教徒的玛丽在其统治时期面对严重的宗教动乱。在诸如约翰·诺克斯的改革者推动下,新教逐渐崛起。1565年玛丽与其堂弟,天主教徒达恩利勋爵成婚,引发新教徒的警觉。1567年达恩利勋爵被刺,玛丽同据传凶手伯斯维尔伯爵英语James Hepburn, 4th Earl of Bothwell成婚,进一步引发了民众的警觉。贵族起兵反叛,迫使其退位。玛丽逃到英格兰,王位则由其幼子,自小即为新教徒的詹姆斯六世继承。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此后监禁并处死了玛丽[25]

共主邦联和共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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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六世及一世于1603年成为首位同时统治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君主。

1603年伊丽莎白过世,都铎王朝宣告结束。由于伊丽莎白无子,苏格兰君主詹姆斯六世亨利八世姐姐玄孙(即伊丽莎白远方堂弟)之名,在《联合法令》通过后继承英格兰王位,称詹姆斯一世。虽然英格兰和苏格兰为一君治下的共主邦联,且詹姆斯亦于1604年自称“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国王”[26],这两个国家仍旧各自分立。詹姆斯的继承者查理一世同英国议会就君权和议会权力问题频繁发生冲突,尤其是在课税权问题上存在分歧。1629年至1640年他解散议会独自统治,并单方面立新税,且推行一系列具有争议的宗教政策(激怒了苏格兰的长老宗和英格兰的清教徒),导致了反对势力的崛起。他试图在苏格兰推行圣公宗,导致叛乱爆发(主教战争英语Bishops' Wars),并触发了三国战争。1642年国王同议会的冲突最终导致了英国内战的爆发[27]

内战进行至1649年时国王杯处决,英格兰君主制被推翻,英格兰联邦建立起来。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在苏格兰被拥为大不列颠国王,但在入侵英格兰后的伍斯特战役中战败,被迫逃离国境。1653年,全国最为显赫的军事和政治领袖奥利弗·克伦威尔夺取权力,自称护国公(事实上为军事独裁者,但拒绝接受国王头衔)。克伦威尔统治国家直至其于1658年过世,其子理查德接替其职。理查德对于行政无甚兴趣,很快宣布去职[28]。由于缺乏明确的领袖,社会和军事出现动荡,民众开始希望恢复君主制。1660年君主制重新建立英语Restoration (England),查理二世回到英国[29]

在查理二世统治之下,英格兰发展出了最初的现代政党。查理无合法子嗣,继承人理应为其信仰天主教的弟弟约克公爵詹姆斯。议会希望能够将詹姆斯排除在继承顺位之外,支持的一方成为了日后的辉格党,反对的一方成为了日后的托利党。这一法案最终未能通过;查理二世多次由于担心法案会通过而解散了议会。1681年议会解散后查理单独统治,直至其于1685年过世。詹姆斯即位后推行宽容天主教徒的政策,引发了其新教子民的不满。许多人反对詹姆斯维持常备军、任命天主教徒为高官和囚禁多名反对其政策的圣公会人士英语Seven Bishops等举措。由此一群称不朽七人英语Invitation to William的新教信仰者向詹姆斯二世之女玛丽和其夫奥兰治的威廉发出邀请,希望二人废黜国王。威廉同意了这一邀请,于1688年11月5日在民众支持下抵达英格兰。许多新教政府人士宣布叛变,詹姆斯也由此逃离了国境。威廉和玛丽(而非詹姆斯二世的天主教子)宣告成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联合君主[30]

詹姆斯的废黜称光荣革命,是议会权力发展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的至高地位,并宣布英格兰人民拥有一定的权利,如在未经议会同意下无需被课新税。《权利法案》还要求日后的君主信仰新教,并指定在威廉和玛丽的任何子女之后,玛丽的妹妹安妮具有继承权。1694年玛丽过世无子嗣,威廉成为唯一国君。1700年英国发生政治危机,安妮的所有子女都已过世,她也成为继承顺位中的唯一人。议会通过《1701年王位继承法英语Act of Settlement 1701》,将詹姆斯及其信仰天主教的亲属排除于继承顺位外,并将威廉最近的新教亲属,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的亲属纳入继承顺位[31]。法案通过后不久威廉三世即过世,安妮继承王位。

1707年联合法令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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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年在安妮女王治下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为大不列颠。

安妮即位之后,继承的问题再度浮上檯面。苏格兰议会对英格兰议会单方面指定索菲娅家庭为继承者的举动表示不满,通过了《1704年安全法令》,要挟将终止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联合。英格兰议会则报复性地通过了《1705年外国人法案英语Alien Act 1705》,要挟将通过限制贸易摧毁苏格兰的经济。两国议会最终在协商之后订立了《1707年联合法令》,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成为大不列颠王国,其继承方式由《继承法按》所规制[32]

1714年,安妮女王之堂兄和索菲娅之子,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即位为王,并在1715年和1719年两次挫败詹姆斯支持者的叛乱,巩固了其权力。新任国君对政府的兴趣有限,但仍然管辖其在德意志的领地,由此与不列颠组成了共主邦联[33]。权力逐渐转移到了乔治的阁员,尤其是罗伯特·沃波尔爵士手中,他也时常被认为是首位英国首相,虽然当时这一头衔并未得到使用[34]。下一任国君乔治二世于1746年最后一次挫败了詹姆斯支持者的叛乱,彻底击败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天主教徒。在其孙乔治三世的统治下,英国丧失了北美的殖民地——这些殖民地独立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但在世界其他地方英国的影响力获得了持续的增长。《1800年联合法令》建立了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35]

1801年在乔治三世治下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为联合王国。

1811年至1820年,乔治三世受到严重的疾病困扰(今学者认为可能是卟啉症),使其无法继续统治。其子及日后的乔治四世由此成为摄政王太子,英国进入摄政时期(The Regency)。在这一时期以及其独立统治的年代,英国的王权开始衰落,而至威廉四世统治时国君已无力向议会施加影响。1834年威廉罢免了辉格党首相第二代墨尔本子爵威廉·兰姆,并任命了托利党人罗伯特·皮尔爵士,但皮尔在此后的选举中失败,威廉被迫召回了墨尔本子爵。与此同时,议会通过了《1832年改革法令》,对议会代表制进行了改革。该世纪后期的一系列其他法案扩大了选民的基础,下议院逐渐发展为议会中最重要的一部分[36]

在威廉四世继承者维多利亚的统治时期,英国的政治体制完成了向君主立宪制的转变。由于维多利亚本人为女性,无法统治仅接受男性继承人的汉诺威,由此两国的共主邦联时期就此结束。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发生了巨大的文化变革,科技大幅度发展,英国成为世界最强国之一。为体现英国对印度的统治,1876年维多利亚加冕为印度女皇。然而在其配偶于1861年早逝之后,维多利亚陷入常年的缅怀中,自我隐退,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英国共和主义势力的增长[37]

维多利亚之子爱德华七世于1901年登基,成为首位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君主。1917年,为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反德情绪,下任君主乔治五世将王朝更名为“温莎”。在其治下,1922年爱尔兰一分为二,成为英国的组成成分北爱尔兰以及独立的爱尔兰自由邦[38]

共享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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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的大英帝国
今日的英联邦

二十世纪,大英帝国逐渐发展成为英联邦。1926年前,王权对大英帝国实行集体统治,自治领皇冠殖民地均臣服于英国。《1926年巴尔福宣言英语Balfour Declaration of 1926》赋予自治领完全自治权,由此开创了单一君主在不同自治领独立运作的体系。这一体系在《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之后得到了巩固[39],学者称其形似“联邦国家间的条约”[40]

由此君主这一概念不再只局限于英国,虽然“英国君主”仍旧因法律、历史和便利原因继续得到使用。君主成为联合王国君主、加拿大君主澳大利亚君主等等。英联邦中的国家共享一君,与共主邦联的状况类似[41][42][43][44]

1936年乔治五世过世,爱德华八世即位。后者希望迎娶已离异的美国人华里丝·辛普森(英国国教会反对离异者再嫁),引发轩然大波。由此爱德华表示希望退位英语Edward VIII abdication crisis,而英国及其他英联邦国家的议会准许了他的请求,并将其与其新妇的后裔排除于继承顺位之外。爱德华之弟乔治六世继承王位[45]。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乔治成为了英国人民的精神领袖,驾临军备工厂和为纳粹德国轰炸的地区,鼓舞民众士气。1948年6月乔治六世宣布放弃“印度皇帝”头衔,但仍旧为印度自治领国家元首[46]

最初所有英联邦成员都与英国共享国君,但1950年印度自治领成为共和国,由此这一状况无法延续。此后英国君主即在所有英联邦国家(不论君主制或共和住)称“英联邦元首”,此头衔纯粹为礼节性,不与英国君主挂钩,而是由英联邦国家的政府首脑赋予个人[47]。仍旧共享一君的英联邦成员国统称英联邦王国

爱尔兰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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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年史上唯一的英格兰裔教宗阿德里安四世准许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获取爱尔兰为封建领地(名义上为教宗领地)。教宗希望他能够并吞爱尔兰并将爱尔兰教会纳入罗马旗下[48]。854年马尔·舍赫尼尔英语Máel Sechnaill mac Máele Ruanaid在爱尔兰全岛建立王权。其末任继承人罗里·奥科赫英语Ruaidrí Ua Conchobair于1166年成为爱尔兰国王,并放逐了伦斯特国王迪亚马特·麦克穆赫英语Diarmait Mac Murchada。迪亚马特请求亨利二世援助,并与第二代彭布罗克伯爵理查·德克莱尔所带领的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一同夺回了伦斯特王位。德克莱尔迎娶了迪亚马特之女。1171年迪亚马特过世,德克莱尔成为伦斯特国王[49]。亨利担心德克莱尔会将爱尔兰转变为一个反英的诺曼王国,由此以教宗之名入侵,德克莱尔及其他贵族以及爱尔兰诸国王和领主被迫向其臣服[50]。英格兰领主几乎殖民了全岛,但自1260年代起的盖尔复兴使爱尔兰至1400年分为盖尔-爱尔兰和英格兰-爱尔兰两个部分。属于后者的许多领主已完全被盖尔化,除在名义上之外全不认可英格兰国王。诸如马努斯·奥唐纳英语Manus O'Donnell科恩·奥尼尔英语Conn O'Neill, 1st Earl of Tyrone等人尚自立为王。

至1541年,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已同罗马教廷决裂,自称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由此教宗先前将爱尔兰赋予英王的决定已经失效。亨利由此召集爱尔兰议会,将其头衔由爱尔兰领主更改而爱尔兰国王[51]。然而爱尔兰岛大部分区域仍旧在英格兰控制之外。此后的都铎征服爱尔兰英语Tudor conquest of Ireland进程在九年战争后终于结束,但爱尔兰仍旧保留了自己的议会,还在1642年至1649年(爱尔兰邦联)和1688年至1691年两度独立。仅有日后的威廉爱尔兰战争英语Williamite War in Ireland和对爱尔兰的占领使英格兰(及1707年后的英国)自1692年之后保持了对此地的控制权。

1800年,在1798年爱尔兰起义后,《联合法令》将大不列颠和爱尔兰两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爱尔兰全岛继续为英国所统治,直至1922年现今的爱尔兰共和国成功独立,是时称爱尔兰自由邦,并仍为英联邦中的自治领。1937年自由邦更名为“爱尔”(Éire,即爱尔兰),1949年宣布共和,退出英联邦,与王权断绝一切关系。北爱尔兰则留在了联邦中。1927年,英国更名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而君主的名号则在此后的二十年后成为“大不列颠、爱尔兰和英属海外各自治领的国王,信仰捍卫者,印度皇帝”。

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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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由于王室的名望衰落(如威尔士王妃戴安娜的过世),英国的共和情绪逐渐增长[52]。然而近年的民意调查仍旧表明近70%至80%的英国民众支持继续实行君主制[53][54][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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