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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特色列表评选/档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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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票應算有效還是無效?

完成,使用tl的票(比如{{tl|yesFA}}、{{tl|noFA}})視為無效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09:1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像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的FA評選中可以看到@viztor有使用「{{noFA}}」用法而非「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想知道的是,如果今天一個投票中出現了像這個例子中有使用到tl模板的票,而且也沒有使用「<s></s>」自己劃票的話,那麼這種tl票在FA評選中(甚至假如某日FL/FP/GA/DYK也有人這樣使用的話)還算有效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1日 (日) 03: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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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GA/FA/FL评选制度:共识制融入投票制

Halo,社群的各位同仁,好久没有来客栈灌水了。不知道同仁们有没有发现,近段时间,中文维基百科优良条目和典范条目数量稳步增长(截至讨论串发起时GA已达到1567篇,每681篇条目有1篇;FA已达到679篇,每1,572篇条目有1篇;FL达到160篇)。有鉴于此,我觉得是现在是时候来改进目前优良条目评选制度,让优良条目发展的重心从数量转移到质量上来。

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我翻查了一下方针区的存档,了解到用户User:王小朋友(现改名为User:維基小霸王)最早在2012年7月提出GA/FA应该依照社群共识进行评价来投票,但是当时社群里有人担心过分强调共识会使得社群内容原本约定俗成的规则变成成文的“共识”规则,给条目评选带来束缚,即便各种“共识”规则演变成成文的方针或指引,如果投票时所引用的“共识”与“更广泛层面的共识”,会致使双方产生冲突。基于这种顾虑,加上当时社群缺乏GA/FA的成文“共识”,建议方案最终无疾而终。显然,讨论中的“共识”是方案最终流产的症结所在,相信如果王小朋友能够明确说出他对这种“共识”的理念,这个方案就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可能性。作为社群的后辈(我2014年才加入),我在日后的条目创作中,逐渐知道条目评选机制的弊病究竟有多么的根深蒂固。由于条目评选一直缺乏规划,大多数用户在投票时大多只贴上支持/反对的取态,投支持票的用户不会附上自己的理由,而因为自己和主编意见不合,一时冲突(简单说就是为反对而反对)投上反对票的用户也不少。而这种现象,造成了很多用户会出于人情给主编投支持票,或是鼓励性地投票,不论他们的条目是否符合GA的标准。也因为这样,许多质量符合甚至超越GA标准的条目,最终因为部分用户的情绪性投票而与GA失之交臂。实际上,当前GA/FA/FL的入选标准是数量达到即可,GA是至少6票支持,1票反对抵消1票支持;FA/FL是至少8票支持,1票反对抵消1票支持。许多用户在条目评审期截止前,会在社群中拉票(社群共识认为拉票行为是扰乱性行为),这又会造成部分同行出于人情到评选区灌支持票。所以,依靠灌票来入选的条目如果本身并没有符合GA条目的标准,就会有同仁提出重审,而目前GA/FA/FL的重审通过标准和入选标准一样,这就造成了假如重审中存在只有1票反对而没有支持票,那么这篇条目就会被撤销资格,这又引发了一个问题。翻查讨论区的存档,我又了解到这种机制带来的弊病:在2015年5月,用户User:HYH.124认为他此前于2014年1月提名条目马来人至上时,“不太重视条目的版面品质”,条目是自己胡乱提名的,所以就提名撤销“将功补过”,理由是有“失效链接”,但是如果有人觉得“内容全面胜于一切”,认为“条目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就欢迎投符合标准的票”,并附上了条目存在失效链接的理由(条目讨论页)。实际上,即便条目存在失效链接,可以透过互联网档案馆创建页面快照进行存档,弥补问题。然而,就是这样“不是理由的理由”,因为票数只有1支持+2反对=1反对被拉下马,就这导致了GA评选时7票支持的共识被直接无视。在这个背景下,2015年5月的讨论由此诞生,但是由于当时用户对于问题没有共识(也有可能是因为7+等人的极力反对),和平奮鬥救地球提出的唯一方案被忽视,讨论无疾而终。由于我后来忙于个人事务,对于社群的动态不甚了解,我不知道有多少条目因为票数为题被拉下GA/FA/FL的宝座,但是我深知,如果共识制一日不落实,程序正义一日不实现,就会有人钻这些投机主义的空当。按照现状,如果社群都有精力去认真关注GA/FA/FL的条目,哪怕就去灌票,它们就会有正常运作的机会,不过到了评选“淡季”,也就是很少有人去关注这些条目的时候,那么就会有许多条目因为票数不足的问题无缘GA/FA/FL(即便是在“旺季”,也有很多本来符合标准的条目因为票数不足而落选),所以共识制必须要落实。

落实共识制,我们大可以参照他山之石,也即是英文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评选。英文维基的条目质量评选目的非常明确,以特色条目为例(以下为本人的翻译,如果有错误请立即修改,不用知会本人):

由此可见,英文维基的特色条目评审非常注重社群共识,这样一来,评审者必须就根据评选的标准提出相应的改善意见,不能投纯粹的态度票,事实上他们那边的评选都是很用心的,这样一来就很好的解决了上述因票数引发的问题(GA的评选机制比较繁琐,如果有人了解的希望在下面说一下)。

最后感谢所有同仁为维基百科带来的贡献,让全人类都能自由地享受求知带来的乐趣,也感谢之前提出问题的几位前辈,你们的意见给了我提出这个讨论的信心和勇气,祝各位编安!--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19:06 (UTC)


注: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曾于2015年5月通过解决DYK滥投票问题的方案,目前的投票规则是该讨论的社群共识。

另外,用户User:Clithering曾于2015年3月提出实施评分制(不知为何当年的改革声音很强烈),而用户User:Morgan Siu于2017年5月认为部分理由不当的反对票算作无效,类似于DYK。

除此之外,过往社群有多番关于GA/FA改革的讨论:

各位同仁在思考本问题时可以参考这些案例。--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19:14 (UTC)

@百战天虫:這提案聽來不錯,不過應該會討論很長一段時間。這種爭議點可能不少;先舉例幾個爭議點問題,想到再補,也歡迎常常光顧FA/FL/GA評選的用戶(或者覺得這個所謂共識融入投票制度可以用在FP或DYK者),盡量提出。就先舉例4個問題:
  1. 很多時候的投票可以看出有所謂未達一定標準票而落選的現象。這個現象其實最常在GA、DYK看到比如只因為門檻未到而落選,但卻沒有任何的反對票。那麼此時此刻,是否要忽略門檻這個規則的問題還是要算它落選?維基百科的用戶會有多少百分比的人同意將各個評選所制定的門檻忽略呢?
  2. 在重審中,只要1張反對票即有可能拉下一個具有FA/FL/GA的資格(假如真的沒有其他用戶不同意反對票/重審的內容而反倒投支持票,甚至說是抵銷票/不合理之類的話)。可是,維基百科的人會同意只有1張支持票且沒有任何反對票的時候直接給這個提名視為通過嗎?想必這應該不太可能是維基百科用戶會有的共識。
  3. 每一個用戶的投票水平、編輯能力...等也一定都不一樣阿,如何認定這些支持票和反對票各自的共識呢?又或者當一個提名同時有多個支持、多個反對,但結果是有通過門檻的話,那這種條目評審的結果要算它過,還是說因為具有爭議所以不通過?
  4. FA/FL/GA評選的時候,是可以和DYK一起的。如果今天DYK那邊的意見和FA/FL/GA的意見卻是不一的時候(比如DYK明明被指出不少問題但FA/FL/GA評選沒人說的話),那麼這種提名還能算它通過嗎?這個舉例可能發生的機率很低,不過還是舉例。
所以,希望有更多用戶提出問題、意見,一起來討論究竟要怎麼樣達成所謂共識融入投票制度的問題吧。看是要先有一個共識和一個明確的結果後再做最後判定是否符合該資格並移動評選存檔,還是要怎麼樣,估計這討論串會很長。--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0:42 (UTC)
@Z7504:感谢阁下长期以来对条目评选工作的支持,阁下所列可以说是目前评选机制的弊病。另外,我在写这个讨论串的时候,想到了三种方案:一种便是由共识制完全取代投票制,第二种是投票制先行,共识制作备选,也就是说先以投票结果作定夺,如果出现阁下上述的情况,那么就要以社群共识为准,第三种是共识制先行,投票制备选,就是反过来当社群未就条目是否入选或除名达成共识,那么就要通过投票结果来定夺。需要注意的,这里的投票方案不会算绝对票差,也就是现在这套方案,我打算用的比率,比如支持票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即为通过或是撤销,这样用比率的话,就可以保证不会出现因为离票差绝对值差而落选的情况。由于会出现一票通过或者一票撤销这种极端的情况,最好设一下门槛,有几张票才开始点。除此以外,还应该剔除那些没有针对条目入选标准明确指出问题出彩的地方或是所存在的问题,只有单纯的支持或反对票,或是明显的人情票或发泄性的投票,就要当作无效。由于涉及到共识讨论问题,投票时长需要弹性处理,在规定时间框架内调整,上面英文那边做了阶梯性时间表,我们这边可以用一下FAN那一套的时间,确保每一篇条目都能有充分全面的讨论。这样,每一位评审人在投票的时候不仅要列出支持或反对的立场,还要写出原因(详尽或简略皆可),真正起到改善条目的作用。考虑到目前页面存废用的共识制,管理员任务繁杂,这里就不再设置英文那边的协调员了,由第三者点票即可(好像我说的是页面提删那一套)。由于让共识制完全取代投票制的可操作性不强,所以想到了并行的办法,到时候实施的话会是共识讨论和投票分开进行,先讨论后投票,或是先投票,不行再讨论。此外,所有共识讨论应在条目标准框架(可以说条目标准本身就是共识)内进行,达成对于条目是否入选/除名的共识意见。以上纯属个人想法。

阁下预测这条讨论串会很长,的确,这个提名如果实现,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群的生态。既然要变,就应该稳中变。如此,我们就需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找到合适的共识标准。--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1:30 (UTC)

先就「共識」問題來說,舉例幾個已經有明確共識的部分(沒有提供對應連結的部份請見諒,因為要一一找出對應連結舉例要花不少時間,而且也不一定可以找到。(*)提醒,以下內容請勿直接認定是針對舊帳一一討論):
  1. 支持票可以不用寫理由,但某些理由的支持票好像是無效的。
  2. 在提名人中途隱退時,隱退前的提名是以是否為自動確認用戶來判斷
  3. 當一個條目為FA時,請勿對其進行GA評選。但若質疑該FA條目的資格,是可以對其進行FA重審的。
再來舉例幾個看起來沒有共識的部分:
  1. 若結果為當選但有爭議的時候,似乎得不出來是要算通過、落選還是必須延長投票期限。現在這個所謂「共識制融入投票制」,不妨可以參考這個加以討論?
  2. 這一個是真的需要對管理員打上(?)疑問的:所以FA/FL/FP/GA/DYK這種只有自動確認用戶的票才有效的提名頁面,到底要不要永久半保護?
  3. 翻了存檔的時候需要再問的(?)疑問:所以提名人或者主編到底要不要限制不能投票這件事情? 好像也沒看到共識。
  4. 所以什麼情況下的支持票理由可以算是無效呢?
  5. 想請問的是,之前有一個很拖時間的提名就是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FA重審問題,所以像是這種會濫用傀儡提名的提案要算一律以「是否為自動確認用戶」來判斷有效或無效嗎? 雖然之後,這個條目又重新被評為FA,但究竟為何一個重審可以拖了11天才執行移動評選? 是否也該有個共識;如果DYK中的討論結果是提名人為「傀儡」,那麼DYK這個討論能算共識嗎?
  6. 說PR的頁面「通常會遇到無人理睬的情況」,所以PR的效率或者其評審的品質可以保證(或者增加)入選FA/FL/GA的機率嗎? 看來好像也不是這樣子的吧? 「PR就有指出來了」,也不是每一個PR提名都有人會指出來的。PR規定期限為30天這個討論,那個時候也沒有人有異議阿。可是要將PR的時間縮短卻有異議,難道PR就有明確共識是要「幾天」嗎? 想必是沒有的。
最後還是講一下:雖然共識是可以改變的(比如FL評選中的基本期限從30天改為14天,那時不表態可能也是因為對移動評選一點影響都沒有吧?)。但即便如此,想要先達成一個「明確的共識」比「改變共識」難多了。而且如果討論個幾周、幾個月真有個共識了,要如何確保共識可以保持長一點的時間呢? 以上總共花了半小時來打 囧rz...--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2:31 (UTC)
@Z7504:所以很希望这波讨论能够解决一下问题,至少不要出现“相对于同时代的其他纪念币而言,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如今属于较为廉价的收藏品”这种荒唐的撤销理由了。--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3:09 (UTC)
我觉得英文版制度设计的优点是,一切都是以围绕条目质量的改进来评选,并不急于撤销/选上FA,这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地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25日 (四) 02:41 (UTC)
en版這種的FA評選似乎也不能算是完美無缺的(畢竟沒有頁面是不變的,而且評選這東西本身就存在可能無法解決的bug)。為何這麼說? 這樣會顯得說,假如zh版的FA評選通過以後,那是否「評GA是一套標準」、「評FL是一套標準」、「評FA是一套標準+共識制度」會顯得說有多套標準制度,這種通過後反而讓zh版用戶會顯得評選有不公呢? 再者,拿上面舉例的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FA重審問題,en版的標準如果當時在zh版實施,恐怕拖延移動評選的時間不只11天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05:06 (UTC)
假設今日,zh版的FA評選要用en版的FA評選制度,就一定會有以下程序:
  1. 先有幾個人去寫en版的FA評選草稿
  2. 再將修訂提案提互助客棧
若果真要實施,再說一次:en版的優點似乎在zh版會讓投票者認為是種多套標準,讓評選導致不公的想法吧。而且en版的FA評選,如果真的是將結果得知後再「以圍繞條目質量的改進來評選,並討論是否入選/撤銷FA」的做法,其實是很容易成為既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FA重審之後的下一個成為爭議的投票結果問題,而導致移動評選、下一次可提名時間等等的東西相對得延後。之所以花這麼多時間打這些東西,無疑就是這些真的很重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05:25 (UTC)
(*)提醒:我上个月提过一个类似的提案,当时是原则上通过,但细节没人讨论。可以看看[1]。--Rowingbohe♬为 KyoAni 祈福🕯 2019年7月25日 (四) 04:14 (UTC)
已順幫放到上面的連結區中。——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7月25日 (四) 04:22 (UTC)
细节没人讨论,有Sanmosa~ viz 2019年7月25日 (四) 04:31 (UTC)
看完這個討論之後可以發現有個疑慮:en版說的才算嗎? en版的FA評選如果真要加上所謂「以圍繞條目質量」來決定是否入選或者撤銷一個FA資格話,那也有(?)疑問
  1. 上面有說,若en版FA評選的作法用到zh版,很容易讓人認為評選會不公。那如果今天zh版的評選,無論FA/FL/GA甚至連FP也好,要不要也通通改成en版FA評選制度,然後說「以圍繞條目質量」或者「以增加圖片質量」這種方式,最後也不知道需要等多久才能決定進行移動存檔。會否變成這種現象?
  2. PR如果常常都是所謂「會遇到無人理睬的情況」話,那麼en版的FA評選跟PR有什麼差別嗎? 難道沒有人會認為,原來en版的FA評選要和PR同時進行的,所以zh版應該照做嗎? 問題是:FA/FL/GA是可以和DYK一起,但不能和PR一起阿 囧rz...,是不是要把「不能和PR一起」也做修訂條文呢?
  3. en版的FA評選和ja版的DYK評選,其形式上會不會都跟PR「類似」;zh版的用戶又有多少百分比的人會能同意「將評選和PR結合」呢?
  4. 可不可以也說「各種維基百科語言版本都有各自獨特的評選做法」呢?
因此還是那一句:「評選可能本身就存在無法解決的bug」。(&)建議此串討論就只說可能存在的問題,如要提新提案的用戶還是新開一個討論串的好。況且那些所謂FA/FL/FP/GA,在各自主頁面也不會說質量如何,也只會說目前有「FA:681個,FL:177個,FP:182個和GA:1588個」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08:18 (UTC)
  • 现在的评审速度太快,有些票也太便宜。个人认为不论什么流程都可以,但每个评审应该有一段总结性评语。如果社群连总结性评语都写不了,就更不可能有能力评审GA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6日 (五) 06:12 (UTC)
    • 恕直言:今天假設性的說FA/FL/FP/GA/DYK評選要結論出「總結性評語」(PR的問題不說,PR想要提早結束的話提名PR的用戶人可自行關閉),那要怎麼結論? 又是應由誰來結論,所有投票者、關閉討論者還是執行移動存檔者? 在zh版維基百科應該很難看到社群對總結性評語有共識。上面早早說了,共識是可以改變的,但「明確的共識」比「改變共識」難多了。那怎麼證明那些評選的總結性評語就是一個完美ending而不會有爭議呢,想必這是不太可能的。不只GA評選,其他評選也差不多結論而已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09:09 (UTC)
  • 我对制度改革的前景很悲观。如果条目评审的投票者大多不具备评审能力、没有足够的责任心、甚至没有检查过条目,如果认真负责、有能力鉴别条目的编辑不愿得罪人因而不发表反对意见,改为共识制以后,共识制的结果仍然是中游下游的条目被奉为优良条目甚至典范条目。即便有人愿意站出来说说难听的话,提名者拉几个人来支持支持也并不难,最后支持声大于反对声,只怕共识仍然是入选。
  • 楼主说改革的目标是“让优良条目发展的重心从数量转移到质量上来”。然而我粗略读了读,楼主提议的改革,似乎主要是为了解决某些条目因票数不足而未能当选的问题。并不觉得这样的改革可以提高优良条目的质量(票数不足,有时候是条目的主题太过冷僻、关注的人少。有的时候或许就是质量不过关,大家碍于面子不愿意投反对票吧)。提高质量应该是适度提高优良条目的门槛(在今日而言,认真执行优良条目标准或者典范条目标准已经是一件难事)。从近一年的优良条目和典范条目评审来看,中文维基的评审门槛已经很低了。现在的评审制度无法解决滥投的问题,改革可能也解决不了。重要的是有鉴别力、敢说话的评审人,而且要有很多。--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7月27日 (六) 16:56 (UTC)
(?)疑問
  1. 假設按照當時的定義:「即使成文,查找起來也有困難,如果支持一方死纏爛打要求找出理由依據的共識,很可能出現無法找到的情況,大大提高投票門檻。」這一點不是沒有道理的。支持票現在都可以省略理由了,反對票呢?
  2. 質量不過卻沒有反對票的原因,是否可以說原來zh版的評選和ja版的DYK「類似」呢?
  3. 就算在此的GA評選中,所謂「即時不合標準」的問題,那要怎麼定義呢? 不好意思,提名程序只有說「仔細審閱提名條目,確認是否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並無強調不符合標準的可以即時移動評選。要嘛就怪條文內容,要嘛就說上面已經說到的「明確的共識」比「改變共識」難多了這現象吧。現在評選只要沒有違反「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這個,似乎就算有效提名了。那有人要提議修訂條文嗎?
  4. 「重要的是有鑑別力、敢說話的評審人,而且要有很多。」是可以啊,問題是那些支持票的人會否又有所謂「不合理反對票」、「抵銷票」之類的? 如何請很多有鑑別能力又敢說話的用戶來光顧評選呢? 這些似乎有時常在關心評選的用戶應該就可以漸漸有感覺吧;然而還有問題的是,所謂「共識制」也不可能說結果是「同時入選又同時落選」這種荒謬的結論吧? 為了要解決到底要算入選還是落選的問題,是否還要拿上面說的:「最後也不知道需要等多久才能決定進行移動存檔」以及「誰來做最後的結論」問題呢? 這些不叫做無法解決的bug叫做什麼? 老問題希望還是不要再一直強調的好,因為這些bug無法有一套解決的方式。
假如評選這麼有爭議的話,那就去問問維基百科其他用戶要不要把評選這東西給關門算了吧,不過應該也會有很多用戶反對維基百科將評選FA/FL/FP/GA的制度關門變成一個普通的百科全書。維持現有的N票門檻問題既不是最好的解,共識制也不是很好的解,還有人敢說自己在維基百科的提案就是「最佳方案」的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1:53 (UTC)
您是否可以给一些上下文,或者把观点讲得更清楚一点呢?第一点我没看懂您想表达什么。第二点,我不了解日文维基的DYK。第三点我仍然不知道您的主张是什么。第四条我仍然不知道绕来绕去想说的是什么。我的意思是这个改革并不能起到“提高优良条目/典范条目质量”的效果,反而会增大执行与维护的成本,可行性比现在简单粗暴的点票制度要差。如果改革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反而带来更多的问题,那么改革意义何在呢?--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2:08 (UTC)
(:)回應
  1. 支持票可以不用寫理由的提議之前就有通過了,不過還沒有聽到反對票可以不用寫理由甚至通過的提案。
  2. 這點印象是UjuiUjuMandan說的吧,假如ja版DYK都只有用支持票而沒有用反對票,那zh版跟ja版DYK有何差別?
  3. 「即時不合標準」現有條文也不用直接視為「 不合要求」,那有人要去寫新條文嗎;那如果是{{Rough translation}}模板算「即時不合標準」嗎? 不但標準沒有提到「即時不合標準」等同「不合要求」,就連FA/FL/GA各個評選說明也沒有這麼說。自然而然還是只能等評選時間過了才能移動存檔,除了違反「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或者提名人撤銷提名這種的以外。
  4. 想說的是,既然支持票也有支持票的立場,反對的也有,假設性一個同時有支持和反對票提案通過的話,那這個提案在共識制要算通過嗎,還是不通過? 這樣不會構成「最後也不知道需要等多久才能決定進行移動存檔」以及「誰來做最後的結論」的問題嗎?
以上,那有人還敢說N票門檻或者共識制度,甚至說自己的提案在維基百科就是「最佳方案」的嗎? 共識制融入投票制的想法只能說不錯而已,不能因此認為這提案就能簡單通過並改變現有的N票門檻。--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2:28 (UTC)
  • 話說上面提到的疑慮根本得不到解答嘛? 主要不是要問共識制的問題嗎? 所以共識制是不是最好跟投票制分開的好,減少負擔? 融入的話,種種問題就在上面都提到了阿,還有什麼問題還沒有提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9日 (一) 09:13 (UTC)
如果再没有人回答我就打算关闭讨论了。--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12:49 (UTC)

Dannylee0417大量投票評審問題

完成,無異議,Dannylee0417的票視同有效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8日 (四) 16:2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此帳號剛剛被查出是傀儡,是否需要votevoid他的GA/FA/FL/DYK/FP投票?@SanmosaZ7504Cdip150春卷柯南:--Cohaf(talk) 2019年8月5日 (一) 15:45 (UTC)

按過往經驗,把所有傀儡換算為本體後,他的第一票視為有效,第二票及以後的才無效;但如果投票項目的得益者為本體,且投票項目本身有規定不能對自己投票時,則他投的全部票都要作廢。也就是說:GA/FA/FL可計他的第一票有效,但DYK/FP就要視主編者是否為他本人而定:如果主編是他,全部作廢,否則如果主編不是他,可計他的第一票有效。詳細點票方法詳見Template:Sockvotedupf的說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8月5日 (一) 15:58 (UTC)
@Cdip150:謝謝說明,我查了全部評審頁面,他投票頻繁,但沒有其他傀儡帳號重複投票,或投票自己的條目。請閣下覆核(可能會漏了,雖然檢查了幾次)。謝謝您。--Cohaf(talk) 2019年8月5日 (一) 19:05 (UTC)
(?)疑問@Cohaf:那麼他投的票理論上是不是都有效?--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6日 (二) 11:36 (UTC)
@Z7504:好像按街灯君的话是有效的?--Cohaf(talk) 2019年8月6日 (二) 11:42 (UTC)
以目前的重新點票結果來看,應該全部都還有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8月8日 (四) 02: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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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DYK因票數不足而落選問題

DYK目前雖然有機制讓票數不足的條目有較長時間可以讓用戶投票,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仍然不時出現因票數不足而落選的情況(三票支持最為可惜)。我自己也提名過相當多次DYK,僅因票數不足而落選的經驗比比皆是,這對於新手或老手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鑑於DYK大多數只能選一次,而且有時限等問題,因此我建議修訂DYK規定,將投票時間延長至提名條目達四票或以上為止(無論支持還是反對),相信有助改善不夠票落選的情況,也可以促進用戶之間表達意見。在此希望得到各位的意見,謝謝。—AT 2019年7月12日 (五) 14:59 (UTC)

我有好多次2票失败。有几个看法,一,可以3票没有反对通过,就类似关注度30天降低14天,4票至3票,但那儿的反对应该也适用。有坏吗?有数据吗?我会说有。另一个方法是提交1个DYK,投其它4个,QPQ,为了新手前5条免。但可能太多暴力。一直延长也不是办法,新条目可能变成旧条目,机器人可能无法负担。我也不懂应该如何?--Cohaf(talk) 2019年7月12日 (五) 15:36 (UTC)
看起来好像脑内声音XD🤪~ viztor 2019年7月12日 (五) 15:55 (UTC)
閣下的原意是很好的,不過我覺得始終要有一個最大時限,不能說一直衹有三人以下投票就可以無限拖下去,構成積壓;而且Cohaf的降票方法易惹不公詬病,不太可取。敝人建議是票數要求不改,在現有的「4+3」的限期基礎上再稍作放寬,如改為以下程序:

投票期限:

  • 基本投票期為4天。
    • 當基本投票期屆滿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支持票數或以上,投票即會結束並獲通過。否則,投票將進入第一延長期,為期3天:
      • 當第一延長投票期屆滿時,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支持票數或以上,投票即會結束並獲通過。否則:
        • 如總有效票已達4票或以上,投票即會結束並以落選論。
        • 如總有效票未達4票,投票將進入第二延長期,為期(X)天:(註:(X)我建議最好是3天)
          • 當第二延長投票期屆滿時,投票必須結束;如獲得中選所需的最低支持票數或以上則獲通過,否則以落選論。
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7月12日 (五) 16:11 (UTC)
4+3+3--Cohaf(talk) 2019年7月12日 (五) 16:27 (UTC)
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7月12日 (五) 16:33 (UTC)
(+)支持好過沒有、聊勝於無--Cohaf(talk) 2019年7月12日 (五) 16:35 (UTC)
積壓我是覺得還好,畢竟只要多一至兩個人願意投票的話便可以解決。雖然再多三天是聊勝於無,但是這也不代表就一定夠票,因票數不足而落選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實質的解決。—AT 2019年7月12日 (五) 16:35 (UTC)
在DYK未有時限制的時候,因不夠票而積壓超過三週的情況是有招惹過不滿的,所以才出現了4+3制度。--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7月12日 (五) 16:55 (UTC)
我偶爾才會提報DYK,最近還有幾次是剛好四票通過的,不過我比較建議維持目前的4+3,若一定要修改,較支持Cdip150提的4+3+3。--Wolfch (留言) 2019年7月13日 (六) 09:44 (UTC)
我覺得可能要換換方法。例如票數不足的提名以高亮顯示(或粗體之類),讓用戶較易看到,從而增加投票意欲,4+3+3固然我也支持,但是需要更加針對性的方法才可以解決票數不足而落選的問題。—AT 2019年7月13日 (六) 14:37 (UTC)
以往舊點票機械人還在運行的時候就已經有類似的方法:夠票和未夠票的提名開頭是有勾號與否的標識之分,但三票落選的情況還是不時出現。而現在也有些活生生的例子:7月7日有兩個即將完結的提名——韩爱萍(2票支持,0票反對,7月7日至今之瀏覽量:105)和圣苏西宫(5票支持,0票反對,7月7日至今之瀏覽量:113),顯然這兩個條目都有相若地被檢閱,但是票數仍出現落差。所以票數不足而落選的問題,「較難看到」在我看來未必是主因。反而應該再深入了解一下為甚麼某些條目會有人不想投票,才好對症下藥,亂用方法我是擔心會助長不良的刷票風氣,畢竟我們投票應是仔細看完條目才投,而不是看着票數多少來投。我們應該做的是引導大家多為符合質量的條目投票,而不是引導大家有理無理為不夠票的條目投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7月13日 (六) 16:14 (UTC)
我認為有一些條目票數不夠的原因是一些人覺得它並不是太達標,但有不至於投反對票(其實很少會投反對),而又覺得投中立過於無謂,這也可能是一些條目票數特別少的原因。-【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3日 (六) 17:18 (UTC)。月
我不知道有沒有關係,但是您提過之後,現在韓愛萍已經夠票了。而且,我覺得韓愛萍其實比一般DYK寫得還要好,不夠票很大程度應該是源於投票用戶對該主題沒有趣。我的見解是就算是冷門主題,也不應該因為單純其他用戶沒興趣投而落選。同樣達標,但有些落選,有些通過,我覺得這比刷票問題還要嚴重許多,我認為DYK畢竟門檻較低,而且一次性,因此比重上應該側重於如何增加投票率,這樣才能解決問題。—AT 2019年7月14日 (日) 14:48 (UTC)
无怜悯。如果过了最长限期仍不足票数,那就是条目的问题。不是应该继续抬进去。这种想法,还不如不要投票了,直接报备就是了,何必报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5日 (一) 02:47 (UTC)
有時的確是條目本身有問題,但是與此同時也有情況是條目本身沒有問題,只不過是單純地票數不足。—AT 2019年7月15日 (一) 05:51 (UTC)
条目质量无问题有可能是主观感觉,当然,还是引用一句:“运气也是成功的一部分。”有时候如果你的DYK不足够引起注意没有被投票的话,那就只能说总有些东西缺失吧,即使是DYK本身被提过水票不少了。BTW,我也是见DYK的项目如有有感兴趣才细读再投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5日 (一) 09:09 (UTC)
在我看來這就是冷門主題不受關注,導致同樣達標的情況下,出現冷門落選,熱門當選的不公情況。我不認為這是一件好事。—AT 2019年7月15日 (一) 09:25 (UTC)
這是一個很難搞的問題。我得說冷處理是不得罪人,又可以阻止劣質條目的方法之一。--Temp3600留言2019年7月16日 (二) 23:22 (UTC)
这是一个现实的做法,尽管冷处理仅仅能对应少数的劣质条目而已。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7日 (三) 08:23 (UTC)
当前规则下一个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继续编辑,延展编辑期,再次推荐。虽然很不优雅,我个人也不喜欢,但是社群认同。不建议做什么规则上的改变。你要么相信投票者都是体面而且负责的人,要么取消一般人的投票资格。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6日 (二) 02:00 (UTC)
有一个辦法是自己邀请其他用户參与特定条目的评審,但有可能请回来反对票(如果主編的目的僅是上首页的話);这句话GA/FA/FL也適用。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7日 (三) 12:04 (UTC)
WP:拉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8日 (四) 01:12 (UTC)
我的經驗是:我曾經試過這樣做,然後請回來了一些有評審意見的中立/反對票,我其後根據評審意見改善了條目。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9日 (五) 09:04 (UTC)
为了条目质量,本来就应该请可能投反对票的人来评审,而不是请和自己友善的人来评审。当然了,我说这个有什么用呢。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2日 (一) 01:18 (UTC)
技術上可以透過措辭讓他看起來不是拉票,不過事實上⋯⋯ ——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7月18日 (四) 01:34 (UTC)
措辞不过是表面形式,对实质没影响。当然了贵维基百科社群连骂人都无法分辨,更何况拉票了。适当的邀请是好的:例如邀请相关领域比较擅长的维基人评审。而邀请和自己在人际关系上比较熟悉,但在领域内容和方针上并不特别熟悉的维基人参与评审则属拉票。(邀请和自己在之前的评审中有过不同意见的维基人则是非常好的。)那么问题来了,第一怎么知道相关领域谁比较擅长,第二有些领域如果确实比较冷门,少有人熟悉,怎么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8日 (四) 03:07 (UTC)
一個補救方案是:社群選出一批"優秀編輯"並給予他們在這種特殊情況下的裁量權。--Temp3600留言2019年7月19日 (五) 19:09 (UTC)
這恐怕爭議更大。—AT 2019年7月20日 (六) 10:48 (UTC)
這個問題就沒有完美的答案嘛。--Temp3600留言2019年7月20日 (六) 14:51 (UTC)
所以我的看法是你维社群共识不行,评审的严肃程度不行,所以在流程上做那种修改基本没有正面影响。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2日 (一) 01:20 (UTC)
在下想說的是:主編難道會不知道他寫的是冷門條目嗎?主編難道會不知道冷門條目比較不容易入選嗎?如果這兩個問題都知道的話,為什麼主編還要寫冷門條目呢?敝人想到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有比較高的節操與奉獻精神,他願意為知識服務、為維基服務,而不只是為了個人的DYK分數著想,那又何必為他不平呢?寫冷門條目根本不是他的責任與義務,但是他卻選擇寫了呀!他為什麼要寫呢?
再說冷門與否其實很主觀,你既然敢提DYK,自然就會有人看一看,就算是自己不熟悉的範疇,只要寫得行文流暢、有憑有據、中立客觀、分類恰當、分段良好,還是會投你一票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7月20日 (六) 15:51 (UTC)
始終不同人各有所長和興趣,不是所有人都擅長寫熱門主題或對其有興趣的。因此,就算「有比較高的節操與奉獻精神,他願意為知識服務、為維基服務」,也不代表不值得得到同樣的待遇,反過來說就算不大力鼓勵,也應該一視同仁,以免僅餘的意志被消磨下去。另外,當然很大程度上不論冷門熱門,寫得好的條目還是會過的,但是仍然會有極少量條目是寫得好,僅因票數不足而無法通過。以我自己來說,約有20篇條目屬於這種情況,當然比例上不算是很高(佔我的DYK只是約3%),然而既然符合標準,我還是盡可能希望有辦法保障這些條目,也希望避免因為無故落選而打擊到用戶的寫作意欲的情況出現。—AT 2019年7月20日 (六) 16:09 (UTC)
可是,學習並非「只是」為了考試成績,同樣地,寫維基條目也並非「只是」為了累積入選DYK次數啊!而學習尚且可能有老師父母逼你,寫條目又沒人逼你。況且,世上絕少有不勞而獲之事,卻多有勞而不獲之事,而目前所有的DYK入選標準本就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在下當然樂見能有更完備卻又不過度複雜的機制使之趨向充分必要條件,但就算沒有,也不是那麼嚴重,世事本非努力就必然成功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7月20日 (六) 16:58 (UTC)
當然大多數用戶也不會因為一次半次無法入選而放棄提名DYK,我提出修例只是希望盡可能讓維基人的努力得到回報而已,如果您有同樣的經驗的話,相信您能夠理解我的意思。況且,您也贊同需要更好的制度,在這一點上我不認為我們之間有分歧,至於解決問題的方法是什麼則需要社群共同探討。—AT 2019年7月22日 (一) 13:18 (UTC)
這樣做我提名失敗的條目也不會中啊...,倒不如堅持現在的形勢,讓編者更加努力。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22日 (一) 14:31 (UTC)
「這樣做我提名失敗的條目也不會中啊」請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AT 2019年7月23日 (二) 14:54 (UTC)
就是有提名但票數不足,我覺得目前7天OK,畢竟門檻在這裡,編輯想上首頁就需要注意條目的品質(或是夠不夠引人注意),現在的舊至新排列就是個很好的方法。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29日 (一) 07:36 (UTC)
我正式動議DYKC在9月16日進行改版,使DYKC改為舊到新,現公示7日。Sanmosa DC17 GAN 2019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題外話

  • User:Fran1001hk理論上不太需要,除非維基百科用戶有這個共識協議達成。這個提議(-)傾向反對,理由以下:
  1. GA評審不等於DYK制度,GA也沒有像DYK一樣什麼「提早達標就提早關閉投票」這種東西。GA評選,7天就是7天,可能提案這種將GA評選改成像DYK一樣的話也會有其他用戶反對。
  2. 這可能會導致讓移動評選在處理上會很難處理,而且再也不會在{{Article history}}中的GA評選用到參數「failed」,就會好像顯得提名就會保證通過的樣子,故不太認同這種提議。
也講一個題外話,可能上面說的「李旦福」在DYK評選的時間可以列入維基百科之最也說不定XD。至於一開始上面說的那種「因為僅3支持票而在沒有反對票情況下落選」,幾種可能:一、礙於面子不想投反對票罷了(將共識制融入評選制度的時候有人有說過),二、參與度、投票率、光顧DYK程度不足;相反,投了支持票又會被嫌「水票」的機率那是一定有的。此話再說一次:「評選中無法解決的bug是可能會存在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8月11日 (日) 09:07 (UTC)

撤回評選是否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

氣旋哈米甚的GAN我看不下去了。這些事情最終還是要明確。當年阿拉斯加州自治市鎮及人口普查區域列表的FLC撤回及再提出我應該是IAR方式處理,當時大家沒甚麽意見,結果現在有人推翻自己過去的做法,我不怪他,但這事情真的使我對規則的理解變得非常混亂。當事人們:@StreetdeckachanhkSickManWPYolopertzFran1001hk@EasterliesOhlittlewriterEricliu1912卡達Borschts@TenbeensSuper Wang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15 (UTC)

加ping@Z7504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27 (UTC)
  • 承我在優良條目評選的意見,撤回評選與普通走完評選期的條目相同,都應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否則只要每當被反對時撤回評選重提就好了,必定沒完沒了,且極有可能涉及遊戲維基規則。至於所謂的IAR問題,上次評選可以用IAR處理,不代表這次可以。上次評選從撤回到重提之間起碼還隔了一天,而且您確實有即時的修正一些錯誤;這次評選不僅從撤回到重提之間才隔了5分鐘,而且這樣就算了,他在提名前連典範條目評選中被指出的錯誤都沒有修改,還要等我提出不合要求才做了,漫不經心。從提名人的態度來看,他明顯是覺得「既然典範條目選不上,那就來選優良條目吧」。綜此,我不認為本次評選適用IAR。——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9月4日 (五) 10:33 (UTC)
  • 先看你們怎麼認定吧,過往已經多次有這種毛病了,個人認為算有效啦,不過也懶得用討論頁存檔證明什麼了(或許也不合時宜需要修訂也說不定,也感謝Sanmosa認定是哪一個討論串存檔)。也不知道該在互助客棧說些啥了,想必日後還會有可能這樣子的情形。如果這句也有問題,那FA/FL/GA評選的提示就都得刪除了,這種bug可能是屬於一種無法解決的bug,請怪條文有矛盾可能吧。最後(~)補充:那個討論確實是對30天內不能再提FA/FL評選或重新提名一次GA有效果(Opky9407以前就有反映過),但這個「FA評選自行撤銷立即重新提GA評選」恐怕還是一個新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10:36 (UTC)
先説明一下:我只負責把應該在這裏討論的問題轉交到這裏,如果有人想特別邀請我參與討論,請另外邀請。我給討論方向已經是多做了事情了。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44 (UTC)
我還是留下自己的意見好了。在Special:diff/56052698#關於評選中「30天期限」和「不合要求而撤銷提名」的問題相關規定制定過程無效的前提下,我認為可以修改規則容許撤回評選是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合理撤回時機可以再討論。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53 (UTC)
好,我現在有些意見想發表一下:Ericliu1912Super WangSickManWP針對“可能(但不一定)有人不斷提名、撤回、再提名、再撤回從而繞過30天冷靜期”這點,我認為即使容許撤回評選不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也可以另外定規則避免不斷提名、撤回、再提名、再撤回從而繞過30天冷靜期的情況,而不是撤回然後重提一次就要趕盡殺絕。一個可行的辦法是進行了一次撤回和再提名動作後,條目下一次撤回仍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情況就會有些像ABAB這樣輪流排)。另一方面,我在上面也提及到“合理撤回時機”,我認為可以規定在預定評選期結束前24小時内才撤回在任何情況下仍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Easterlies“容許撤回評選不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並不代表相關評選無效(我記得之前為了搞一個“評選無效”,我還特意到客棧請求行政員判定,而且還失敗了,那一次是傀儡提出擾亂性重審),這是一個比較符合人情的通融辦法而已(阿拉斯加州自治市鎮及人口普查區域列表的FLC撤回及再提出是一個例子)。為表慎重,我認為應該要求撤回與再提名動作之間相隔最少一日,讓編者重新審視條目的狀態(如果有認真重新審視的話,長的條目可能要花不止一日),然後作出所有必要的修正。不知道大家意見如何。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8:13 (UTC)
  • 个人意见:以下几点情况不适用于“冷却期”限制(即可在撤回的30天内重新提名):
    1. 由GAC撤回而提交FAC(FA评选肯定比GA更加严格)
    2. 无任何他人评论(包括支持/中立/意见/反对,因本人经历过一次这种情况)
    3. 在提交条目后/评选截止前一段时间撤回(类似Sanmosa所提“合理撤回时机”,GA/FA时间要有所不同)
    依旧坚持我的观点:所有含建设性意见评论的评选都应算作有效且受到“冷却期”限制。--Easterlies 2020年9月5日 (六) 08:40 (UTC)
    Easterlies我不能接受你最後的那個觀點。我舉出的那個前例其實就證明了撤回可以給編者一個機會重整條目,花比較短的時間重整以後重新出發,如果這樣還要相隔30日的話,那我只能認為這屬於墨守成規。你的第一個觀點可以考慮,不過GAN轉FLC又如何?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9:34 (UTC)
    Sanmosa可能是我没有太表达明白,我举个例子。我提交了一个GA,但是由于各位指出的问题颇多而打算撤回修改,如果在提交后的两天内撤回是可以接受的(即不受30天限制),但如果我在评选的第五天(截止前两天)选择撤回,那么这样就应该等30天后再提交,因为可能会有故意重复提名而消反对票之嫌。--Easterlies 2020年9月5日 (六) 09:57 (UTC)
    Easterlies所以那個「冷卻期」除了指30日外,也可以指我提出的“撤回後至少一日”?這樣的話我同意你的觀點。另外,我也認同你的第二個觀點,我會在之後的正式提案中納入。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10:04 (UTC)
    條目及列表性質不同,GAN轉FLC按目前規定仍可執行。--Azure Streetdeck こんにちは 2020年9月5日 (六) 10:01 (UTC)
  • 这到底是什么问题?难道有人以为在没有限制FA评选后30天内不能评GA(或反过来)的时候,评GAFAFL就可以撤回评选,然后马上又再提名吗?撤回评选不就是评选不通过?这不是十年前就已经有定论的事了么?Talk:黃金之門站。另外阿拉斯加州自治市鎮及人口普查區域列表明显就是当时没有人提出来而已,实际评选无效。--7留言2020年9月5日 (六) 14:48 (UTC)
    十年前的定論現在未必適用。現在連剛通過幾個月的共識都能被直接推翻,就別説十年前的定論了。那時候我用的是IAR(這點我當時有説明),當時沒人對此有反對。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15:21 (UTC)
  • 抱歉,現在才看到此討論。我認為無論條文是如何設定,都無法完全涵蓋所有「逼不得已」撤回的情況(例如經改善後無用戶改票等),設立新條文只會影響該批維基人改善條目的意欲。故若大家看見有人遊戲維基規則,投反對票即可。另外, 囧rz...大家不需要討論「不斷提名後撤回」這種極沒可能發生、用廣東話形容是「小學雞」的事。要是有,大家無視/反對票不就行了?--Ohlittlewriter 香港政治專題 2020年9月7日 (一) 07:29 (UTC)

暫擬條文

在上面,我説明了撤回可以給編者一個機會重整條目,花比較短的時間重整以後重新出發。雖然有用戶搬出十年前的定論,但是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不過未免生起後續爭議,我在此提議明文某程度上允許撤回評選不必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

以上。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15:42 (UTC)

  1. ^ 設條目進行第N次評選,“此前的兩次評選之間”指第N-2次評選結束與第N-1次評選開始之間的時間。
好麻烦……--Super Wang※DC不是贪食蛇,请勿盲目刷分 2020年9月5日 (六) 23:56 (UTC)
太複雜了⋯⋯不太明白第一條在說什麼,建議舉個實際例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9月6日 (日) 00:11 (UTC)
Super WangEricliu1912我基於註釋弄一個例子出來:假設新規則於1712年1月1日實施,條目A在1712年1月10日 00:00 (UTC)開始進行第一次FAC,而提名人於同日12:00 (UTC)進行撤回動作。如果同一條目在1712年1月11日 12:30 (UTC)開始進行第二次FAC,由於第一次FAC和第二次FAC之間未有相隔30日或以上,提名人即使撤回第二次FAC,他還是要在撤回的30日以後才能就同一條目提出第三次FAC。但是,如果同一條目在1712年1月25日 12:30 (UTC)才開始進行第二次FAC,由於第一次FAC和第二次FAC之間已經相隔30日或以上,提名人如果撤回第二次FAC,他可以在撤回起計未有相隔30日或以上的情況下就同一條目提出第三次FAC。SANMOSA SPQR 2020年9月6日 (日) 01:17 (UTC)
(如果要訂定較嚴謹但又較人性化的規則,複雜是無可避免的。如果一味求簡單,規則要麽就不近人情,要麽就過寬。只有真正能簡單的規則才能寫得簡單。)上面的補充説明是不是要寫進註釋?SANMOSA SPQR 2020年9月6日 (日) 01:23 (UTC)
  • 提名没有回头路,反对任何转弯提议,本来就是简单的规则。提名时发现打错字了马上撤销好像还可以理解,提名后一堆人提意见了,有人指出条目连来源都没有了就撤销然后又重提这就叫人性化?支持写入评选页面明确提名没有回头路。--7留言2020年9月6日 (日) 01:29 (UTC)
    請你別以為你自己説的話就能當成規則,我很早就已經對你這種態度有著强烈的不滿了。SANMOSA SPQR 2020年9月7日 (一) 00:07 (UTC)
  • 我也基本反對豁免冷卻期,像上面那個例子,明明可以在FLC長得要命的評選期中直接針對問題做改善(您在第一次評選中確實也做了,吧)然後找我劃票,沒有理由撤回評選,然後沒多久又重提啊(一日之隔其實也沒久到哪裡去),除非是反悔了,或是想要間接地把反對票消除掉。我只支持在評選沒有任何提名人以外的發言(包含支持、反對、中立、意見等)的情況下撤回重提豁免冷卻期,畢竟有時候評選是會莫名冷清的。另外,不完全反對豁免在評選提出後一段時間內撤回評選後的冷卻期,該段期間可以規定為條目/列表評選期的特定比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9月6日 (日) 06:04 (UTC)
  • 撤回提名可能是为了改善条目,但改善条目也可以在评审期内进行;也可能是为了防民之口,毕竟只要不评奖就很少有人指出条目问题在何处。基于和Eric同样的理由,我反对在有人提意见的情况下豁免冷却期。--Super Wang※DC不是贪食蛇,请勿盲目刷分 2020年9月6日 (日) 09:24 (UTC)
    Ericliu1912Super Wang然而有一些編者即使在條目的問題已經消除的情況下也不撤回反對票,例如上面的Jarodalien。這種情況下,撤回就變得情非得已。撤回與再提名動作之間的最少相隔時間可以再討論,但我不會贊同限死在至少30日。SANMOSA SPQR 2020年9月7日 (一) 00:05 (UTC)
    不撤票有可能只是投票人没看见,也有可能是他认为问题并没有改善。我想不明白这如何导致撤回变得“情非得已”——意思是情况由不得自己。既然把条目送来评选,难道不应该做好接受批评的准备吗?--Super Wang※DC不是贪食蛇,请勿盲目刷分 2020年9月7日 (一) 01:43 (UTC)
    但至少我不能接受那種明擺著“無論如何我都要反對”的態度的投票人。明明問題都真的消除了,還是執意不撤票(我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那樣這些“批評”真的合理嗎?(如果問題真的存在,而且未消除,我不會不接納批評。)再加上有著那種態度的投票人通常都有一定年資,其他用戶可能因此在條目於他們而言符合標準的情況下仍不敢投符合標準票。我提及的那次只是僥倖,以後可能就不會如此了。SANMOSA SPQR 2020年9月8日 (二) 01:19 (UTC)
    同意Sanmosa君關於各種「情非得已撤回」的意見。的確有不少用戶即使條目按意見後改善也沒有撤回反對票。--Ohlittlewriter 香港政治專題 2020年9月7日 (一) 07:08 (UTC)
    “按意见后改善”,改善后就代表着条目没有问题了吗?如果没有问题了为什么还会不断有人提出?--Easterlies 2020年9月7日 (一) 07:33 (UTC)
    的確,改善后不代表条目没有问题。但如果改善後已符合GA/FA標準,大家又應否改票?現實是大多數人只投票,之後就不再理會。大家提GA/FA都是希望提升條目質素,如果因為改善後沒有人提出意見/改票已落選就實在太可惜了。--Ohlittlewriter 香港政治專題 2020年9月7日 (一) 11:59 (UTC)
    先説明:我的原始用詞是“條目的問題已經消除的情況下”。SANMOSA SPQR 2020年9月8日 (二) 01:22 (UTC)
    有關條目的問題, 有時會有一些模糊空間。例如針對條目的問題, 可能是:「條目有AAA方面的問題, 例如A1, A2, A3等處」, 問題除了A1, A2, A3, 還有其他地方有AAA的問題, 若用戶只改善了A1, A2, A3, 而沒有再確認條目其他部份是否有AAA方面的問題。對提問題的維基人而言,問題還沒修改(其他地方的AAA尚未修改),對修改問題的維基人而言,問題沒修改(A1, A2, A3 問題已修改)。--Wolfch (留言) 2020年9月8日 (二) 03:15 (UTC)
    同意兩位。所以,若「條目的問題已經消除的情況下」無人改票,此條文似乎未有包含。--Ohlittlewriter 香港政治專題 2020年9月8日 (二) 04:11 (UTC)
    條文無法規範維基人在什麼情形下應該要改票,我覺得也不容易確認「條目的問題是否已經消除」。以我的習慣, 若我看到我覺得不合理的反對票,我又認為條目符合標準,我就會投贊成票,來抵消我認為不合理的反對票。--Wolfch (留言) 2020年9月8日 (二) 04:21 (UTC)
  • 哦~!!!原来如此!!!为什么要撤回,就是因为你们这帮人老是投反对票,你看,要是一大堆支持票,我有可能会要撤回吗,啊!就是你们这帮人没事找事!多管闲事!影响维基百科健康发展!搞得我必须撤回再来提名,你们投反对票就已经够过分了!居然还要我们这么辛苦地等30天!你们于心何忍呐!要脸吗?!?!?!--7留言2020年9月7日 (一) 09:56 (UTC)
    我提了ANM了。SANMOSA SPQR 2020年9月8日 (二) 01:26 (UTC)
  • (-)反对:我只能接受「在沒有其他人投票時」撤回可以不算評選(例如本身想提GA提錯FA,發現後立即撤回)。--【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9月7日 (一) 14:14 (UTC)
  • 反對明文容許無限提報。這類事情適宜以IAR的方式按情況審視。--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8日 (二) 21:44 (UTC)
    • 例子:學生在暑假大幅增訂條目,FA遇到困難後用了兩星期重新校對。希望回校前完成評審。這種情況值得IAR。
    • 例子:用戶已有多次面對反對票後撤回評選,在未經大幅增訂的情況下再次提交。這種情況不應通融,甚至可取消用戶提交GA的資格以作行政處分。--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8日 (二) 21:48 (UTC)
      本次事件似乎满足例2:在FAC中收到反对票后以GA要求相对低一些的理由未做大幅改动而直接GAC。--Easterlies 2020年9月10日 (四) 04:33 (UTC)
      • @Easterlies:我無意評論個別例子,但我覺得撤回應視作自動落選。我們要討論的是,那些情況下可以早於30天就重新提報。我認為為了逃過反對票固然不可,但也確實存在一些特殊情況可以考慮容許提前提交,其中包括主編將本應需要30天才能完成的重修工作超前完成。您認為呢?--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11日 (五) 05:07 (UTC)
        就以上发言来看,似乎只有我提到的“无任何留言,包括支持/意见/反对等”这一点为大家接受;而我提到的第一点“GAC撤回并提FAC”在我看来也是可以的,因为毫无疑问FAC比GAC严格,若GAC中大家指出问题较多的话,直接FAC也明显不会通过。--Easterlies 2020年9月11日 (五) 05:16 (UTC)
朋友们万万慎重,这个提案有很大的程序性问题!我认为一旦有提名人以外的人投票,评选就不该被撤回。根据提案草案,我自己眼看一个条目如果重选GA一定落选,我就自己提名,然后挨到评选结束前12小时撤回提名,就获得了30天免死金牌。根据提案草案,我可以反复操作,让一个质量堪忧的条目永远保持GA身份。--Kirk★ 0#0 2020年9月10日 (四) 15:51 (UTC)
@KirkLU:現在討論的是作出撤回動作後是否仍須隔30日方可再提名,作出撤回動作本身一向並不受限,也與提案無關。這方面的問題應該另行討論,以免討論失焦。SANMOSA SPQR 2020年9月13日 (日) 00:45 (UTC)
仍然主张撤回受限,受限的情况下提名正常评选结束,对于再次的时间无需再做规范,阁下就无需提出和通过上述草案。如果可以不受限撤回,再依阁下所提草案,成如上可利用撤回后该次评选不生效和撤回后再提名限制,使得重评将会落选条目始终保持优特状态。--Kirk★ 0#0 2020年9月13日 (日) 12:34 (UTC)
我要説的是:這個討論串根本沒打算討論你想討論的東西。如果你有需要,請另開討論串,我不想討論偏題,謝謝。SANMOSA SPQR 2020年9月14日 (一) 02:48 (UTC)
由於此案討論的是「撤回動作後是否仍須隔30日方可再提名」的問題,其他議題還是另外討論好了(PS 我之前好像也離題了, sorry...... )--Wolfch (留言) 2020年9月14日 (一) 03:25 (UTC)
我是在想如果撤回動作不容許,就無需上述規定;如上陳述的問題根本上涉及了本“暫擬條文”章節所擬新規定有無存在必要,並亦決定了草案如果執行會否有漏洞(漏洞舉例亦如上)。--Kirk★ 0#0 2020年9月14日 (一) 09:33 (UTC)
不容許進行撤回動作似乎某程度上違反了WP:5P5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0日 (日) 02:39 (UTC)
不容许撤回是不违反的。5P5所提及的一些例外情况——无意所犯的过失——包纳在EricLiu君所提的“不小心提错地方明显适用于IAR”这个原则,R(Rule)的平常状态仍是不容许撤回。--Kirk★ 0#0 2020年9月23日 (三) 15:57 (UTC)
@KirkLU:然而只有你一人認為「不小心提錯地方」是可以包容的是不成事的。一旦其他人(執意)不如此認為的話(我個人判定至少Jarodalien不認為如此),即使你這樣說了,我也不能有效地完全套用你的說法,如果遇到像Jarodalien這類很喜歡打編輯戰和移動戰的人的話,情況會更嚴重,我已經不是第一次看過他這樣了。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4日 (四) 15:30 (UTC)
我能理解您提及的对“执意问题”的担忧,也正因为如此,允许撤回与否问题似应先于上述“暂拟条文”提案前有结论,该结论如前述——“並亦決定了草案如果執行會否有漏洞(漏洞舉例亦如上)”——是“暂拟条文”开展讨论前的基础。--Kirk★ 0#0 2020年9月24日 (四) 15:40 (UTC)
我看Jarodalien的態度的話,如果我真的按你所説的這樣來做的話,可能連你的提案也會被他否定(看到之前的另外一些討論,我覺得他是會死活不讓他自己反對的提案通過,然後不斷以違反文明的用語胡亂指控他人的人),我可能就真的變成甚麽都做不到了。有些事情你想得太簡單了,人設還是要列入考慮因素的。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5日 (五) 14:55 (UTC)
其实我在想,“人设”等问题不影响本章节在议的提案有(如上述)比较显著的现实漏洞。因此仍不建议目前提案获得执行以避免新规则反而将本来只是可能可以利用的(上述)漏洞坐实,并继续推荐先全面考虑是否容许撤回的问题。--Kirk★ 0#0 2020年9月27日 (日) 17:27 (UTC)
如果你願意實際對我提及的相關人士進行小型的過往紀錄調查的話,你就不會說這種話了。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05:51 (UTC)
我想先説明一下:由於Special:diff/56052698#關於評選中「30天期限」和「不合要求而撤銷提名」的問題相關規定制定在先(我假定通知相關討論存在的工夫已經做了),假如這裏沒能得出一個共識去如何實際修改規定,即使你們多麽反對相關規定,相關規定仍舊有效。我在上面提出的方案已經算是收緊原有規定、比較有序一些了。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0日 (日) 02:35 (UTC)
由於該提案是默認通過的,並沒有得到社群背書,在已經有人持反對意見的情況下,繼續實行該等規定明顯不符合社群期待。我認為應該先討論是否撤銷該等規定,再另外重新制定規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9月29日 (二) 00:13 (UTC)
@Ericliu1912:我的描述單純依據Wikipedia:共识#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的「就算一致認為要作出改變,但不代表要作出改變」條所言:「就算所有編者根據善意和方針一致不滿意某條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因此除非社羣能得出一個共識去如何實際修改規定,否則舊有規定仍舊有效。你的主張與方針的表述有違背之處。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05:46 (UTC)
您沒有明白我說了什麼。我只有表明該案可能不具備正當性,並沒有質疑其合法性,也沒有要求直接去回退修改,何來「貿然改變」、「違背方針」?只是希望社群先就該案本身進行討論,決定是否撤回,之後再來擬定新條文,這樣錯了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日 (四) 11:20 (UTC)
@Ericliu1912:我的意思是“決定是否撤回,之後再來擬定新條文”於相關方針而言是不合理的,兩者是應該同時進行的。換言之,我的意思是:除非討論結果是“任何形式的評選終結都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上面確實有人主張這個),不然不能進行單純撤回既有已通過提案的動作。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12:35 (UTC)
共識方針並沒有規定討論不能分開進行。該條文僅適用於「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的時候,而如果有共識的話自然就沒有問題。共識是會改變的(何況當初只是沈默的共識),以本案來說,由於此規則的修改具有急迫性(關係到內容評選),如果社群有共識認為應該做出改變,也就是先撤回該修改,那麼就沒有理由反對。之後,再討論是否要擬定新的評選冷卻期豁免規則(或是不擬定規則,即不容許豁免),我想並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地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日 (四) 13:10 (UTC)
難道你們現在不是「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現在的重點就是「如何」,你們只有共識說「要改變」所有撤回評選動作都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但沒有共識「如何改變」這個規定,你這樣回應以後,我更肯定我沒理解錯方針。而且,都討論到現在了,又不是攸關反破壞或維基百科百科全書的根本,內容評選現在又沒任何異動,我看不出這提案有任何「急迫性」。如果做了撤回該修改修改的動作,根據方針,實際上的效果就等同於說「如何改變」這個規定的共識就是「任何形式的評選終結都適用評選結束30日內不得重複提名的規定」。我為了不要讓僵局出現,我都已經直接提了一個提案了,結果還是徒勞無功。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13:52 (UTC)

建议为典范条目、优良条目和特色图片评选设立延长期

@Jimmy-bot--2001:16A2:C16A:AF8D:1:2:45E:A5DB留言2022年12月7日 (三) 14:49 (UTC)
完成:
  • 特色列表评选/重审自11月1日起缩减为基本投票期14天+延长投票期14天;
  • 特色图片评选/重审自12月1日起延长为基本投票期14天+延长投票期14天;
  • 自12月1日起進行的评选/重审的基本评选期内若只有提名人票,则不进行延长,视为落选(或撤销特色资格)。

--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1月22日 (日) 04:40 (UTC)

於2020年11月22日 (日) 05:16 (UTC)代為修正描述。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2日 (日) 05:16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可能本人前些日子刚正式回归,很多规范都有变化,比如发现典范条目和特色列表评选都有延长期,而且还是两次。但在今夏动员令进行过程中,本人又发现优良条目和特色图片评选没有延长期,导致一些条目和图片因支持票不足而落选。窃以为,特色图片作为与典范(特色)条目和特色列表并称的三大特色内容之一,其评选理应享有与后者评选的同等待遇。而优良条目作为仅次于三大特色内容的优秀内容,也应享有次于三大特色内容评选而高于DYK的待遇。综上,本人在此提议,为特色图片评选设立两次延长期(时长同典范条目和特色列表评选),为优良条目评选设立一次延长期(时长一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9月29日 (二) 18:19 (UTC)

非常抱歉,之前看岔了。本人在此增加提议,为典范条目评选也增加两次延长期(时长同特色列表评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9月30日 (三) 06:10 (UTC)

雖然個人不太滿意Jarodalien的言行,但FL評選期過長是公認的事,這點我個人也認同Jarodalien。上次縮短是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档案3#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這次(我也有參與),由30-30-30改為14-14-28。我建議將最後一次的28日延長期取消(即改為14-14,同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档案3#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方案2);後備方案是最後一次的28日延長期縮短至14日(即改為14-14-14,同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档案3#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方案5)。現階段我不會對其他可行的方案進行否定。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05:25 (UTC)
補充一點:除非後續有合理強力論據表明這樣做不妥,否則我不反對為特色圖片評選設立延長期。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08:29 (UTC)
(+)支持缩短FL周期,我的意见是14-28。从我来看第三延长期根本没必要,本来FL评选时就是最长,有些人在前期反对较多或条目质量较差的情况下索性就放弃了维护:就如现在的FLC,在动员令结束也无法加分后就任由他人提问也不做回应不做改善,这种行为令人不齿,同时也极度不负责任。--Easterlies 2020年10月2日 (五) 14:16 (UTC)
我甚至在想把动员令和平常的特色内容评选长度分开规定,毕竟动员令期间有那么多想要用GA/FA/FL/FP冲高分的人在。既然有些人那么在乎分数,就顺你的意好了--🌝双节同庆🇨🇳🇨🇳🇨🇳 2020年10月1日 (四) 09:07 (UTC)
建議把票數門檻砍掉一半。這一方面利於減少湊數用的橡皮圖章票,另一方面有助於凸顯意見的重要性二哈二哈(GA減少一半再去掉提名人,等於是兩張票,比DYK還少。但我認為二者的票不能類比:GA需要編者逐句審讀條目,1張合格的GA支持票,價值已經勝過4張DYK支持票了。現在條目評審給人的感覺:DYK需要4人隨便看看;GA級別較高,於是多派兩人隨意看看;FA級別最高,就再多派兩人隨意看看。我覺得GAN和DYKC的評選模式應該差別化,而且差別越大越好,以免GAN套用DYKC的粗審思維。)—洛普利宁 2020年10月1日 (四) 10:44 (UTC)
不太現實,就算票的價值不同,投下去的結果也一樣。除非GA以上對於投票者有更高的要求,比如巡查豁免者之類。否則,要上GA太容易了。--AT 2020年10月1日 (四) 10:52 (UTC)
这个确实。如果设立有效的门槛,DYK(初级/丙级条目)和GA和鸿沟太大,估计又能刷掉好多人。另一方面,评审长一点的条目半小时都打不住,完了也没什么好处。对比en:Template:User Good Articles reviewed,中文区评审从来都没有被当成过东西。如果说互惠互利,我帮其他编辑逐字逐句看完条目,那其他编辑是否愿意以同等的品质评审我的条目?PS:现在老编辑放水,新编辑照学照做,都不知道何时能翻身。总觉得这个问题无解。—洛普利宁 2020年10月1日 (四) 11:57 (UTC)
若是和評選期延長較無關係的提案,要不要另案討論?-Wolfch (留言) 2020年10月1日 (四) 13:35 (UTC)
同意,但討論串目前不太分得開。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13:57 (UTC)
既然有人提出要分開討論,那我來吧。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日 (五) 14:38 (UTC)
  • 我估计这种加长时间应该是借鉴英语版本,既然说法是“太冷”而不是要“让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条目有大把时间可以慢慢改,写完不用检查不用消红”,那我建议:1、如果基础评选期除提名人之外没有任何支持,14天即存档(英语就是这样做的);2、如果这里的结果是还有第二次延长期,那么第二次评选期完结时应该有至少半数的净支持(比如5支持1反对);3、建议把特色列表标准中的“並且把紅色連結的比例降至最少”改成“列表项的蓝链比例达到九成(或八成)以上”。全文基本无来源,或是蓝链不达标准的,如果大家实在不愿意搞“即时不合标准”,也至少让这种条目不要再延长下去了吧。--7留言2020年10月2日 (五) 15:15 (UTC)
    • 同意劉嘉。14天不夠票,總不會連個和議者都找不出來吧。--Temp3600留言2020年10月2日 (五) 17:01 (UTC)
    • 初步同意Jarodalien的首點。Jarodalien的第二點的前提是二次延長期仍存在,而我並不主張維持二次延長期,因此我沒必要表態是否同意Jarodalien的第二點。Jarodalien的第三點可能已經是另一回事,宜另案討論。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日 (五) 23:28 (UTC)
    • 即便寫了FAFLFPGA標準,但「即時不合要求」(俗稱「特別條款」)到底有幾個人敢用?即便現在才看到這個公示(總結處已經寫了),對不起,仍然不想對於評選期限是否縮短、延長期限做出評論。「特別條款」現在也只在GA用過幾次而已(如熵 (資訊理論)2019冠状病毒病),其他評選實際上根本沒用過,也沒有親自看過誰特別用過「特別條款」。請要知道一件事:「評選」期間要設定多久,一般「重審」期間就是多久,「重審」並不太適合用「特別條款」,而不是單就「評選」期間要多久做討論而已,否則肯定有爭議。像「重審」在FL評選時,就是得等到延長期限全部結束才能執行,除非提早拿到淨支持票門檻。--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0月13日 (二) 02:18 (UTC)

為特色圖片評選設立評選延長期

現時,特色圖片評選的周期是14天。若為特色圖片評選設立評選延長期,我建議僅容許延長一次,延長期亦為期14日;最長總評選期則為14+14=28日。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日 (五) 14:42 (UTC)

縮短特色列表評選的評選期

上次縮短特色列表評選期是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档案3#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由30-30-30改為14-14-28。再縮短的提案暫時有以下幾個:

  1. 將最後一次的28日延長期取消(即改為14-14,同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档案3#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方案2);
  2. 最後一次的28日延長期縮短至14日(即改為14-14-14,同Wikipedia talk:特色列表评选/档案3#缩短特色列表评选期方案5);
  3. 將首次延長期的14日延長期取消(即改為14-28,同Easterlies上方提案);

以上。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日 (五) 14:38 (UTC)

第一階段總結

通過:

無人有異議,作通過論。實行安排見最底下本人與KirkLU的說明。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9日 (一) 10:5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用戶普遍贊同縮短特色列表評選的總評選期,並同時普遍贊同將最後一次的28日延長期取消的方案。現公示根據以上討論而得出的條文(如下所示),以修改WP:FLC,而Template:FCpages/Preload_FLN也會相應地修改。

現行條文
存档程序

评选/重选期分阶段,分别为基础评选期(14日、初次延长期(基础评选期+14日)最后延长期(初次延长期+28日),如参与投票的有效票数未能达到8票则将进入下一评选期。...

提議條文
存档程序

评选/重选期分阶段,分别为基础评选期(14日)及评选延长期(基础评选期+14日),如参与投票的有效票数未能达到8票则将进入下一评选期。...

以上。公示期為期7日。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2日 (一) 09:34 (UTC)

@Sanmosa:你是替换引用了比较条文模板吧。还有现行的是14+14+28不是30+30+30。--🌝双节同庆🇨🇳🇨🇳🇨🇳 2020年10月13日 (二) 01:51 (UTC)
@Super Wang:照抄舊存档漏改了,已改。bot当時存档時自动subst。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3日 (二) 02:12 (UTC)
對不起,現在才看到這個公示,不過也沒差。順便回上面:當初在延長FL期限的討論應為這個討論串存檔引起(如果理解有誤請見諒),不過沒意見,現在也已經「減少」碰觸移動評選的次數了(總有一日要把機會讓給別人的)。如果各位都嫌評選時間太長,縮短期限也罷,至少也要讓要做移動評選的其他人知道這個提議要通過了。講難聽一點,不代表這次討論過後以後就都不會再對評選期有任何、任何的意見,那是不大可能的(即便隱退了也是有可能再出現這種現象)。看看FL評選成立才多久,討論頁一堆抱怨評選癱瘓的、期望延長期限的,維基百科基本上都已經討論過了(從存檔1就看的到了)。不是嗎?也真不知道有什麼好講的。如果沒人會關注,哪怕期限是延長或者現在這個提案期望要縮短,不會過的評選基本上就是不會過,如果會過的早就會過了。嫌不會過的話為啥不要叫人來拉票、灌「水票」就好呢?所以不用再抱怨一個評選到底會不會過了,全部都是有沒有人要關注的問題。不只FL評選而已,其他評選亦同,所以當然不想再對「期限要設定多長」做評論了。至於其他評選要設定多久的延長期,有待觀察。--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0月13日 (二) 01:58 (UTC)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样,这位z讲的话我还从来没有真的听懂过……--7留言2020年10月13日 (二) 07:55 (UTC)
#MeToo,但大概是希望有更多人关注评选,提高投票率一类,正如其签名所言。 --🌝双节同庆🇨🇳🇨🇳🇨🇳 2020年10月13日 (二) 09:09 (UTC)
聽不懂人話那就算了吧,不想插手什麼,總之期限要延長還是縮短不會做評論。任何一個評選提名大致都一樣會過的就是會過,不會過的期限再給多少應該也不會過,有沒有用戶要關注評選的問題啦。那些期限長短頂多只會影響到何時執行移動評選而已吧?上面講的明明就很清楚,真有這麼難理解嗎?那肯定你們邏輯也有問題。簡而言之兩點,第一:「重審」期一定等同「評選」期,在決定要延長或縮短期限前請想過好嗎?第二:大可直接說,即便寫了FAFLFPGA標準,「那些FA/FL/GA標準根本都是寫假的」,如果是寫真的話,今天肯定有更多用戶敢用「即時不合要求」(俗稱特別條款)來做移動評選,而不是只有GA評選使用零星幾個而已。不是嗎?再有問題乾脆不參與評選不是最快、最好了嗎?跟一個入選FA/FL/GA條目(或列表)上首頁遇到的問題基本差不多,講了再多都沒用。你們會寫出那些符合標準條目的用戶難道真的不懂問題出在哪嗎?在你們聽得懂「不是人話」的話以後,還要看看你們要把其他評選(FA/GA)期限改成怎樣呢。WTF了,難道FL期限最早延長的討論串存檔你們也沒看到嗎?明明全部都說了阿。--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0月13日 (二) 16:18 (UTC)
问题不大。--Easterlies 2020年10月15日 (四) 15:02 (UTC)
為免生混亂,此措施若通過,將於11月1日 00:00 (UTC)方正式實行。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9日 (一) 05:42 (UTC)
随手程序性问(多)题(嘴):表意即上述时间之后提名的评选方适用新规则。--Kirk★ 0#0 2020年10月19日 (一) 06:1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第二階段討論

通過:

無人有異議,作通過論。此措施僅適用於12月1日 00:00 (UTC)起提名的評選。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8日 (三) 08:5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佔位,稍後有正式留言)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9日 (一) 10:50 (UTC)

現時上方有兩個提議我認為值得討論:
  • 為特色圖片評選設立為期14日的評選延長期;
  • (特色列表評選的)基礎評選期若除提名人票外無任何有效符合標準票,不進行評選延長期;
以上。建議就兩者作針對性討論。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9日 (一) 12:03 (UTC)
GA的投票期可以一起討論吧?FL不是已經都決議縮短評選期並將從11月1日起適用嗎?總之上面已經說了,「不會對評選期要設定多長多短插話」。因為會過的評選就是會過,不會過的再長的投票期還是不會過。重點其實還是在「有沒有用戶想關注當前、現正進行的評選」(因為內容可能就符合當前評選的標準),而並不是對說評選期要設幾天,那根本不是主因。不然就直接請人進行拉票(拉票都不敢作為方針的一種了),跟別人說對某條目/列表評選拉票給什麼好處就好了,何必還要對那些評選期限做討論,增加移動評選可能的困擾呢?連這些都沒有一定共識了(反正N年後還是有可能再提一樣的問題到互助客棧吧?),那麼上面也說「那些FA/FL/GA標準根本都是寫假的」不是剛剛好而已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0月19日 (一) 17:15 (UTC)
@Z7504:但這裏的焦點不太在GA那裏。你就該事項(我估計你要說的是快速不合標準的事項)開新討論串會好些。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0日 (二) 05:49 (UTC)
激寒红字自裁,请--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8 (UTC)
紅字標示代表根本就是事實阿。如果不是事實,為什麼你們都沒人敢用那些標準來壓明顯不合標準的評選,然後做出提早移動評選的動作呢?不只沒看過,連聽說也沒有,那麼那些標準從頭到尾都是假的。不是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0月24日 (六) 16:11 (UTC)
我用過,然後被MintCandy退掉了。單開一個新討論串較容易讓焦點集中於主題,所以我請你開新討論串。我連建議都給你了,你是想討論那個主題的話就拜托快開新討論串,不要再在這糾纏些甚麼,我的容忍度也是有限的。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5日 (日) 04:03 (UTC)
说实话,可能是我脑子不好,真没看懂你们这节在说什么(尤其是Z7504的发言),请求各位解释。—MintCandy♫ 欢迎参与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0年10月30日 (五) 13:27 (UTC)
@MintCandy:i.e. 我認為這裏應該討論此討論串內提出過的其中兩個提議,但他想討論另一個提議,我請他另外開新討論串。我說可以在這裏討論的兩個提議現在打算討論一下嗎?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日 (日) 04:38 (UTC)

唉,我還是提個案好了。以下是提議修訂:
提議一:Wikipedia:特色圖片評選
原條文:“特色圖片評選的周期是14天,候選圖片評選14天後根據投票情況整理出投票結果。”
提議條文:“特色圖片評選的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評選延長期(基礎評選期+14日),如參與投票的有效票數未能滿足以下條件則將進入下一評選期。”
提議二:Wikipedia:特色列表评选(如提議一通過,則同時寫入Wikipedia:特色圖片評選):
原條文:(無)
提議條文:“如基礎評選期内除提名人外無任何投符合標準票者,則不進行評選延長期。
以上。@MintCandyJarodalien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3日 (二) 09:33 (UTC)
@Sanmosa:这里的“符合标准票”是{{YesFP}}和{{YesFL}}吗?我会这么问,是因为“符合标准票”也可以被理解成“有效票”。--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1月10日 (二) 07:41 (UTC)
@Super Wang:你沒理解錯。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0日 (二) 07:42 (UTC)
唉,我還是公示好了,不然任何事情都辦不到了。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0日 (二) 14:24 (UTC)
真是抱歉,說的搞到從來都不說人話一樣,重點都沒人懂。重點不在於評選期限,而是在有沒有人真的要關注評選。不想理你們就是這樣子,因為在這裡跟10個說了,10個都嘛說不懂,誰知道是不是說謊。FL評選不是也公示過通過了嗎?沒意外這個也會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1月12日 (四) 08:07 (UTC)
嗨,有据可依就比没有强,遵守与否看个人,仅此而已。--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1月12日 (四) 09:41 (UTC)
@Sanmosa:我还有个问题要确认:“基础评选期内除提名人票外无Yes票的提名不再进行延长期”是否意味着只有提名人的No票的重审就不再延长了?--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15 (UTC)
@Super Wang:你沒理解錯。這是一個很好的快速重審程序。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23 (UTC)
那我支持,不仅是因为可以加快重审,也便于主编尽早再行PR、改善好条目再来评选。希望加速的重审不要让人变得急躁。--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27 (UTC)
@Sanmosa:公示似乎结束了。--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1月18日 (三) 08:29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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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在仅有No票时取消特色列表/特色图片重审延长期

有关延长FP重审的提案会在下方重新提出,此案结。至少我弄明白一件事了。--Súper Wáng Adios Diego 2020年12月5日 (六) 08: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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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根据本人处理特色内容的经验,重审有时显得过于time-consuming了。现有规定是头14天内只有提名人票的重审才不进行延长,其漏洞是有很多票no的重审反而比只有一票no的重审要多14天的评选流程。因为现在参与评选投票的人其实不算多,鉴于提高大家都认为不够FL/FP资格的列表/图片的重审效率的考虑,本人在此提议:基础评选期内仅有NoFL/NoFP票,则不进行特色列表/特色图片重审延长。请注意此提案与先前不具FL/FP资格的列表/图片的评选无关,本提案的scope只限于重审。恳请大家参与讨论。也请@SanmosaZ7504二位发表一下意见。--Súper Wáng Adios Diego 2020年12月5日 (六) 01:45 (UTC)

@Super Wang:不對,現在的規則是“如基礎評選期內除提名人外無任何投符合標準票(Yes票)者,則不進行評選延長期”,你説的那種情況是本來就可以不進行評選延長期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3:50 (UTC)
Sanmosa是我瞎了。另一方面,现在的特色图片重审期只有14天,如果有人投yesFP的话需不需要延长?--Súper Wáng Adios Diego 2020年12月5日 (六) 04:52 (UTC)
延長吧,我以為之前也一併延長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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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意外的評選Bug又一樁

完成,結論是:
  1. 此次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GA評選算通過。
  2. 如果紫式部FA評選最終淨支持票有達標,會比照辦理算通過。如沒有則算沒通過FA而落選。
  3. 拉票等行為是否要算為無效投票或者視為已經提名過一次而落選,30天內不得重複提名之問題,日後可能會有其他用戶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3日 (五) 07: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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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用戶就是很奇怪又神邏輯,直接把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的GA評選意見複製在下:

「所以這樣子到時候如果淨支持票達標要算通過GA還是不過?你們既然說2020年11月9日方針已經通過卻又不寫在各評選的提示,而且就當時通過時也沒有這樣子說,此次應該還是要算過,下不為例吧?有關加在各評選的提示,各位請撥空去看吧。這個問題,就給你們找時間做共識吧,別再浪費時間了,因為你們當時通過方針卻都沒有寫在各評選的提示,當時肯定也有漏掉什麼不知道的Bug。如果因為拉票而使評選通過的情況下仍然視為有效提名的話,那你們還是變相鼓勵拉票而沒有任何實際處理評選無效的方式嘛?真的是標準的Bug,有沒有在互助客棧討論過,結果都是大同小異。這種做法最後可能就是:算過GA也不是,不算也不是,一定有用戶有意見,變相沒有共識。」

因此現在來到最棘手的問題了:該評選已經結束,結果是7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票,沒有反對票,符合標準。但因為涉嫌拉票的問題,所以目前還沒有定論。不過評選早已不是第一次出問題了,以前年度也有類似問題,比如白目金百利傀儡事件、撤回評選是否適用30天內不得重複提名等問題,這次是涉嫌拉票,等同連續3年都有問題,都有出現Bug。就不再浪費時間囉嗦了,看你們怎麼定義此次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的GA評選吧。千萬別再說一邊鼓勵拉票然後又說拉票是不對的這種所謂的幹話,這樣的話就算以後可能也沒有用戶敢做移動存檔,真心建議不要浪費時間來維基百科編輯的好,不鼓勵,因為Bug越來越多了而且根本不可能解決。既然早就知道不可能解決,何必浪費時間?這一次就不處理該次評選的有效性了。之所以問在互助客棧,是源自於管理員@Cdip150所述:「因拉票而過來投的票在默認的情況下還是有效的,如果要當成無效,在現有(原有)的框架下需要在互助客棧另外提出,請求是次結果以忽略規則的形式作廢」。還有一點忘記說:這樣難道還有用戶承認可適用忽略所有規則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1日 (三) 12:20 (UTC)

本人观点是,在条目评审领域还是宁缺毋滥比较好。我认为在这个情况下,可以不妨通过忽略规则的方式作废条目评选结果,或者延长评审时间。--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11日 (三) 12:21 (UTC)
如果條目評選結果可以隨意作廢,這樣會產生管理員濫權的問題。Cdip150(和現行方針規定)的設想是完全不切實際的。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2日 (四) 00:28 (UTC)
這種作廢絕不可能衹由一個管理員做決定了,管理員互相監督下可減少濫權的機會,更遑論隨意作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2日 (四) 14:49 (UTC)
建议改成一票否决制。至于这个条目,如果社群真的有意见,建议:7大在评论区贴提醒(2021年8月8日 15:05)之前的票作废,而贴提醒到评选结束(2021年8月11日 05:30)经过2天14小时25分钟。故延长4天9小时35分钟。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8月11日 (三) 13:50 (UTC)
這樣做沒有意思,他們大可以重新投票。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2日 (四) 00:28 (UTC)
  • (※)注意

誠邀閣下就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GA評選給予評級和意見,萬分感謝。
— Hihipk于多名用户讨论页的留言

这只是单纯的邀请其它用户参与评选的通知,并没有推销立场,符合WP:拉票中的要求,是适当的通知,不因算作拉票。——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1:09 (UTC)
除了留言內容,被拉票人的身份角色也要考慮,被拉票人在此事件中並不符合WP:APPNOTE中所指的任何一項可以的選項,故即使留言內容未推销立场,但仍屬拉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2日 (四) 02:18 (UTC)
“相关编辑的使用者对话页。”--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3:38 (UTC)
請解釋各被拉票人與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這個條目如何相關?--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2日 (四) 03:44 (UTC)
都是香港人?--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12日 (四) 06:13 (UTC)
我是見被拉票人有參與過條目的dyk/同行評審/是香港人才去邀請。—Hihipk貢獻留言簽名2021年8月12日 (四) 06:52 (UTC)
@飯飯國王:此例子舉例似乎非常不理想,這樣的話是不是每一張支持票都得來自不同國家的用戶才算數?然而,zh維基百科一看就知道沒那種能力。維基百科最大戶en,好像也沒聽過有人說en版要用不同國家的用戶去算支持/反對票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8:07 (UTC)
@Z7504:您可能誤會了,我只是剛好看到投票的都是香港人所以就回答街燈前輩的問題(有一個不確定就是了),當然不需要什麼不同地區的人參與評審才行啊,而且這條目老實說我也是看到在評選才知道這則新聞,所以請同為香港的用戶評級並無什麼不可啊。主編也回答啦!你寫一個條目想請人幫忙評級或給建議,而這條目是有地域性的時候,請有參與相關條目主題的用戶,除了專家就是同鄉之人啊。--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12日 (四) 08:23 (UTC)
白目金百利傀儡事件,那個條目是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的FA重審。那時存檔是在評選期間結束後的11天多才被存檔的,倒是想看看會不會破等待存檔時間的紀錄。另外,投票的共識制度又被拿出來了,這好像不怎麼意外。也不想想看現在用戶的想法是不是都只想要以1票就做出入選/撤銷資格的了,所以共識制這種作法大致上應該是行不通,而且就算行得通,可能以後還是會有更動,誰還有那麼多時間討論共識制的投票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8:46 (UTC)
@Z7504拉票(或說評選邀請?)這個問題在下突然想到一個緩衝,如果先「傳送邀請時人數不可超過入選票數的一半,違者該評選作廢、警告拉票者。」如何?--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13日 (五) 00:43 (UTC)
我的建议如下:一、首先对于这里讨论的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评选,我个人认为现有评选依然有效,同样如果紫式部到期时表面结果是通过,我也不认为评选无效,我觉得现在情况不像之前Jujian(是不是叫这个?我记不清了)那么极端(也是导致现有规则出台的导火索),Hihipk和Sanmosa都承诺不会再这么做,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不会做到,那么通过不通过我都觉得没什么。只不过如果用户援引AT之前对Jujian大量拉票的说法,以“忽视所有规则”宣布无效,我也想不出合适的理由反对;二、对于大量留言说“看看”某条目DYK/GA/FA评选,留言的用户页又众所周知是不会反对的,这种情况就不用再说“没有明确推销立场”所以不算拉票了,这纯粹侮辱自己、也侮辱大家的智商。三、规则不明确就可以明确,只要是投票可以改变结果的内容评选(即除同行评审外,DYK、GA、FA、FL、FP都是),主要贡献者(不一定是提名人)无论是到用户页留言“请人关注”,还是在评选页面采用类似ping的手段“引人关注”,还是在各评选页面留下各种链接指引前往的(比如在GA页面投个支持,然后说“我的XXXX条目正参评FA,麻烦你有时间也评一评哦”之类“没有明确推销立场”的话,或是DYK页面留个“同步参评FL”,“谢谢支持,本条目还在参评FA,有时间可以看看/关注”),评选无效;有一类情况可以例外,我暂时没想好怎么措辞,大概意思就是有明确证据证明拉的人会对此条目提出大量意见,会投反对票。坦白讲,如果拉的人会投反对票,卷入拉票争议的还会拉吗?Cobrachen对军事条目的了解这里应该没人比得上了,有几个人邀请他“看看”;小达、小时都会投反对,会认真看看行文或参考文献,谁会邀请;我对影视、气象、法律稍有一点经验,谁会邀请我吗。--7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9:14 (UTC)
Jujiang(指正)--Lightyears GBAW 2021年8月12日 (四) 09:30 (UTC)
很幸運這次只花了2天就結案了,認定為GA。但針對拉票的部分應該還是要有點作為吧,不然又會回到上面的幹話了 囧rz……。所以(?)疑問:在各評選中輸入的提示究竟合不合理?還是說未來仍然鼓勵拉票但又說拉票是不對的,類似「別跟著闖紅燈,可是還是鼓勵闖紅燈」?--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12:27 (UTC)
乃念Hihipk是初犯那就算了,但如果下次再來的話,我覺得真的有必要考慮提請作廢的程序。至於在評選中提示另一個同時進行的評選?我自己十分不鼓勵這樣做,我甚至不鼓勵一個條目進行DYKC而同時又進行GAC/FAC/FLC。--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2日 (四) 14:49 (UTC)
(:)回應日後真的該考慮實施「任何參與投票者均可以視為此次投票視為無效,並視同該條目已被提名過一次,不滿30天內不能重複提名。」這種做法了,不過估計這個要真的通過也得討論個老半天(不然就等同上面寫的,算過GA也不是,不算也不是的)。如果討論期間還有人透過拉票來通過任一評選就是增加負擔;若又說在討論這段拉票期間再限制所有用戶不能提名條目參選的話,肯定也有用戶會反彈而反對。左右為難了,少數拉票的用戶影響全部的權益。所以簡單來說,2020年11月9日的方針通過就是一種沒有實質意義而浪費時間的討論,因為看不見任何實際對付拉票而通過的作為,讓此Bug持續下去,無法解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15:32 (UTC)

总结:目前已确认梨木树邨买凶斩伤继子案紫式部的GA评选算作有效,有关措辞中立的邀请是否算作拉票,以及对评选区拉票行为的处理,将择机在方针版开启讨论,本讨论将关闭。——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8月13日 (五) 00:49 (UTC)

@BlackShadowG:沒意見,可以關閉討論了,可是紫式部是FA評選就是了 囧rz……,跟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在GA評選的位置還是有些許不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3日 (五) 06:3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關優特內容評選規則計票方式及格式的統一化處理

撤回:
我最近很忙,能關或者是給其他人接手的我都打算關或者是給其他人接手了。其他人有興趣的話自己重開就是了,不需要特別問我。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日 (四) 10:0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典範條目與特色列表的評選均有要求“不符合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而特色圖片與優良條目的評選則無。因此,這裏建議將“不符合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的規定也引入到特色圖片與優良條目的評選。既然這裏要對好幾個優特內容評選規則進行修改,那我認為對相關部分進行格式統一會是好事,所以也附帶在這個提案裏了(依照特色列表評選的規則統一)。修改如下:

典範條目評選
現行條文

評選/重選期為兩週(14日)。評選/重選期結束後,如果絕對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票數應低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如19符合11不符合,雖然絕對票為8,但「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票數超過總票數30的三分之一,故不通過。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條目就會入選為典範條目或維持典範條目狀態(如果已經是典範條目)。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存檔。

提議條文

評選期為14日。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典範條目(如果已經是典範條目)。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特色列表評選
現行條文

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延長期(14日),如有效票數未達8票則進入下一評選期。如基礎評選期除提名者外無人投符合標準票,則不延長評選。任一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經是特色列表)。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提議條文

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延長期(14日),如有效票數未達8票則進入下一評選期。如基礎評選期除提名者外無人投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則不延長評選。任一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經是特色列表)。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特色圖片評選
現行條文

特色圖片評選的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評選延長期(基礎評選期+14日),如參與投票的有效票數未能滿足以下條件則將進入下一評選期。滿足以下條件的圖片可以當選特色圖片:

  • 候選圖片獲得8張或以上的「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與「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1:1抵消。如下例所示:
    • 圖片甲得到了10張「符合特色圖片標準」,2張「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當選特色圖片。
    • 圖片乙得到了8張「符合特色圖片標準」,2張「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落選特色圖片。
  • 提名者及投票者皆須擁有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即註冊達7天及編輯達50次,否則該提名或投票會被視為無效。
  • 參選特色圖片前,需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且在中文(zh)維基百科中至少1個條目被使用,而提名前須確保圖片沒有在維基共享資源中被提刪的疑慮,否則提名無效。
  • 一個評選/重審完結後,應設一道至少1個月的「冷靜期」,才可(再)提交評選/重審。

如基礎評選期內除提名人外無任何投符合標準票者,則不進行評選延長期。

提議條文

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延長期(14日),如有效票數未達8票則進入下一評選期。如基礎評選期除提名者外無人投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則不延長評選。任一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符合特色圖片標準」和「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特色圖片(如果已經是特色圖片)。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圖片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 提名者及投票者皆須擁有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即註冊達7天及編輯達50次,否則該提名或投票會被視為無效。
  • 參選特色圖片前,需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且在中文(zh)維基百科中至少1個條目被使用,而提名前須確保圖片沒有在維基共享資源中被提刪的疑慮,否則提名無效。
優良條目評選
現行條文

投票期為一周(7天)。在投票期結束後,如果有至少6個投票認為條目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包括提名人票。如有人認為不符合,1票不符合抵消1票符合),該條目就會入選為優良條目,或免於從優良條目除名。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檔案;重選條目將撤銷優良條目狀態。

提議條文

評選期為7日。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6票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8符合,2不符合,絕對票就是6),且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優良條目(如果已經是優良條目)。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以上。雖然這樣改對於多數評選並無任何實質影響,但在某評選較多人投票的情況下能夠出現一個比較審慎的評選結果。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4日 (二) 11:03 (UTC)

和議,沒什麼好說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2:12 (UTC)
既然沒反對意見的話,我就送去公示7日了。但為免生混亂,此措施若通過,僅適用於9月30日 23:59 (UTC)(不含)後提名的評選。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31日 (二) 10:29 (UTC)
反对。原来的规则不觉得有任何问题。--7留言2021年8月31日 (二) 11:41 (UTC)
這不是合理的反對理由。請你說明將「不符合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的規定也引入到特色圖片與優良條目的評選會否產生問題。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日 (三) 00:3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重提評選/重審改行共識制

長遠來說,優特內容與DYKC的評選/重審應以討論(而非投票)為之,因此想重提一次評選/重審改行共識制的事情,也想收集一下意見。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1日 (日) 08:37 (UTC)

@Cdip150Temp3600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1日 (日) 08:43 (UTC)
初步的想法是:(1)把所有優特內容與DYKC的評選/重審當作討論,因此不計票。(2)DYKC限定討論期為7日,由管理員依討論情況決定提名通過與否(結案);如無討論,則條目與問題符合DYK基本要求者即放行(反正現在不是bot處理的,但可能就更有勞管理員了)。(3)優特內容取消固定的評選/重審期(討論期),使評選/重審期的長度依實際討論狀況而定,並因而取消評選/重審延長期,而結案條件暫時打算參考WP:7DAYS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1日 (日) 08:50 (UTC)
我知道這也是個常年提案,但我認為此次提案的內容較具可操作性,因此還是希望各位認真看待。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1日 (日) 08:54 (UTC)
這樣管理員會不會負擔太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21日 (日) 15:31 (UTC)
除非另外成立一個DYKC判斷共識小組,否則不太支持,街燈會累死。--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21日 (日) 15:48 (UTC)
據我所知,處理DYKC的管理員不只他一個(雖然主要是他沒錯),可能要請另外兩位協理一下。--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2日 (一) 02:31 (UTC)
成立一個DYKC判斷共識小組不是不可行,但是要找到人。--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2日 (一) 02: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