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兴隆乡 (福泉市)[编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兴隆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一个已撤销的乡级行政区,2014年1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福泉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兴隆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凤山镇[1]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泉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201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1).