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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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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SD对上传的非图片文件的影响

里面的条款写的都是图片,造成无版权标识的音频等可能执行快删时无方针可依—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1日 (四) 11:24 (UTC)

建議改為檔案存廢、快速刪除檔案等。-『Skjackey tse』 2009年1月4日 (日) 14:25 (UTC)
(+)支持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4日 (日) 14:42 (UTC)
(+)支持J.Wong 2009年1月4日 (日) 14:43 (UTC)
(+)支持不想放弃 (留言) 2009年1月5日 (一) 05:42 (UTC)
(+)支持Ben.MQ 2009年1月26日 (一) 15:57 (UTC)

如沒有反對將開始更改。—『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6日 (五) 15:23 (UTC)

更改的話我沒異議,不過也應由管理員去做,因為某些涉及頁面已被全保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23日 (五) 04:42 (UTC)
當然,只是沒有人做。—『Skjackey tse』 2009年1月24日 (六) 15:52 (UTC)
( ✓ )同意,希望管理员可以帮忙更改—Ben.MQ 2009年1月26日 (一) 15:57 (UTC)
完成『Skjackey tse』 2009年1月27日 (二) 17:01 (UTC)
加入字词转换:
为了阅读方便,本文使用全文手工转换。转换内容: 1. 简体:文件;繁體:檔案; 当前用字模式下显示为→文件

--Liangent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5:05 (UTC)

增訂快速刪除的標準-沒被進行任何翻譯的條目

在現在的快速刪除模版中的G7,是「超過2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中文條目。」,但其實現在的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中並沒有這一條,因此建議在條文內增加新的一條「超過兩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條目。」,這範圍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以及文言文。—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09:51 (UTC)

(+)支持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2月8日 (日) 09:56 (UTC)
(+)支持『Skjackey tse』 2009年2月8日 (日) 10:00 (UTC)
(+)支持,以前曾经讨论过。另外目前在{{Delete}}中这一点标注的编码是G7,而在WP:CSD中G7是已经存在于其他维基计划的文章。因此建议将其中一个更改为G8。—Ben.MQ 2009年2月8日 (日) 10:03 (UTC)
其實個人建議可以用G6,因為原本的第六條「被封禁用戶的貢獻」已被刪除了,這一條正好可以補在這個位置,也可以讓後面的編號繼續保持與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中的位置相同。—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10:22 (UTC)
意見:我不贊同使用 G6,應繼續使用 G7,擴充 G7 的使用範圍。不贊同使用 G6 的原因,還包括這使不同年代的 G6,代表不同東西,造成混淆。--Hello World! 2009年2月12日 (四) 05:42 (UTC)
但是我是提出新增標準,並不是擴充原有的G7,因為原本根本沒有「超過2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中文條目」的刪除標準。加上我前面提出的修正案,是想要把「未翻譯」與「與其他維基計畫重複」兩種標準訂清楚;也由於兩種標準訂清楚後,其實已經是兩種沒有關聯的項目了,因此我認為已經需要分成兩條來敘述。另外,如果G6不適合,那就往後面用G14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2日 (四) 11:05 (UTC)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2月8日 (日) 11:44 (UTC)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2月8日 (日) 12:19 (UTC)
(+)支持Advisory 2009年2月8日 (日) 23:44 (UTC)
(+)支持18164 (留言) 2009年2月9日 (一) 01:41 (UTC)

修訂快速刪除的標準-已經存在於其他維基計畫的文章

建議修訂現有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之一:「已經存在於其他維基媒體計畫中的外語文章。這些文章在其他地方被創建以後,被複製並且重新張貼在維基百科上面,或者是透過Transwiki系統而移動的文章。」,建議修訂為「複製自其他維基媒體計畫,或是與其他中文維基計畫內容相同的文章。」。這可將範圍從原本的外語維基計畫,擴大到其他中文維基計畫的內容。—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09:51 (UTC)

(+)支持『Skjackey tse』 2009年2月8日 (日) 10:01 (UTC)
(!)意見:考虑到存在条目翻译的可能性,以及计划增加的“超过2周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中文条目。”快速删除标准,在下认为这个快速删除标准修订为“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媒體計畫,或是與其他中文維基計畫內容相同的文章。”会更加合适。—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2月8日 (日) 10:11 (UTC)
我的確沒考慮到下面關於未翻譯的這一條,如果下面關於未翻譯的新標準可以獲得共識,那我也贊同這一條刪除外語的限制;不過,「維基媒體計畫」和「維基計畫」應該是一樣的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10:26 (UTC)
如果贡献者复制的内容是法律法规、文学作品,贡献者有可能不是从其他中文维基媒体计划复制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可能已经被维基文库收录。—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2月8日 (日) 10:47 (UTC)
是的,所以我才內容分為「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媒體計畫」,以及「與其他中文維基計畫內容相同的文章」兩部份。-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11:12 (UTC)
有一點要考慮的,如果比如說從維基教科書那裡貼一篇文章過來,改了標題幾個字之後看起來像是一篇百科條目。這樣適用嗎?--ffaarr (talk) 2009年2月8日 (日) 12:21 (UTC)
改幾個字後不會像百科條目吧……vfd也可—『Skjackey tse』 2009年2月8日 (日) 12:45 (UTC)
有些真的蠻像的,例如這個--ffaarr (talk) 2009年2月8日 (日) 13:51 (UTC)
如果有任何爭議,就改送{{afd}}或{{vfd}}討論就好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14:29 (UTC)

看來下面關於未翻譯的標準應該可以順利通過,因此我重新修正此條的提案內容為「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計畫,或是與其他中文維基計畫內容相同的文章。」。-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9日 (四) 03:02 (UTC)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7日 (五) 12:53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9日 (一) 12:56 (UTC)

明确来源/版权状态不明文件的删除时间

WP:CSD中写到:

3. 所有Category:未知版权的文件和Category:来源不明图像也会被很快删除,但请管理员先允许7日,没有改正才快速删除。
4. 2006年5月11日起,没有依据上载页面指示提供版权状况、来源等资讯的文件。

在{{no license}}中写着:

本档将在加入本模版起的7天后删除。

{{no source}}中却是写着:

本档案将会在加入本模板起7日之内被删除。

结合目前的情况,管理员删除版权/来源不明文件的时间往往是小于7日。各处的描述混乱,已经引起了数次争议。参见英文的规定en:Template:Di-no license,是7日后删除。因此希望在这里讨论后,明确一下是7日还是7日。—Ben.MQ 2009年4月17日 (五) 15:04 (UTC)

commons是5日。但是也经常当天就删除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7日 (五) 17:30 (UTC)
应该7日后,如果需要速删,请提请加入速删标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18日 (六) 03:52 (UTC)
看到這個,令小弟回想起上年十二月提出的一個修改(當時礙於時間限制而沒有執行,最後忘了 :P )。遲些一併搞定(現在應該沒人反對吧,如有就提出吧)。-J.Wong 2009年4月19日 (日) 11:11 (UTC)
若无异议便修改CSD和相应的模版了—Ben.MQ 2009年4月24日 (五) 10:28 (UTC)
另外,亦會透過修改兩個標示模板,提醒懸掛模板的用戶把檔案順道提報至當天的檔案存廢討論,待七天過後連同因其他理由被提刪的檔案一起處理。—J.Wong 2009年4月25日 (六) 13:19 (UTC)
想提一个意见,是否有必要7天这么长的时间再删除?以我处理这类删除的经验,99%的这类图片,基本上1-2天之内都会补足相关信息,免遭删除。3天以上如果仍然没有人理会,再多时间机本也不太会有人理的。因此我建议3天或5天之后就删除似乎更合理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08 (UTC)
其实我也不反对缩短(例如5天),只要各处的说明统一就行了。—Ben.MQ 2009年4月28日 (二) 14:19 (UTC)
已经改成5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6日 (三) 13:03 (UTC)
已經改作「五日後」,另外,經過和幾位用戶討論以後,決修改提議,把檔案由提交至用戶懸掛模板當日的檔案存廢討論頁改為提交至檔案存廢討論頁子頁——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作專頁處理。先於此詢問各位意見,如無反對,本人將於五日後付諸實行。另外,本人亦參照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創建了上述頁面的初稿,也看看各位有沒有覺得需要修改的地方。—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4:23 (UTC)
快速删除有这个必要吗?没有必要再建一个页面讨论了吧?如是这样,就不是快速删除了。现在挂这两个模板都是不讨论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11日 (一) 03:00 (UTC)
這只是方便管理而已。確保模板不會被用戶胡亂移除,檔案不會在五日之期屆滿前被刪。疑似侵權處,也只是把條目列出,間中有些討論。兩者性質類似,何以不可?又何以因為一個所謂的「快速刪除」的名稱做出無謂限制?—J.Wong 2009年5月11日 (一) 07:47 (UTC)
如果只是確保模板不會被用戶胡亂移除的话,这个过滤器已经可以做到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14日 (四) 12:01 (UTC)
那後者呢?—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13:46 (UTC)
其實討論已閒置了一段時間了。還有沒有反對,沒有的話,本人就正式設立該頁並把提議付諸實行。—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17:06 (UTC)
完成J.Wong 2009年6月2日 (二) 13:22 (UTC)

提议修改WP:CSD

详细内容请见User:Hat600/CSD。主要内容包括:

  1. 重新分类,增加条目(A)分组。
  2. 修改G12
  3. 将几处“条目”改为“页面”:G10、O4。
  4. 增加一条作为G16:无实际内容讨论页。
  5. G2小改动
  6. 调整G7,增加从本地Copy&Paste的内容。
    以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7日 (五) 13:56 (UTC)
“增加一条作为G16:无实际内容讨论页。”建议改成“把G1的文章改为页面”这样就包含了
另外G4的“条目”也可改为页面 -- 只要不违反R2--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15:59 (UTC)
G1完成,G4暂时不改。--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9日 (日) 13:28 (UTC)
建议增加“非自由版权的在世人物照片”。—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3:58 (UTC)
(+)支持--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2009年8月9日 (日) 14:02 (UTC)
(-)反对增加“非自由版权的在世人物照片”,版权问题不在快速删除之列。

参见:

注意,版权问题不在快速删除之列,除非该页面符合以上条件。

以上:-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22:23 (UTC)

英文维基百科已有明显侵犯版权的快速删除条例,译文参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8月#Wikipedia:侵犯著作权。--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8月12日 (三) 19:52 (UTC)

还是(-)反对,英文中指的是文字页面,并非图像。-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23:17 (UTC)
(:)回應:你说的“版权问题不在快速删除之列”也是指文字页面,因为那里“版权问题”四个字是链接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而非档案存废讨论。正是因此才需要修改速删标准。—Wcam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2:43 (UTC)
由于版权速删涉及面较大,异议比较多,本人此次暂不推动关于版权的的速删。如果推动恐怕会影响其他条款更动的通过。希望能再开一节专门讨论。--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8日 (二) 05:44 (UTC)

关于快速删除的及时性与暴力性的平衡

  • 我实际遇到的情况是,我刚刚发布的一个条目,打算第二天继续完善,但第二天已经被删除了。这个删除行为令人非常愤怒,理由如下:
  1. 快速删除的标准很复杂,对于一个新手,很难全部了解并严格执行
  2. 没有预警,即没有事先获得任何信息,就好像你在家门口种了一棵树,本来第二天想来修剪的,但发现树已经被连根拔除了,使人不得不对进行这一行为的人产生敌意
  3. 是否真的有必要这么快删除,动作如此之快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一般的法律或规定,都会有一个公示的过程,就算是立即执行的死刑,也要走一个复核程序,而维基的快速删除,简直快如闪电,在照亮夜空的同时,也将人劈死。
  • 综上,我的建议是,挂上快速删除标记后,请至少给7天的修改和补充说明的机会,可以使快速删除的及时性和暴力性得到更好的平衡调整。Hier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3:54 (UTC)

(:)回應

  1. 预警:
    您的修改会立即生效。
    • 若是测试,请改用沙盒。我们鼓励您改善百科,但破坏性修改会被维基社群迅速清除。
  2. 复核:提出快速删除之后,由管理员(不同于提出删除的人)复核之后删除。
  3. 复杂:事实上能删掉你的条目的也就2-3条,而且都是最基本的“破坏”。
  4. 如果给7天的情况,还叫什么“快速”删除呢?
    如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9月26日 (六) 09:27 (UTC)

提议修改WP:CSD

修改G10、I2、O1、O2、O4、O5、O6。增加两条作为G15、R5。原文如下:

  • G10:任何由原作者提出删除请求的条目,如果作者能够合理地说明该条目是错误的创建,并且该条目只被该作者编辑过。
  • I2:所有非商业图像和授权在维基百科上使用的图像。
  • O1:用户请求删除的他们自己的用户页子页面
  • O2:已经删除的条目的讨论页,除非该讨论页链接到Wikipedia:删除投票/档案
  • O4: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只有指向父类别的链接。
  • O5: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已经清空24小时。
  • O6:用户提出的用户页或讨论页,这些页面没有显著的滥用,也没有管理上维持该页面的需求。应该创建重定向页(指向该用户的新名字,或者Wikipedia:失踪人口页面)以避免红链和混淆。

修改提议如下:

  1. G10增加“原作者清空页面”。事实上{{d}}中就包含了这个信息。如果最终此条提议没有通过,请删除{{d}}中的相关内容。
  2. I2取消。
  3. O1O6重复。O6逻辑混乱。另外讨论页不应提速删。合并为O1:用户请求删除他们自己的用户页或用户页子页面。
  4. O2删除后半句。
  5. O4O5重复且矛盾。唯一可能的例子是在类别里加入了一些内容(如{{catmore}}或{{commons}})。提议合并为O4: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我实在想不出有谁会去写一个空的类别,再往类别里加条目。
  6. 增加一条作为G15:“孤儿页面”。包括图像页面、讨论页、子页面、重定向等。参考en:WP:CSD#G8。同时应取消O2R1
  7. 增加一条作为R5:“自我重定向或循环重定向”
此外,希望能仿照英文版建立A(Article)组别,将现有G4、G7、G9、G12(?)、G13、G14改为A组别。有些分类和用户页真的只有模板。
以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7月3日 (五) 08:41 (UTC)
大致認同以上提議,但是孤兒頁面需定義清楚。—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3日 (五) 10:46 (UTC)
为何无链入页面也要被快速删除?这不是一个好的理由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7月3日 (五) 19:01 (UTC)
咦?上面有提到無链入之頁面嗎??—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3日 (五) 21:57 (UTC)
抱歉,看错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7月4日 (六) 00:02 (UTC)
链接到未创建页面的消歧义页是否可以加入?——03❤ 2009年7月4日 (六) 05:42 (UTC)
这一部分消歧义页,格式规范,也很清晰,似乎不应该先删除。我是这么认为的。另外,达师能列出完整的修改后的表么..—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5日 (日) 00:20 (UTC)
User:Hat600/CSD--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7月5日 (日) 11:19 (UTC)
(+)支持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5日 (日) 11:42 (UTC)
  1. (+)支持——03❤Super JuniorIt's You!2009年7月7日 (二) 04:57 (UTC)

讨论已过数日,如近期仍无意见将执行确认并合并至现行页面。--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3日 (一) 14:13 (UTC)

提议修改WP:CSD#G7

增加“从本地通过文本复制或源代码复制而产生的页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9月30日 (三) 14:06 (UTC)

没必要。标题恰当重定向过去吧--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4:52 (UTC)
常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这样的页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1日 (四) 05:36 (UTC)

快速删除标准修改

CSD A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9月#WP:CSD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9月#快速删除的标准的自相矛盾的結果,WP:CSD增設A組標準並更新{{delete}}。

簡單而言是舊G4->A1、G14->A2、G9->A3、G7->A5。另英語版A7與A9內容可能要再討論。—RalfX2009年10月2日 (五) 17:21 (UTC)

依英文版更新的A2,以及A7、A9暂时回退。CSD必须先提请社群通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3日 (六) 06:09 (UTC)
上面指的應該為A3、A7、A9才對,A7、A9和現行辦法差異太大需要討論。然而消歧義、重定向、軟重定向直接與A3標準衝突,該但書不可刪,反倒是補充過去的遺缺。—RalfX2009年10月3日 (六) 09:27 (UTC)
A2项据上次讨论,阁下提议更改为条目之后,未见有维基人支持,故无法判断是否为共识。先行按照已有共识改动。--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3日 (六) 12:27 (UTC)
已将A组序号调整。本地CSD同en差的很远。--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3日 (六) 12:36 (UTC)

相反,G14向來不適用於條目以外,之前的提議並沒有任何人反對。現在的修改之惡無法想像,不得已來投票吧。

以下投票內容為「是否同意G14不該適用於條目以外頁面,並移動至A組」

调整G组

建议将G3、G13并入G1,将G1改为“纯粹破坏。”并在后面分类“如:胡言乱语 或 拙劣的机器翻译”。--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3日 (六) 06:25 (UTC)

G13还是算了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3日 (六) 06:56 (UTC)
恩,但好像沒這個必要吧?現時的分類還可以的說— Kiva兔也2009年10月3日 (六) 09:12 (UTC)

一点技术建议

在调整编号时,请把原来的编号同样加成anchor,以保证之前的链接有效--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0:49 (UTC)

修改WP:CSD#R2

提議將現行內容參照英語版修改如下:

  1. 命字空間重定向──導向至其他命字空間的重定向,連結目標為Category:、Template:、Wikipedia:、Help:、Portal:名字空間者除外。(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d|R2}}

以更正當前內容,並匡正視聽。—RalfX2009年10月1日 (四) 03:50 (UTC)

现在添加名字空间别名的请求已经送到bugzilla,目前还是不要再在CAT:和H:之下建立新的重定向了。待bugzilla处理完成之后CAT:自会变为分类名字空间而不是条目名字空间。--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1日 (四) 04:11 (UTC)
这次是因为我恢复了一个他/她删除的页面……--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4:49 (UTC)

WP:CSD#R2的修改同時呼應WP:SHORT捷徑例外,與糾正對跨名字空間重定向的認識。一再重述,這是方針指引的問題,請勿用技術方案避開焦點。—RalfX2009年10月1日 (四) 06:32 (UTC)

目前CSD R2与快捷方式指引并不矛盾,因WP:本身就是项目名字空间的别名,不存在从条目名字空间重定向的问题。--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1日 (四) 08:54 (UTC)
CSD R2只寫到條目,這是不正確的。User:Liangent因此恢復了一個Wikipedia->User的重定向。
捷徑不只是WP:,H:、P:、CAT:等都是。未實現WP:->Wikipedia時,WP:是跨名字空間重定向。在全面自動實現別名之前,這依舊是方針指引問題。
CSD R2有必要修改以符合方針指引的要求,及糾正對跨名字空間重定向的認識。—RalfX2009年10月1日 (四) 12:18 (UTC)

為了避免正確的捷徑重定向被刪除,Wikipedia->User之類跨名字空間重定向被恢復的情事再次上演。不得已弄到要投票,

;{{anchors|R2|r2}}R2. 跨[[Help:名字空间|命字空間]]重定向。
:導向至其他命字空間的重定向,連結目標為Category:、Template:、Wikipedia:、Help:、Portal:名字空間者除外。(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

投票內容為「是否支持參照英語版修改CSD R2」,內容大致如上。

注:是表示允许,否空白表示不允许。--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5日 (一) 14:33 (UTC)

好强大……直接只保留是版面不是更简洁吗?—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5日 (一) 15:03 (UTC)

Done完成--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6日 (二) 06:18 (UTC)
(-)反对--<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0月5日 (一) 16:59 (UTC)
麻烦,每用一次都要查表……--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00:32 (UTC)
(-)反对,实在太乱了--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6日 (二) 01:05 (UTC)

WP:SCen:WP:SC,其他維基都運作良好的捷徑[1][2] 只有中文維基百科落得如此狼狽。多想想方針與指引的意義、捷徑帶來的利益、修改內容的規定範圍

;{{anchors|R2|r2}}R2. 跨[[Help:名字空间|命字空間]]重定向。
:導向至其他命字空間的重定向,連結目標為Category:、Template:、Wikipedia:、Help:、Portal:名字空間者除外。(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誤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遺留的重定向頁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

、以及不修改R2的後果。看到這幅景象這裡再說下去也沒意思了。先提醒香港維基人,以後WT:HK之類連結就不被允許存在了。—RalfX2009年10月8日 (四) 02:27 (UTC)

这一条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诸如互助客栈重定向到Wikipedia:互助客栈等问题的发生。你这么改会给很多这种重定向生存的空间——建立容易删除难。我并不反对改,但是把所有指向那些名字空间的重定向等同于捷径显然是错误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8日 (四) 11:29 (UTC)
CAT:CSD--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0:25 (UTC)

再添加一条

如果条目不是中文,可以翻译;如果条目是小小作品,可以扩充;如果条目是侵犯版权,可以改写。但是,既不是中文又是侵权,或既不是中文又是小小作品的条目就很难再扩充、改写了。确实有人创建过这样的条目。因此我建议在快速删除的标准再添加一条“在‘非中文、小小作品、侵犯版权’中同时满足两个以上的条目”。大家的意见如何?--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6:10 (UTC)

列出侵权网址即可。顺便一提,今天就有人创建了这样的条目:各种鲜花的意义你知道了吗?。--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3:38 (UTC)

与英文版统一

我建议模板与英文版统一,以方便翻译。--<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8:52 (UTC)

英文版的快速删除标准比中文版严格得多。例如,在英文版创建侵权条目、创建没有知名度的人物条目都会被快速删除。--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9:23 (UTC)
那么就省略这些标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9:26 (UTC)
什么模板?一来英文版曾多次更改,跳号严重;二来诸如“attack pages”等标准本地是否引入还是未知数。此外似乎方便翻译完全可以绕过去(因为没必要翻译)。--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11日 (日) 08:37 (UTC)
  1. 如果是這樣,維基化(→Wikipedia:維基化)這個重定向也應該被刪掉。這明顯不合理。
  2. 快捷方式H:MATH幫助:數學公式刪掉也不合理。
    --Hkhk59333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0:21 (UTC)
  3. 另外,若一定要刪,希望留下原重定向目標,如commons:Test(最下面那一行)—Hkhk59333(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14: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